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是第几版

2024-05-06 08:42

1. 我国现行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是第几版

我国现行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是第五版。

新型冠状病毒属于β属冠状病毒,基因特征与SARSr-CoV和MERSr-CoV有明显区别。病毒对紫外线和热敏感,56℃30分钟、乙醚、75%乙醇、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和氯仿等脂溶剂均可有效灭活病毒。
基于目前的流行病学调查和研究结果,潜伏期为1-14天,多为3-7天;传染源主要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患者,无症状感染者也可能成为传染源;主要传播途径为经呼吸道飞沫和接触传播,在相对封闭的环境中长时间暴露于高浓度气溶胶情况下存在经气溶胶传播的可能,其他传播途径尚待明确;人群普遍易感。
为做好全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控制疫情传播,降低病死率,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纳入乙类法定传染病甲类管理、精准施策分区分级防控要求,结合全国疫情形势变化及研究进展,在第四版防控方案的基础上更新制定本版方案。

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1、基于目前对新型冠状病毒的科学研究,将总体方案中的主要传播途径论述修改为:经呼吸道飞沫和接触传播,在相对封闭的环境中长时间暴露于高浓度气溶胶情况下存在经气溶胶传播的可能,其他传播途径尚待明确。
2、在总体方案中增加“科学划分疫情风险等级,分区分级精准防控”的内容。以县(区)为单位,划分了低、中、高风险等级,明确分级分类防控策略和措施,要求根据疫情研判结果及时调整风险等级和响应级别。
3、在总体方案中,突出分类指导,细化重点场所、机构、人群防控措施,指导企业复工复产后,学校、托幼机构复课复园后,养老机构、残障人员福利机构等特殊机构落实防控措施。
4、在总体方案中,明确了疑似病例的解除隔离和出院标准,完善了无症状感染者解除隔离要求。
5、在总体方案中,增加了“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可开展有关疾病传播特点、临床特征、策略评估等相关调查研究,为优化防控策略提供科学证据”。
6、在病例监测方案中,删除了针对湖北省的病例定义,明确了对湖北省已报告的“临床诊断病例”的订正具体要求,细化了无症状感染者的病例报告填报内容。
7、在流行病学调查方案中,强化了对基层聚集性疫情调查的技术指导;简化了个案调查表内容和个案调查报告报送要求,减轻基层工作负担。
8、在密切接触者管理方案中,将密切接触者判定原则修订为“从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症状出现前2天开始,或无症状感染者标本采样前2天开始,未采取有效防护与其有近距离接触(1米内)的人员”。
9、在实验室检测技术指南中,强调了提高核酸检测阳性率的具体措施和要求,细化了标本采集和处理方法,增加了单靶标阳性病例的判定原则。
10、在特定场所消毒技术方案和特定人群个人防护指南中,细化了粪便、污水消毒处理方法和手消毒剂可选择的种类。

我国现行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是第几版

2.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病学调查方案(第三版)简介

 目录    1  拼音    2  基本信息    3  发布通知    4  全文     4.1  调查目的    4.2  调查对象    4.3  调查内容和方法     4.3.1  个案调查。    4.3.2  聚集性疫情调查。     4.4  组织与实施    4.5  信息的上报与分析    4.6  附件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个案调查表      1  拼音   xīn xíng guàn zhuàng bìng dú gǎn rǎn de fèi yán liú xíng bìng xué tiáo chá fāng àn (dì sān bǎn )
   2  基本信息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病学调查方案(第三版)》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三版)》的附件,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于2020年1月28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三版)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20〕80号)印发。
   3  发布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三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进一步指导各地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我委组织更新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各地在执行过程中如有相关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委。
   
