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 香港 保险

2024-05-10 08:43

1. 保监会 香港 保险

1、法律问题:香港保险不受内地法律保护,不受国家保监会监管,如果发生问题只能自行解决。2、续费问题:因货币原因,很多人每年续费需要去香港本地才行。3、理赔问题:香港保险是专门为香港人设计的,其中涉及的医院,诊断结果,需要提供的材料等,如果对方不认可理赔会很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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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 香港 保险

2. 中国保监会 香港保险公司

2014年8月,中国保监会正式出台的“支持深圳(前海)保险业改革创新”的8条具体政策(简称“深八条”),主要围绕在前海探索新机构、新业务以及进一步对香港保险机构开放的内容展开。其中,保险深港互购是否能成为可能,牵动着市场神经。多位保险从业人士表示,由于监管机制等问题,直接开放购买或难以实现,但在政策指引下,深圳保险市场在产品、服务、资金、人才等领域向香港“取经”将进一步加快,两地保险市场差距将会逐步缩小。他们认为,深港保险业在前海互通互联大有可为。香港保险市场基本现状如何?截至2014年6月30日,香港共有158间获授权保险公司,其中94间经营一般业务,44间经营长期业务,其余20间则经营综合业务。根据保险代理登记委员会提供的统计数字,截至2014年6月30日,在登记委员会登记的保险代理商共有2463家,个人代理人则有41878名,以及负责人及业务代表27188名。目前香港保险公司在前海设立机构及开展业务的准入要求是什么?目前香港保险公司进入前海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主要的准入要求是申请设立外资保险公司的外国保险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经营保险业务30年以上;(2)在中国境内已经设立代表机构2年以上;(3)提出设立申请前1年年末总资产不少于50亿美元。(4)其他要求请参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香港保险经纪公司在前海设立保险代理公司的条件是什么?目前香港保险经纪公司在前海设立保险代理公司是参照《补充协议八》,允许香港的保险经纪公司在广东省(含深圳)试点设立独资保险代理公司,经营区域为广东省(含深圳),申请人须满足以下条件:(1)申请人在香港经营保险经纪业务10年以上;(2)提出申请前3年的年均保险经纪业务收入不低于50万港元,提出申请上一年度的年末总资产不低于50万港元;(3)提出申请前3年无严重违规和受处罚记录;(4)申请人在内地设立代表处时间1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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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国保监会与香港保险

香港莲姐说香港保险的卖点:保障高(比如人寿单没有不保事项)、保费低、保证回报较高、免缴遗产税、医疗保障全面、危疾保障项目多、行业监管严谨、投保严格,理赔规范化、离岸投资(资金合法自由进出香港)、全球联保(全球性保障)、保险产品完善、人民币近年升值,赴港投保更合算、特区的私隐条例保护投保人的个人私隐、香港保险理赔投诉低,12年比11年增加18%,国内理赔投诉增加205.78%、香港代理人流动性低,知识专业和诚信不误导。香港保险比国内保险对比同样的保额,香港保险保费更便宜,回报高,保障范围大,理赔条款宽松。因为香港是全球三大金融中心之一,美国洛杉矶,英国伦敦,亚洲香港。所以,在香港投保可以享受较低的保费和较高的投资回报。与此同时,在香港经营保险业务的,大多是世界顶级跨国保险公司,加上香港完备的法制,沿用英国法律体系严格的监管,都予以投保人高度诚信和全面保障,到香港买保险签的是法律档。1、相同年龄的被保人,香港保费通常是国内保单的60%-70%2、如果是重大疾病,保障病种更多,还保52种早期重疾,保障范围更全面。3、保单满五年后,现金价值一直高于国内的保单。这是说明什么?说明两个问题:—香港保险是面对全世界投资的,投资管道多,范围广,没有限制,客户和公司的利益都得到保证。—香港是全世界第二长寿城市,保费率是按人均寿命计算(香港人均寿命85岁)。国内人均寿命75岁,因此保费便宜,保障高,投资回报也高。香港人寿保险除了一年以内自杀,枪毙,无任何事项不保。香港人寿险最大的优势是没有“免责条款“或”不保事项“!中国保监会规定,若被保险人未成年身故,身故保额以10万为上限,而香港则以最高320万赔偿额为上限。国内政府对保险公司的监管比较保守,所以国内的保险公司在投资方面限制比较多资金不能做境外投资,不能最有效的进行投资;再者,两地的保险公司的费用结构也不一样,由于香港保险公司的业务质量较好可在全世界任何一个国家进行投资,所以费率和分红都对客户更有利。香港是世界三大国际金融中心之一,金融服务的竞争激烈,产品当然更有优势,国内居民到香港投保,用国内同样的保费,可以得到更高的保额,条款完善,理赔容易,保障更全面(例如国内一些保险公司的重疾险是保40+10种重大疾病,而香港的重疾险保56+18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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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与香港保险

