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履约担保?

2024-05-18 05:12

1. 什么是履约担保?

履约保证,是为保证企业合同管理顺利进行履行而提供的担保。《招标投标法》第46条规定: 履约方式可以中标人资金提交,招标文件要求中标提供履约保证金,也可以通过第三方信用贷款担保,一般由银行和担保公司出具保函。
	对履约保证而言,首先要进行解决的问题是发展提供企业担保的主体,只有中标人有业务履行担保还是标招标人和中标人都有履行担保的义务。就国际工程投标实践而言,只有中标者承担履约担保义务,而我国工程界很多人认为只要求中标人提供担保不够公平,招标人应承担保证责任。
	在这个意义上去追求公平既不可能,又没有必要。这是因为我们必须认识到,招标投标管理制度发展产生和存在的基础问题在于买方市场的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公平不排斥在订立和履行合同进行过程中需要具有一定优势的一方和一方。一项建设项目有多个承建单位愿意承建,这样才能使招标运作;如果目前建筑市场的状况是许多工程在等着一个潜在投标者去做,招标就不可能。
	没有必要的理由是,建设工程项目中,招标人一般都是将预付款交到中标人(承包商)手中(如中国禁止承包商预付资金承包) ,预付款本身就是一种担保。如招标人违约,则中标者可直接从预付款中扣除以及违约金收入金额。
	保证履行的第二个问题是保证的期限。投标人应在投标人提交性能
	本合同履行期间的履约保证均应以施工合同为例,不仅在施工期内有效,而且应在保修期(缺陷通知期)内有效。
	企业履约担保也只能通过保证可以保证期限在保修期(缺陷通知期)到期一定发展时间后终止,而不是法律规定作为一个中国具体的时间。在以签发一份担保书的情况下,担保通常是无条件的,而担保人对投标人的付款要求不提出异议。
	标书写完以后都需要进行查重,以防止窜标行为,目前免费的标书查重系统有tocheck。

什么是履约担保?

2. 履约担保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所谓履约担保,是指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要求承包人提交的保证履行合同义务的担保。履约担保是工程发包人为防止承包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违反合同规定或违约,并弥补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条: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3. 履约担保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履约担保是什么意思:所谓履约担保,是指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要求承包人提交的保证履行合同义务的担保。履约担保是工程发包人为防止承包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违反合同规定或违约,并弥补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履约担保是什么意思

4. 履约担保是什么?

履约担保,指的是工程的发包人为了防止承包人在合同执行的过程当中违反合同的有关规定或者违约,从而给自身造成相应的损失,而提前在招标文件当中规定的要求承包人向其提交保证履行合同义务的担保。这种做法有效地降低了发包人和承包人在交易过程中的风险,能够更好地维护交易双方的权利。
一、发包人权利和义务
(一)发包人的权利有哪些
(1)发包人在不妨碍承包人正常作业的情况下,可以随时以作业进度质量进行检查;
(2)承包人没有通知发包人检查,自行隐蔽工程的,发包人有权检查,检查费用由承包人负担;
(3)发包人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应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票标准进行验收;
()4)发包人对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的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
(二)发包人的义务有哪些
(1)遵守法律
发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承包人免于承担因发包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
(2)发出开工通知
发包人应委托监理人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
(3)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以及施工场地内地下管线和地下设施等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4)协助承包人办理证件和批件
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
(5)组织设计交底
发包人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组织设计单位向承包人进行设计交底。
(6)支付合同付款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
(7)组织竣工验收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
(8)其他义务
二、建设工程合同履行的担保方式
1、银行履约保函
银行履约保函是由商业银行开具的担保证明银行保函分为有条件的银行保函和无条件的银行保函。有条件的保函是指在承包人没有实施合同或者未履行合同义务时,由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出具证明说明情况,并由担保人对已执行合同部分和未执行部分加以鉴定,确认后才能收兑银行保函,由招标人得到保函中的款项。建筑行业通常倾向于采用这种形式的保函。
无条件的保函是指下述情形:在承包人没有实施合同或者未履行合同义务时,发包人不需要出具任何证明和理由。只要看到承包人违约,就可对银行保函进行收兑。
2、履约担保书
履约担保书的担保方式是:当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中违约时,开出担保书的担保公司或者保险公司用该项担保金去完成施工任务或者向发包人支付该项保证金。承包人违约时,由工程担保人代为完成工程建设的担保方式,有利于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因此是我国工程担保制度探索和实践的重点内容。
3、履约担保金
履约担保金可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
三、建设工程履约担保有效期怎么确定?
1、建设工程履约担保有效期为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的工程竣工验收之日后30天至180天
根据《关于工程建设保证担保的若干规定》
第十九条承包履约保证担保有效期的截止时间为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的工程竣工验收之日后30天至180天。
2、工程履约保证金的比例不得低于承包合同价的10%
根据《关于工程建设保证担保的若干规定》
第十八条
承包履约保证担保的担保金额不得低于承包合同价的10%,但采用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中标的工程,承包履约保证担保金额不得低于承包合同价的15%。
3、履约保证金一般在工程合同签署时支付
根据《关于工程建设保证担保的若干规定》
第十七条施工总承包工程和由业主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交承包履约保证担保的,承包人应当在签订合同时,向发包人提交承包履约保证担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铁路建设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铁路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承包实行履约担保制度,积极推行保险制度。
《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担保的,中标人应当提供。担保的金额一般为项目资本金出资额的百分之十。 履约保证金应当在中标人履行项目投资协议后三十日内予以退还。其他形式的履约担保,应当在中标人履行项目投资协议后三十日内予以撤销。