  附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三版).pdf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20年1月28日
   4  全文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病学调查方案(第三版)
  为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发病情况、暴露史、接触史等流行病学相关信息,做好密切接触者的排查,防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蔓延和传播,特制定本方案。
   4.1  一、调查目的   (一)调查病例的发病和就诊情况、临床特征、危险因素和暴露史;
  (二)发现和管理密切接触者。
   4.2  二、调查对象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轻症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聚集性疫情。
   4.3  三、调查内容和方法    4.3.1  (一)个案调查。   县(区)级疾控机构接到报告后,应于 24 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可通过查阅资料,询问病例、知情人和接诊医生等方式开展。如果病例的病情允许,则调查时应先调查病例本人,再对其诊治医生、家属和知情者进行调查。
  调查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发病与就诊、暴露史和危险因素、实验室检测、密切接触者等,详见附表。
  1.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2.发病与就诊:临床表现、发病就诊经过。
  3.危险因素和暴露史:对病例发病前 14 天内的暴露史开展调查,主要调查其发病前武汉或其他有本地持续传播地区旅行史或居住史,与发热或呼吸道症状患者的接触史,医院就诊、农贸市场等相关暴露史。
  4.实验室检测:标本类型、采样时间、检测结果等。
  5.密切接触者判定:对疑似病例、确诊病例、轻症病例发病后或者无症状感染者检测阳性后的活动情况和人群接触情况进行追踪和排查,判定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定义和判定标准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密切接触者管理方案(第三版)》执行。
   4.3.2  (二)聚集性疫情调查。   县(区)级疾控机构根据网络直报信息和病例个案调查情况,依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监测方案(第三版)》的定义,判定聚集性疫情后,应立即开展调查。调查内容除所有病例的感染来源、密切接触者等信息外,重点调查病例间的流行病学联系,分析传播链,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填报事件的基本信息、初次、进展和结案报告。
   4.4  四、组织与实施   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由病例发病前的居住地、发病后的活动范围、就诊医疗机构所在的县(市、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调查单位应迅速成立现场调查组,根据制定的调查计划,明确调查目的,确定调查组人员组成和各自的职责与分工。调查期间,调查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市级、省级、国家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将根据疫情处理需要赶赴现场,与前期抵达的调查机构组成联合调查组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
   4.5  五、信息的上报与分析   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完成个案调查或聚集性疫情调查后,应于 2 个小时内,将个案调查表或调查报告及时通过网络报告系统进行上报。同时将流行病学调查分析报告报送本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上级疾控机构。
   4.6  附件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个案调查表 

3.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病学调查方案(第二版)简介

 目录    1  拼音    2  基本信息    3  全文     3.1  调查目的    3.2  调查对象    3.3  调查内容和方法    3.4  组织与实施    3.5  信息的上报与分析     4  附件    5  全文     1  拼音   xīn xíng guàn zhuàng bìng dú gǎn rǎn de fèi yán liú xíng bìng xué tiáo chá fāng àn (dì èr bǎn )
   2  基本信息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病学调查方案(第二版)》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二版)》的一部分,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疾病预防控制局于2020年1月22日发布。
   3  全文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病学调查方案
  (第二版)
  为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发病情况、暴露史、接触史等流行病学相关信息,做好密切接触者的排查,防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蔓延和传播,特制定本方案。
   
   3.1  一、调查目的   (一)调查病例的发病和就诊情况、临床特征和可能的感染来源;
  (二)发现和管理病例的密切接触者。
   3.2  二、调查对象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以及聚集性疫情。
   3.3  三、调查内容和方法   县(区)级疾控机构接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报告后,应于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可通过查阅资料,询问病例、知情人和接诊医生等方式开展。如果病例的病情允许,则调查时应先调查病例本人,再对其诊治医生、家属和知情者进行调查。
  调查内容分为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包括基本情况、发病与诊疗、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流行病学史、密切接触者信息以及病例的诊断、治疗与转归等,疑似病例仅需填报第一部分,确诊病例填报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个案调查表》见附表。
  (一)基本情况:基本人口学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住址、民族、联系方式等信息。
  (二)发病与诊疗情况: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发病就诊经过和病情变化与转归。
  (三)可能感染来源:对病例发病前14天内的暴露史开展调查,主要调查其发病前武汉相关旅行史或居住史,与发热呼吸道症状患者的接触史,野生动物及其售卖环境等相关暴露史。务必详细询问接触时间、方式、频次、地点、接触时采取的防护措施等。调查时,若发现调查表中未列入,但具备重要流行病学意义的内容也应进行详细追问和记录。
  (四)密切接触者判定:对病例发病后的活动情况和人群接触情况进行追踪和排查,确定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定义和判定标准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可疑暴露者和密切接触者管理方案(第二版)》执行。
   3.4  四、组织与实施   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由病例发病前的居住地、发病后的活动范围、就诊医疗机构所在的县(市、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调查单位应迅速成立现场调查组,根据制定的调查计划,明确调查目的,确定调查组人员组成和各自的职责与分工。调查期间,调查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市级、省级、国家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将根据疫情处理需要赶赴现场,与前期抵达的调查机构组成联合调查组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
   3.5  五、信息的上报与分析   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完成个案调查或聚集性疫情专题调查后,应于2个小时内,将个案调查表或专题调查报告及时通过网络报告系统进行上报,具体报告方式和网址另行通知。同时将流行病学调查分析报告报送本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上级疾控机构。
   4  附件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个案调查表.docx
   5  全文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病学调查方案(第二版)简介

4. 新冠肺炎第5版诊疗方案公布,与第4版相比内容有哪些变化?