4. 保监会对香港保险公司

2014年8月,中国保监会正式出台的“支持深圳(前海)保险业改革创新”的8条具体政策(简称“深八条”),主要围绕在前海探索新机构、新业务以及进一步对香港保险机构开放的内容展开。其中,保险深港互购是否能成为可能,牵动着市场神经。多位保险从业人士表示,由于监管机制等问题,直接开放购买或难以实现,但在政策指引下,深圳保险市场在产品、服务、资金、人才等领域向香港“取经”将进一步加快,两地保险市场差距将会逐步缩小。他们认为,深港保险业在前海互通互联大有可为。香港保险市场基本现状如何?截至2014年6月30日,香港共有158间获授权保险公司,其中94间经营一般业务,44间经营长期业务,其余20间则经营综合业务。根据保险代理登记委员会提供的统计数字,截至2014年6月30日,在登记委员会登记的保险代理商共有2463家,个人代理人则有41878名,以及负责人及业务代表27188名。目前香港保险公司在前海设立机构及开展业务的准入要求是什么?目前香港保险公司进入前海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主要的准入要求是申请设立外资保险公司的外国保险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经营保险业务30年以上;(2)在中国境内已经设立代表机构2年以上;(3)提出设立申请前1年年末总资产不少于50亿美元。(4)其他要求请参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香港保险经纪公司在前海设立保险代理公司的条件是什么?目前香港保险经纪公司在前海设立保险代理公司是参照《补充协议八》,允许香港的保险经纪公司在广东省(含深圳)试点设立独资保险代理公司,经营区域为广东省(含深圳),申请人须满足以下条件:(1)申请人在香港经营保险经纪业务10年以上;(2)提出申请前3年的年均保险经纪业务收入不低于50万港元,提出申请上一年度的年末总资产不低于50万港元;(3)提出申请前3年无严重违规和受处罚记录;(4)申请人在内地设立代表处时间1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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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中国保监会与香港保险公司

2014年8月,中国保监会正式出台的“支持深圳(前海)保险业改革创新”的8条具体政策(简称“深八条”),主要围绕在前海探索新机构、新业务以及进一步对香港保险机构开放的内容展开。其中,保险深港互购是否能成为可能,牵动着市场神经。多位保险从业人士表示,由于监管机制等问题,直接开放购买或难以实现,但在政策指引下,深圳保险市场在产品、服务、资金、人才等领域向香港“取经”将进一步加快,两地保险市场差距将会逐步缩小。他们认为,深港保险业在前海互通互联大有可为。香港保险市场基本现状如何?截至2014年6月30日,香港共有158间获授权保险公司,其中94间经营一般业务,44间经营长期业务,其余20间则经营综合业务。根据保险代理登记委员会提供的统计数字,截至2014年6月30日,在登记委员会登记的保险代理商共有2463家,个人代理人则有41878名,以及负责人及业务代表27188名。目前香港保险公司在前海设立机构及开展业务的准入要求是什么?目前香港保险公司进入前海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主要的准入要求是申请设立外资保险公司的外国保险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经营保险业务30年以上;(2)在中国境内已经设立代表机构2年以上;(3)提出设立申请前1年年末总资产不少于50亿美元。(4)其他要求请参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香港保险经纪公司在前海设立保险代理公司的条件是什么?目前香港保险经纪公司在前海设立保险代理公司是参照《补充协议八》,允许香港的保险经纪公司在广东省(含深圳)试点设立独资保险代理公司,经营区域为广东省(含深圳),申请人须满足以下条件:(1)申请人在香港经营保险经纪业务10年以上;(2)提出申请前3年的年均保险经纪业务收入不低于50万港元,提出申请上一年度的年末总资产不低于50万港元;(3)提出申请前3年无严重违规和受处罚记录;(4)申请人在内地设立代表处时间1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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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与香港保险公司

