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禁渔政策

2024-05-14 03:21

1. 十年禁渔政策

法律分析:为扭转长江生态环境恶化趋势,2020年1月,农业农村部在官网发布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宣布从2020年1月1日0时起开始实施长江十年禁渔计划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第二十二条 国家根据捕捞量低于渔业资源增长量的原则,确定渔业资源的总可捕捞量,实行捕捞限额制度。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渔业资源的调查和评估,为实行捕捞限额制度提供科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海、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其他管辖海域的捕捞限额总量由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报国务院批准后逐级分解下达;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的捕捞限额总量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或者协商确定,逐级分解下达。捕捞限额总量的分配应当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分配办法和分配结果必须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监督。
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捕捞限额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超过上级下达的捕捞限额指标的,应当在其次年捕捞限额指标中予以核减。
第二十三条 国家对捕捞业实行捕捞许可证制度。
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有关国家缔结的协定确定的共同管理的渔区或者公海从事捕捞作业的捕捞许可证,由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放。海洋大型拖网、围网作业的捕捞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放。其他作业的捕捞许可证,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放;但是,批准发放海洋作业的捕捞许可证不得超过国家下达的船网工具控制指标,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捕捞许可证不得买卖、出租和以其他形式转让,不得涂改、伪造、变造。
《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
第十五条 捕捞生产实行限额限期间捕捞制度。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各区县(自治县)的渔业资源现状,按照捕捞量低于渔业资源增长量的原则,下达捕捞限额指标和渔船控制指标。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放的捕捞许可证,不得超过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捕捞限额指标和渔船控制指标。
第十七条 禁止捕捞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苗种。因养殖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在天然水域采卵捞苗的,必须经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捕捞禁捕的怀卵亲体的,必须经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报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指定的区域和时间内,按照限额进行捕捞。
禁渔期间,在禁渔区引水用水时,应当采取措施,保护苗种。
《农业农村部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农业农村部通告〔2019〕4号)的有关规定,出台《重庆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行全面禁捕的通告》,明确禁捕范围、禁捕时间和禁止类型。
《长江十年禁渔计划》 是2020年1月农业农村部发布的一个关于禁止捕捞天然渔业资源的计划公告。

十年禁渔政策

2. 十年禁渔对渔民的影响

长江禁渔计划,是考虑到长江生物种类的发展,因为在过去,长江里面的鱼类非常的多,而且每一种鱼的数量也很多,同时长江流域作为全球七大生物多样性丰富河流之一。对于当地居民来说,第一就是很多渔民即将面临着失业,第二当地的居民可能吃不到新鲜的鱼了,其实虽然长江流域不可以捕捞,但是其他地方还是有新鲜鱼可以吃的,这点是不用担心的,但是对于当地的渔民来说,可能就会造成失业。法律依据:《做好长江流域十年禁渔工作实施方案》1.禁渔范围:镇辖区文川河、小河段。2.禁渔时间:2020年7月4日零时起,暂定10年禁捕。3.禁渔内容:禁渔期间,禁止捕捞、销售、收购天然水域渔获物,禁止生产、经销电、毒、炸鱼等渔具及从事电、毒、炸鱼等违法渔事作业行为。4.禁止一人多杆一杆多钩非娱乐性垂钓。

3. 长江十年禁渔的意义

法律分析:1、长江全面禁渔有利于长江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2、有利于保护野生渔业资源。3、长江主要经济鱼类成熟的时间是3至4年,10年禁渔,将为多数鱼类争取2至3个世代繁衍,缓解当下长江鱼少之困。4、全面禁渔为长江江豚在内许多旗舰物种的保护带来了希望,是对长江生态系统保护具有历史意义的重要举措。
法律依据:《农业部关于加强2008年长江禁渔期管理工作的通知》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定执行长江禁渔期制度
沿江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将实施长江禁渔期制度作为建设生态文明和落实《纲要》的一项重要任务,进一步提高对实施长江禁渔期制度重要性的认识;要以当前国家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加大对“三农”投入为契机,积极争取各级政府的重视和有关部门的支持,把长江禁渔期管理工作纳入政府工作安排,建立和完善地方政府领导、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导、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禁渔管理长效机制。

