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怎么处理

2024-05-12 02:29

1. 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如果用于可以抵扣项目,或是可以抵扣或是不可以抵扣项目公用的,是可以抵扣进项税;要是不可以抵扣进项税的可以转让固定资产成本中。非货币性资产一般是指工业企业,生产的全部数量金额,包括未销售、尚未形成收入的库存,是以产业活动单位为基本核算单位。计算方式为:经营净收入=经营收入-经营费用-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生产税+出租房屋净收入、出租其他资产净收入和自有住房折算净租金等。财产净收入不包括转让资产所有权的溢价所得。允许抵扣的范围和税额由于增值税征税范围中的固定资产,主要是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因此,增值税转型改革后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也是上述范围。准予抵扣的固定资产使用期限须超过12个月。显然,房屋和建筑物是否包括在内,是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对固定资产处理的主要区别。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三条 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怎么处理

2. 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怎么处理

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和购入一般货物相同,不需计入固定资产的成本,而是作为进项税额单独核算。,会计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买价+装卸费+运输费×(1-7%)+安装调试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买价×17%+运输费×7%)
贷:银行存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
固定资产账户:
  1、账户性质:资产类账户
  2、账户用途:核算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始价值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固定资产的成本也称原始价值,简称原价或原值。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3、账户结构:借方记增加,登记增加的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贷方记减少,登记减少的固定资产原始价值;期末余额在借方,表示现有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
  4、明细账户:按固定资产类别设置二级账,按固定资产项目设置明细账。

3. 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怎么处理

一般纳税人2008年购入固定资产时,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现在销售应按照什么税率缴纳增值税?能否开具增值税专用?

财税〔2008〕170号文件规定,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国税函〔2009〕90号文件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根据财税〔2008〕170号文件和财税〔2009〕9号文件等规定,适用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开具普通,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

财税〔2014〕57号文件规定,自2014年7月1日起,财税〔2008〕170号文件第四条第(二)项和第(三)项中“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调整为“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因此,自2014年7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应开具普通,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

1、一般纳税人2009年购入固定资产时,已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现在销售应如何缴纳增值税?

财税〔2008〕170号文件规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因此,购买时已经认证抵扣过的固定资产,再销售时按17%适用税率征收。

2、 一般纳税人最近销售其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但购进该固定资产时是小规模纳税人,因此没有抵扣过增值税进项税额,销售时按照什么税率缴纳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号规定,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这种情况下,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可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同时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6号规定,自2014年7月1日起,将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号中“可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修改为“可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因此,自2014年7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购进该固定资产时是小规模纳税人,没有抵扣过进项税额的,现在销售应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怎么处理

4. 购进用于生产固定资产进项税怎样抵扣

(一)固定资产进项税的抵扣仅限于一般纳税人(二)修订后的《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可抵扣进项税的固定资产,仅指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三)一般纳税人购进的下列固定资产,其进项税不得抵扣1、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无论在会计处理上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均应作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组成部分,其进项税额不得在销项税额中抵扣。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是指: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和配套设施。2、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购进的固定资产。3、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购进的固定资产。4、购进的固定资产发生了非正常损失。5、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属于纳税人自用消费品的固定资产。

5. 购买固定资产增值税怎么处理

专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允许抵扣的情形为“同时混用”或专门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情形。非正常损失购进固定资产,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企业的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按照销售额或营业额比例计算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时,公式中的“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应不包含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掌握了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的规定后,纳税人才可对其进行一定的税务规划。比如,纳税人发生免税收入,在计算“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时,应剔除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再比如,企业因全部生产免税产品而导致固定资产全部进项税不得抵扣时,可改变生产流程,适当的生产一定数量的增值税应税产品,从而符合“同时混用”的概念,使得其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购买固定资产增值税怎么处理

6. 购入固定资产的进项税是否能抵扣?


7. 购进的哪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不可以抵扣?

  购进的哪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不可以抵扣:小规模纳税人都不能抵扣,一般纳税人基本都可以抵扣,但是小汽车,摩托车,这些奢侈品不能抵扣,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固定资产的进项税不可以抵扣。   1、企业购进的固定资产,无论是从国内购入的还是进口的或是捐赠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货物的销项税额中抵扣。但是,增值税条例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固定资产的范围要比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通则规定的范围小,不包括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   2、凡纳税人购进的固定资产在东北地区试点行业以外使用的(包括在东北地区以外设立的分支机构),其进项税额一律不得抵扣。   3、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税[2004]156号)有关规定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和大连市从事装备制造业、石油化工业、冶金业、船舶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农产品加工业产品生产为主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一)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和实物投资,下同)固定资产;(二)用于自制(含改扩建、安装,下同)固定资产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三)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凡出租方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租赁业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514号)的规定缴纳增值税的: (四)为固定资产所支付的运输费用。准予按照规定抵扣进项。 4、目前全国实行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通过该系统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都可以在税务局认证,(不论是否抵扣),查验是否假票,可能该公司认为增值税专用发票比普通发票更易于鉴别真伪,而不一定是用于抵扣。

购进的哪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不可以抵扣?

8. 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什么情况下可以抵扣?

(一)固定资产进项税的抵扣仅限于一般纳税人
(二)修订后的《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可抵扣进项税的固定资产,仅指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
(三)一般纳税人购进的下列固定资产,其进项税不得抵扣
 1、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无论在会计处理上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均应作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组成部分,其进项税额不得在销项税额中抵扣。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是指: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和配套设施。
 2、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购进的固定资产。
 3、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购进的固定资产。
 4、购进的固定资产发生了非正常损失。
5、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属于纳税人自用消费品的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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