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按规定计算的代扣代缴的职工个人所得税,应借记的会计科目是( )。

2024-05-02 09:21

1. 企业按规定计算的代扣代缴的职工个人所得税,应借记的会计科目是( )。


企业按规定计算的代扣代缴的职工个人所得税,应借记的会计科目是( )。

2. 企业按规定计算的代扣代缴的职工个人所得税,应借记的会计科目是( )。


3. 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应作为收入处理.对吗?

不作为收入处理。
账务处理
为了正确记录、反映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情况,支付工资、薪金所得的单位在代扣缴个人所得税时,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科目核算。
在支付工资、薪金所得的同时代扣个人所得税,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等相关科目。
实际代缴个人所得税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应作为收入处理.对吗?

4. 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通过什么科目核算

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计入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科目。代扣时:在工资表中列出扣税金额。借:应付职工薪酬,贷:银行存款,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代缴时: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贷:银行存款。 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交的所得税,借记“所得税”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所得税)。交纳的所得税,借记本科目(应交所得税),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一、国企年终奖什么时候发放1、所谓年终奖既是企业在年末,以货币或实物的形式,一次性发给从业员工的奖励,2、无论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还是按照新会计准则,都要通过应付工资或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既发放时:借:应付工资(应付职工薪酬)贷:现金或银行存款3、既然通过应付工资或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即超过2000元的起征点,有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二、劳务费与工资的区别劳务费即个人所得税中的劳务报酬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得的所得,很多人会将劳务费和工资弄混淆,那么,劳务费和工资有什么区别呢劳务费和工资有什么区别:1、从适用法律角度来看,工资性支出是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支付的工资报酬;而劳务报酬一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承揽合同、技术合同、居间合同等规定签订合同而取得的报酬。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权利义务,和用工单位存在着雇佣被雇佣的关系,用人单位除了支付工资报酬之外,还应履行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劳务报酬则不存在这种关系,其劳动具有独立性、自由性,其行为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调整。2、从管理方式上看,支付工资的员工都记载在企业的职工名册中,并且企业日常都进行考勤或签到,而支付劳务报酬的人员一般则不这样管理。公司雇用的保姆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所规定的关系,比如一般公司禁止员工兼职,而保姆则一般同时为几家公司或客户服务,对某一客户按时收费。3、从财务核算角度来看,工资报酬的支付一般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劳务报酬一般通过“生产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科目核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即只要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年终奖或是用人单位已制定发放年终奖的具体办法,且新进入、未满一年的劳动者确已付出相应劳动,用人单位就必须按约定或比例向其发放年终奖。

5. 企业为员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地税机关将其中的2%支付给企业做为企业为税务机关代扣代缴的收入

1,如题所述,国家税务总局并未对此作出明确规定,各地税务机关做法不尽一致。例如,有的地方税务机关发布的指导文件,规定“代扣代缴个税的手续费返还应按照商务辅助服务——经纪代理服务缴增值税”;而有的地方税务机关则明确,个税手续费返还,不缴增值税。
2,目前有两种说法,支持征税的一方说:企业代扣代缴个税后,税局返还的手续费,实际是企业向税局提供了扣缴服务,税局相当于拿“手续费”购买了企业的扣缴服务,所以要按服务缴增值税。反对征税的一方则说:企业代扣代缴个税不属于企业的经营行为,而是企业的行政义务,所以不属于经营的服务内容,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3,可见,应予结合当地税务机关的规定进行判断。
4,以上仅供参考,请予核实,依法操作。

企业为员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地税机关将其中的2%支付给企业做为企业为税务机关代扣代缴的收入

6. 企业从应付职工工资中代扣代交的个人所得税,应借记的会计科目是()。

A
答案解析:
企业从应付职工工资中代扣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为: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7. 为职工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属于职工薪酬吗

法律分析:为职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不属于应付职工薪酬,应该从职工薪酬中扣除。职工薪酬组成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根据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七次修正)第四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707号)第十条规定:"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
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55号)规定:"二、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一)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
(二)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
(三)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
因此,企业发放员工发放高温补贴属于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为职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属于职工薪酬吗?因为个人所得税属于劳动者个人缴纳的部分,它不是由企业帮助劳动者缴纳,算在职工薪酬里并不合理.在有需要填写职工薪酬数字时,财务也要记得将个人所得税、员工个人缴纳社保部分扣除.

法律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
第二条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短期薪酬,是指企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12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除外。短期薪酬具体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短期带薪缺勤,短期利润分享计划,非货币性福利以及其他短期薪酬。
带薪缺勤,是指企业支付工资或提供补偿的职工缺勤,包括年休假、病假、短期伤残、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等。利润分享计划,是指因职工提供服务而与职工达成的基于利润或其他经营成果提供薪酬的协议。
离职后福利,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
辞退福利,是指企业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所有的职工薪酬,包括长期带薪缺勤、长期残疾福利、长期利润分享计划等。

为职工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属于职工薪酬吗

8. 为职工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属于职工薪酬嘛

法律分析:为职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不属于应付职工薪酬,应该从职工薪酬中扣除。职工薪酬组成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根据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七次修正)第四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707号)第十条规定:"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
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55号)规定:"二、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一)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
(二)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
(三)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
因此,企业发放员工发放高温补贴属于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为职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属于职工薪酬吗?因为个人所得税属于劳动者个人缴纳的部分,它不是由企业帮助劳动者缴纳,算在职工薪酬里并不合理.在有需要填写职工薪酬数字时,财务也要记得将个人所得税、员工个人缴纳社保部分扣除.

法律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
第二条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短期薪酬,是指企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12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除外。短期薪酬具体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短期带薪缺勤,短期利润分享计划,非货币性福利以及其他短期薪酬。
带薪缺勤,是指企业支付工资或提供补偿的职工缺勤,包括年休假、病假、短期伤残、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等。利润分享计划,是指因职工提供服务而与职工达成的基于利润或其他经营成果提供薪酬的协议。
离职后福利,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
辞退福利,是指企业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所有的职工薪酬,包括长期带薪缺勤、长期残疾福利、长期利润分享计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