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的优惠政策

2024-05-17 21:34

1. 小规模的优惠政策

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相比,可以享受更多的税收优惠。如: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可以免征增值税;附加税、房产税、印花税等可以减半征收等等。
一、个人出租住房可免征增值税
对依法登记备案的住房租赁企业、机构和个人,给予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对个人出租住房的,由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对个人出租住房月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2017年底前可按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对房地产中介机构提供住房租赁经纪代理服务,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对一般纳税人出租在实施营改增试点前取得的不动产,允许选择适用简易计税办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对个人出租住房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二、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缴纳1% 的税率
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以上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延长到2020年12月31日。
三、企业增值税如何计算
1.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按国家规定的税率(现在一般为13%,9%。6%等)计算税费,其销项税和进项税可以进行抵扣,即当月应交增值税=当月销项税-当月进项税-待抵扣进项税;得出的数值为正,即为当月应交增值税,为负则转待抵扣进项税。2.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一般按征收率3%来计算增值税,但也有5%,5%减按1.5%、3%减按2%进行征收的。但是小规模纳税人是有起征点的,具体规定为月销售额10万元,季度销售额30万元,未超过此金额的免征增值税,超过起征点则需全额缴纳。

小规模的优惠政策

2. 小规模的优惠政策

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相比,可以享受更多的税收优惠。如: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可以免征增值税;附加税、房产税、印花税等可以减半征收等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3. 小规模的优惠政策

法律分析: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相比,可以享受更多的税收优惠。 如: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可以免征增值税;附加税、房产税、印花税等可以减半征收等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小规模的优惠政策

4. 小规模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小微企业是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的统称。小微企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主要是《2021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和《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根据《2021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的相关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各地要把减税政策及时落实到位,确保市场主体应享尽享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的相关规定,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以上就是小微企业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5. 小规模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发展,出台了一系列税费支持政策,持续加大减税降费力度,助力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降低经营成本、缓解融资难题。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成长迅速,已成为我国繁荣经济、扩大就业、改善民生的重要力量。2022年,党中央、国务院根据经济发展形势,出台了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扶持力度,为广大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壮大再添助力。为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的决策部署,更加便利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及时了解适用税费优惠政策,税务总局针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费优惠政策进行了梳理,按照享受主体、优惠内容、享受条件、政策依据的编写体例,从减负担、促融资、助创业三个方面,梳理形成了涵盖39项针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费优惠政策指引内容。具体包括:一、减免税费负担1.小微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2.符合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3.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4.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企业所得税100%加计扣除5.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6.个体工商户应纳税所得不超过100万元部分个人所得税减半征收7.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地方“六税两费”8.小型微利企业减征地方“六税两费”9.个体工商户减征地方“六税两费”10.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11.中小微企业购置设备器具按一定比例一次性税前扣除12.个体工商户阶段性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13.符合条件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4.符合条件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15.符合条件的企业减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6.符合条件的缴纳义务人减征文化事业建设费17.符合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二、推动普惠金融发展18.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19.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企业所得税减计收入20.金融企业涉农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21.金融企业涉农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税前扣除22.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23.小额贷款公司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24.小额贷款公司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企业所得税减计收入25.小额贷款公司贷款损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26.为农户及小型微型企业提供融资担保及再担保业务免征增值税27.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担保机构有关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28.金融机构向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29.农牧保险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项目免征增值税30.保险公司为种植业、养殖业提供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减计企业所得税收入31.账簿印花税减免三、重点群体创业税收优惠32.重点群体创业税费扣减33.退役士兵创业税费扣减34.随军家属创业免征增值税35.随军家属创业免征个人所得税36.军队转业干部创业免征增值税37.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免征个人所得税38.残疾人创业免征增值税39.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增值税即征即退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为贯彻落实《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12号),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半政策有关事项(一)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二)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上述政策时涉及的具体征管问题,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2号)相关规定执行。二、关于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减半政策有关事项(一)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二)个体工商户在预缴税款时即可享受,其年应纳税所得额暂按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情况进行判断,并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按年计算、多退少补。若个体工商户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需在办理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合并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重新计算减免税额,多退少补。(三)个体工商户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减免税额: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的应纳税额-其他政策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50%)(四)个体工商户需将按上述方法计算得出的减免税额填入对应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减免税额”栏次,并附报《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对于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的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将提供该优惠政策减免税额和报告表的预填服务。实行简易申报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按照减免后的税额进行税款划缴。三、关于取消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预征个人所得税有关事项对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人,代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发票时,不再预征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和其他从事货物运输经营活动的个人,应依法自行申报缴纳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四、关于执行时间和其他事项本公告第一条和第二条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2022年12月31日终止执行。2021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前,个体工商户已经缴纳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可自动抵减以后月份的税款,当年抵减不完的可在汇算清缴时办理退税;也可直接申请退还应减免的税款。本公告第三条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

小规模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6. 小规模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无论按查账征收方式或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均可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法律依据
《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                                                               二、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法律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第二条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7. 小规模优惠政策

法律分析:1.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2.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法律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 值税政策的公告》 正文 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小规模优惠政策

8. 小规模优惠政策

法律分析: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法律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