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2024-05-14 10:41

1. 如何确定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长期借款是指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借款。一般用于固定资产的构建、改扩建工程、大修理工程、对外投资以及为了保持长期经营能力等方面。
长期借款利息费用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确定,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以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费用。长期借款计算确定的利息费用,应当按以下原则计入有关成本、费用:
(1)属于筹建期间的,计入管理费用;
(2)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的,计入财务费用;
(3)如果长期借款用于购建固定资产,在固定资产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应当资本化的利息支出数,计入在建工程;
(4)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发生的利息支出,以及按规定不予资本化的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

如何确定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2. 长期借款和短期借款时间界限是多久

短期贷款:我国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向企业发放贷款的一种形式,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
长期借款:期限为1年以上。
如果几年前借入的长期借款在1年内即将到期,则应作为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 长期借款和短期借款时间界限是多久

短期贷款:我国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向企业发放贷款的一种形式,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
长期借款:期限为1年以上。
如果几年前借入的长期借款在1年内即将到期,则应作为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和短期借款时间界限是多久

4. 短期借款与长期借款区别

短期借款与长期借款区别:
1、短期借款与长期借款的区别在于借款期限。
一年以内的借款属于短期借款。一年以上的借款属于长期借款。例如你公司向银行借款3年,属于长期借款。取得借款时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借款
长期借款利息可以按月或季度提取
借:财务费用    贷:预提费用--利息
支付利息时
借:预提费用--利息     贷:银行存款
借款到期归还时
借:长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
注:借款利息也可以不提取,根据银行转来的利息单据直接入账。
借: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

2、含义上的区别:
长期借款是项目投资中的主要资金来源之一。一个投资项目需要大量的资金,光靠自有资金往往不够,需要向外举债。
短期借款是指企业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偿还期在一年以内的各种借款,包括生产周转借款、临时借款等。
短期借款只核算本金,而长期借款科目既核算借款的本金,也核算利息费用的调整。

3、种类的区别:
工商企业的短期借款主要有:经营周转借款、临时借款、结算借款、票据贴现借款、卖方信贷、预购定金借款和专项储备借款等。
长期借款按照付息方式与本金的偿还方式可将长期借款分为分期付息到期还本长期借款、到期一次还本付息长期借款和分期偿还本息长期借款;按币种可分为人民币长期借款和外币长期借款;按用途可分为固定资产投资借款、更新改造借款、科技开发和新产品试制借款等。

4、用途的区别:
短期银行借款的目的一般是为了弥补企业自有流动资金的不足,属于企业流动负债,因此,其利息应作为财务费用处理。
企业借入长期借款可以弥补企业流动资金的不足,在某种程度上,还起着施工企业正常施工生产经营所需垫底资金底作用。
为了扩大施工生产经营、搞多种经营,需要添置各种机械设备,建造厂房,这些都需要企业投入大量的长期占用的资金,而企业所拥有的经营资金,往往是无法满足这种需要的,如等待用企业内部形成的积累资金再去购建,则可能丧失企业发展的有利时机。

5、财务处理的区别:
短期借款:
1、取得短期借款。
2、借款利息的处理:(1)直接支付借款利息(2)预提短期借款利息(3)归还短期借款。
长期借款:
长期根据筹集长期借款的不同用途,分别由不同的受益借款费用可以采取两种方法处理:
一是于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费用;二是予以资本化。
1、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发生的,予以资本化,计入所建造的固定资产价值;
2、为建造固定资产而发生的长期借款费用,在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并办理了竣工决算后所发生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与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无关的,如为例行生产而筹集的长期借款筹资成本,作为财务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为投资而发生的借款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5、在筹建期间发生的长期借款费用(除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发生的借款费用外),计入开办费;
6、在清算期间发生的长期借款费用,计入清算损益;
7、长期外币借款所发生的外币折合差价,按照外币业务核算的有关办法,按期计算汇兑损益,计入在建工程或当期损益。
长期借款的本金和利息以及折合差额,均应计入“长期借款”科目,这与短期借款不同“短期借款”科目,只核算借款的本金,而利息不计入,短期借款的利息一般是通过预提费用的方式核算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长期借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短期借款

5. 短期借款与长期借款区别

短期借款与长期借款的区别:
一、持续时间不同
1、短期借款持续时间为一年以内。
2、长期借款持续时间为一年以上。
二、面对的人群不同
1、长期借款是项目投资中的主要资金来源之一。一个投资项目需要大量的资金,光靠自有资金往往不够,需要向外举债。
2、短期借款是指企业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偿还期在一年以内的各种借款,包括生产周转借款、临时借款等。
三、利息费用的计算不同
1、短期借款科目只核算借款的本金,不包括利息费用的调整。
2、长期借款科目既核算借款的本金,也核算利息费用的调整。

