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合竞价产生的成交价即开盘价

2024-05-09 16:30

1. 关于集合竞价产生的成交价即开盘价

交易规则摘抄:集合竞价过程中,若产生一个以上的基准价格,即有一个以上的价格同时满足集合竞价的3个条件时,沪市选取这几个基准价格的中间价格为成交价格,深市则选取离前收盘价最近的价格为成交价格。
由此得到结果:上交所成交价10元;深交所成交价10元。

下面是集合竞价的相关知识:
       集合竞价最大成交量原则,即以此价格成交能够得到最大成交量。高于集合竞价产生的价格的买入申报全部成交;低于集合竞价产生的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等于集合竞价产生的价格的买入或卖出申报,根据买入申报量,卖出申报量的多少,按少的一方的申报量成交。

什么是集合竞价? 
       在每个交易日上午9:15—9:25,由投资者按照自己所能接受的心理价格自由地进行买卖申报,电脑交易主机系统对全部有效委托进行一次集中撮合处理过程,称为集合竞价。
       在集合竞价时间内的有效委托报单未成交,则自动有效进入9:30开始的连续竞价。
具体来说,集合竞价是将数笔委托报价或一时段内的全部委托报价集中在一起,根据不高于申买价和不低于申卖价的原则产生一个成交价格,且在这个价格下成交的股票数量最大,并将这个价格作为全部成交委托的交易价格。
       所谓集合竞价就是在当天还没有成交价的时候,你可根据前一天的收盘价和对当日股市的预测来输入股票价格,而在这段时间里输入计算机主机的所有价格都是平等的,不需要按照时间优先和价格优先的原则交易,而是按最大成交量的原则(见★注解)来定出股票的价位,这个价位就被称为集合竞价的价位,而这个过程被称为集合竞价。
       直到9:25分以后,你就可以看到证券公司的大盘上各种股票集合竞价的成交价格和数量。 有时某种股票因买入人给出的价格低于卖出人给出的价格而不能成交,那么,9:25分后大盘上该股票的成交价一栏就是空的。当然,有时有的公司因为要发布消息或召开股东大会而停止交易一段时间,那么集合竞价时该公司股票的成交价一栏也是空的。 因为集合竞价是按最大成交量来成交的,所以对于普通股民来说,在集合竞价时间,只要打入的股票价格高于实际的成交价格就可以成交了。所以,通常可以把价格打得高一些,也并没有什么危险。因为普通股民买入股票的数量不会很大,不会影响到该股票集合竞价的价格,只不过此时你的资金卡上必须要有足够的资金。

       集合竞价主要产生了开盘价,接着股市要进行连续买卖阶段,因此有了连续竞价。集合竞价中没有成交的买卖指令继续有效,自动进入连续竞价等待合适的价位成交。而全国各地的股民此时还在连续不断地将各种有效买卖指令输入到沪深证交所电脑主机,沪深证交所电脑主机也在连续不断地将全国各地股民连续不断的各种有效买卖指令进行连续竞价撮合成交。而无效的买卖指令主机不接受。如:股票价格涨跌幅超过限制等(当日上市的新股除外)。

1.成交量最大。      集合定价由电脑交易处理系统对全部申报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排序,并在此基础上,找出一个基准价格,使它同时能满足以下3个条件:
2.高于基准价格的买入申报和低于基准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满足(成交)。
3.与基准价格相同的买卖双方中有一方申报全部满足(成交)。
      该基准价格即被确定为成交价格,集合竞价方式产生成交价格的全部过程,完全由电脑交易系统进行程序化处理,将处理后所产生的成交价格显示出来。这里需要说明的是:
第一,集合竞价方式下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体现在电脑主机将所有的买入和卖出申报按价格由高到低排出序列,同一价格下的申报原则按电脑主机接受的先后顺序排序;
第二,集合竞价过程中,若产生一个以上的基准价格,即有一个以上的价格同时满足集合竞价的3个条件时,沪市选取这几个基准价格的中间价格为成交价格,深市则选取离前收盘价最近的价格为成交价格。