6. 保监会对香港保险的规定

所谓香港保险,是指在香港合法注册的保险公司发行的产品,通常约定的销售范围是香港和澳门地区,在约定的范围内销售和购买都合乎香港当地的法律规定,当然也符合香港保监局的规定。消费者自然就受香港的法律保护;内地也没有法律规定内地人不可以到香港购买东西,包括购买保险,所以去香港买保险也没有违背内地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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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保监会 银保通保单

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人身保险客户信息真实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13年11月14日保监发〔2013〕82号各保监局、各人身保险公司、各保险中介机构:为加强人身保险公司客户信息真实性管理,提高客户服务质量,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我会制定了《人身保险客户信息真实性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一、各人身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银行邮政等保险兼业代理机构要高度重视人身保险客户信息真实性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办法》的贯彻落实工作。各人身保险公司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和专人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和落实。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银行邮政等保险兼业代理机构要积极配合人身保险公司开展《办法》的贯彻落实工作。二、各人身保险公司应按下列要求对历史保单开展客户信息清查和补充更正工作:(一)各人身保险公司应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客户信息清查工作,采用多种方式鼓励客户主动补充更正客户信息,加强对清查和补充更正工作的监督考核,确保基层机构将清查和补充更正工作落实到位。(二)各人身保险公司应正式致函保险专业中介机构、银行邮政等保险兼业代理机构,要求其配合人身保险公司对其代理销售的历史保单进行客户信息清查,并限期对存在缺失、虚假问题的客户信息进行补充更正;明确告知保险专业中介机构、银行邮政等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如果不配合开展客户信息清查和补充更正工作,要对由此造成的违法违规问题,以及侵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等问题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历史保单的范围包括:本通知下发之日保险合同有效,且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个人人身保险业务;本通知下发之日保险合同效力中止或效力终止但尚未领取现金价值,以及保险合同到期但仍存在未了结保险责任,且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个人人身保险业务。各人身保险公司应于2014年6月30日前,从上述历史保单中清查出存在投保人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缺失、虚假或发生变更的保单,并进行补充更正,同时做好客户服务工作,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四)各人身保险公司应于2014年7月31日前向中国保监会报送工作总结报告和报表(附件1-3),报告和报表电子版通过保监会电子文件传输系统报送信息模块报送至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报告内容包括工作组织情况、工作方法、客户信息清查和补充更正情况,以及下一步工作计划等。三、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银行邮政等保险兼业代理机构要积极配合人身保险公司对中介机构代理销售的历史保单开展客户信息清查和补充更正工作,对于存在客户信息缺失、虚假或发生变更的,要限期进行补充更正,确保将真实、完整的客户信息提供给人身保险公司。四、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发现人身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银行邮政等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存在下列问题,情节严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二条限制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吊销业务许可证,同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三条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罚:(一)在本通知下发之日后承保或代理销售的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个人人身保险业务存在客户信息缺失、虚假的。(二)在本通知下发之日前承保或代理销售的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个人人身保险业务,2014年7月1日以后仍存在客户信息缺失、虚假的。五、各保监局要结合当地市场情况,对辖区内的人身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银行邮政等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加强指导,督促辖区内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银行邮政等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积极配合人身保险公司的工作,特别是历史保单的客户信息清查和补充更正工作,确保《办法》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各保监局要严格监管,对于在客户信息真实性管理方面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人身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银行邮政等保险兼业代理机构,要依法严肃处理,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请各保监局将此文件印发辖区内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银行邮政等保险兼业代理机构。附件:1.保险合同有效的历史保单客户信息清查和补充更正统计表2.保险合同效力中止或效力终止的历史保单客户信息清查和补充更正统计表3.保险合同到期但存在未了结保险责任的历史保单客户信息清查和补充更正统计表中国保监会2013年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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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 银保通保单

