关于出口收汇差额核销的问题。

2024-05-04 10:33

1. 关于出口收汇差额核销的问题。

办法有两个:
1. 如果有朋友开了离岸账户,请他从离岸账户里给你们打8000美金,去核销。
2. 这笔没有水单的核销单,和下笔核销单一起核销(批次核销),具体操作是:下笔报关时,少报8000美金,然后两笔一起核销,比如,下笔业务应收汇20000美金,报关12000美金,加上这笔8000美金的报关单,正好等于收汇金额。
希望能帮到你。

关于出口收汇差额核销的问题。

2. 出口收汇差额核销的介绍

出口收汇差额是指出口企业货物出口后应收汇与实际收汇之间的差额。对收汇差额,企业应当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局申请办理差额核销。

3. 出口后核销差额问题,知道的请讲解!

一、你报关报C&F6000美元,也就是说,你在报关的时候已经把运费和贸易项下的钱一起报进去了,结汇的时候虽然分两次打钱过来,但都要进待核查账户,用一般贸易的额度把6000美元结出来,你之前的操作的是不对的。
二、你需要让银行对他之前的操作进行修改,然后银行要扣除你2000美元的出口额度,对你后来的2000美元进行贸易项下的国际收支申报(如果银行不清楚怎么操作,就让他请示他的上级北京分行或者拨打68559881问外汇管理局),这样你的核销就没有问题了
三、纠正你一点,5000美元是外管局的人员的审批权限,不是差额在5000以内都可以正常核销不用去外管局,外管局的出口核销是平均每张核销单差额在-500美元之内,可以不到外管局来

出口后核销差额问题,知道的请讲解!

4. 出口外汇核销 核销差额范围如何计算

问:外汇局允许的差额核销范围是多少?


答:外汇局允许的差额核销范围是单笔出口多收汇差额不得大于等值2000美元(含2000美元),单笔出口少收汇差额不得大于等值500美元(含500美元)。以上范围内的差额可以按照正常情况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报告手续,超过以上范围的差额应办理差额核销。

5. 出口收汇差额核销的调整出口收汇差额核销的范围

根据汇发[2005]73号第五条,差额核销的限额“企业单笔出口少收汇不超过等值500美元(含500美元),或者多收汇不超过等值2000美元(含2000美元)”的这个限额已经调整至多于或少于不超过等值5000美元。五、调整出口收汇差额核销的范围。出口单位出口后,单笔核销单对应的收汇或进口金额多于报关金额不超过等值5000美元(含5000美元),或单笔核销单对应的收汇或进口金额少于报关金额不超过等值5000美元(含5000美元)的,凭《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汇发[2003]107号)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规定的相关核销凭证直接办理核销手续。在此范围之外的出口应当办理差额核销报告手续。实行批次核销的,可按核销单每笔平均计算出口与收汇或进口差额。?

出口收汇差额核销的调整出口收汇差额核销的范围

6. 出口收汇差额核销的什么是出口收汇差额核销[1]

企业单笔出口少收汇不超过等值500美元(含500美元),或者多收汇不超过等值2000美元(含2000美元)的,或者由于外汇折算率变动产生收汇差额的,无须提供证明收汇差额真实性的有关凭证即可办理差额核销。企业单笔出口少收汇超过等值500美元,或者多收汇超过等值2000美元的,应当按规定办理差额核销报告手续。实行批次核销的,可以按核销单每笔平均计算出口收汇差额。

