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集团诉讼和代表人诉讼

2024-05-18 09:49

1. 什么是集团诉讼和代表人诉讼

法律分析:集团诉讼是共同诉讼的一种特殊形式,代表人诉讼一般指集团诉讼。集团诉讼又称代表人诉讼,是共同诉讼的一种特殊形式,指的是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其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由其中一人或者数人代表全体相同权益人进行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四条 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在起诉时人数尚未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发出公告,说明案件情况和诉讼请求,通知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向人民法院登记。向人民法院登记的权利人可以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推选不出代表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与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商定代表人。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对参加登记的全体权利人发生效力。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提起诉讼的,适用该判决、裁定。

什么是集团诉讼和代表人诉讼

2. 公司诉讼代表人

法律分析:在公司诉讼中,一般由该法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人授权委托的员工代表法人参与诉讼活动。或者由公司授权律师代表出庭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百八十条 开庭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应当通知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出庭有诉讼代表人参与诉讼的,应当要求人民检察院确定。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不出庭的,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诉讼代表人系被告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可以拘传其到庭客观原因无法出庭,或者下落不明的,应当要求人民检察院另行确定诉讼代表人二)诉讼代表人系被告单位的其他人员的,应当要求人民检察院另行确定诉讼代表人出庭。

3. 公司诉讼代表人

公司的民事诉讼代表人没有风险。一个公司,它具有三个独立,其中一个是责任独。责任独就是指公司的法人独立承担公司一些民事活动的责任,当公司参与到民事诉讼中,如果是公司被起诉,本质上来说是公司的法人被起诉。而不是诉讼代表人有什么风险,是他的法人有风险。
一、公司民事诉讼代表人有风险吗?      是指众多当事人的一方,推选出的代表,为维护本方的利益而进行诉讼活动的人。公司是独立的企业法人,当事人只有一个,就是公司自己。      1、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如厂长、经理、董事长等。      2、公司诉讼时,法定代表人可以出庭应诉;公司也可以委托公司的职工,代表公司出庭应诉,此时该员工即为公司的诉讼代理人。二、关于诉讼代理的规定      1、      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2、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形式。      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      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3、超越代理权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代理人不履行职责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      因此我们可以看出一个公司参与诉讼,他的诉讼代理人是他的法人。因此诉讼代理人本人没有什么风险,因为他是自然人,但是公司的法人代表可能就会有风险。因为公司的法人需要独立承担公司的一切责任。除开在一些其他的民事诉讼案件中,诉讼代理人可能会存在一些风险,公司的诉讼代理人是不会存在风险的。

公司诉讼代表人

4. 集团诉讼的介绍

集团诉讼(class action)是指一个或数个代表人,为了集团成员全体的共同的利益,代表全体集团成员提起的诉讼。法院对集团所作的判决,不仅对直接参加诉讼的集团具有约束力,而且对那些没有参加诉讼的主体,甚至对那些没有预料到损害发生的相关主体,也具有适用效力。

5. 集团诉讼的简介

集团诉讼是美国处理大量产生于同一事件的类似诉讼请求的一种独特诉讼程序。

集团诉讼的简介

6. 诉讼代表人

法律分析:诉讼代表人是指为了便于诉讼,由人数众多的一方当事人推选出来游模,代表其利益实施诉讼行为的人。我国的诉讼代表人制度,是以共同诉讼制度为基础,并吸收了诉讼代理制度的机能。以共同诉讼制度为基础,是指诉讼代表人所进行的诉讼应当符合共同诉讼基本条件,如果所代表的当事人不能作为共同诉讼人,也就不能在诉讼中推选代表人代为实施诉讼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第五十四条 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在起诉时人数尚未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发出公告,说明案件情况和诉讼请求,通知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向人民法院登记。向人民法院登记蠢伏的权利人可以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推选不出代表人的,人民法院带磨携可以与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商定代表人。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对参加登记的全体权利人发生效力。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提起诉讼的,适用该判决、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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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诉讼代表人

法律分析:诉讼代表人是指为了便于诉讼,由人数众多的一方当事人推选出来,代表其利益实施诉讼行为的人。我国的诉讼代表人制度,是以共同诉讼制度为基础,并吸收了诉讼代理制度的机能。以共同诉讼制度为基础,是指诉讼代表人所进行的诉讼应当符合共同诉讼基本条件,如果所代表的当事人不能作为共同诉讼人,也就不能在诉讼中推选代表人代为实施诉讼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第五十四条 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在起诉时人数尚未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发出公告,说明案件情况和诉讼请求,通知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向人民法院登记。向人民法院登记的权利人可以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推选不出代表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与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商定代表人。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对参加登记的全体权利人发生效力。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提起诉讼的,适用该判决、裁定。

诉讼代表人

8. 公司诉讼代表人的确定

新法定代表人的产生一般先由股东会依据公司章程选任而后再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但往往有许多原法定代表人不服股东会的决议,不配合公司及新选任的法定代表人办理工商登记的变更手续。
实践中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章程合法选任的新法定代理人代表了公司的真实意志,我们应充分尊重公司的意思自治。
法定代表人工商变更登记仅为宣示性登记,即使未办理变更手续,也不影响新选任的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意志行使其职权与参加诉讼活动,此时应以股东会决议为准。
一、法定代表人与持法人公章的人
公章是国家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用自己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签名印章,是公司对外作出意思表示的重要外在表现形式,实践中,不少公司采取公章与法定代表人分离的做法,如公司内部意志发生分离,则有可能法定代表人与持公章的人争相代表公司参与诉讼。
一般情况下,工商登记的法定代表人具推定效力,即在无相反证据证明法定代表人不能代表公司意志的情况下,默认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参与诉讼。但如持公章的人能提供公司明确所持公章才能代表公司意志的有效授权证据,即可推翻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意志参与诉讼,此时,可认定持章人为诉讼代表人。
二、公司持有两枚或以上公章
一般情况下,一个公司仅使用一枚公章,且应进行工商备案。但实践中的公司有使用两枚或两枚以上公章的情况。可区分为:
1、一枚已进行工商备案,其他的未备案。进行了工商备案的公章具有推定效力,如无相反证据证明,应认定其代表了公司意志。如有有效的股东会决议推翻备案公章的代表权,则应以股东会决议授权的公章为准。
2、两枚或以上公章均未备案。此时需审查公司有效授权的文件作为认定其代表公司意志参与诉讼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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