上海市场:9:15—9:25集合竞价时间:
深圳市场:9:15—9:25(开盘集合竞价时间) 14:57—15:00(收盘集合竞价时间)
集合竞价申报规定:
       每个交易日9:15至9:25(深圳包括14:57至15:00),证券交易所交易主机接受参与竞价交易的申报。
       每个交易日9:25至9:30,交易主机只接受申报,但不对买卖申报或撤销申报作处理。交易所认为必要时,可以调整接受申报时间。
集合竞价阶段撤单规定
      沪深两市每个交易日9:25至9:30的开盘集合竞价阶段,两个交易所交易主机都不接受撤单申报。
       不过在接受交易申报的其它时间内,两个交易所规定有所不同。沪市未成交申报在其接受交易申报的时间内可以撤销,具体为每个交易日9:15至 9:25、9:30至11:30 、13:00至15:00;而深交所规定14:57至15:00,深交所交易主机也不接受参与竞价交易的撤销申报,在它接受申报的其它时间里,未成交申报可以撤销。


  设股票G在开盘前分别有5笔买入委托和6笔卖出委托,根据价格优先的原则,按买入价格由高至低和卖出价格由低至高的顺序将其分别排列如下:集合竞价的基本过程
序号 | 委托买入价| 数量(手) 序号 | 委托卖出价| 数量(手)
1 。。。。3.80。。。 2 ——————1 。。。。3.52 。。。。5
2 。。。。3.76 。。。6 ——————2 。。。。3.57。。。。1
3 。。。。3.65 。。。4 ——————3。。。。 3.60 。。。。2
4 。。。。3.60 。。。7 ——————4 。。。。3.65 。。。。6
5 。。。。3.54 。。。6 ——————5 。。。。3.70 。。。。6
      按不高於申买价和不低於申卖价的原则,首先可成交第一笔,即3.80元买入委托和3.52元的卖出委托,若要同时符合申买者和申卖者的意愿,其成交价格必须是在3.52元与3.80元之间,但具体价格要视以后的成交情况而定。这对委托成交后其它的委托排序如下:
序号 | 委托买入价 | 数量(手) 序号 | 委托卖出价 | 数量(手)
1。第一笔买入的已经全部成交这里为空 1 。。。。3.52 。。。。3 这里是经过第一笔成交后委卖由于多了3手而剩下的
2 。。。。3.76 。。。。6 —————2 。。。。3.57 。。。。1
3 。。。。3.65 。。。。4 —————3 。。。。3.60 。。。。2
4 。。。。3.60 。。。。7—————4 。。。。 3.65 。。。。6
5 。。。。3.54 。。。。6 —————5 。。。。3.70 。。。。6
在第一次成交中,由于卖出委托的数量多于买入委托,按交易规则,序号1的买入委托2手全部成交,序号1的卖出委托还剩余3手。
      第二笔成交情况:序号2的买入委托价格为不高于3.76元,数量为6手。在卖出委托中,序号1—3的委托的数量正好为6手,其价格意愿也符合要求,正好成交,其成交价格在3.60元—3.76元的范围内,成交数量为6手。应注意的是,第二笔成交价格的范围是在第一笔成交价格的范围之内,且区间要小一些。第二笔成交后剩下的委托情况为:
序号 委托买入价 数量(手) 序号 委托卖出价数量(手)
3。。。。3.65。。。。4
4 。。。。3.60。。。。7 4 。。。。3.65。。。。6
5 。。。。3.54。。。。6 5 。。。。3.70 。。。.6
       第三笔成交情况:序号3的买入委托其价格要求不超过3.65元,而卖出委托序号4的委托价格符合要求,这样序号3的买入委托与序号4的卖出委托就正好配对成交,其价格为3.65元,因卖出委托数量大于买入委托,故序号4的卖出委托仅只成交了4手。第三笔成交后的委托情况如下:
序号 委托买入价数量(手) 序号 委托卖出价数量(手)
4 。。。。3.60。。。。7 4.。。。。3.65。。。。2
5 。。。。3.54 。。。。6 5 。。。。3.70。。。。6
       完成以上三笔委托後,因最高买入价为3.60元,而最低卖出价为3.65,买入价与卖出价之间再没有相交部分,所以这一次的集合竞价就已完成,最後一笔的成交价就为集合竞价的平均价格。剩下的其他委托将自动进入开盘后的连续竞价。
在以上过程中,通过一次次配对,成交的价格范围逐渐缩小,而成交的数量逐渐增大,直到最后确定一个具体的成交价格,并使成交量达到最大。在最后一笔配对中,如果买入价和卖出价不相等,其成交价就取两者的平均。
      在这次的集合竞价中,三笔委托共成交了12手,成交价格为3.65元,按照规定,所有这次成交的委托无论是买入还是卖出,其成交价都定为3.65元,交易所发布的股票G的开盘价就为3.65元,成交量12手。
      当股票的申买价低而申卖价高而导致没有股票成交时,上海股市就将其开盘价空缺,将连续竞价后产生的第一笔价格作为开盘价。而深圳股市对此却另有规定:
若最高申买价高于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就选取该价格为开盘价;若最低申卖价低于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就选取该价格为开盘价;若最低申买价不高于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最高申卖价不低于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则选取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为今日的开盘价。