7.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进口付汇差额核销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
       为进一步完善进口付汇核销管理,规范进口付汇差额核销业务操作,提高进口付汇核销管理工作效率,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进口付汇差额核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进口付汇核销报审业务实行差额核销管理,是对现行进口核销管理规定的有效补充,旨在解决因客观原因造成进口单位对外付汇金额与实际到货金额之间存在差额而不能办理进口付汇核销报审手续的问题,以进一步推进贸易便利化,减轻进口单位和外汇局的工作负担。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应注意向进口单位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确保《办法》的顺利实施。
  二、外汇局在为进口单位办理进口付汇差额核销报审业务时,应认真审核差额核销所依据的相关资料,并做好档案保存工作。�
  三、外汇局应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有关差额核销分级授权审批管理的内控制度。�
  四、《办法》于2005年2月1日起实施。在《办法》实施前,总局将对进口付汇核销计算机系统进行修改和升级,升级后的计算机系统将实现对差额核销数据的查询、统计、监管等功能。计算机系统的具体升级日期,总局将另行通知。�
  各分局收到本通知后,应尽快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反馈。

  附件: 进口付汇差额核销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进口付汇核销管理,规范进口付汇差额核销业务操作,提高进口付汇核销管理工作效率,根据《贸易进口付汇核销监管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核销差额”系指进口单位报审付汇金额与实际进口到货金额(即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中货物单价与数量乘积)间的差额。�
  核销差额分为多到货核销差额和少到货核销差额两种类型。实际进口到货金额大于报审付汇金额的为多到货核销差额,实际进口到货金额小于报审付汇金额的为少到货核销差额。�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以下情况的进口付汇核销报审业务:�
  (一)单笔合同项下一次付汇、一次到货、一次报审业务;�
  (二)单笔合同项下一次付汇、多次到货、一次报审业务;�
  (三)单笔合同项下多次付汇、一次到货、一次报审业务;�
  (四)单笔合同项下多次付汇、多次到货、一次报审业务。�
  对进口单位差额核销报审业务实行按合同管理。对于单笔合同项下多次报审的业务,只有当合同执行完毕,在最终一次报审时,进口单位方可申请办理差额核销报审手续。�
  第四条 对于单笔合同项下核销差额不超过等值5000美元(含5000美元)的,或核销差额虽超过5000美元但占合同金额的比例不超过2%(含2%)的进口付汇核销报审业务,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可以直接凭企业差额核销说明函、进口合同及其他核销单证办理差额核销报审手续。�
  第五条 对于单笔合同项下核销差额超过等值5000美元且核销差额占合同金额的比例超过2%的进口付汇核销差额报审业务,进口单位应按照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的要求提供其他相关材料,申请办理差额核销报审手续。�
  第六条 进口单位每月申请办理差额核销业务的累计差额(包括限额以上和限额以下的所有核销差额,多到货金额作为负数参与累加)原则上不得超过等值10万美元(含10万美元)。外汇局可以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对限额进行适当调整。�...... 
  还有一些那个网站上面看不到的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进口付汇差额核销管理办法》的通知

8. 外贸!请问为什么会有出口核销的差额的啊,核销的程序能简单的说下吗,感觉越想越烦呢

出口核销的差额是因为国家鼓励出口,所以就有了,
出口收汇核销的流程:
(1)出口企业提前到外汇管理部门领取出口收汇核销单。
(2)出口企业报关时,向海关提交事先从外汇管理部门领取的有顺序编号的外汇核销单,经海关审核无误,在核销单和与核销单有相同编号的报关单上盖“验讫章”。
(3)报关后,出口企业在规定期限将核销单存根送回外汇管理局接受外汇管理部门对企业出口收汇情况的监督。
(4)货物出口后,出口企业将海关退给的核销单、报关单和有关单据送交银行收汇。
(5)货款汇交至出口地银行以后,银行向出口单位出具结汇水单或收账通知并在结汇水单或收账通知上填写有关核销单编号。
(6)出口单位凭出口收汇核销单和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的结汇水单或收账通知及其他规定的单据,到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核销手续。
(7)国家外汇管理部门按规定办理核销后,在核销单上加盖“已核销”章,并将其中的出口退税专用联退还给出口单位作为日后退税依据。
所需单据:加盖海关放行章的报关单,核销单,银行结汇水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