新冠肺炎第5版诊疗方案公布,与第4版相比很多内容都发生了变化,新冠肺炎第5版诊疗方案主要包括9个方面,分别是病原学特点、流行病学特点、临床特点、诊断标准、临床分型、临床鉴别、病例的发现与报告、治疗和接触隔离出院标准等方面,自新冠状病毒出现以来,我国也多次发布和更改了诊疗方案,而诊疗方案的更改主要是依据对病情的深入了解和诊疗经验的不断积累。

而在这9个方面中又包含了很多的小方面,首先就是保留了原有的病原学特点,更改了流行病学特点中的一些内容,比如传染源增加了无症状感染者,传染途径改为了接触传播为主要途径,增加了气溶胶和消化道等传染途径,不过是处于尚待明确中的,易感人群删除了老年人和有基础疾病的人,变成了儿童和婴幼儿也是有可能会被感染的。

临床特点和分型将少数患者改成了轻型患者,并增加了咽痛这个症状表现,重症患者则增加了会伴有低血氧症,还删除了多在1周后会恢复,还增加了LDH增高、部分危重患者可见肌钙蛋白增高,并从粪便中检测出了该病毒的存在,还增加了轻型患者,主要是指的一些症状轻微,但是肺内没有明显变化的人,诊断标准将武汉地区改成了武汉市及周边地区等等。

在治疗方面也做了很多的更改,比如给危重症和重症患者增加了很多的治疗方法,和删除了一般治疗中的一些抗菌药物的治疗,又对感染控制这方面做了详细的介绍,总之第5版更改的内容还是比较多的,不过这些都是奋斗在一线的医生们不断努力的结果,我相信有他们的存在,我们也一定会挺过去的。

5. 新冠肺炎第5版诊疗方案公布,此次诊疗方案公布了哪些重点?

近日武汉疫情大爆发,原因是由于吃野味造成的。蝙蝠体内有多种病毒,是这些蝙蝠的宿主,人类吃了蝙蝠破坏了病毒与蝙蝠之间的平衡,才引发了疫情。这也引起了我们的反思,千万不要去捕杀野味想方设法的吃野味,这也是为了自己和全人类的安全。医生为了和疫情做斗争已经全力以赴,目前已经公布了新冠肺炎第五版诊疗方案,那么这次诊疗方案公布了哪些重点呢?

一、传染来源
第五版诊疗方案中提出了一个概念叫无症状传染者,这一类人可能跟病毒有所接触并且感染了病毒,但是并没有表现出任何明显的症状。无症状传染者也可以作为一个传染源传播病毒,但是其体内所含的病毒数量小,传播能力较低,有些患者可以自愈。

二、患病的表现
新冠肺炎的潜伏期一般在一到十四天,轻度患者有鼻塞、流鼻涕、低烧、身体乏力等症状,重度患者在发病一周左右出现呼吸苦难等症状。所以可以根据患者的轻重程度进行有序治疗。

三、传播途径
最新的诊疗方案指出其传播途径主要是飞沫和接触传播,所以带好口罩远离人群聚集的地方是很重要的。如果有接触过武汉的人或有去过武汉本地的情况一定要及时上报,进行居家自我隔离,这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负责。
四、感染的人群
一般来说老年人小孩等体弱多病的患者容易被感染,尤其是自身有疾病感染后会更加严重,致死率会大大增高。这并不单单是因为病毒导致的死亡,老年人自身患有疾病感染了肺炎的话,本身就会有很大的致死风险,这点是尤为重要的。所以说家里有老人小孩的一定要注意加强防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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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第5版诊疗方案公布,此次诊疗方案公布了哪些重点?

6. 第九版新冠肺炎防控方案出台,该方案的科学依据是什么?

