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生育津贴怎么算2022

2024-05-13 08:23

1. 福州生育津贴怎么算2022

1、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产假天数 (注:假期天数,各地区细则规定不同,以各地区为准。) 2、生育医疗费 (1)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2)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正常产、满 7 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25% 。 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50% 。 4、一次性补贴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 300 元补贴。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产假天数 (注:假期天数,各地区细则规定不同,以各地区为准。)一、产假158天只发98天补贴对吗1、产假158天只发98天补贴是合法的。2、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3、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二、孕妇不来上班又不肯离职怎么办1、用人单位可以书面下达限期上班通知,否则算旷工处理,解除劳动合同,挂号信或EMS寄达给违规员工本人,留好签收单据。 如果孕妇不来上班是偶尔的话,公司不可以开除,但是如果是次数较多或者时间较长,就可以。2、法律虽然对女职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作了限制,但是怀孕女工严重违法违纪,具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依法解除合同。3、怀孕女职工开具病假条,属于严重违纪行为,缺勤天数通常按旷工处理,达到一定的天数用人单位有正当理由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解除合同。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福州生育津贴怎么算2022

2. 福州生育津贴怎么算2022

1、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产假天数 (注:假期天数,各地区细则规定不同,以各地区为准。) 2、生育医疗费 (1)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2)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正常产、满 7 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25% 。 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50% 。 4、一次性补贴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 300 元补贴。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产假天数 (注:假期天数,各地区细则规定不同,以各地区为准。)
一、产假158天只发98天补贴对吗
1、产假158天只发98天补贴是合法的。
2、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二、孕妇不来上班又不肯离职怎么办
1、用人单位可以书面下达限期上班通知,否则算旷工处理,解除劳动合同,挂号信或EMS寄达给违规员工本人,留好签收单据。 如果孕妇不来上班是偶尔的话,公司不可以开除,但是如果是次数较多或者时间较长,就可以。
2、法律虽然对女职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作了限制,但是怀孕女工严重违法违纪,具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依法解除合同。
3、怀孕女职工开具病假条,属于严重违纪行为,缺勤天数通常按旷工处理,达到一定的天数用人单位有正当理由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3. 福建省生育津贴2022年新规定

享受待遇不再受参保满一年期限制: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费的次月起,职工及职工未就业配偶可以享受对应的生育保险待遇。延长生育津贴领取时间:在新政发布前,广东省对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费用的申领和报销的要求必须是在生育后1年内进行办理。但新规之后,从生育第二天之后一直到3年之内,都可以进行生育津贴申请和生育费用的报销。2022年生育险新政策如下:自2022年1月1日起,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政策,而且原来生育险补贴2000元,现在补助3500元或4000元。只要正常缴费满12个月,就可享受生育医疗待遇。而且现在的规定是,即使女方没有工作,没地方缴纳生育保险,但是只要男方在工作单位缴纳了生育保险,女方也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带来的福利。一、申请领取生育津贴的条件:1、在职人员必须按规定参加社保,生育时累计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以上;2、在符合国家规定设置妇产科的医疗机构分娩、流产、实施计划生育手术;3、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二、生育津贴领取所需材料:1、需要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2、需要提供生育津贴申请表,可以自行到网上下载。3、需要提供结婚证原件,最好携带复印件。4、需要提供已经准备好的生育证明和准生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福建省生育津贴2022年新规定

4. 福州生育津贴怎么算2022

1、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产假天数 (注:假期天数,各地区细则规定不同,以各地区为准。) 2、生育医疗费 (1)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2)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正常产、满 7 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25% 。 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50% 。 4、一次性补贴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 300 元补贴。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产假天数 (注:假期天数,各地区细则规定不同,以各地区为准。)一、产假158天只发98天补贴对吗1、产假158天只发98天补贴是合法的。2、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3、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二、孕妇不来上班又不肯离职怎么办1、用人单位可以书面下达限期上班通知,否则算旷工处理,解除劳动合同,挂号信或EMS寄达给违规员工本人,留好签收单据。 如果孕妇不来上班是偶尔的话,公司不可以开除,但是如果是次数较多或者时间较长,就可以。2、法律虽然对女职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作了限制,但是怀孕女工严重违法违纪,具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依法解除合同。3、怀孕女职工开具病假条,属于严重违纪行为,缺勤天数通常按旷工处理,达到一定的天数用人单位有正当理由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解除合同。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5. 福州计划生育二胎新政策是什么

