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楼漏雨启动维修基金业主不签字怎么办

2024-05-09 03:50

1. 顶楼漏雨启动维修基金业主不签字怎么办

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提出使用建议;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由相关业主提出使用建议; (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 (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组织实施使用方案; (四)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持有关材料,向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列支;其中,动用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向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申请列支; (五)直辖市、市、县人民**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审核同意后,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 (六)专户管理银行将所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至维修单位。
您好!业主必须签字才行!申请维修基金需要一半以上的业主签字!让物业和其他业主沟通沟通 毕竟他们不是顶楼的 不管他们的事!希望我的回答能给您带来帮助!也希望您房子漏雨的问题能尽早解决!

顶楼漏雨启动维修基金业主不签字怎么办

2. 动用维修基金谁去找业主签字

法律分析: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去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百六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

3. 商品房楼顶漏水物业让我们自己找整栋人的人签完字才能动用大修基金

嗯嗯,这个是正常的一个流程,因为这个基金是需要签字的,避免以后有个别业主不满意。【摘要】
商品房楼顶漏水物业让我们自己找整栋人的人签完字才能动用大修基金【提问】
嗯嗯,这个是正常的一个流程,因为这个基金是需要签字的,避免以后有个别业主不满意。【回答】
关键是很多业主不是涉及自己的利益  人家不签啊【提问】
你去找物业,然后一起协商让对方签署。【回答】
屋顶有不是我们顶楼一人再用  是属于整栋楼的人都在用【提问】
那如果其他业主还是不签呢【提问】
是啊,但是就像你说的,屋顶漏了,首先淹顶层的,,下面几层的不问。【回答】
不签,就让物业单独出钱,修补。【回答】
物业不同意呢【提问】
不同意就去住建局控告他们,房子质量不过关。【回答】
现在我们拖一年的物业费没交  它们还起诉我们  改怎么处理【提问】
起诉你们就等着在开庭的说话,说明这个情况,物业不作为,没有得到应有的服务,拒绝支付。【回答】
现在我们自己花了1万3把屋顶处理了  怎么办呢【提问】
这个需要让物业他们支付的,可以起诉对方。【回答】

商品房楼顶漏水物业让我们自己找整栋人的人签完字才能动用大修基金

4. 要求业主签字维修基金怎么说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要求业主签字维修基金具体如下:这种事情仅凭发短信恐怕很难解决,因为房产处只承认由小区业主签字同意使用的文书。所以,建议你还是委托业主委员会来办这件事,如果小区还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那就只好你亲自登门,挨家挨户的向业主申请签字啦。    若是你非得要通过短信的形式告知不可,可以这样写:                                                   通                      知   尊敬的 广大的小区业主:           大家好,由于本小区电梯年久失修,设备老化,对小区业主生活带来极大不方便,对生存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虽经过数次维修仍然事故频发。故本物业遵循以人为本的精神,决定对故障电梯做一下彻底维修或置换,还管大业主出行环境的必须安全!       考虑到这毕竟是一笔不菲的支出,物业很难拿出这笔费用,但也绝不想让业主自掏腰包!是时候啦!沉睡在房产局多年的维修基金,应该在这关键的时刻派上用场啦!物业自愿为业主抻这个头,需要大家来积极的配合我们,在《维修基金使用申请书》上面签上你浓重的一笔。让我们一起,为小区重新焕发勃勃生机而一同努力吧,谢谢大家!                                                               ────小区物业办公室(章)────                                                                        ×年×月×日【摘要】
要求业主签字维修基金怎么说【提问】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要求业主签字维修基金具体如下:这种事情仅凭发短信恐怕很难解决,因为房产处只承认由小区业主签字同意使用的文书。所以,建议你还是委托业主委员会来办这件事,如果小区还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那就只好你亲自登门,挨家挨户的向业主申请签字啦。    若是你非得要通过短信的形式告知不可,可以这样写:                                                   通                      知   尊敬的 广大的小区业主:           大家好,由于本小区电梯年久失修,设备老化,对小区业主生活带来极大不方便,对生存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虽经过数次维修仍然事故频发。故本物业遵循以人为本的精神,决定对故障电梯做一下彻底维修或置换,还管大业主出行环境的必须安全!       考虑到这毕竟是一笔不菲的支出,物业很难拿出这笔费用,但也绝不想让业主自掏腰包!是时候啦!沉睡在房产局多年的维修基金,应该在这关键的时刻派上用场啦!物业自愿为业主抻这个头,需要大家来积极的配合我们,在《维修基金使用申请书》上面签上你浓重的一笔。让我们一起,为小区重新焕发勃勃生机而一同努力吧,谢谢大家!                                                               ────小区物业办公室(章)────                                                                        ×年×月×日【回答】
话术越简单越好【提问】
通知,因为甲楼楼顶大面积漏水多年,质保期已过,经业主委员研究决定,申请大修基金维修。需要该楼全体业主签字通过,今日起由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到每户家里签字,希望大家配合,谢谢!【回答】
亲这样可以吗【回答】
可以,谢谢![微笑]【提问】