8. 保监会 主席 香港保险公司

6月初,香港保险业监理处(下称保监处)发布的一季度保险市场报告显示,报告期内香港地区保险业保费总额为1220亿港元,同比增长20.7%。同去年四季度的市场报告一样,香港保监处此次也没有列出内地访客保单数据。该项数据的最近一次发布是在2016年前三季度报告中,当期香港地区保险业向内地访客发出的新保单保费为489亿港元,占其个人业务总新保单保费(1323亿港元)的37%。虽然一季度报告没有列出内地访客保单数据,但香港保险业内人士向《中国经济周刊》记者透露,该数据仍然在持续增长,今年一季度,香港地区保险业对内地访客发出的保单保费同比增长一倍左右。去香港购物的人越来越少,买保险的人反而越来越多了。香港保险真的有这么大诱惑力?政策收紧也阻挡不了的购险热情保险经纪王媛正在公司楼下的咖啡厅里向一对来自内地的中年夫妻逐条讲解他们即将购买的一份投资类保险的具体条款。这对夫妻中午刚下飞机,午饭还没吃便来到保险公司签约保单。由于购买的是基金类的投资型保险,他们还需要在香港的银行开一个账户,方便今后每个月的保险资金转账。专程来香港买保险,听起来有点“舍近求远”,但这只是内地赴港投保大军的一个缩影。从2010年开始,香港向内地访客发出的新增保单保费逐年上涨,7年间增长了近10倍。2016年开始,受到资金外流的影响,境内赴港买保险的通道开始收紧。去年2月初,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银联对银联卡持卡人境外保险类商户单笔交易金额进行限制。去年3月,中银人寿暂停内地人士使用银联信用卡或银联账户通过“通联支付”缴交保费。此后不久,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开提示,居民到境外购买人寿险或投资返还分红类保险存在风险,因为现行外汇管理政策尚未对其开放。然而,这些“限令”没能阻挡内地客户赴港购买保险的脚步。根据香港保监处公布的数据,2016年香港向内地访客发出的新增保单保费在短短6个月内增长了3倍。尽管单次刷卡金额不超过5000美元的限制的确造成了不方便,但是境内银行卡持卡人可通过多次刷卡、现金,或在香港的银行开户等方式进行购买。在采访中,几位保险经纪都表示,“限令”出来后,赴港投保的内地人不减反增,大家都担心会有更严厉的限制政策出台。香港保险为何被追捧?在香港保险经纪的口中,相比内地的保险产品,保障范围广、保费低但是保额高、收益率高是香港保险被追捧的主要原因。在调查中记者发现,内地人赴港买保险最主要的险种是医疗险和重疾险。由于香港的人均寿命(85岁)高于内地的人均寿命(75岁),死亡率也相对较低,因此,相同年龄的投保人若买相同保额的同类产品,香港保险的保费要比内地便宜30%~40%。此外,相比在内地购买的一般医疗保险,在香港购买的医疗保险保障范围更广,辐射全球,不存在属地赔偿的限制。尤其是最受内地客户欢迎的重疾险,所保障的重大疾病品种一般在60~100种,而内地类似产品所包含的疾病种类相对较少。王媛以其中一种重疾险向记者举例说明,根据该保险的条约规定,投保人一旦确认患有保险内包含的重大疾病,不需要治疗后再赔付金额,而是先期赔付所有保额,更方便也更利于投保人第一时间选择治疗方案。王媛告诉记者,来香港购买保险产品的内地客户多以中产阶层为主。除了医疗险和重疾险,储蓄险、人寿保险和投资性保险也是内地客户最为青睐的险种。有业内分析人士认为,内地客户赴港购买保险不单纯是为了传统意义上的保障与投资,部分客户倾向于通过香港保险进行家族财产信托,更有甚者,是利用香港保险达到避税、避险,进行资金转移的目的。根据香港保险法,投保人的投保信息不得向任何人公布。同时,在香港购买的人寿产品、分红产品所得的赔偿额或收益,不被征收遗产税或个人所得税。此外,如果被保人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被清算财产(包括被判处没收财产),所购买的香港保险产品并不包含在内,因此在香港投保被不少人看作是保全资产的有效方式之一。正因如此,在王媛的客户群中,有不少是内地的富商。相比医疗保险,这类人更多的是购买储蓄型保险和投资型保险,其中一款基金定投保险产品很受欢迎。