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每天转账限额

2024-05-16 01:27

1. 银行卡每天转账限额

有限额的。
各个银行、各个卡的限额不同。如建行主卡转账限额20万/天,但是副卡限额每日1万元;邮储银行限额每日1万元。
转账限额是指财富账户向除关联卡、协议账户外的其他账户转账时的最高金额,如果超过转账限额,该笔转账指令则不被执行。

扩展资料银行卡是指经批准由商业银行向社会发行的具有消费信用、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
银行卡减少了现金和支票的流通,使银行业务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发生了根本性变化。
参考资料
转账限额_百度百科

银行卡每天转账限额

2. 银行卡每日转账限额是多少?

有限额的。
各个银行、各个卡的限额不同。如建行主卡转账限额20万/天,但是副卡限额每日1万元;邮储银行限额每日1万元。
转账限额是指财富账户向除关联卡、协议账户外的其他账户转账时的最高金额,如果超过转账限额,该笔转账指令则不被执行。

扩展资料银行卡是指经批准由商业银行向社会发行的具有消费信用、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
银行卡减少了现金和支票的流通,使银行业务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发生了根本性变化。
参考资料
转账限额_百度百科

3. 银行卡每天转账有限额吗

有限额的。
各个银行、各个卡的限额不同。如建行主卡转账限额20万/天,但是副卡限额每日1万元;邮储银行限额每日1万元。
转账限额是指财富账户向除关联卡、协议账户外的其他账户转账时的最高金额,如果超过转账限额,该笔转账指令则不被执行。

扩展资料银行卡是指经批准由商业银行向社会发行的具有消费信用、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
银行卡减少了现金和支票的流通,使银行业务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发生了根本性变化。
参考资料
转账限额_百度百科

银行卡每天转账有限额吗

4. 普通银行卡转账限额多少


5. 银行卡转账每天有限额吗

有限额的。
各个银行、各个卡的限额不同。如建行主卡转账限额20万/天,但是副卡限额每日1万元;邮储银行限额每日1万元。
转账限额是指财富账户向除关联卡、协议账户外的其他账户转账时的最高金额,如果超过转账限额,该笔转账指令则不被执行。

扩展资料银行卡是指经批准由商业银行向社会发行的具有消费信用、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
银行卡减少了现金和支票的流通,使银行业务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发生了根本性变化。
参考资料
转账限额_百度百科

银行卡转账每天有限额吗

6. 银行卡转账限额多少?

有限额的。
各个银行、各个卡的限额不同。如建行主卡转账限额20万/天,但是副卡限额每日1万元;邮储银行限额每日1万元。
转账限额是指财富账户向除关联卡、协议账户外的其他账户转账时的最高金额,如果超过转账限额,该笔转账指令则不被执行。

扩展资料银行卡是指经批准由商业银行向社会发行的具有消费信用、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
银行卡减少了现金和支票的流通,使银行业务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发生了根本性变化。
参考资料
转账限额_百度百科

7. 银行卡转账限额多少

银行转账限额为在各个银行的规定是不一样的,以下是大多数全国性商业银行的限额为:
工商:单笔50W;日累计250W
中行:系统内单笔20W,日累计100W。跨行单笔2W,日累计50W。
建行:系统内单笔20W,日累计100W。跨行单笔20W,日累计100W。
交行:系统内单笔100W,日累计100W。跨行单笔10W,日累计100W。
招商:无限制
广发:无限制
广大:系统内5000W。跨行10W。
邮政:暂未确定
民生:单笔50W,日累计200W
浦发:手机5W,证书200W
中信:无限制。
各种转账方式优缺点对比
采用不同的转账方式,银行手续的手续费可能也不一样。那么各种转账方式有什么优缺点呢?
1.柜台转账:优点是比较直观,可以直接咨询服务人员,比较适合老年人;缺点是需要排队,手续费较高。
2.ATM转账:优点是不需要排队,24小时都可以取,手续费较低;缺点是转账限额较低。
3.网上银行转账:优点是方便,且许多银行跨行转账都是免手续费的;缺点是有额度限制,需要分多次转。
4.手机银行转账:优点是免手续费,比较安全,操作人性化;缺点是要装不同APP。
5.第三方支付转账:优点是操作简单、便捷,多数可免费。缺点是有限额,而且到账比较慢。

银行卡转账限额多少

8. 银行卡转账限额多少

法律分析:银行转账限额基本所有的银行都有,但是不同的银行一般限额的金额有所不同。转账限额也分为单次限额,单日限额,当月限额等,不同的转账渠道限额也会不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一条 为了保护商业银行、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权益,规范商业银行的行为,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加强监督管理,保障商业银行的稳健运行,维护金融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商业银行是指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
第四条 商业银行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商业银行依法开展业务,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商业银行以其全部法人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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