  所谓集合竞价就是在当天还没有成交价的时候,欲要入市的投资者可根据前一天的收盘价和对当日股市的预测来输入股票价格,而在这段时间里输入计算机主机的所有价格都是平等的,不需要按照时间优先和价格优先的原则交易,而是按最大成交量的原则来定出股票的价位,这个价位就被称为集合竞价的价位,而这个过程就被称为集合竞价。开放式集合竞价制度是指在集合竞价期间,即时行情实时揭示集合竞价参考价格等信息的集合竞价方式。新《交易规则》中,根据交易时间不同,开放式集合竞价分为开盘开放式集合竞价和收盘开放式集合竞价两种。


第一步:确定有效委托在有涨跌幅限制的情况下,有效委托是这样确定的:根据该只证券上一交易日收盘价以及确定的涨跌幅度来计算当日的最高限价、最低限价。有效价格范围就是该只证券最高限价、最低限价之间的所有价位。限价超出此范围的委托为无效委托,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集合竞价分四步完成:
第二步:选取成交价位。首先,在有效价格范围内选取使所有委托产生最大成交量的价位。如有两个以上这样的价位,则依以下规则选取成交价位:
(1) 高于选取价格的所有买委托和低于选取价格的所有卖委托能够全部成交。
(2) 与选取价格相同的委托的一方必须全部成交。如满足以上条件的价位仍有多个,则选取离昨市价最近的价位。
第三步:集中撮合处理所有的买委托按照委托限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限价相同者按照进入系统的时间先后排列;所有卖委托按委托限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限价相同者按照进入系统的时间先后排列。依序逐笔将排在前面的买委托与卖委托配对成交,即按照“价格优先,同等价格下时间优先”的成交顺序依次成交,直至成交条件不满足为止,即不存在限价高于等于成交价的叫买委托、或不存在限价低于等于成交价的叫卖委托。所有成交都以同一成交价成交。
第四步:行情揭示
(1) 如该只证券的成交量为零,则将成交价位揭示为开盘价、最近成交价、最高价、最低价,并揭示出成交量、成交金额。
(2) 剩余有效委托中,实际的最高叫买价揭示为叫买揭示价,若最高叫买价不存在,则叫买揭示价揭示为空;实际的最低叫卖价揭示为叫卖揭示价,若最低叫卖价不存在,则叫卖揭示价揭示为空。集合竞价中未能成交的委托,自动进入连续竞价。
集合竞价中申报手数大小与成交次序:
集合竞价的成交价的产生大体为:所有申报价中能够实现最大成交量的价位定为成交价,所有符合条件的申报委托依此价位成交,并提示出来成为开盘价。
集合竞价过程中同样依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来成交,如果申报价格相同,那么谁先申报得早,谁先成交。申报买卖手数的大小不是竞价成交的原则。所以有些投资者认为“庄家申报手数大,他可以先成交,而中小散户申报的手数小,不能成交”的看法是没有根据的。
有的投资者遇到过这种情况:有几次申报价格上符合了开盘价的条件,时间上又符合了集合竞价的条件,但都无法成交。这时,可检查一下,是否存在以下这种可能:在集合竞价中,如果价格相同,但申买委托只有50手,而申卖委托却有100手,那么,按时间优先原则,排在后面的50手申卖委托,在集合竞价时间里也是无法成交的,而只能参加连续竞价。


