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保障金最新政策

2024-05-09 07:05

1. 残疾人保障金最新政策

1:实行分档征收:从2020年起由以前的单一标准调整成分档征收。
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 减免优惠;超过规定比例 免征;超过1%,小于规定比例 减按50%征收;低于1%部分,减按90%征收
2:暂免征收小微企业残保金:单位职工总人数≤30人,暂免征收残保金。
3:明确社会平均工资口径:残保金征收标准仍按照社会平均工资的2倍执行。
社会平均工资:城镇私营单位和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
4:强化企业雇佣残疾人和相关部门使用残保金监督:加强监督,将企业履行义务情况纳入社会信用评价系统,残保金去向公开透明。
5:合理认定按比例安排就业形势:探索了等多的招聘残疾人形式(例如通过劳务派遣的方式招聘),为用人单位提供了更多选择。
注意事项:通过劳务派遣形式接受残疾人在本单位就业的。残疾人招聘指标只能用人单位或劳务派遣公司一方申报,需要提前沟通好,残联在审核残疾人就业人数时要避免重复,加强动态监控。
6:若用人单位因为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或者按期缴纳保障金确有困难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减免或缓缴滞纳金。
7:从2022年起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按月计算,不得按全年总数平均后计入,以后残保金当月达到招聘残疾人规定比例当月不用缴纳残保金,当月没有达到规定比例的,就需要按比例计算缴纳。
那么办残疾证怎么办理呢?
1.申请:第一次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或法定监护人)和第一代残疾人证换领第二代残疾人证的申请人(或法定监护人),均需持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和二寸免冠照片六张向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办证申请,填写申请表、评定表一式三份,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2.受理:县级残联接到办证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手续后,由办证人员对申请人、照片、身份证、户口本进行核对,并将申请表中相关信息录入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对于填写虚假信息者不予受理。
3.残疾评定:第一次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和第一代残疾人证换领第二代残疾人证的申请人,县级残联对于残疾特征明显,依照残疾标准,易于认定残疾类别、等级者,可直接填写评定表,并在评定表中明确记录残疾特征和直观评价,但必须经过包括理事长在内的3人联合评定、签字;其他难以直接认定残疾类别、等级者,必须经县级残联指定的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或专门医疗机构评定,由县级残联指定的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或专门医疗机构填写评定表,要有明确的残疾评定结果。
4.初审、填发:县级残联根据申请人的相关材料和县级残联指定的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或专门医疗机构作出的残疾评定结果进行初审,并将评定表相关信息录入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
对于信息虚假或县级残联指定的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或专门医疗机构作出的残疾评定结果不符合残疾标准者,予以退回。
对于残疾特征明显,依照残疾标准易于认定残疾类别、等级,县级残联直接填写评定表者和县级残联指定的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或专门医疗机构作出的残疾评定结果符合残疾标准者,按照残疾评定结果填写打印残疾人证相关信息,连同申请表、评定表等材料一式三份报市级残联审核批准。
县级残联理事长要在残疾人证填发人处签字,在填发机关栏加盖填发机关公章。
5、农村籍和城镇无业人员申请评残,按“属地原则”,持村(居)委会介绍信到户口所在乡镇残联审核登记盖章后,由本人在法定监护人(无监护人可有亲友或村居委指定专人)陪同下,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二寸近期彩色照片3张和病历或相关病情资料到县残联办理。
6、城镇职工申请评残,由所在单位工作人员带领,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户口本、二寸近期彩照3张、有关病情资料、工资单、劳动合同、养老保险到县残联办理。
7、残疾比较明显,能明显达到标准的,残联可直接办理。残疾不明显的,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的相关病历证明。精神、智力残疾出具市精神鉴定中心证明。听力、言语、视力残疾出具村居及单位证明,致残时间、原因,并附县级以上医院证明。

残疾人保障金最新政策

2. 残疾人保障金优惠政策

1.税收优惠:(1)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免征增值税。(2)残疾人员的所得,由纳税人提出申请,报市地方税务局审核批准,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3)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和街道办的非中途转办的社会福利生产单位,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含35%)以上,暂免征收所得税。(4)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用地,凡安置残疾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含35%)以上的,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2.减免规费:(1)凡残疾人本人从事手工业、商业、服务业、修理业等,规模较小的,登记费、个协会费、管理费减半收取。(2)经核实,确属家庭特别困难的残疾人从事经营活动的,各所报请局里同意后,可免收登记费、会费和管理费。(3)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中的残疾人就业人员达30%以上的,按福利企业对待,管理费按核定标准的70%收取。(4)残疾人领办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登记费减半收取。(5)凡残疾人本人从事图书、电子游戏、歌舞厅、台球、录相、影碟出租等经营,规模较小的,管理费免收。残疾人保障金如何计算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计算公式: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七条 全社会应当发扬人道主义精神,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支持残疾人事业。国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为残疾人提供捐助和服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做好所属范围内的残疾人工作。从事残疾人工作的国家工作人员和其他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努力为残疾人服务。第八条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及其地方组织,代表残疾人的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团结教育残疾人,为残疾人服务。

