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犯跑了从犯还能判吗

2024-05-18 17:59

1. 主犯跑了从犯还能判吗

法律分析:主犯跑了从犯还能判。同案犯在逃,对在押犯的犯罪事实已查清并有确实、充分证据的,应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诉讼程序,该起诉的起诉,该定罪判刑的定罪判刑。如在逃跑的同案犯逮捕归案后,对已按上项办法处理的罪犯查明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时,可以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诉讼程序对新查明的罪行进行起诉和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一条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第六十二条  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主犯跑了从犯还能判吗

2. 主犯跑了从犯还能判吗

主犯跑了从犯还能判。同案犯在逃,对在押犯的犯罪事实已查清并有确实、充分证据的,应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诉讼程序,该起诉的起诉,该定罪判刑的定罪判刑。如在逃跑的同案犯逮捕归案后,对已按上项办法处理的罪犯查明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时,可以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诉讼程序对新查明的罪行进行起诉和判决。
一、检察院办理取保候审后会怎样
检察院取保候审后会怎样走:检察院取保候审后的,需要审查起诉。
根据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以下内容:
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的认定是否正确。查明犯罪事实、情节,是正确定罪量刑的前提,查明证据是否确实、充分,是正确定罪量刑的依据和基础。
二、刑事起诉程序怎么走
1、立案
社会上出现了涉嫌犯罪的事件,侦查机关可能是基于有关单位或个人报案、控告、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自首等原因而介入,进行初步的调查后,如果认为这一事件中存在犯罪事实并应该对犯罪人追究刑事责任,则予以立案,从而启动了刑事诉讼程序。
2、侦查
侦查机关立案以后,开始进行侦查。侦查的目的有两个,一是找到犯罪人,一是收集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经过侦查,对有证据证明存在犯罪嫌疑的人为了防止其阻碍诉讼的正常进行,如防止犯罪嫌疑人串供、毁灭证据、逃跑、自杀等情形,可以采取强度不同的强制措施,常见的如取保候审、拘留、逮捕等。
3、审查起诉
检察院接到侦查机关移送的案件以后,案件进入到审查起诉阶段。在这一阶段,检察院会对《起诉意见书》以及全部案卷材料和证据进行全面审查,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的意见,听取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人的意见,调查核实其他证据,认为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需要对案件作进一步侦查时,可以决定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
4、审判阶段
法院在收到并审查检察院移送起诉的案件后,除涉及国家秘密或个人隐私的案件,一般会公开开庭审理。法庭审理后,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做出判决。
5、执行
刑事执行的主体主要是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和监狱等。
三、疑罪从无含义是什么
疑罪从无,是指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对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应当不追究刑事责任,依法作出撤案、不起诉和宣告无罪。我国刑事诉讼程序为侦查、审查起诉、审判三个阶段,刑事诉讼法对疑罪从无原则在这三个阶段的适用分别规定了不同的处理方式:审判阶段是适用疑罪从无的典型阶段,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罪名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享有选择适用疑罪从无的原则的权利,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一条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第六十二条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3. 主犯判5年从犯一般几年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主犯要承担犯罪行为的所有罪名,而从犯可以从轻、减轻处罚,所以从犯要判多少年,依据犯罪情节而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第二十六条【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第二十七条【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从犯的量刑 根据《刑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从犯应当比照主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1)从犯比照主犯从轻、减轻处罚是就刑事责任而言,而不是比照主犯的宣告刑从轻、减轻处罚。如果主犯有其他从轻、减轻的量刑情节存在,其宣告刑可能与从犯一样,甚至更轻。(2)从犯比照主犯从轻、减轻处罚,只能就共同所犯之罪而言,共同犯罪以外的罪的处罚,不能成为比照的对象。如果主犯犯有数罪,从犯犯一罪,从犯只能比照与主犯共犯的一罪处罚。(3)在主犯是连续犯的情况下,从犯只能比照与主犯共同参与作案的犯罪事实及主犯对比应处的刑罚来进行处罚。主犯单独作案的犯罪事实及应处的刑罚,应被排除在比照的范围之外。例如主犯与从犯共同盗窃,之后主犯又单独连续实施了多次盗窃的,从犯应比照的是主犯与其实施共同盗窃应受的刑罚。3、一案有多个主犯或者多个从犯的,主犯或从犯之间的量刑应当按所起作用大小、主观恶性深浅区别对待。如对所起作用大、主观恶性深的主犯量刑应该重,对所起作用小、主观恶性浅的主犯则应轻一些。

主犯判5年从犯一般几年

4. 主犯判5年从犯一般几年

一、主犯判5年从犯一般几年1、主犯判5年从犯一般几年,需根据罪名和情节来决定。如果是盗窃罪,三人团伙作案,数额巨大,主犯可能会被判刑十年,其中一个从犯如果在本案中犯罪情节轻微,可能只判三年。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第二十八条【胁从犯】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第二十九条【教唆犯】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二、从犯的处罚原则是什么从犯的处罚原则如下:1、对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而不是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2、对从犯予以从轻处罚,或者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应综合考察共同犯罪的性质、对犯罪结果作用的大小等方面的具体情形具体确定。

5. 主犯判5年从犯一般几年

法律分析:具体判多久需要根据案情确定的。这个需要了解具体情况了才能作出准确的分析。但从犯应当从轻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主犯判5年从犯一般几年

6. 主犯判5年从犯一般几年

法律分析:要看是什么罪名,还要看具体情节。不同罪名,量刑标准不同,刑罚档次的差距不同。主犯与从犯之间量刑差距小的可能只有几个月,量刑差距大的可能达到三年、五年甚至还要多。例如,盗窃罪,三人团伙作案,数额巨大,主犯可能会被判刑十年,其中一个从犯(第三被告人)如果在本案中犯罪情节轻微,可能只判三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八条: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九条: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7. 主犯判五年从犯判几年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职务侵占的主犯判处决五年有期徒刑,已经基本属于数额巨大了。对从犯的量刑,要看从犯的具体犯罪情节,包括侵占和返还赃款的数额、是否认罪悔罪等,这里也不好具体回答判几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从犯可以争取一两年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七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主犯判五年从犯判几年

8. 主犯判5年从犯一般判几年?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
一、强奸罪是否能提附带民事赔偿
强奸案属于刑事诉讼法的内容,也有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关于附带民事诉讼,只要刑事案件中有人身损害赔偿,就可以要求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因被告人犯罪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二、为什么刑事诉讼不能精神损害赔偿
1、精神损害是无形的,不象物质损害那样对是否造成损害、损害的大小都容易认定。法院很难把握犯罪嫌疑人给予受害人的精神赔偿是不是在合理的范围内。
2、对于刑事案件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精神损失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在该刑事案件审结以后,被害人另行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我国的刑事诉讼法中赋予受害人的诉权,是仅对物质损害提起赔偿请求,如果受害人在诉讼中又提出了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
那就是超出了刑事诉讼法赋予受害人提起诉讼的权利。也就是超出了人民法院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受案范围。
三、刑事案件被害人可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吗?
刑事案件被害人是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诉讼的。一般情况下被害人因为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到一定物质损失的,在相关的刑事诉讼的过程中,有权利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是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提起,有权利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在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没有提起的,不得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四条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