2. 沪深两地股票的开盘价是由集合竞价产生的,如果集合竞价未能找出符合上述3个条件的成交价格,则开盘价将在其后进行的连续竞价中产生,连续竞价的第一笔成交价格则为该股当日的开盘价,如果某只股票因刊登公告等原因于上午停牌,则下午于1点起直接进入连续竞价,其第一笔成交价格则为该股当日的开盘价。1. 所有在集合竞价成交的委托,无论委托价格高低,其成交价均为开盘价,所有高于开盘价的买入委托和低于开盘价的卖出委托均可成交,与开盘价相同的部分委托也可成交。

3. 沪深两市每日集合竞价时间为上午9时15到25分,在这段时间内交易所有只接受申报,不进行撮合,但可以撤单。9时25至30分之间的5分钟既不能报单也不能撤单,9时27分由集合竞价产生开盘价,9时30分开始进入连续竞价阶段。

4. 配股、债券(包括国债、企业债等)以及新股申购都没有集合竞价,只有在正常交易时间进行连续竞价。可转换债券上市首日的开盘价由集合竞价产生,之后的交易与债券相同。


  每天开盘价在技术分析上具有重要的意义。 目前世界各国股市市场均采用集合竞价的方式来确定开盘价,因为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人为操纵现象。 在咨询文件的创业板交易规则中,对集合竞价的规定有两点与主板不同:第一,集合竞价时间拉长。由原来的每交易日上午9:15-9:25为集合竞价时间,改为每交易日上午的9:00-9:25,延长了15分钟,这使得参与集合竞价的申报更多,竞价更充分, 加大了人为控制的难度,也使得开盘价更为合理,更能反映市场行为, 体现了公平的原则;第二,文件规定,每交易日上午开盘集合竞价期间,自确定开盘价前十分钟起,每分钟揭示一次可能开盘价。可能的开盘价是指对截至揭示时所有申报撮合集合竞价规则形成的价格,这条规则在主板中是没有的,主板只公布最后集合竞价的结果。这条规则的意义就在于加强了对投资者的信息披露,使投资者能够更多、 更细地掌握市场信息,特别是对于新股上市首日的集合竞价,意义更加重大, 它使投资者能够提前在集合竞价期间就掌握较为充分的市场信息,从而作出决策。 这体现了市场的公开原则. 每天上海和深圳早上开盘前15分钟 9:15-9:30 为集合竞价时段 之后为正常交易时间

