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贷款利息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2024-05-18 10:22

1. 银行贷款利息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银行贷款利息不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
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所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第一条第(五)项对贷款服务作出了注释: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业务活动。
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利息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资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资性售后回租、押汇、罚息、票据贴现、转贷等业务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同时《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中进一步明确,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根据上述规定,纳税人向银行借款所支付的利息及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均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扩展资料:
不得领购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的相关情形:
一、会计核算不健全,即不能按会计制度和税务机关的要求准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者。
二、不能向税务机关准确提供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数
据及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者。上述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的内容,由国家税务总局直属分局确定。
三、有以下行为,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而仍未改正者:
1、私自印制专用发票;
2、向个人或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买取专用发票;
3、借用他人专用发票;
4、向他人提供虚开的专用发票;
5、未按本规定第五条的要求开具专用发票;
6、未按规定保管专用发票;
7、未按本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申报专用发票的购、用、存情况;
8、未按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
四、销售的货物全部属于免税项目者。
有上列情形的一般纳税人如已领购使用专用发票,税务机关应收缴其结存的专用发票。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包括视同销售货物在内)、应税劳务、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非应税劳务(以下简称销售应税项目),必须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专用发票

银行贷款利息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2. 银行贷款利息可以开专票抵扣吗?银行贷款利息可以税前扣除吗?

      去银行申请贷款,需要根据贷款利率,每个月、每年都支付一定的贷款利息。尤其是企业贷款,一般申请的贷款金额较大,贷款利息也会比较多。有很多借款人咨询,银行贷款利息可以开专票扣税吗?银行贷款利息可以税前扣除吗?
银行贷款利息可以开专票扣税吗?      根据规定,银行的贷款利息是可以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但是这张专用发票是不可以进行税务抵扣的。有详细条例写着:企业接受的贷款服务支付的利息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均不得抵扣进项税。      银行的贷款利息本质上属于贷款服务,无法进行专票抵扣。除了银行利息之外,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娱乐服务都是无法进行抵扣进项税的。      银行开户交纳的手续费、账户管理费等与贷款服务无关的费用,属于直接收费金融服务,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银行贷款利息可以税前扣除吗?      如果企业有取得利息发票,没有超过同类同期贷款利率是可以扣除的。但并不是所有银行的贷款利息都是可以税前扣除的,比如企业取得了填写不规范的发票、企业没有取得发票不能进行税前扣除。企业银行借款是通过关联方担保取得的,债资比例超标导致不能税前扣除。      以上就是对于“银行贷款利息可以开专票扣税吗”的相关内容分享,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3. 贷款利息增值税能抵扣么?


贷款利息增值税能抵扣么?

4. 银行贷款利息收入能不能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银行贷款利息不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所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第一条第(五)项对贷款服务作出了注释: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业务活动。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利息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资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资性售后回租、押汇、罚息、票据贴现、转贷等业务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同时《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中进一步明确,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根据上述规定,纳税人向银行借款所支付的利息及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均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拓展资料:不得领购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的相关情形:一、会计核算不健全,即不能按会计制度和税务机关的要求准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者。二、不能向税务机关准确提供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数据及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者。上述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的内容,由国家税务总局直属分局确定。三、有以下行为,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而仍未改正者:1、私自印制专用发票;2、向个人或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买取专用发票;3、借用他人专用发票;4、向他人提供虚开的专用发票;5、未按本规定第五条的要求开具专用发票;6、未按规定保管专用发票;7、未按本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申报专用发票的购、用、存情况;8、未按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四、销售的货物全部属于免税项目者。有上列情形的一般纳税人如已领购使用专用发票,税务机关应收缴其结存的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包括视同销售货物在内)、应税劳务、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非应税劳务(以下简称销售应税项目),必须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

5. 贷款利息增值税能抵扣么

贷款利息不可以抵扣增值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中规定,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里也明文规定了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贷款利息增值税能抵扣么

6. 贷款利息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不可以,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第六款的规定,企业向银行取得贷款支付贷款利息,银行不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详解简介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的,既作为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凭证又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增值税计算和管理中重要的决定性的合法的专用发票。
专用发票的作用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商事凭证,由于实行凭发票购进税款扣税,购货方要向销货方支付增值税,因此也是完税凭证,起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的作用。
一种货物从最初生产到最终消费之间的各个环节可以用增值税专发票连接起来,依据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每个环节征税,每个环节扣税,让税款从上一个经营环节传递到下一个经营环节,一直到把商品或劳务供应给最终消费者,这样,各环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应纳税额之和,就是该商品或劳务的整体税负。因此,体现了增值税普遍征收和公平税负的特征。
资料参考: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 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  .网页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政府网 . 2014-03-24

7. 银行贷款利息支出能开发票抵扣吗

贷款利息支出不属于“增值税可抵扣项目”,既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法票,也不能作为进项抵扣。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银行贷款利息支出能开发票抵扣吗

8. 贷款利息支出可开增值税发票抵税吗

贷款利息支出可取得增值税专用发  票,但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贷款利息、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银行开户交纳的手续费、账户管理费等与贷款服务无关的费用,根据财税〔2016〕36号附件1中金融服务注释,属于直接收费金融服务,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  票,并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