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会捐赠税前扣除的问题。

2024-05-07 07:12

1. 基金会捐赠税前扣除的问题。

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是属于企业“营业外支出”部分。当次年汇算清缴计算企业所得税时,要进行税务调整,而这一类支出是属于调增部分。意思就是税务部门不认可是公司日常经营成本部分,不可扣除。
应交所得税=(利润总额+调增部分-增减部分)*25%
但是企业所得税实施细则提及到: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意思就是当按照规定,合法用于公益事业捐赠的款项总和,不超过息税前利润(利润总额,就是没有扣除所得税费用的金额)12%,是给予税前扣除。也就是这部分不超过12%利润总额的是不属于调增部分,超过的,就按照超过部分计入调增部分里面去。
这样应该比较清楚了吧。

基金会捐赠税前扣除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