关于集合竞价产生的成交价即开盘价

2. 集合竞价是怎样产生开盘价的

集合竞价的所有交易在9点25分以同一价格成交,且为开盘价.
    集合竞价期间显示的是虚拟成交,所以成交笔数都是零,目的是为了撮合出一个最大成交量的价格,如果有新的买单和抛单加入,每十秒就会进行一次撮合,显示的结果是在这个价格下的最大成交量,但笔数是零,这个时候价格一般会变,最大成交量即现手是逐渐增多的,因为只有在这个价格的撮合下它的成交量比上一次要大,才能取代上一次的成交价格,但如果有撤单的话,最大成交量也有可能减少, 9点25分才是集合竞价期间唯一一次真正的成交,所以会显示成交笔数。当然这期间可以挂单,也可以撤单,但9点20到9点25是不能撤单的,集合竞价期间最好不要撤单,成功概率很小,虽然允许撤单,但还有许多其它原因导致撤单不那么容易成功。
    所以如果你想买入一只股票,你直接挂涨停价买入即可,如果你想卖出一只股票,你直接挂跌停价即可,这样基本都可以买到或抛出,但它的实际成交价格不是你所挂的涨停价或跌停价,而是9点25分成交的那个价格,也就是开盘价。所有的人成交价格都是同一个价格,这个价格是根据最大成交量撮合出来的,当然如果是以涨停板和跌停板开盘的话,你就不一定可以买到,因为,集合竞价期间,价格第一优先,时间第二优先,还有一个数量第三优先,连续竞价期间没有这个优先,9点15分之前的所有时间为同一时间,故挂单时间相同,挂单价格也相同,由于主力挂单的数量比散户大,故先成交主力。
    集合竞价按买盘的价格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卖盘的价格从低到高进行排序,然后按照序号从上到下一对一对地进行撮合,直到买盘和卖盘的价格相同或卖盘的价格高于买盘的价格,就停止撮合,然后选出一个满足所有撮合的价格。最后显示当前的撮合价格和成交量,但笔数是零,因为只是撮合,没有实际成交,如果实际成交了就会显示笔数,并且笔数为买卖盘中成交和大的笔数,比如说买盘有六笔成交,卖盘有八笔成交,那么成交的笔数显示为八笔,如果说买盘只有一笔,卖盘有一百笔,则为主力大笔买入,反之主力大笔抛出。

集合竞价时,成交价格的确定原则为:
    ①可实现最大成交量的价格;
    ②高于该价格的买入申报与低于该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的价格;
    ③与该价格相同的买方或卖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的价格。
    两个以上申报价格符合上述条件的,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申报价格为成交价格;仍有两个以上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申报价格符合上述条件的,其中间价为成交价格。

停牌期间不允许挂单,但停牌前的挂单可以撤销。
    对于停牌一小时的股票,在停牌期间(9:30-10:30)不能挂单也不能撤单。当然也没有集合竞价,集合竞价期间的任何挂单和撤单都是无效的,这就要看十点半时谁的手快,但停牌前的挂单是有效的。
10:30开盘时,一般10:29分30秒,交易系统就已经打开了。所以如果你想抢先买入一只复牌即涨停的股票,最好在10:29分20秒挂涨停价买入,因为委单要进入证券公司系统再进行转换是需要几秒钟的时间,如果你挂早了传到上或深交所还没到10:29分30秒,交易所就把它当作废单处理,所以一定要把握好。

3. 集合竞价以最大成交量成立开盘价,可是高于开盘价买入和低于开盘价的卖出以什么价格买入和卖出呢?

集合竞价是指对一段时间内接收的买卖申报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竞价方式。以我国竞价交易制度为例,集合竞价时成交价格的确定原则是::
1、在有效价格范围内选取成交量最大的价位;
2、高于成交价格的买进申报与低于成交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
3、与成交价格相同的买方或卖方至少一方全部成交。
两个以上价位符合上述条件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申报价格为成交价格。若仍有两个以上申报价格符合条件,取其中间价为成交价格。深圳证券交易所取距前收盘价最近的价位为成交价。集合竞价的所有交易以同一价格成交。集合竞价未成交的部分,自动进入连续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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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合竞价以最大成交量成立开盘价,可是高于开盘价买入和低于开盘价的卖出以什么价格买入和卖出呢?

