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被法院驳回,已经交了的诉讼费可以退回来吗

2024-05-11 18:01

1. 诉讼被法院驳回,已经交了的诉讼费可以退回来吗

可以退还的,具体如下: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七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将案件发回重审的,应当退还上诉人已交纳的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当事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扩展资料:
诉讼费用的负担方: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第三十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改变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的,应当相应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
第三十一条 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诉讼被法院驳回,已经交了的诉讼费可以退回来吗

2. 诉讼被法院驳回,已经交了的诉讼费可以退回来吗

【法律分析】可以退回来。法院会按规定执行被法院驳回,如果是驳回起诉,已经交了的诉讼费可以退回来。如果是驳回诉讼请求,预交的诉讼费用就不能退还了。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一)案件受理费;(二)申请费;(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公告、勘验、翻译、评估、拍卖、变卖、仓储、保管、运输、船舶监管等发生的依法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有关机构或者单位,人民法院不得代收代付。【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七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将案件发回重审的,应当退还上诉人已交纳的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当事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3. 一审驳回起诉,上诉二审还交诉讼费吗

法律分析:一审驳回起诉,上诉二审需要缴纳诉讼受理费,但是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提起上诉,如果第二审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八条 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一)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二)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 (三)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 (四)行政赔偿案件。

一审驳回起诉,上诉二审还交诉讼费吗

4. 已经交了诉讼费,是否证明已经立案了,法院驳回诉讼,是否退回所有诉讼费

您好~是的,交纳完诉讼费用就代表案件已经立案了。原告需要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逾期没有交纳的,人民法院会依法裁定本案按撤诉处理。如果是驳回起诉,已经交了的诉讼费可以退回来。【摘要】
已经交了诉讼费,是否证明已经立案了,法院驳回诉讼,是否退回所有诉讼费【提问】
您好~是的,交纳完诉讼费用就代表案件已经立案了。原告需要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逾期没有交纳的,人民法院会依法裁定本案按撤诉处理。如果是驳回起诉,已经交了的诉讼费可以退回来。【回答】
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七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将案件发回重审的,应当退还上诉人已交纳的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当事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回答】
交了诉讼费,法院为什么还要退回【提问】
说明是法院驳回起诉了【回答】

5. 法院驳回起诉,诉讼费是自己承担吗

一、法院驳回起诉,诉讼费是自己承担吗
1、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诉讼的费用是在法院立案时交纳的,如果法院驳回起诉请求的,是不需要交纳受理费用的,如果已经交纳的,退还给当事人。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八条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一)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二)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
(三)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
(四)行政赔偿案件。
第二十七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将案件发回重审的,应当退还上诉人已交纳的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当事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二、民事诉讼驳回起诉的适用条件是怎样的
第一、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依据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必须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且该诉讼请求应有具体的事实、理由支持。但立案庭在受理案件时,并不可能对原告陈述的“事实”作实质性的审查,该“事实”实际上尚处于一种待定状态,与通过开庭审理后查清的据以作出裁判的事实未必一致。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民事诉讼基本原则,原告有责任对自己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否则应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第二、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法律依据
只有有法律依据的诉讼主张,人民法院才能予以保护,没有法律上的支持,法院则必然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例如原告的诉讼请求超过了被告依法应承担的责任部分,因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其超过部分的诉讼请求将被驳回;另如被告依法应承担某种责任,而原告却提出要其承担他种责任的。
第三、原告错误地主张法律关系
错误主张法律关系是指原告在起诉时提出的诉讼请求与案件事实是两个不同性质的法律关系。由于当事人不可能都具备较深的法学理论水平,往往对案件事实的法律关系性质难以确定,通常是以常理认为而向法院提起诉讼,因而不可避免提出错误的法律关系主张;这种错误的法律关系主张将因案件本身事实证据与诉讼请求不具关联性,而导致原告必然败诉,其诉讼请求必然被驳回。
第四、原告超过诉讼时效提起诉讼
对于诉讼时效,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诉讼时效的期间、计算方法以及中止、中断的事由由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无效。当事人对诉讼时效利益的预先放弃无效。

法院驳回起诉,诉讼费是自己承担吗

6. 驳回上诉收诉讼费吗

对驳回起诉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依法不缴纳案件受理费。
一、什么情况下要退还已交纳的诉讼费用
退还已交纳的诉讼费用的情况:
1、第二审法院决定将案件发回重审的,应当退还上诉人已缴纳的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2、第一审法院裁定不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应当退还当事人已经缴纳的案件受理费;当事人不接受第一审法院。驳回起诉的裁定提起上诉,第二审法院维持第一审法院作出的裁定的,第一审法院应当退还当事人案件受理费;
3、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涉嫌刑事犯罪,并将案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的,当事人缴纳的受理费应当退还。
二、驳回诉讼请求诉讼费和原告提交的证据会退回吗
会退回,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驳回起诉的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对于原告预缴的诉讼费应该退还。证据是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用以确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人民法院对于当事人依法提供的证据无论是否被采信作为判决依据都应当记录并保留在案件卷宗中,驳回诉讼请求的相关证据原件是可以退回原告,法院留存复印件。
三、驳回原告诉讼请求诉讼费要退回吗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一审法院应当退还诉讼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费用,待实际发生后交纳。《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将案件发回重审的,应当退还上诉人已交纳的第二审案件受理费。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当事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六十五条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诉的请求和理由。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八条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一)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二)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三)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
(四)行政赔偿案件。

7. 驳回上诉收诉讼费吗

法律分析:对驳回起诉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依法不缴纳案件受理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六十五条 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诉的请求和理由。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八条 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一)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二)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 (三)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
(四)行政赔偿案件。

驳回上诉收诉讼费吗

8. 驳回诉讼的起诉费已经交了可以退吗

驳回起诉诉讼费退。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法院驳回起诉请求的时候,法院会退还起诉人交纳的诉讼费用,当事人不服驳回决定的,可以进行上诉。根据法律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案件被驳回起诉是可以不缴纳案件受理费的。【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八条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一)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二)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三)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四)行政赔偿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