扩展资料:
短期借款的种类:
工商企业的短期借款主要有:经营周转借款、临时借款、结算借款、票据贴现借款、卖方信贷、预购定金借款和专项储备借款等。
(1)经营周转借款:亦称生产周转借款或商品周转借款。企业因流动资金不能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取得的借款。
(2)临时借款:企业因季节性和临时性客观原因,正常周转的资金不能满足需要,超过生产周转或商品周转款额划入的短期借款。临时借款实行“逐笔核贷”的办法,借款期限一般为3至6个月,按规定用途使用,并按核算期限归还。
(3)结算借款:在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办理销售货款结算的情况下,企业为解决商品发出后至收到托收货款前所需要的在途资金而借入的款项。
(4)票据贴现借款:持有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的, 发生经营周转困难时,申请票据贴现的借款,期限一般不超过3个月。
(5)卖方信贷:产品列入国家计划,质量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的企业,经批准采取分期收款销售引起生产经营资金不足而向银行申请取得的借款。这种借款应按货款收回的进度分次归还,期限一般为1至2年。
(6)预购定金借款:商业企业为收购农副产品发放预购定金而向银行借入的款项。这种借款按国家规定的品种和批准的计划标发放,实行专户管理,借款期限最多不超过1年。
(7)专项储备借款:商业批发企业国家批准储备商品而向银行借入的款项。这种借款必须实行专款专用,借款期限根据批准的储备期确定。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短期借款

短期借款与长期借款区别

6. 借款1年的是什么借款啊,长期还是短期啊

短期。
短期借款是指企业为维持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或为抵偿某项债务而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外单位借入的、还款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各种借款。短期借款主要有经营周转借款、临时借款、结算借款、票据贴现借款、卖方信贷、预购定金借款和专项储备借款等等。
商业企业为收购农副产品发放预购定金而向银行借入的款项。这种借款按国家规定的品种和批准的计划标发放,实行专户管理,借款期限最多不超过1年。
如果企业的短期银行借款利息是按月支付的,或者短期银行借款的利息数额不大时,根据会计上的重要性原则,可以于实际支付时,或者收到银行的计息通知时,直接计入“财务费用”科目;
如果短期银行借款利息是按季支付的,或者是在借款到期时连本金一起归还,并且利息数额较大的,为了正确计算各期盈亏,应按照预提的方法,按月预提,计入损益。

扩展资料:
短期借款的利息结算方式:
短期借款的利息结算方式分为按月支付、按季支付、按半年支付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方式。
如果企业的短期借款利息按月支付,或者利息是在借款到期归还本金时一并支付、且数额不大的,可以在实际支付或收到银行的计息通知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短期借款的利息按期支付(如按季),或者利息是在借款到期归还本金时一并支付、且数额较大的,为了正确计算各期的盈亏,应采用预提的办法,先按月预提,计入当期损益,到期在进行支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短期借款

7. 长期借款的定义是什么?

长期借款是项目投资中的主要资金来源之一。一个投资项目需要大量的资金,光靠自有资金往往不够,需要向外举债。

长期借款的定义是什么?

8. 短期借款是在几年内

短期借款是在一年内偿还的借款。
短期借款:
企业用来维持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或为抵偿某项债务而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外单位借入的、还款期限在一年以下或者一年的一个经营周期内的各种借款。
工商企业的短期借款主要有:经营周转借款、临时借款、结算借款、票据贴现借款、卖方信贷、预购定金借款和专项储备借款等。
1、经营周转借款:亦称生产周转借款或商品周转借款。企业因流动资金不能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取得的借款。办理该项借款时,企业应按有关规定向银行提出年度、季度借款计划,经银行核定后,在借款计划指人根据借款借据办理借款。
2、临时借款:企业因季节性和临时性客观原因,正常周转的资金不能满足需要,超过生产周转或商品周转 款额 划入的短期借款。临时借款实行“逐笔核贷”的办法,借款期限一般为3至6个,安规定用途使用,并按核算期限归还。

扩展资料:

短期借款种类:
短期借款:工商企业的短期借款主要有:经营周转借款、临时借款、结算借款、票据贴现借款、卖方信贷、预购定金借款和专项储备借款等。
(1)经营周转借款:亦称生产周转借款或商品周转借款。企业因流动资金不能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取得的借款。办理该项借款时,企业应按有关规定向银行提出年度、季度借款计划,经银行核定后,在借款计划中根据借款借据办理借款。
(2)临时借款:企业因季节性和临时性客观原因,正常周转的资金不能满足需要,超过生产周转或商品周转款额划入的短期借款。临时借款实行“逐笔核贷”的办法,借款期限一般为3至6个月,按规定用途使用,并按核算期限归还。
(3)结算借款:在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办理销售货款结算的情况下,企业为解决商品发出后至收到托收货款前所需要的在途资金而借入的款项。企业在发货后的规定期间(一般为3天,特殊情况最长不超过7天)内向银行托收的,可申请托收承付结算借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短期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