疫情对于很多人的影响是非常大的,不仅因为疫情的传播会影响人的身体健康,而且疫情具有一些传染风险,还会限制人们的出行,对生活和工作都有很大的影响,随着国家对疫情的管控越来越严格,国家也出台了第九版疫情防控的方案,在2022年的6月28日下午,国务院召开了疫情防控相关会议,在会议中指出了第九版的防控方案,很多人就非常的疑惑,这一版的新冠疫情防控方案的科学依据是什么呢?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在第九版新冠疫情防控方案中,相较于前一版其实做出了很多方面的调整,第一个方面就是将密接者和一些入境人员的隔离管控期有14+7转变为7+3,第二个方面就是其实统一了中高风险区的划定标准,并且形成新的风险划定区以及一些管控方案,第三个方面就是完善了疫情很多渠道的监测要求,对于不同人员机构的核酸检测频次是不同的,对于如果想要买药品的人们是需要进行实名登记的,第四个方面其实优化了一些核酸检测的策略,比如说在农村,城市都按照风险分类的原则,定期的进行核酸检测。

第九版新冠疫情防控的科学依据主要就是根据疫情的变化趋势,因为国家的疫情防控趋势是总体向好的,再加上因为疫情的不断蔓延,病毒也是发生了一些变异,就拿最新的奥秘克隆病毒来看,其实在七天内是完全有可能将其检测出来的,所以说为了更便利人们的生活,也更减少疫情防控的成本,所以这一版新冠疫情防控方案就出台了。

总的来说,第九版的新冠肺炎防控方案出台科学依据主要就是因为疫情的防控趋势总体向好,所以为了便利人们的出行,就将疫情防控变得更加科学。

7. 第9版新冠肺炎诊疗方案有哪些变化?对防疫工作有哪些帮助?

武汉最近的疫情是由食用野味引起的。蝙蝠体内有很多种病毒,是这些蝙蝠的宿主。人类食用蝙蝠打破了病毒和蝙蝠之间的平衡,导致了疫情。这也引起了我们的反思。千万不要杀野味,想尽一切办法吃野味,这也是为了我们自己和全人类的安全。医生们全力以赴抗击疫情。目前,新冠肺炎第五版诊疗方案已经公布。那么这份诊疗方案公布的重点是什么呢?与第4版相比,第5版新冠肺炎诊疗计划有了很大变化。

第五版新冠肺炎诊疗方案主要包括9个方面,即病原学特征、流行病学特征、临床特征、诊断标准、临床分类、临床识别、病例发现和报告、治疗、接触者隔离和出院标准等。自新冠状病毒出现以来,我国也多次发布和变更诊疗方案,而诊疗方案的变更主要是基于对疾病和诊疗的深入了解。在第五版诊疗方案中,提出了一个叫无症状感染者的概念。

这种人可能接触过病毒,感染过,但没有表现出任何明显的症状。无症状感染也可作为传染源传播病毒,但其体内所含病毒数量少,传播能力低,部分患者可自愈。在这九个方面中,有很多小的方面,首先保留了原有的病原学特征,改变了流行病学特征的一些内容,比如传染源增加了无症状感染者,感染途径改为以接触传播为主,增加了气溶胶、消化道等感染途径,但仍有待明确。

易感人群删除了老人和有基础疾病的人,变成了儿童和婴幼儿,也可能被感染。新冠肺炎的潜伏期一般为一至十四天。轻者出现鼻塞、流鼻涕、低烧、体虚等症状,重者在发病一周左右出现呼吸窘迫等症状。所以可以根据患者的严重程度进行有序的治疗。临床特征及分类将少数患者改为轻症患者,并加重咽痛症状,重症患者加重低氧血症症状,并删除大部分患者一周后恢复,部分危重患者LDH、肌钙蛋白升高,从粪便中检出病毒存在,也加重轻症患者症状,主要是症状较轻但肺部无明显变化者。诊断标准将武汉地区改为武汉及周边地区。

第9版新冠肺炎诊疗方案有哪些变化?对防疫工作有哪些帮助?

8.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二版)简介

 目录    1  拼音    2  基本信息    3  全文     3.1  目的    3.2  适用范围    3.3  防控措施     3.3.1  加强组织领导。    3.3.2  病例发现与报告。    3.3.3  流行病学调查。    3.3.4  标本采集与检测。    3.3.5  病例救治及院内感染预防控制。    3.3.6  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和管理。    3.3.7  宣传教育与风险沟通。    3.3.8  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专业人员培训。    3.3.9  加强实验室检测能力及生物安全防护意识。      4  附件    5  解读     1  拼音   xīn xíng guàn zhuàng bìng dú gǎn rǎn de fèi yán fáng kòng fāng àn (dì èr bǎn )
   2  基本信息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二版)》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疾病预防控制局于2020年1月22日发布。
  请注意:《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三版)》已经于2020年1月28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三版)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20〕80号)印发。
   3  全文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
  (第二版)
   