4. 集合竞价时大量低价买入导致开盘价格低

对于大盘指数来说,集合竞价阶段的低开与高开也许并不能影响全天的走势,但是,开盘时段的点位和成交量还是会对投资者的心理造成一定的影响。即当指数高开时,投资者往往会感到心情舒畅;当指数低开时,难免会感到有些失落,并担心当天行情走低。

处于正常情况下的开盘点位和成交量往往不会对指数的走势造成影响,因而,也就不再我们的研究范围之内。我们在这里主要研判一下集合竞价阶段的大盘点位与成交量出现异常表现的情况。

1.指数上涨,成交量放大。当大盘指数出现上涨,且成交量出现放大时,表示市场做多气氛浓厚,指数未来上涨的可能性很大。投资者宜更近买入。

2.指数上涨,成交量萎缩。当大盘指数出现上涨,且成交量出现萎缩时,表示市场做多气氛较淡,指数未来有可能会出现一定的回调。投资者宜持币观望。

3.指数下跌,成交量放大。当大盘指数出现下跌,且成交量出现放大时,表示市场做空气氛浓厚,指数未来有可能会出现一定的下跌。投资者宜迅速卖出股票。
【摘要】
集合竞价时大量低价买入导致开盘价格低【提问】
对于大盘指数来说,集合竞价阶段的低开与高开也许并不能影响全天的走势,但是,开盘时段的点位和成交量还是会对投资者的心理造成一定的影响。即当指数高开时,投资者往往会感到心情舒畅;当指数低开时,难免会感到有些失落,并担心当天行情走低。

处于正常情况下的开盘点位和成交量往往不会对指数的走势造成影响,因而,也就不再我们的研究范围之内。我们在这里主要研判一下集合竞价阶段的大盘点位与成交量出现异常表现的情况。

1.指数上涨,成交量放大。当大盘指数出现上涨,且成交量出现放大时,表示市场做多气氛浓厚,指数未来上涨的可能性很大。投资者宜更近买入。

2.指数上涨,成交量萎缩。当大盘指数出现上涨,且成交量出现萎缩时,表示市场做多气氛较淡,指数未来有可能会出现一定的回调。投资者宜持币观望。

3.指数下跌,成交量放大。当大盘指数出现下跌,且成交量出现放大时,表示市场做空气氛浓厚,指数未来有可能会出现一定的下跌。投资者宜迅速卖出股票。
【回答】
4.指数下跌,成交量萎缩。当大盘指数出现下跌,且成交量出现萎缩时,表示市场交易清淡,观望气氛比较浓,指数未来走势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投资者宜持币观望【回答】

5. 开盘集合竞价与收盘集合竞价

      集合竞价( Call auction)的主要特点是由投资者按照自己所能接受的心理价格自由地进行买卖申请。集合竞价分为开盘合竞价和收盘集合竞价。  开盘集合竞价      开盘集合竞价是指在每个交易日上午9:15—9:25,由投资者按照自己所能接受的心理价格自由地进行买卖申报,电脑交易主机系统对全部有效委托进行一次集中撮合处理过程。在集合竞价时间内的有效委托报单未成交,则自动有效进入9:30开始的连续竞价。集合竞价主要产生了开盘价,接着股市要进行连续买卖阶段,因此有了连续竞价。集合竞价中没有成交的买卖指令继续有效,自动进入连续竞价等待合适的价位成交。      了解开盘集合竞价时间,首先要知道股票的交易时间。股票交易的时间为每周一到周五,上午时段9:30-11:30,下午时段13:00-15:00。而集合竞价的时间是在每个交易日上午9:15-9:25,一共10分钟。9点15分至9点20分可以接收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9点20分至9点25分可以接收申报,但不可以撤销申报。  收盘集合竞价      收盘集合竞价是指将收市前或者收市后一段时间的全部委托报价集中在一起,根据不高于买申报价格和不低于卖申报价格、成交量最大等原则产生的一个成交价格,并将这个价格作为收盘价和这个时间段内全部成交委托的交易价格。在此期间接受申报,不接受撤单申请,也不进行撮合。在15:00收盘的时候进行一次性撮合,撮合的价格作为收盘价。收盘集合竞价时间:14:57-15:00。  集合竞价时间      沪深两市每日集合竞价时间为上午9:15—9:25,在这段时间内交易所只接受申报,不进行撮合,9:15—9:20可以撤单,9:20—9:25。沪深交易主机不接受撤单申报。9:25—9:30之间的5分钟交易主机只接受申报,但不对买卖申报或撤销申报作处理,9:27分由集合竞价产生开盘价,9:30开始进入连续竞价阶段。收盘集合竞价时间:14:57—15:00。