5. 05年收房的业主,夏天顶层漏雨,房产局说要物业申请申请维修基金,但是过半年了,物业都没递交申请,

【1】维修房屋的公共部分,房产局说必须通过物业申请。
【2】那么你就只好和物业协商。
【3】协商不成只好起诉到法院
由法院判决物业去申请维修房屋资金
【4】另一方面按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尽快成立业主委员会对物业进行约束管理。
【5】如果物业还是不急业主所急,就辞退物业。

05年收房的业主,夏天顶层漏雨,房产局说要物业申请申请维修基金,但是过半年了,物业都没递交申请,

6. 小区维修基金使用需要业主签字吗

物业动用维修基金,必须需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并通过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审核同意后,才能根据申请维修基金。所以如果只是经过业主签字,没通过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审核是不合法的。 
一、房屋维修基金过户需哪些材料
1、需买卖双方签署的房屋转让协议或买方已取得的房屋产权证明;买卖双方签字的同意维修资金过户的协议;房屋受让人(买方)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准备有关《XX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原件及复印件(第二联、第四联,已办理产权的不用提供第四联)。
3、我们注意的是:因故无法提供《XX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原件的,需由房屋转让人、受让人双方到场办理过户手续;业主本人不能到场的,代理人应携带业主本人身份证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办理。
二、小区公共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和条件
1、于2010年1月1日开始颁布的《商品小区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暂行办法》规定,商品小区专项维修资金属于全体业主,专项用于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2、一般共用设施包括电梯、天线、路灯、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垃圾箱、垃圾通道、化粪池、排烟排气通道、水泵、水箱、邮政信箱、避雷装置、消防器具、消火栓、排水管道、窨井、规定标识、建筑智能化系统(含安防系统)、消防控制系统等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3、一般共用部位包括:小区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等基本结构部分,走廊通道、楼梯、门厅、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避难层、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结构部分。
4、住建局相关负责人明确指出,公共维修基金用于物业保修到期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不得用于私人和其他方面。

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前,需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提出使用建议;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由相关业主提出使用建议;
(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
(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组织实施使用方案;
(四)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持有关材料,向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列支;其中,动用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向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申请列支;
(五)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审核同意后,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
(六)专户管理银行将所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至维修单位。

7. 小区维修基金使用需要业主签字吗

物业动用维修基金,必须需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并通过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审核同意后,才能根据申请维修基金。所以如果只是经过业主签字,没通过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审核是不合法的。 一、房屋维修基金过户需哪些材料1、需买卖双方签署的房屋转让协议或买方已取得的房屋产权证明;买卖双方签字的同意维修资金过户的协议;房屋受让人(买方)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准备有关《XX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原件及复印件(第二联、第四联,已办理产权的不用提供第四联)。3、我们注意的是:因故无法提供《XX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原件的,需由房屋转让人、受让人双方到场办理过户手续;业主本人不能到场的,代理人应携带业主本人身份证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办理。二、小区公共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和条件1、于2010年1月1日开始颁布的《商品小区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暂行办法》规定,商品小区专项维修资金属于全体业主,专项用于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2、一般共用设施包括电梯、天线、路灯、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垃圾箱、垃圾通道、化粪池、排烟排气通道、水泵、水箱、邮政信箱、避雷装置、消防器具、消火栓、排水管道、窨井、规定标识、建筑智能化系统(含安防系统)、消防控制系统等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3、一般共用部位包括:小区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等基本结构部分,走廊通道、楼梯、门厅、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避难层、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结构部分。4、住建局相关负责人明确指出,公共维修基金用于物业保修到期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不得用于私人和其他方面。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前,需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一)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提出使用建议;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由相关业主提出使用建议;(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组织实施使用方案;(四)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持有关材料,向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列支;其中,动用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向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申请列支;(五)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审核同意后,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六)专户管理银行将所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至维修单位。

小区维修基金使用需要业主签字吗

8. 小区维修基金使用需要业主签字吗

物业动用维修基金,必须需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并通过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审核同意后,才能根据申请维修基金。所以如果只是经过业主签字,没通过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审核是不合法的。 一、房屋维修基金过户需哪些材料1、需买卖双方签署的房屋转让协议或买方已取得的房屋产权证明;买卖双方签字的同意维修资金过户的协议;房屋受让人(买方)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准备有关《XX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原件及复印件(第二联、第四联,已办理产权的不用提供第四联)。3、我们注意的是:因故无法提供《XX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原件的,需由房屋转让人、受让人双方到场办理过户手续;业主本人不能到场的,代理人应携带业主本人身份证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办理。二、小区公共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和条件1、于2010年1月1日开始颁布的《商品小区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暂行办法》规定,商品小区专项维修资金属于全体业主,专项用于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2、一般共用设施包括电梯、天线、路灯、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垃圾箱、垃圾通道、化粪池、排烟排气通道、水泵、水箱、邮政信箱、避雷装置、消防器具、消火栓、排水管道、窨井、规定标识、建筑智能化系统(含安防系统)、消防控制系统等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3、一般共用部位包括:小区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等基本结构部分,走廊通道、楼梯、门厅、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避难层、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结构部分。4、住建局相关负责人明确指出,公共维修基金用于物业保修到期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不得用于私人和其他方面。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前,需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一)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提出使用建议;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由相关业主提出使用建议;(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组织实施使用方案;(四)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持有关材料,向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列支;其中,动用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向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申请列支;(五)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审核同意后,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六)专户管理银行将所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至维修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