  为做好全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疫情形势和研究进展,特制定本方案。
   3.1  一、目的   及时发现和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了解疾病特征与可能的感染来源,规范密切接触者管理,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3.2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指导各地开展防控工作。本方案将根据疫情形势的变化和评估结果,及时更新。
   3.3  三、防控措施    3.3.1  (一)加强组织领导。   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在本级 *** 领导下,加强对本地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组建防控技术专家组,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科学指导、及时救治”的工作原则,组织有关部门制订并完善相关工作和技术方案等,规范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疫情控制的总体指导工作,落实防控资金和物资。
  各级疾控机构负责开展监测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和评估,进行监测资料的收集、分析、上报和反馈;开展现场调查、实验室检测和专业技术培训;开展对公众的健康教育与风险沟通。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负责病例的发现与报告、隔离、诊断、救治和临床管理,开展标本采集工作,并对本机构的医务人员开展培训。
   3.3.2  (二)病例发现与报告。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各级疾控机构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监测方案(第二版)》(见附件1)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监测、发现和报告工作。
  1.病例发现。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监测和日常诊疗过程中,应提高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诊断和报告意识,对于不明原因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病例,应注意询问发病前14天内的旅行史或可疑的暴露史,了解本人近期有无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地区的旅行史,有无哺乳动物、禽类等接触史,尤其是野生动物接触史,以及有无与类似病例的密切接触史。
  2.病例报告。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时,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应当立即进行网络直报。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应当立即向当地县(区)级疾控机构报告,并于2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县(区)级疾控机构在接到报告后立即进行网络直报。负责病例网络直报的医疗机构或疾控机构要根据实验室检测结果、病情进展及时对病例诊断类型、临床严重程度等信息进行订正。
   3.3.3  (三)流行病学调查。   县(区)级疾控机构接到辖区内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后,应当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病学调查方案(第二版)》(见附件2)进行调查。
   3.3.4  (四)标本采集与检测。   收治病例的医疗机构要采集病例的相关临床标本,通知县(区)级疾控机构尽快将标本送至当地指定的疾控机构或医疗机构实验室进行相关病原检测(见附件4)。
  采集的临床标本包括病人的上呼吸道标本(如咽拭子、鼻拭子等)、下呼吸道标本(如深咳痰液、呼吸道吸取物、支气管灌洗液、肺泡灌洗液等)、抗凝血和血清标本等。临床标本应尽量采集病例发病早期的呼吸道标本(尤其是下呼吸道标本)和发病7天内急性期血清以及发病后第3~4周的恢复期血清。
  标本采集、运送、存储和检测暂按二类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管理,按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及《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45号)及其他相关要求执行。
   3.3.5  (五)病例救治及院内感染预防控制。   病例需收治在指定医疗机构,承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救治的医疗机构,应做好医疗救治所需的人员、药品、设施、设备、防护用品等保障工作。
  医疗机构应当重视和加强隔离、消毒和防护工作。对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实行隔离治疗,疑似病例应当进行单间隔离治疗。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做好医疗器械、污染物品、物体表面、地面等的清洁与消毒;按照《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要求进行空气消毒。在诊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应根据《医疗废物处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和管理。
   3.3.6  (六)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和管理。   由县(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协调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和管理。对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实行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见附件3),每日至少进行2次体温测定,并询问是否出现急性呼吸道症状或其他相关症状及病情进展。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期为与病例末次接触后14天。
   3.3.7  (七)宣传教育与风险沟通。   积极开展舆情监测,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及时向公众解疑释惑,回应社会关切,做好疫情防控风险沟通工作。要加强重点人群、重点场所以及大型人群聚集活动的健康教育和风险沟通工作。
   3.3.8  (八)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专业人员培训。   对医疗卫生机构专业人员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发现与报告、流行病学调查、标本采集、实验室检测、医疗救治、院感防控、密接管理、个人防护等内容的培训,提高防控和诊疗能力。
   3.3.9  (九)加强实验室检测能力及生物安全防护意识。   各省级疾控机构、具备实验室检测能力的地市级疾控机构、以及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要做好实验室诊断方法建立和试剂、技术储备,随时按照实验室生物安全规定开展各项实验室检测工作。
   4  附件   附件1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监测方案(第二版)
  附件2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病学调查方案(第二版)
  附件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可疑暴露者和密切接触者管理方案(第二版)
  附件4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实验室检测技术指南(第二版)
   5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