王媛介绍,这款保险产品的月投保金额在120万美元左右,收益稳定的时候可以维持在20%~50%,目前在她这里购买此款产品的两个内地客户都是私营业主。在被问及如此大笔的投保资金如何做到每个月定时交投时,王媛说,除了第一笔投保资金,其余的投保资金都是通过地下钱庄的方式进入客户在香港的银行账户,再转去保险公司的。而其中一个采用这种方式的客户,已经购买该款保险产品近10年。保单热催生“港漂”经纪人随着越来越多的内地人赴港购买保险产品,香港保险从业人员的版图近年来也在不断扩大。不少香港知名演员、医生、律师、全职太太、金融专业毕业生都涌入了这个被称为“躺着赚钱”的职业。在香港买保险有两种合法途径,一是通过保险公司自身的代理人购买,另一个则是通过有代理权的香港经纪公司,两者都需在香港的相关机构进行登记。购买人也必须亲自到香港签约,保单方能生效。随着香港保险产品的走红,不少香港经纪公司以及保险公司的代理人选择与内地的第三方理财机构合作,介绍客户给香港持牌的经纪公司或代理人,再被带到香港保险公司签单。有保险代理人称,在香港出售一份保险,保险经纪的提成大致在保费的50%~60%。这种情况下,“港漂”逐渐成为香港保险经纪的生力军。杨怡是香港一家投资机构的股票分析员,除了本职工作,杨怡还有一份“保险经纪”的兼职。身在香港的她经常在朋友圈推送一些比较香港、内地保险优劣,以及在人民币下行时期如何进行投资理财的文章,也会拜托亲戚朋友帮自己介绍想要购买香港保险的客户。杨怡表示,身边很多“港漂”都在从事这个行业。然而,无论是和内地第三方理财机构合作,或者私人介绍,实际上都在踩内地和香港保险法的钢丝。根据内地保监会的规定,境外保险机构的推销人员或代理人,未取得合法的保险代理资格和执业资格在内地销售保险是一种违法行为。而香港地区的法律同样规定,香港保险代理人或经纪公司销售人员只能在香港境内推销相应产品,不能去内地销售香港的保险产品。记者从杨怡处得知,在香港成为一名保险经纪需要通过专业考试,对这些限制杨怡很清楚,也在很小心地规避。比如她从来不在朋友圈发布任何保险产品的具体信息,也不会在客户抵港前沟通合同的具体条款。她表示,在香港违反法律的后果很严重,她会提前告知客户这一情况,在微信、电话沟通中只会谈到部分涉及的内容。香港保险真的“保险”吗?内地客户在赴港前没法看到具体的投保条款,仅凭借抵港之后的有限时间,能否充分认知其中的风险呢?此前,内地保监会已就内地居民赴港购买保险的相关风险做了公开提示。业内人士称,香港的一些保险经纪在推销一些锁定期长的分红保险产品时,往往对可能存在的不确定性避而不谈,只是介绍有可能产生的最高分红比例。记者了解到,对于保险购买者来说,分红实现率是保险产品极为重要的参考指标。不少保险经纪在推销保险时,所宣传的预期红利比率基本等同于100%,但事实上,过去几年香港部分大型保险公司的分红实现率均未达到100%,大部分在50%~75%之间。今年1月1日,香港保监处开始实施的《承保长期保险业务(类别C业务除外)指引》规定,保险公司需在其官网披露还在产生新保单的各产品的非保证回报部分的分红实现率,该披露至少每年更新一次。该指引还指出,保险公司需要定期(至少每年一次)根据实际经验和投资展望对非保证红利进行审核和调整。而对万能人寿险也要求披露过往年份的派息率。除了无法保障分红外,汇率的风险更是不能小觑。内地客户购买的香港保险一般是以港币或美元计价,一旦出现汇率大波幅动,投保者就会出现资产缩水的情况。此外,虽然购买香港的保险产品理赔较方便,但是一旦发生理赔纠纷需要依靠法律途径来解决的时候,客户将要承担法律诉讼费用,成本要比在内地高出许多。可喜的是,目前两地的保险监管正在相向而行。5月16日,内地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在北京会见香港保监处专员梁志仁,并签署了偿付能力监管制度等效评估工作的框架协议,促进两地保险市场的进一步相互开放和融合。记者从保监会了解到,下一步其将启动对香港偿付能力监管体系的等效评估工作,并出台在监管等效基础上对香港保险业的优待政策。也许到那个时候,在香港买保险,就更“保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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