开盘集合竞价与收盘集合竞价

6. 集合竞价以最大成交量成立开盘价,可是高于开盘价买入和低于开盘价的卖出以什么价格买入和卖出呢

A股的沪、深两市的集合竞价采用集中撮合处理,时间为交易日上午9:15—9:25,9:25—9:30期间无操作权限,在集合竞价期间未成交委托单,到9:30后开始参与的连续竞价,此时也可以撤单。
集合定价是由交易处理系统对期间全部申报的委托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排序,以此,找出一个基准价格,此价格满足以下3个条件:
1.成交量最大;
2.高于基准价格的买入申报和低于基准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
3.与基准价格相同的买卖双方中有一方申报全部成交。
举例说明:
某股昨日收盘价为5.8元,今天早上集合竞价期间,假设总共有三个参与价格,5.91元委托买单20手,委托卖单5手,5.90元委托买单100手,委托卖单80手,5.80元委托买单10手,委托卖单7手。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排序后,此时可以看出:5.90元的委托成交量会最大,最终集合竞价会定位5.90元,低于5.90的卖单全部成交,也就是最终的7手5.80元和80手的5.90元成交;高于5.90的买单全部成交,也就是最终的20手5.91元和67手的5.90元成交,由于你的5,80元买单低于基准价格,所以不会成交。

7. 开盘集合竞价的疑惑

1、成功卖出;
2、按开盘价10.1元成交。
集合竞价原则:
 集合定价由电脑交易处理系统对全部申报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排序,并在此基础上,找出一个基准价格,使它同时能满足以下3个条件:1.成交量最大。2.高于基准价格的买入申报和低于基准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满足(成交)。3.与基准价格相同的买卖双方中有一方申报全部满足(成交)。

开盘集合竞价的疑惑

8. 集合竞价期间高于开盘价卖出也是按开盘价成交吗?

集合竞价期间高于开盘价委托卖出,无法成交,只有等于或低于开盘价,才可以卖出。集合竞价时成交原则:1、在有效价格范围内选取成交量最大的价位。2、高于成交价格的买进申报与低于成交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3、与成交价格相同的买方或卖方至少一方全部成交。简单打个比方,你出10元卖出,而买方只愿意出9.8元买入,卖价高于买方价格,自然成交不了。拓展资料一、集合竞价的申报规定1、每个交易日9:15至9:25和14:57至15:00,交易主机接受参与竞价交易的申报。2、每个交易日9:25至9:30,交易主机只接受申报,但不对买卖申报或撤销申报作处理。交易所认为必要时,可以调整接受申报时间。二、集合竞价的成交次序1、集合竞价方式下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体现在电脑主机将所有的买入和卖出申报按价格由高到低排出序列,同一价格下的申报原则按电脑主机接受的先后顺序排序;2、集合竞价过程中,两个以上申报价格符合上述三个条件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使未成交量最小的为成交价格,仍有两个以上是未成交量最小的申报价格符合上述条件的,以中间价为成交价。深交所取距前收盘价最近的价格为成交价。3、"使未成交量最小的为成交价格" ,即按照基准价成交后,还剩下未成交的量最小的为成交价格,就是累计买与累计卖的差的绝对值最小。三、集合竞价范围(深市):1、有涨跌幅限制证券集合竞价期间有效竞价范围与涨跌幅限制范围一致。2、无涨跌幅限制证券的交易按下列方法确定有效竞价范围:(一)股票上市首日开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发行价的900%以内,连续竞价、收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10%;(二)债券上市首日开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发行价的上下30%,连续竞价、收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10%;非上市首日开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前收盘价的上下10%,连续竞价、收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10%;(三)债券质押式回购非上市首日开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前收盘价的上下100%,连续竞价、收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