5. 履约担保是指什么

履约担保是工程的发包人为了防止承包人在合同执行的过程当中违反合同的有关规定或者违约,从而给自身造成相应的损失,而提前在招标文件当中规定要求承包人要向发包人提交保证履行合同义务的担保的一种做法。
一、支付预付工程款一定要取得履约担保吗
支付预付工程款必须取得履约担保吗?法律并无强制规定。工程预付款,又称材料备料款或材料预付款。预付款用于承包人为合同工程施工购置材料、工程设备,购置或租赁施工设备、修建临时设施以及组织施工队伍进场等所需的款项。所谓履约担保,是指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要求承包人提交的保证履行合同义务的担保。履约担保是工程发包人为防止承包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违反合同规定或违约,并弥补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工程合同履约担保是指保证担保人(担保公司)向招标人出具履约保函,保证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规定的一切条款将在规定的日期内,以不超过双方议定的价格,按照约定的质量标准完成该项目。一旦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违约或因故无法完成合同,则保证担保人可以向该承包商提供资金或其他形式的资助以使其有能力完成合同;也可以安排由新的承包商来接替原承包商以完成该项目;还可以经过协商,业主从新开标,中标的承包商将完成合同中的剩余部分,由此造成最后造价超出原合同造价的部分将由保证担保人承担;如果对上述解决方案不能达成协议则保证担保人将在保额内赔付业主的损失。
二、建筑工程承包发包方的责任如何认定
1、技术保证责任。发包方应组织有关单位对施工图等技术资料进行审定,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份数交付给承包方;
2、施工监督责任。发包方应派驻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隐蔽工程,办理中间交工工程验收手续,负责签证、解决应由发包方解决的问题,以及其他事宜;
3、误工赔偿责任。发包人未按建设工程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致使停工、窝工的,承包人可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损失。
承包人对发包人逾期支付工程进度款无异议并继续施工的,在发生纠纷后,承包人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的,不予支持;
4、验收结算责任。发包方负责组织施工单位共同商定工程价款和竣工结算,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逾期组织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发包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承包人挂靠其他建筑企业仍与之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的,应对无效合同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三、质保金新规定有哪些
关于质保金的新规定有:首次明确缺陷责任最长不超过2年缺陷责任期直接关系到工程质量保证金的返还时间,关系承包人切身利益;已缴纳履约保证金,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保金采用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保证方式的,发包人不得再预留保证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第五十九条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
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履约担保是指什么

6. 什么是履约担保?