长江十年禁渔的意义

4. 长江十年禁渔的意义

法律分析:
1.长江全面禁渔对淡水水产市场供给的负面影响很小,反而有利于长江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有助于统一标准,规范市场。
2.可以保护野生渔业资源,鱼类基本在人工饲养过程中会不断退化,而野生鱼起着鱼类基因库的作用,因此野生鱼的减少会带来长远隐患,导致将来无鱼可吃。
3.长江主要经济鱼类成熟的时间是3至4年,10年禁渔,将为多数鱼类争取2至3个世代繁衍,缓解当下长江鱼少之困。
4.也为长江江豚在内许多旗舰物种的保护带来了希望,是对长江生态系统保护具有历史意义的重要举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第三十八条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内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制造、销售禁用的渔具的,没收非法制造、销售的渔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5. 全国禁渔十年吗

法律分析:禁渔十年是真的。2019年1月,在“长江大保护”的总体战略下,国家决定对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行全面禁渔,从2020年元旦开始,分步骤推开,禁渔十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 第八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在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内从事生产性捕捞,或者在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大型通江湖泊、长江河口规定区域等重点水域禁捕期间从事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没收渔获物、违法所得以及用于违法活动的渔船、渔具和其他工具,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采取电鱼、毒鱼、炸鱼等方式捕捞,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收购、加工、销售前款规定的渔获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没收渔获物及其制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相关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责令关闭。

全国禁渔十年吗

6. 长江禁渔十年的意义

法律分析:1.长江全面禁渔对淡水水产市场供给的负面影响很小,反而有利于长江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有助于统一标准,规范市场。2.可以保护野生渔业资源,鱼类基本在人工饲养过程中会不断退化,而野生鱼起着鱼类基因库的作用,因此野生鱼的减少会带来长远隐患,导致将来无鱼可吃。3.长江主要经济鱼类成熟的时间是3至4年,10年禁渔,将为多数鱼类争取2至3个世代繁衍,缓解当下长江鱼少之困。4.也为长江江豚在内许多旗舰物种的保护带来了希望,是对长江生态系统保护具有历史意义的重要举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第一条 为了保护和改善海洋环境,保护海洋资源,防治污染损害,维护生态平衡,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四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海洋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海洋环境监督管理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进行监督和检举。

7. 十年禁渔令禁的是哪里

法律分析: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干流和重要支流、大型通江湖泊与长江干流、重要支流、大型通江湖泊连通的其他天然水域。
法律依据:《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 三、禁捕实施 
(一)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区。2019年底以前,完成水生生物保护区渔民退捕,率先实行全面禁捕,今后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
(二)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2020年底以前,完成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除保护区以外水域的渔民退捕,暂定实行10年禁捕,禁捕期结束后,在科学评估水生生物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状况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基础上,另行制定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管理政策。
(三)大型通江湖泊。大型通江湖泊(主要指鄱阳湖、洞庭湖等)除保护区以外的水域由有关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禁捕管理办法,可因地制宜一湖一策差别管理,确定的禁捕区2020年底以前实行禁捕。
(四)其他水域。长江流域其他水域的禁渔期和禁渔区制度,由有关地方政府制定并组织实施。
禁捕期间,特定资源的利用和科研调查、苗种繁育等需要捕捞的,实行专项管理,具体办法由省级或国家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组织实施。

十年禁渔令禁的是哪里

8. 长江十年禁渔的意义

1、长江全面禁渔有利于长江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2、有利于保护野生渔业资源。
3、长江主要经济鱼类成熟的时间是3至4年,10年禁渔,将为多数鱼类争取2至3个世代繁衍,缓解当下长江鱼少之困。
4、全面禁渔为长江江豚在内许多旗舰物种的保护带来了希望,是对长江生态系统保护具有历史意义的重要举措。
一、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保护水产资源的管理制度;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林、方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二、非法打鱼怎么处理的
非法打鱼的处理是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可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捕鱼是指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的,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行为。
三、湖南三高四新战略是指什么
湖南三高四新战略是指着力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内陆地区改革开放高地,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上闯出新路子,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展现新作为,在推动中部地区崛起和长江经济带发展中彰显新担当,奋力谱写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湖南新篇章。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农业部关于加强2008年长江禁渔期管理工作的通知》一、加强组织领导,坚定执行长江禁渔期制度沿江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将实施长江禁渔期制度作为建设生态文明和落实《纲要》的一项重要任务,进一步提高对实施长江禁渔期制度重要性的认识;要以当前国家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加大对“三农”投入为契机,积极争取各级政府的重视和有关部门的支持,把长江禁渔期管理工作纳入政府工作安排,建立和完善地方政府领导、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导、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禁渔管理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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