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的会议议程

2024-05-09 17:55

1. 第21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的会议议程

2015年11月30日至12月11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一次缔约方会议将在法国巴黎举行。此次大会的首要目标是,在《公约》框架下达成一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并适用于各方的”全球减排新协议。新协议将在一定程度上确定,2020年《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结束后国际社会如何分担应对气候变化的责任。据了解,本次会议的核心是抑制或控制碳排放,旨在完成2009年哥本哈根气候大会提出的目标——达成一项抑制全球气候变暖的协定,确保地球升温不超过工业革命前2摄氏度。2015年12月5日,第二十一届联合国气候大会终于交出了第一份答卷:在经过一周的反复讨论和协商之后,法国外交部长、大会主席洛朗?法比尤斯收到了来自195个代表团签署的一份长达48页的协议草案。不过,各方都在这份草案中规避了敏感问题。2015年12月12日晚19点26分,在延期超过24小时的巴黎气候变化大会最后一次全会上,大会主席、法国外长法比尤斯举起带有大会标志的绿色小锤,宣告里程碑式的《巴黎协定》诞生,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进程迈出重要一步。

第21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的会议议程

2. 第21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的各方立场

欧盟是巴黎气候大会协定的制定者,将建议协定加入每5年进行审查的机制;将承诺排放峰值不晚于2020年前达到;欧盟目标与联合国一致,即将气候变暖控制在不超过工业化前水平2摄氏度;欧盟努力准备要达成一个有雄心、范围广泛、有约束力的全球气候协定。美国减排目标为到2025年,较2005年减少28%的温室气体排放。2015年6月,中国如期正式向联合国提交“国家自主决定贡献”:二氧化碳排放2030年左右达到峰值并争取尽早达峰、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0%-6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森林蓄积量比2005年增加45亿立方米左右。同时,中方还将气候变化的行动列入“十三五”发展规划中。

3. 第21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的介绍

第21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全称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21次缔约方大会暨《京都议定书》第11次缔约方大会”,大会于2015年11月30日至12月11日在巴黎北郊的布尔歇展览中心举行。已有184个国家提交了应对气候变化“国家自主贡献”文件,涵盖全球碳排放量的97.9%。超过150个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参加了本次气候大会的开幕式。大会目的是促使196个缔约方(195个国家+欧盟)形成统一意见,达成一项普遍适用的协议,并于2020年开始付诸实施。2015年12月12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近200个缔约方一致同意通过《巴黎协定》,协定将为2020年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行动作出安排。

第21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的介绍

4. 第21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的会议影响

巴黎气候变化大会达成包括《巴黎协定》和相关决定的巴黎成果,在国际社会应对气候变化进程中又向前迈出了关键一步。《巴黎协定》的达成标志着2020年后的全球气候治理将进入一个前所未有的新阶段,具有里程碑式的非凡意义。《巴黎协定》将全球气候治理的理念进一步确定为低碳绿色发展。全球气候谈判的历史,实际上是全球从过去依赖化石能源的经济形态向去碳化的低碳绿色经济发展的历史。但这一进程的演变十分艰难。其中既有传统能源行业抵制的原因,也有新能源行业技术、体制不完善的因素,更与未来全球发展方向不清晰有关。《巴黎协定》的通过,展示了各国对发展低碳绿色经济的明确承诺,向世界发出了清晰而强烈的信号:走低碳绿色发展之路是人类未来发展的不二选择,绿色低碳成为未来全球气候治理的核心理念。《巴黎协定》奠定了世界各国广泛参与减排的基本格局。《京都议定书》只对发达国家的减排制定了有法律约束力的绝对量化减排指标,发展中国家的国内减排行动是自主承诺,不具法律约束力。根据《巴黎协定》,所有成员承诺的减排行动,无论是相对量化减排还是绝对量化减排,都将纳入一个统一的有法律约束力的框架。这在全球气候治理中尚属首次。《巴黎协定》标志着国际气候谈判模式的转变,即从自上而下的谈判模式转变为自下而上。1990年世界气候谈判启动以来,遵循的是保护臭氧层谈判的模式,即自上而下模式,先谈判减排目标,再往下分解。《巴黎协定》确立了2020年后,以“国家自主贡献”目标为主体的国际应对气候变化机制安排。这是一种典型的“自下而上”的谈判模式。模式的转变对未来全球气候治理影响深远,值得高度关注。

5. 第18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的介绍

2012年11月26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18次缔约方会议暨《京都议定书》第8次缔约方会议在卡塔尔多哈开幕。多哈气候大会计划持续12天,来自近200个国家的17000余名官员、学者以及非政府组织成员将参加此次大会。

第18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的介绍

6. 第18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的会议介绍

这是联合国气候变化会议第一次在海湾地区举行。由于2012年是《京都议定书》第一承诺期结束、讨论2020年后应对气候变化措施的“德班平台”开启的关键时间节点,各方希望多哈气候大会能在国际社会应对气候变化进程中发挥承前启后的作用。

7. 第21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的大会成果

主要成果:《巴黎协定》《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近200个缔约方一致同意通过《巴黎协定》。协定共29条,包括目标、减缓、适应、损失损害、资金、技术、能力建设、透明度、全球盘点等内容。《巴黎协定》指出,各方将加强对气候变化威胁的全球应对,把全球平均气温较工业化前水平升高控制在2摄氏度之内,并为把升温控制在1.5摄氏度之内而努力。全球将尽快实现温室气体排放达峰,本世纪下半叶实现温室气体净零排放。根据协定,各方将以“自主贡献”的方式参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行动。发达国家将继续带头减排,并加强对发展中国家的资金、技术和能力建设支持,帮助后者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从2023年开始,每5年将对全球行动总体进展进行一次盘点,以帮助各国提高力度、加强国际合作,实现全球应对气候变化长期目标。

第21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的大会成果

8. 第21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的参会人员

来自195个国家以及欧盟的代表将出席此次大会,各方的代表团人数总计将达到1万人。全球近2000个非政府组织也将参加巴黎气候大会,非政府组织的代表人数将达1.4万人。其中中国气候变化事务特别代表是解振华。大会注册记者数量已超过3000人。预计巴黎气候大会举办期间,巴黎的公交和地铁客流量每天将增加7万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