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农村土地承包法对此是如何规定的

2024-05-07 05:05

1. 为什么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农村土地承包法对此是如何规定的

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为什么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农村土地承包法对此是如何规定的

2. 20、承包期内发包人不得调整和收回承包地。()对还是错。

根据《物权法》
     第一百三十条 承包期内发包人不得调整承包地。
  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需要适当调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的,应当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规定办理。
  第一百三十一条 承包期内发包人不得收回承包地。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3. 为什么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农村土地承包法》对此是如何规定的?

承包地,双方就成立了合同关系,合同约定30年,就得遵守合同规定。
第十四条 发包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二)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为什么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农村土地承包法》对此是如何规定的?

4. 在承包期内,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地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四条关于发包方的义务中有这样的规定: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第三十五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不得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不得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第二十四条规定: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
根据以上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发包方在承包期内无正当理由是不可以收回承包方的土地的,也不能无正当理由进行调地,不能无正当理由解除承包合同。承包合同生效以后,即使当时负责承包的负责人或承办人更换了,或者发包方所在的集体经济组织分立或合并了,这个时候如果发包方以此为理由要求解除承包合同,那么农民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同时规定了在某些情况下,发包方可以收回土地。但是,只要承包方按照承包合同经营,不出现法律规定的情况,农民的承包地就不会被调整。因此农民不必担心自己的承包地被无故收回或被调整。

5. 承包期内,发包方能否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发包方能否收回承包地?

6. 承包期内,发包方能否收回承包地?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四条、二十四条、二十六条、三十五条规定,发包方在承包期内无正当理由是不可以收回承包方的土地的,也不能无正当理由进行调地,不能无正当理由解除承包合同。承包合同生效以后,即使当时负责承包的负责人或承办人更换了,或者发包方所在的集体经济组织分立或合并了,发包方也不能以此为理由要求解除承包合同,否则农民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发包方在两种情况下可以收回承包地:①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在这种情况下,承包方可以自己选择保留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依法进行流转。值得注意的是这时发包方并不能强制将承包地收回,而是由承包方决定交回与否。②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这时候承包方必须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如果不交回,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同时,当承包地被收回的时候,如果发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7. 承包期内发包人能不能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能收回承包地。根据法律规定,在承包期内只要承包人的农户家庭没有消亡,发包人就不能收回其承包地,如果承包人死亡,承包经营的家庭消亡的,发包人可提前收回承包地。
一、土地确权是按户口本
不是。现在进行的农村土地确权,是以农户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家庭代表申请确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共有人不但是户口本的现有人口,还包括:嫁出人员、在校学生、现役军人、国家工作人员等。
例:
确权登记人口,以现有家庭人口为准。如果出嫁女在娘家取得承包地,在婆家未取得的,或娘家婆家都未取得的,出嫁女可选择登记在娘家或婆家权属证书上,但只能登记在一方,不得重复登记。
二轮承包期内的新增家庭成员,虽没有承包地,但也一并作为共有人,登记在新的证书上。
土地承包法对此规定,全家户口迁入到未设区的城市,他们仍能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地不需要退还给村集体,因此,此次登记,应根据承包方的意愿,给予确权登记颁证。
二、土地撂荒的法律法规规定
不论发包方是否将该户承包地与他人另行建立承包合同关系,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弃耕撂荒后有要求返还承包地的,法院都会依法给予支持。不论出于何种原因弃耕、撂荒的承包土地,发包方均不得收回承包土地,在承包方要求返还的时候,应当返还。
三、户口迁走承包地怎么处理
1,如果你全家的户口只是迁入了小城镇的:
(1)你家不愿交回承包地的,村里无权收回。
(2)此时你家承包的土地可以流转,即可以转让、出租或是与他人互换。
(3)但如果你家让承包地撂荒的,村委会有权回收回承包权。
2,如果你全家的户口是转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
(1)你家应当交回承包地;
(2)你家不交的,村委会有权收回。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
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承包期内发包人能不能收回承包地

8. 承包期内,发包方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收回承包土地

承包期内,进城务工人员对承包的土地只要没有发生连续两年弃耕抛荒的情形,发包方就无权收回承包地。由于我国农村人多地少,大部分地区经济比较落后,第二产业、第三产业仍不够发达。很多农民难以完全实现非农就业,对土地的依赖性比较强,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土地仍是农民的基本生产资料和主要的生活来源。因此,必须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不得随意收回和调整农民的承包地。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7条和第28条是就能否收回和调整承包地的具体规定。该法第27条第1款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这一规定对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的规定,承包期内,只有存在“村民连续二年弃耕抛荒”“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已婚妇女在婆家和娘家都取得承包地”“承包方自愿交回承包地”等情形时,发包方才有权收回承包地。换言之,在承包期内,除了法律对承包地的收回有特别规定外,无论承包方发生什么样的变化,如承包方家庭中一人或者数人死亡,子女升学,参军或者在城市就业,承包方在农村从事各种非农生产,进城务工等,只要作为承包方的家庭还存在,并继续进行农业经营,发包方就不得收回其承包的土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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