3. 残疾人保障金最新政策

1:实行分档征收:从2020年起由以前的单一标准调整成分档征收。
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 减免优惠;超过规定比例 免征;超过1%,小于规定比例 减按50%征收;低于1%部分,减按90%征收
2:暂免征收小微企业残保金:单位职工总人数≤30人,暂免征收残保金。
3:明确社会平均工资口径:残保金征收标准仍按照社会平均工资的2倍执行。
社会平均工资:城镇私营单位和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
4:强化企业雇佣残疾人和相关部门使用残保金监督:加强监督,将企业履行义务情况纳入社会信用评价系统,残保金去向公开透明。
5:合理认定按比例安排就业形势:探索了等多的招聘残疾人形式(例如通过劳务派遣的方式招聘),为用人单位提供了更多选择。
注意事项:通过劳务派遣形式接受残疾人在本单位就业的。残疾人招聘指标只能用人单位或劳务派遣公司一方申报,需要提前沟通好,残联在审核残疾人就业人数时要避免重复,加强动态监控。
6:若用人单位因为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或者按期缴纳保障金确有困难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减免或缓缴滞纳金。
7:从2022年起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按月计算,不得按全年总数平均后计入,以后残保金当月达到招聘残疾人规定比例当月不用缴纳残保金,当月没有达到规定比例的,就需要按比例计算缴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领导,综合协调,并将残疾人事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
国务院制定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制定本行政区域的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使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残疾人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残疾人事业的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密切联系残疾人,听取残疾人的意见,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残疾人工作。

残疾人保障金最新政策

4. 残疾人保障金最新政策

2022年北京用人单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年缴纳额 =(2021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2021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2021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分档比例(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超过北京市年社会平均工资2倍以上,按北京市年社会平均工资2倍标准计算残保金。)
新政策:

1. 雇用1级或2级残疾人可按2倍残疾人数计算,用人单位按不低于1.5%比例雇用残疾人,免交当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按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3. 用人单位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的,可以在次年的申报缴纳期内申请减免或者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

5. 残疾人保障金

一、  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申报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  各用人单位应在每年的审核期内,持《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表》(可从市残疾人联合会、市地税局网站下载或到市、区(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地方税务机关领取)和2005年单位职工总数的证明,到注册地的区(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二、  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申报时还应持以下材料  1.《北京市在职残疾人员登记表》(领取方法同上);  2.残疾人职工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残疾人职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和复印件;  4.残疾人职工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原件(机关、事业单位持同级人事部门的证明);  5.残疾人职工上一年度年6月和12月的工资表原件;  6.为残疾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市社会保险基数申报表)原件。  三、  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达到或超过规定比例的单位,不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四、  未安排残疾人就业或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单位,应当按规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每少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由市、区(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按照当年征缴标准(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0%)的标准,核定其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金额,由地方税务机关代征。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不足1人的,按实际差额计算。  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金额=当年征缴标准×(当年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7%-残疾人职工数)五、  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时间和方式  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单位应在审核期内,从以下三种方式中自行选择一种缴款方式:  1.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打印《一般缴款书》后,到银行缴款;  2.到地税服务大厅或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领取空白《一般缴款书》,按照核定金额自行填写后到银行缴款;  3.网上申报的纳税人可以通过市地税局网络打印《一般缴款书》后,到银行缴款。六、  其他1.对逾期不申报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的单位,由市、区(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按照其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核定其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金额;  2.对逾期不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单位,除追缴应缴金额外,按每日5‰计收滞纳金。

残疾人保障金

6. 残疾人保障金

一、残保金代征的范围和对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在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的机关、团体、企业(福利企业除外)、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均应按照不少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7%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应缴纳残保金。

    

二、残保金代征的标准

未安排残疾人就业或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单位,每少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应按市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60%缴纳残保金。安排比例不足1人的,按实际差额比例计算。安排1名盲人就业,按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

缴纳残保金金额=(上年单位在职职工总数(平均人数)×1.7%-在职残疾人职工数)×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60%。

     

三、成立时间不满1年的单位和安排残疾人就业不满1年的如何计算

成立时间不满1年的单位未安排残疾人就业,也应缴纳残保金。缴款时间按单位成立后的足月计算,不满1个月的不计算。

安排残疾人就业不满1年的,按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时间计算;不满1个月的,按1个月计算。



四、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不足1人的,如何计算缴款金额

按照1.7%比例计算,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不足1人的,应按实际差额比例计算缴纳残保金金额。

例如:某单位2007年在职职工总数为50人,按照1.7%比例计算,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不足1人[50(人)×1.7%]。如其在2007年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2008年应缴纳残保金18409元[21658(元)×50(人)×1.7%]。
是否可以解决您的问题?

7. 残疾人保障金

根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退休人员已不具备劳动力资格,因此企业返聘的退休人员和退休残疾人员不计入企业在职职工人数和安置残疾人比例中。
应缴纳的保障金=(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总数×1.5%-已安排残疾职工人数)×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应缴纳的保障金=(8×1.5%-0)×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0.12×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例,你们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20000元
则,应缴纳的保障金=0.12×20000=2400元

残疾人保障金

8. 残疾人保障金减免政策

法律分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保金。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对残保金实行分档减缴政策。其中,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1%(含)以上但低于本省(区、市)规定比例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50%征收;1%以下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90%征收。
法律依据:《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 第一条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上限,按照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执行。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按照所在地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