福州计划生育二胎新政策:第六条修改为一对夫妻已有一个孩子,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孩子:
(一)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
(二)夫妻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
(三)患不孕症,合法收养一个孩子后怀孕;
(四)孩子患非遗传性残疾,经治疗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
(五)夫妻一方因公致残,评为二等甲级以上残废;
(六)夫妻双方从台湾、香港、澳门回大陆定居,时间不满六年。
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没有孩子),一方再婚前生育一个孩子的;或者一方为丧偶后再婚,再婚前双方符合本条例规定合计生育两个孩子的,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孩子。
七、第七条修改为夫妻双方均为农村人口,已有一个孩子,除适用第六条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孩子:
(一)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
(二)男方的兄弟无孩子并已丧失生育能力;
(三)女方无兄弟且只有一个姐妹,男方到女方家结婚落户,赡养女方父母;
(四)夫妻双方定居在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五十人以下,人均耕地二亩以上或者人均山林地三十亩以上的乡;
(五)只有一个女孩。
夫妻一方为本省居(村)民,一方为香港、澳门居民,适用本条例规定,但夫妻双方婚后生育的孩子,以及香港、澳门居民一方婚前已有的孩子,不在内地定居的,不计入本条例所称的生育孩子数。
夫妻一方为台湾居民的,参照前款规定执行。
九、第九条第一款原文农民修改为农村人口;第(一)、(二)项删去最后一个的字;第(三)项修改为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符合本条例规定合计生育两个孩子。
第二款修改为夫妻一方为汉族,一方为少数民族(除壮族外),汉族一方到少数民族一方落户,居住在少数民族乡、村,所生孩子按有关规定定为少数民族的,适用前款规定。
增加一款,作为第一款经批准再生育的,生育间隔期在四周年以上。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生育间隔期的限制:
(一)符合第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规定;
(二)符合第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规定;
(三)符合第九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
(四)女方年龄在三十周岁以上。

福州计划生育二胎新政策是什么

6. 福州计划生育二胎新政策是什么

福州计划生育二胎新政策:第六条修改为一对夫妻已有一个孩子,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孩子:
(一)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
(二)夫妻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
(三)患不孕症,合法收养一个孩子后怀孕;
(四)孩子患非遗传性残疾,经治疗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
(五)夫妻一方因公致残,评为二等甲级以上残废;
(六)夫妻双方从台湾、香港、澳门回大陆定居,时间不满六年。
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没有孩子),一方再婚前生育一个孩子的;或者一方为丧偶后再婚,再婚前双方符合本条例规定合计生育两个孩子的,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孩子。
七、第七条修改为夫妻双方均为农村人口,已有一个孩子,除适用第六条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孩子:
(一)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
(二)男方的兄弟无孩子并已丧失生育能力;
(三)女方无兄弟且只有一个姐妹,男方到女方家结婚落户,赡养女方父母;
(四)夫妻双方定居在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五十人以下,人均耕地二亩以上或者人均山林地三十亩以上的乡;
(五)只有一个女孩。
夫妻一方为本省居(村)民,一方为香港、澳门居民,适用本条例规定,但夫妻双方婚后生育的孩子,以及香港、澳门居民一方婚前已有的孩子,不在内地定居的,不计入本条例所称的生育孩子数。
夫妻一方为台湾居民的,参照前款规定执行。
九、第九条第一款原文农民修改为农村人口;第(一)、(二)项删去最后一个的字;第(三)项修改为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符合本条例规定合计生育两个孩子。
第二款修改为夫妻一方为汉族,一方为少数民族(除壮族外),汉族一方到少数民族一方落户,居住在少数民族乡、村,所生孩子按有关规定定为少数民族的,适用前款规定。
增加一款,作为第一款经批准再生育的,生育间隔期在四周年以上。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生育间隔期的限制:
(一)符合第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规定;
(二)符合第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规定;
(三)符合第九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
(四)女方年龄在三十周岁以上。

7. 福州生育津贴怎么算?

法律分析:生育津贴是指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是对女职工收入损失的现金补偿,目的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限的基本生活需要。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计发。生育津贴按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以每月30天进行折算。按以下产假天数计发:(1)顺产98天;难产(含剖宫产)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2)流产(含人工流产或引产):怀孕未满4个(妊娠)月流产的15天;怀孕满4个(妊娠)月流产的42天;怀孕满7个(妊娠)月流产的98天。(3)放置宫内节育器的7天;摘取宫内节育器的3天;输卵管结扎的30天;输精管结扎的15天;输卵管复通术的30天;输精管复通术的15天。

法律依据:《福州生育津贴条例》 第十条 生育津贴按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以每月30天进行折算。按以下产假天数计发:(1)顺产98天;难产(含剖宫产)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2)流产(含人工流产或引产):怀孕未满4个(妊娠)月流产的15天;怀孕满4个(妊娠)月流产的42天;怀孕满7个(妊娠)月流产的98天。(3)放置宫内节育器的7天;摘取宫内节育器的3天;输卵管结扎的30天;输精管结扎的15天;输卵管复通术的30天;输精管复通术的15天。

福州生育津贴怎么算?

8. 福州生育津贴怎么算

生育津贴按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以每月30天进行折算。
按以下产假天数计发:
(1)顺产98天;难产(含剖宫产)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2)流产(含人工流产或引产):怀孕未满4个(妊娠)月流产的15天;怀孕满4个(妊娠)月流产的42天;怀孕满7个(妊娠)月流产的98天。
(3)放置宫内节育器的7天;摘取宫内节育器的3天;输卵管结扎的30天;输精管结扎的15天;输卵管复通术的30天;输精管复通术的15天。
一、生育险报销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
补偿标准为:
1、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
2、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
3、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二)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三)一次性生育补贴,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四)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
(五)计划生育手术费,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
二、宁波产假时间
(一)正常分娩的,产后假不少于90天(含产期假15天)
(二)7个月以上早产或者超期分娩的,按正常分娩对待
(三)分娩时遇有难产实施剖宫产手术的,产后假增加15天
(四)分娩时遇有难产实施助产手术的,产后假增加7天
(五)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产后假增加15天
(六)妊娠期不满3个月流产的(含自然流产、人工流产)的,产后假20天至30天
(七)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产后假5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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