一、履约担保的基本定义:
履约担保是担保公司承诺一旦在该项担保的受保人履行了其所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之后,保证人将保证购销合同中有关货款支付、货物供应等结算条款或违约金支付条款得到执行,从而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供需双方在交易过程中的风险,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其形式有履约银行保函、履约担保金(又叫履约保证金)和履约担保书三种。
二、履约担保的种类有哪些?
履约担保的种类包括:工程合同履约担保、工程招投标履约担保、技术转让合同履约担保、贸易合同履约担保、房地产交易担保、机动车交易担保、房屋产权过户交易安全担保、企业产权过户交易安全担保、合约对冲押金/预付款/质量保证金担保、中介费/佣金担保、产品质量担保、出国留学经济担保、个人分期付款消费担保、诉讼保全担保等。
其中开展最为广泛的的业务有:工程合同履约担保和工程招投标履约担保。
三、履约担保的形式:
1、银行履约保函
银行履约保函是由商业银行开具的担保证明,通常为合同金额的10%左右。银行保函分为有条件的银行保函和无条件的银行保函。*有条件的保函是指下述情形:在承包人没有实施合同或者未履行合同义务时,由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出具证明说明情况,并由担保人对已执行合同部分和未执行部分加以鉴定,确认后才能收兑银行保函,由招标人得到保函中的款项。建筑行业通常倾向于采用这种形式的保函。
无条件的保函是指下述情形:在承包人没有实施合同或者未履行合同义务时,发包人不需要出具任何证明和理由。只要看到承包人违约,就可对银行保函进行收兑。
2、履约担保书
履约担保书的担保方式是:当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中违约时,开出担保书的担保公司或者保险公司用该项担保金去完成施工任务或者向发包人支付该项保证金。工程采购项目保证金提供担保形式的,其金额一般为合同价的30%一50%。
承包人违约时,由工程担保人代为完成工程建设的担保方式,有利于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因此是我国工程担保制度探索和实践的重点内容。
3、履约担保金
履约担保金可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额度为合同价格的10%;
四、履约担保相关法律规定:
《世行采购指南》对履约担保的规定
工程的招标文件要求一定金额的保证金,其金额足以抵偿借款人(发包人)在承包人违约时所遭受的损失。该保证金应当按照借款人在招标文件中的规定以适当的格式和金额采用履约担保书或者银行保函形式提供。担保书或者银行保函的金额将根据提供保证金的类型和工程的性质和规模有所不同。该保证金的一部分应展期至工程竣工日之后,以覆盖截至借款人最终验收的缺陷责任期或维修期;另一种做法是,在合同规定从每次定期付款中扣留一定百分比作为保留金,直到最终验收为止。可允许承包人在临时验收后用等额保证金来代替保留金。
《土建工程国内竞争性文件》对履约担保的规定
中标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14天内按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的数额向发包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指缺陷责任期结束后28天履约保证金应保持有效,并应按规定的格式或发包人可接受的其他格式由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经营的银行开具。*如果没有理由再需要履约保证金,在缺陷责任期结束后的28天内发包人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给承包人。
发包人应将从保证金的开出机构所获得的索赔通知承包人。
如果下述情况发生42天或以上则发包人可从履约保证金中获得索赔:项目监理指出承包人有违反合同的行为后,承包人仍继续该违反合同的行为或承包人未将应支付给发包人的款项支付给发包人。
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对履约担保的规定
如果合同要求承包人为其正确履行合同取得担保时,承包人应在收到中标函之后28天内,按投标书附件中注明的金额取得担保,并将此保函提交给发包人。该保函应与投标书附件中规定的货币种类及其比例相一致。当向发包人提交此保函时,承包人应将这一情况通知工程师。该保函采取本条件附件中的格式或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同意的格式。提供担保的机构须经发包人同意。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执行本款时所发生的费用应由承包人负担。
在承包人根据合同完成施工和竣工,并修补了任何缺陷之前,履约担保将一直有效。在发出缺陷责任证书之后,即不应对该担保提出索赔,并应在上述缺陷责任证书发出后14天内将该保函退还给承包人。
在任何情况下,发包人在按照履约担保提出索赔之前,皆应通知承包人,说明导致索赔的违约性质。

7. 履约担保是什么意思

所谓履约担保,是指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要求承包人提交的保证履行合同义务的担保。履约担保是工程发包人为防止承包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违反合同规定或违约,并弥补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一、履约担保期间从合同履行结束之日算起
履约保证期限从提交履约保证起,一般到保修期满并颁发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后15天或14天止。履约保函担保期限自发包人和承包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签发工程移交证书日止。没有采用国际招标工程或使用世界银行贷款建设工程的担保期限至缺陷责任期满止的规定,即担保人对承包人保修期内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不承担担保责任。履约保证的期限并不是履约保函的担保期限,二者的期限并不同。凸显了担保人对承包人保修期内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不承担担保责任。
二、履约保证金必须交吗?
履约保证金不是必须交。履约担保是指工程发包人为防止承包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违反合同规定或者违约,弥补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其形式有:履约担保履约银行担保。履约保证金可使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者现金支票,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10%;履约银行保函是中标人从银行出具的保函,金额为合同价格10%以内;履约担保由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实体公司或社会担保公司出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道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三、履约担保的种类包括哪些
履约担保是工程发包人为防止承包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违反合同规定或违约,并弥补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履约担保的种类包括:工程合同履约担保、工程招投标履约担保、技术转让合同履约担保、贸易合同履约担保、房地产交易担保、机动车交易担保、房屋产权过户交易安全担保、企业产权过户交易安全担保、中介费/佣金担保、产品质量担保、出国留学经济担保、个人分期付款消费担保、诉讼保全担保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条: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履约担保是什么意思

8. 什么是履约担保

法律分析:履约担保的种类包括:工程合同履约担保、工程招投标履约担保、技术转让合同履约担保、贸易合同履约担保、房地产交易担保、机动车交易担保、房屋产权过户交易安全担保、企业产权过户交易安全担保、合约对冲押金/预付款/质量保证金担保、中介费/佣金担保、产品质量担保、出国留学经济担保、个人分期付款消费担保、诉讼保全担保等。
其中开展最为广泛的的业务有:工程合同履约担保和工程招投标履约担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九 条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三百九十条 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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