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每天上班从八点到晚上十点二十,周六不让加班,符合劳动法规定吗

2024-05-12 13:38

1. 我们公司每天上班从八点到晚上十点二十,周六不让加班,符合劳动法规定吗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知道具体情况,请对照劳动法。

我们公司每天上班从八点到晚上十点二十,周六不让加班,符合劳动法规定吗

2. 老板经常晚上十二点打电话让我加班干活,该怎么办?

估计很多人有着和我一样的苦恼,工作多年,不论你在哪个公司,总无法避免没有理由的加班。比如老板突然告诉你,晚上先别走啊,一块吃个饭。其实呢,就是为了让你吃完饭,继续留在公司里面加班。面对这种事想必你也很懊恼,你担心直接拒绝会博掉老板的面子,也会让他有机会炒掉你。加班你心有不甘,因为这些也许并没有任何回报。所以在现在刚刚找工作的离校生在应聘时就应该考虑好这个情况,是否需要长时间加班,如果加班,是否有合理的加班费用。好了,言归正传。加班不怕,只要付出有正比的回报其实也是无所谓的,估计很多人和我的想法是一样的。但长期的加班对人的精力确实是一个消耗,没有好的休息时间,效率也会降低,所以对于不必要的加班,我们该如何拒绝呢?

1.告知自己手头的比较重要的工作,暂时没有时间,可能要等一会,让领导不好意思要求你放下手中的活去帮他干活。
2.下班时间,对一切陌生的电话尽量不接听,过一段时间后再打回去,道歉,并声称自己因为什么事情没能及时接到电话……反问领导有什么指示

3.假期,用一些家庭的重要活动来婉拒上司的加班要求,表明自己的解决是迫不得已,可以理解 哈哈
4.管住自己的嘴,不要跟同事就该类加班做任何探讨,也不要跟其他人抱怨,以免领导得知后恼羞成怒

5.用特殊途径转告今天人不舒服,可能要去医院,或者需要休息
持之以恒,领导也是有尊严、要面子的,被拒绝多了,自然就会放弃持续要你过分加班的要求,另找他人啦
为了自己的职业发展需求,拒绝了领导的不合理要求,虽然你拒绝了加班,但在平时的工作中要更加努力,这样也不会导致让其他同事加班,更不会被抓住小辫子。

3. 天天要上加班加到十二点,第二天八点正常上班!到那里去投诉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按照以下规定计算加班工资: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工资按月发放,隔月发放违法,本月工资下月发合法。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
    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提出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裁决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天天要上加班加到十二点,第二天八点正常上班!到那里去投诉

4. 本人在个公司上班,老板安排我工作是早上8点上班到中午12下班又到晚上8点上班到零晨1点下班,这样合法吗?

不合法,法律规定工人的工作时间是每天8小时,一周不能超40小时,多余的时间是要在取得劳动者同意的情况下进行加班,并要支付加班工资的

5. 下班后领导打电话叫你加班,去不去?

周五晚上11点,你老板突然叫你加班。你会去吗?如果作息时间比较规律,一般是晚上十点半左右休息,那么十一点的电话可能是无声的,可以忽略。或者第二天周末,今晚和朋友熬夜,没看到电话,第二天起晚了,又回到过去,都可以是避免加班或者接电话的方法。但是,如果你不知道领导打电话说了什么,你会选择不接吗?还有,你给领导的印象是电话一天24小时都有吗?

去不去要看你对工作的态度,第二天有没有重要的事情。你有义务配合公司的工作,但在非工作时间你有权拒绝工作安排。第二天真的有很重要的事情,需要跟领导解释一下,毕竟非工作时间加班,正常工作时间不请假,不用觉得尴尬。如果我没有重要的事情要做,我可能会加班。既不大方也不伟大。我只是觉得问题不应该单方面来看。可能加班还有其他安排,但是11点打电话通知我加班真的很尴尬。去不去没什么不好。你不用看别人怎么说。等你成年了,就可以用心去快乐了。

我问过一个朋友,估计会去。这个时候给我打电话应该不是小事。出了问题,整个部门的业绩都会受到影响,我也要走了;是否加班,跟你的工作单位、你的职业、你对未来职业的期望有很大关系。你不仅要看别人的看法,还要认真把握。群居动物推己及人不容易。如果没有原则上的冲突,就要尽力去帮助,互相帮助,走得更远。如果公司是小作坊管理模式,领导不把下属当人看,那肯定是另一种玩法。

定期事务性加班基本上是从工作时间延长。如果你已经下班回家了,领导会打电话,特别是这么晚了,基本上是紧急情况。如果我是你,我一定会去。况且以我现在的工作,如果你在这个时候打电话给我,肯定惊动了当地公安局、安监局、应急管理局,我必须自己去现场。

下班后领导打电话叫你加班,去不去?

6. 凌晨领导打电话让去加班怎么办?

第一、积极主动的工作态度

老板之所以会提拔员工,其实就是看到员工努力的工作态度,其实员工只要积极主动就能够获得较好的成绩,帮助公司有更好的业绩,关键是有些员工在职场中假装加班为努力,这样在领导看来是不值得一提的,领导看不到你的能力,也看不到你的工作态度,自然就会觉得你在执行任务的时候总是偷懒,相反那些能够善于学习,善于积累工作经验的员工,通过他们的积极主动的态度就能够在职场中获得很多好机会,自然就能够在公司脱颖而出。

被领导威胁加班,聪明员工会通过这三种方式应对,不会得罪领导
第二、不愿意加班也要委婉的表现出来

大家在公司里执行任务时,已经展现出了努力的态度,可是在被领导要求加班时,其实可以通过一些借口或者理由来委婉拒绝,领导已经看到了你的能力,自然就会给你机会,你在公司的竞争力也会越来越大,自然就能够赢得领导的赞赏。

不过如果跟领导争吵,大打出手,不愿意听的安排,所以这些年轻人在公司里很不听话,领导便会认为这些员工难以管理。

被领导威胁加班,聪明员工会通过这三种方式应对,不会得罪领导
第三、学会委曲求全

如今仍然有不少新员工在进入公司以后总是单打独斗,他们并不擅长团队作战,也不愿意去服从领导命令,其实正是因为这些员工没有具备一定的团队意识,所以在公司里才无法被领导青睐,其实大家心里也明白,想要被领导升职加薪,确实应该努力的跟团队里的其他员工在一起配合,而且领导在组织员工执行任务的时候更会非常的轻松,所以大家在被领导要求加班的时候,其实可以选择委曲求全,因为在团队中领导之所以排斥你,正是因为看到其他员工都能够听话,而你却恰恰相反,那么你在公司里就变成了异类。

7. 不好意思,请问一下如果每天从8点钟上班,正常班里5点下班。然后加班

犯法。
超出8小时工作以外的工作时间都要算加班费,即到晚上11点。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而且,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只能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不得安排补休.

不好意思,请问一下如果每天从8点钟上班,正常班里5点下班。然后加班

8. 工作日晚上加班到下午11点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在工作日加班到晚上11点,时薪不低于其平时工资的1.5倍。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一、节假日加班工资该如何计算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300%×加班天数。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二、劳动法规定的上班时间是多少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三、劳动法一个星期上班小时
劳动者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4小时,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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