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人员押金的账务处理该怎么做

2024-05-18 04:27

1. 工伤人员押金的账务处理该怎么做

一、单位收取押金
1、对外开出押金收据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交款人)”科目;
2、退付押金时,借记“其他应付款(交款人)”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科目。
二、单位支付押金
1、收到押金收据时,借记“其他应收款(收押金人)”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科目;
2、收回押金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收押金人)”科目。

工伤人员押金的账务处理该怎么做

2. 工伤保险怎么收押金

收员工工伤保险押金的,一般应当采用借贷记账法来做账,例如借: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承担部分);其他应收款(责任人承担部分或个人承担部分);贷:银行存款。【法律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七条企业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第八条企业会计应当以货币计量。第九条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第十条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特征确定会计要素。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第十一条企业应当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

3. 收到保险公司员工工伤赔付款怎么做账


收到保险公司员工工伤赔付款怎么做账

4. 收到工伤保险怎么做账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据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依法进行财务核算。一、如果你单位为职工上保险了,帐务处理如下:1、发生工伤事故后,向职工垫付医药费:借: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或社保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2、保险公司或社保赔付公司垫付的药费时(如果全额赔付)借:银行存款或现金贷: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或社保3、如果不是全额赔付借:银行存款管理费用或应付福利费(公司负担部分)贷: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或社保二、如果你单位没上保险,全额报销工人的药费时借:管理费用(或应付福利费)贷:银行存款

5. 收到工伤保险怎么做账

据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依法进行财务核算。一、如果你单位为职工上保险了,帐务处理如下:1、发生工伤事故后,向职工垫付医药费:借: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或社保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2、保险公司或社保赔付公司垫付的药费时(如果全额赔付)借:银行存款或现金贷: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或社保3、如果不是全额赔付借:银行存款管理费用或应付福利费(公司负担部分)贷: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或社保二、如果你单位没上保险,全额报销工人的药费时借:管理费用(或应付福利费)贷:银行存款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收到工伤保险怎么做账

6. 付给员工的工伤赔偿金怎么做账

法律分析:工伤赔偿入账是根据准则及企业会计的制度进行财务核算的。在发生工伤事故之后,向职工垫付医药费可以记为“借”中的其它的应收款即保险公司或者社会保险;“贷”则是现金或者银行存款。如果是保险公司或者社会保险赔付公司垫付的药费的时候,“借”是银行存款或者现金,“贷”是其他的应收款即保险公司或者社会保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7. 付给员工的工伤赔偿金怎么做账

对于用人单位来说需要为劳动者购买相关的保险,这里就需要有一定资金的支出。在财务上也需要有一定的科目记账,才能完善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那么对于工伤后的赔偿费用在财务上应该怎么记账。我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工伤保险赔偿伤残金怎么做账      一、如果你单位为职工上保险了,账务处理如下:      1、发生工伤事故后,向职工垫付医药费:      借: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或社保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2、保险公司或社保赔付公司垫付的药费时(如果全额赔付)      借:银行存款或现金      贷: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或社保      3、如果不是全额赔付      借:银行存款      管理费用或应付福利费(公司负担部分)      贷: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或社保      注:内资企业公司负担的药费计入“应付福利费”科目;外资企业公司负担的药费计入“管理费用--福利费”科目。      二、如果你单位没上保险,全额报销工人的药费时      借:管理费用(或应付福利费)      贷:银行存款      注:内资企业计入“应付福利费”科目;外资企业计入“管理费用--福利费”科目。      相关知识:工伤保险赔偿流程      一、工伤报告程序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了工伤保险的才有这个程序。      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      二、工伤认定程序      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工伤(亡)事故进行调查确定是否属工伤的程序,这是一般工伤必走第一步。但用人单位书面认可为工伤的,又没有投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可以不走这一程序。      注意工伤认定的两个时间:单位没有提起工伤认定的,工伤者一定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部门提出申请。社保经办机构调查认定后,书面通知单位及伤者。      三、工伤鉴定程序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即走完工伤认定程序后),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的行为。广义的工伤鉴定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和致残等级鉴定。窄义的工伤鉴定指致残等级鉴定。      四、协商赔偿程序      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单位投了工伤保险的,就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没有投保的(特指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保),则依据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五、劳动仲裁程序      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不了的,则可以依据劳动仲裁法规提起仲裁程序。      六、法院审理程序      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七、执行程序      仲裁或者判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支付赔偿费的,则可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法院执行局提起执行申请,由法院执行。      八、申诉程序      对生效判决不服的,则可以申请启动再审程序,但这一般很难。      对于工伤保险赔偿怎么做账的内容上面已经介绍得非常清楚了,这是我们每个企业都需要了解的情况。一旦有劳动者工伤的情况出现,那么就需要进行这样来记账了,财务人员尤其需要了解。

付给员工的工伤赔偿金怎么做账

8. 付给员工的工伤赔偿金怎么做账?

法律分析:
工伤赔偿入账是根据准则及企业会计的制度进行财务核算的。在发生工伤事故之后,向职工垫付医药费可以记为“借”中的其它的应收款即保险公司或者社会保险;“贷”则是现金或者银行存款。如果是保险公司或者社会保险赔付公司垫付的药费的时候,“借”是银行存款或者现金,“贷”是其他的应收款即保险公司或者社会保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