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入股股东

2024-05-09 23:24

1. 技术入股股东

呵呵,这种问题在现在的创业团队中应该是经常遇到的,有的是技术入股,有的是渠道入股,有的是资源入股。。。

为了降低风险无非就是这几个方式:1、股东合同中明确表示哪些属于公司资产,既然他技术入股,那么技术就属于公司资产范畴,如果他撤股离开的话就需要支付相应的损失赔偿;2、增加技术利润回报力度,让技术入股的股东看到未来前景,增强合作信心;3、个人认为最关键的还是在合作前先审核每个股东的品行,感觉人品有问题的还是早做预防的为好。

技术入股股东

2. 技术入股要出资吗

法律分析:根据评估值,股份比例限制在70%,因为现金股份的最低比例为30%。当然具体数额还要看其他基金的投资者怎么看。技术评估根据相关规定,由于技术股份是非货币性财产,其价格可以通过评估确定,在取得技术股份时需要反映知识产权的投资金额。技术股的主要风险是责任和利益的分配。一旦技术持有者不合作,投资者将损失所有资金,谨慎选择合作伙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3. 技术入股是否需要订立合同

技术入股是指:以技术人员的知识或知识产权、技术诀窍、设备、工厂厂房等作为资本股份,投入合资经营或联营企业,从而取得该企业的股份权的一种行为。技术入股和资本入股一样享有按股份比例对企业所有权和按股分红的权利。
一、技术入股订立合同的必要性
事实上,技术人员通过技术入股的是必须要签订相关的合同的。在这个合同中不仅包含着新成果的归属,同时也应有着保密条款等内容。只有订立了相关的合同,才能从根本上为维护技术人员的权利筑起一座城墙。
二、订立技术入股协议应注意的问题
1、技术入股,可能还没有盈利就被解雇,那么就无法获益。
2、如果是技术入股,五年后你又没有撤股,公司仍有盈利,有分红,当然你是有份的。如果仅仅是合同约定做项目,就要看你的合同怎么约定,而且应该也不是分红的性质了。
3、如果评估通过,成立新的公司,就是一个新的实体了,以前的合同是否有效,首先要看合同的约定,其次看你入股时双方的约定,因为可以通过后来的合同变更前面的合同。
4、技术入股等非货币财产入股根据《公司法》的规是要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如果没有经过评估,以协议方式约定获得利润分配的30%是不合法的,成立新公司,必须在公司章程中有明确说明。

技术入股是否需要订立合同

4. 技术入股需要考虑哪些问题

(1)应明确技术出资的标的。技术方可以用专利权、商标权、非专利技术以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作为出资标的。
(2)弄清技术出资人是否拥有技术的处分权。技术出资人必须是有权处分该技术的人。即使是技术的发明人,也未必都拥有技术的处分权。
(3)要重视技术出资的验收;
(4)约定技术价值变动后的利益调整。交易双方的注意力往往集中在技术入股的比例上,很少有人考虑入股后一旦技术价值变动如何进行利益调整。技术不同于其他财产,它的价值变化很大,资产评估只能给出一个相对参考值。
一、技术入股是否属于合法的行为
技术入股是合法的。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财产的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性财产进行评估和核实,不得高估或低估。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价格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公司股东如何分配股权方案
公司股东分配股权方案一般以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出资越高占有的股权越多。股东之间也可以协商确定分配份额,并签订股权分配协议书。如果其中有技术入股或者专利入股的,需要将其技术折算成资金再协商分配,每个公司不同,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也可也按照股东职位来分配。股东在公司所担任的职位,一般都是按照一定的原则来设置和分配的,一般比较重要的职位都是由核心股东来担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八十三条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5. 技术入股需要考虑哪些问题

法律分析:(1)应明确技术出资的标的。技术方可以用专利权、商标权、非专利技术以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作为出资标的。
(2)弄清技术出资人是否拥有技术的处分权。技术出资人必须是有权处分该技术的人。即使是技术的发明人,也未必都拥有技术的处分权。
(3)要重视技术出资的验收;
(4)约定技术价值变动后的利益调整。交易双方的注意力往往集中在技术入股的比例上,很少有人考虑入股后一旦技术价值变动如何进行利益调整。技术不同于其他财产,它的价值变化很大,资产评估只能给出一个相对参考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八十三条 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技术入股需要考虑哪些问题

6. 技术股需要入股吗?


7. 技术入股,应该给多少股份

  目前法律对于技术入股的股份没有限制。具体应该给多少股份要通过技术作价的评估来看。
作价问题
  1、评估作价
  采用评估作价方式确定的技术价值具有较强的法律效力,其价值被确定在技术成果价值评估作价文件中,出资各方不能随意进行改动,从而能够有效防止各种纠纷的发生。同时,这种作价方式弥补了当事人对技术成果价值认识不足,可能导致过高或过低确定价额,从而损害其他出资人利益并损害公司资本制度。我国公司法和许多地方法规如厦门市、四川省相关地方性法规,均明文规定技术出资入股应当采用评估作价,特别是当涉及国有资产时,鉴于国有资产流失的可能性和其后果的严重性以及防止在实践中出资方低估国有资产,损害国家利益,法律则规定必须采用评估方式。
  2、协商作价
  协商作价方式是出资各方通过协商确定技术的价值。当前,这种作价方式在不少地方法规中都得到了反映。这不仅避免了评估作价方式繁琐、复杂的作价程序,而且也无需设立专门的技术评估机构、确定专门的技术评估标准,只要通过协商方式即可确定技术价值。其灵活性不仅在于克服评估作价的困难,解决实务上的操作,更在于充分通过市场,实现资源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而且,协商作价方式是当事人意志的体现,通过出资人自己的处分,决定自己财产的命运,对技术出资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其不仅有利于公司最大可能地引进先进技术,而且减少了技术出资的成本。
  3、验资
  《公司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股东全部缴纳出资后,必须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可见,验资机构验资是公司设立的必经程序。验资是指注册会计师依法接受委托,按照《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1号——验资》的要求,对被审验单位的实收资本(股本)及其相关的资产、负债的真实性、合法性所进行的审验。其主要目的是为了验证被审验单位的注册资本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各投资者是否按照合同协议、章程规定的出资比例、出资方式等足额缴纳资本。
《公司法》规定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 股东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第三十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技术入股,应该给多少股份

8. 技术入股,应该给多少股份

看技术含量对公司或者企业的作用,有些技术可以占到50%以上的股份,有些可能只有10%的股份。
技术入股是指技术持有人(或者技术出资人)以技术成果作为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公司的行为。技术成果入股后,技术出资方取得股东地位,相应的技术成果财产权转归公司享有。
原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待2014.3.1新公司法正式实施起,将不再对非货币出资额的比例进行限制。这样,理论上非货币出资(包括技术)所占注册资本比例可以达百分之一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