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征收价格是怎么规定的

2024-05-07 23:43

1. 农村土地征收价格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农村土地征收价格是怎么规定的

2. 农村土地征收价格是如何规定的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3. 农村土地征收价格是怎么规定的

法律分析: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农村土地征收价格是怎么规定的

4. 农村土地征收价格是如何规定的

法律分析: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5. 农村土地征收价格怎么定,补偿价格到底谁说了算

  占用农村土地赔偿标准:
  第二十二条 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建设单位应支付土地补偿费、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如下:
  一、土地补偿费 
  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 六倍计算;
  2.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
  3.征用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计算;
  4.征用宅基地按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房屋由建设单位另行征地移迁重建的,原宅基地不再给予补偿;
  5.征用无收益的非耕地,一般不予补偿。
  二、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
  1.青苗补偿费,一般按一季农作物的产值计算;能收获的不予补偿。多年生经济林木,可以移植的,由建设单位付给移植费;不能移植的,由用地单位给予合理补偿或作价收购;
  2.房屋拆迁,按房屋结构、面积、新旧程度,给予合理补偿;违章建筑物和开始协商征地后突击抢栽的树木、突击抢建的建筑物,不予补偿;
  3.农田水利工程及机电排灌设施、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和电力、广播、通讯设施等附着物, 按照实际情况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
  三、安置补助费
  1.征地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在一亩以上的被征地单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用 前三年平均每亩年产值的三倍;征地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不满一亩的被征地单位,征用每亩耕地安置补助费以年产值的四倍起算,人均耕地每减少零点一亩,安置补助费相应增加年产值的一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年产值的十倍;
  2.征用非耕地安置补助费,按该土地年产值和略低于邻近耕地的安置补助倍数计算;
  3.征用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的地基以及无收益的非耕地,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农村土地征收价格怎么定,补偿价格到底谁说了算

6. 农村土地征用价格征地赔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
一、征地补偿费用项目
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二、征地补偿标准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法定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任何违反以上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属于违法征收。被征收人可以拒绝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以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7. 农村土地征用价格是怎样的?

第一:土地价格
土地是分三六九等的,在远离城市的农村,土地的价格当然要便宜很多。按照前几年的农村土地价格,农村土地征用价格大概是1亩1.5万元,可能现在会有所提高。可一家的田与地加起来也就只有3亩左右,就算把所有的田与地卖掉也只能有4.5万元。
当然国家对于被征收土地后的农民是有额外补偿的,即粮食补贴。具体的补贴标准为每亩每年补贴2000块,农民可以一次性拿完,也可以分年拿。假若选择一次性拿完也就是12万元,再加上之前的4.5万元,总共才16万元,但农民不是急用钱是打死都不一次拿完的,这是其一。
第二:享受低保年龄提前
被征收土地的农民享有低保年龄提前的优惠政策,具体标准为女性年龄在55岁(含)以上者,男性年龄在60岁(含)以上者是可以享有的,其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在农村老龄化逐渐凸显的时代,这也不失一种帮助吧。但没有土地征收的农民估计要等到70岁后吧!
也就是说你比别人提前了至少十年,在这十年中拿低保就可以多出7000多元了。这是其二。
第三:农作物青苗费赔偿
不管你是开荒耕种的农作物还是稻田里本身的庄稼,不管是你家的土地是否卖给了别人,只要是你种的庄稼,只要别人把黄土覆盖上去了,你都可以找村委会要求赔偿你的青苗费。具体标准为每亩2000元左右,但开荒所种的庄稼就去找那些小包头,他们也会给你一定的赔偿,500元是有的,毕竟都是一个村里的人。这是其三。
第四:乡村福利
由于土地被征收后大部分是用来建工厂,故而村一级的这时也有自己的工业园区,里面工厂所交的税收是有一部分作为村里的公共财产的,这些钱就用在了每逢年过节村中会组织相关人员送米送油给困难群众,对老人也有相关的额外津贴。而且本村的大学生都可以去村里申请鼓励资金,但我只看到一本的家长才去领,不知是为啥。

农村土地征用价格是怎样的?

8. 农村土地征用价格是怎样的

第一:土地价格
土地是分三六九等的,在远离城市的农村,土地的价格当然要便宜很多。按照前几年的农村土地价格,农村土地征用价格大概是1亩1.5万元,可能现在会有所提高。可一家的田与地加起来也就只有3亩左右,就算把所有的田与地卖掉也只能有4.5万元。
当然国家对于被征收土地后的农民是有额外补偿的,即粮食补贴。具体的补贴标准为每亩每年补贴2000块,农民可以一次性拿完,也可以分年拿。假若选择一次性拿完也就是12万元,再加上之前的4.5万元,总共才16万元,但农民不是急用钱是打死都不一次拿完的,这是其一。
第二:享受低保年龄提前
被征收土地的农民享有低保年龄提前的优惠政策,具体标准为女性年龄在55岁(含)以上者,男性年龄在60岁(含)以上者是可以享有的,其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在农村老龄化逐渐凸显的时代,这也不失一种帮助吧。但没有土地征收的农民估计要等到70岁后吧!
也就是说你比别人提前了至少十年,在这十年中拿低保就可以多出7000多元了。这是其二。
第三:农作物青苗费赔偿
不管你是开荒耕种的农作物还是稻田里本身的庄稼,不管是你家的土地是否卖给了别人,只要是你种的庄稼,只要别人把黄土覆盖上去了,你都可以找村委会要求赔偿你的青苗费。具体标准为每亩2000元左右,但开荒所种的庄稼就去找那些小包头,他们也会给你一定的赔偿,500元是有的,毕竟都是一个村里的人。这是其三。
第四:乡村福利
由于土地被征收后大部分是用来建工厂,故而村一级的这时也有自己的工业园区,里面工厂所交的税收是有一部分作为村里的公共财产的,这些钱就用在了每逢年过节村中会组织相关人员送米送油给困难群众,对老人也有相关的额外津贴。而且本村的大学生都可以去村里申请鼓励资金,但我只看到一本的家长才去领,不知是为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