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2年,是从什么时间起算的?

2024-05-11 03:47

1. 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2年,是从什么时间起算的?

  (一)从诉讼时效的角度看,如果借条注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两年。
  (二)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则表明该合同系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债权人有权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但须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在此情形下,确定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实际上存在以下几种类型:
  1、债权人催告当时债务人就表示立即履行,实际上却未履行的,诉讼时效应自催告次日起计算。债权人何时催告并没有时间上的限制。
  2、如果当事人协商一致,确定了一个明确的履行期限,实际上,双方当事人变更了合同内容,将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变成了履行期限明确的债务,那么,债务人于该期限届满未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自该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计算。
  3、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一次权利,债务人明确表示拒绝履行,并有否定债权存在的意思表示,那么,诉讼时效应从该拒绝之日的次日起计算,而不论债权人是否规定有宽限期限及该期限是否届满。
  4、在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履行债务,债务人未明确拒绝的情况下,双方约定有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在该期限届满时,无论债务人是否明确拒绝履行债务,只要在客观上债务人不履行,诉讼时效应自该宽限期届满的次日起计算。

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2年,是从什么时间起算的?

2. 没有还款借条的诉讼时效是20年吗怎么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一般诉讼时效为三年,诉讼时效最长不超过20年,那么借条诉讼时效20年是怎么计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借条诉讼时效20年是怎么计算?      (一)要看借条写内容,如果没有写明还款时间,诉讼时效是从出借人要求还款之日起算三年。      (二)借条上写明还款时间的,则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算三年。      (三)借条上没有写明还款日期,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债务人也可以随时向债权人还款。      (四)借条属于债务纠纷只要债权人有证据表明在诉讼时效期间内主张过权利,诉讼时效便重新计算,但是诉讼时效最长不超过20年。
      二、什么借条的诉讼时效20年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写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应该在还款期限到期后,找借款人催要,如借款人还不出钱,就需要叫借款人重写借条;没有写还款期限的借条,有二十年有效期。      三、欠条的诉讼时效      欠条属于民事诉讼案件,民事诉讼案件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法律规定没有注明清偿欠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是2年。但是,法律又规定对没有注明还款日期的借条诉讼时效期限却是20年。借条跟欠条在法律意义上也是有所不同的。      借条是证明借贷合同关系,是出借人向借款人交付借款时,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一种借贷事实的依据。借条要写明出借人姓名,借款金额(要有大小写),借款人签名或盖章,出具借条的日期。如果有利息的借贷还要注明还款方式,利息的计算方法,违约责任等。      以上就是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借条诉讼时效20年是怎么计算的相关知识,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3. 法律上借款未还的诉讼时效2年是什么意思,是指什么情况下两年内起诉

法律上借款未还的诉讼时效2年是什么意思,是指什么情况下两年内起诉?诉讼时效2年是指向法院主张权利的时间为2年。超过2年诉讼时效的,法院将不再处理该纠纷。请求归还借款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从借款到期之日或者从借款人明确不支付借款之日起计算。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的,现在具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章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那么接下来我们把这个问题延伸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是民法典的总则编,规定了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在民法典中起统领性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诉讼流程:1、准备好诉讼所必须的文书材料,到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会给被告送达应诉材料,告知其进行答辩及举证,举证期满或者答辩其满后,承办法官可根据案件的情况,确定具体的开庭日期。3、开庭审理,确认事实,依法裁判。4、法律文书生效后,对方不履行判决的话,你可以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以上是关于法律上借款未还的诉讼时效2年是什么意思,是指什么情况下两年内起诉问题的分析和解答,希望能够帮到您。

法律上借款未还的诉讼时效2年是什么意思,是指什么情况下两年内起诉

4. 法律上借款未还的诉讼时效2年是什么意思,是指什么情况下两年内起诉

诉讼时效2年是指向法院主张权利的时间为2年。超过2年诉讼时效的,法院将不再处理该纠纷。请求归还借款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从借款到期之日或者从借款人明确不支付借款之日起计算。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的,现在具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章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诉讼时效如何进行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是民法典的总则编,规定了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在民法典中起统领性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诉讼流程包含哪些?1、准备好诉讼所必须的文书材料,到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会给被告送达应诉材料,告知其进行答辩及举证,举证期满或者答辩其满后,承办法官可根据案件的情况,确定具体的开庭日期。3、开庭审理,确认事实,依法裁判。4、法律文书生效后,对方不履行判决的话,你可以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以上是关于法律上借款未还的诉讼时效2年是什么意思,是指什么情况下两年内起诉的法律知识,您学会了吗?

5. 法律上借款未还的诉讼时效2年是什么意思,是指什么情况下两年内起诉

诉讼时效是指向法院主张权利的最后时间。超过诉讼时效的,法院将不再处理该纠纷。
请求归还借款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从借款到期之日或者从借款人明确不支付借款之日起计算。但是,如果出借人向借款人提出还款要求或者通过其他途径向其申明还款义务的,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期间重新开始计算。

法律上借款未还的诉讼时效2年是什么意思,是指什么情况下两年内起诉

6. 法律上借款未还的诉讼时效2年是什么意思,是指什么情况下两年内起诉

诉讼时效是从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另外借款未还的诉讼时效是3年,不是题目中说的两年。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八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九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九条,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扩展资料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三条,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四条,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六条,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七条,诉讼时效的期间、计算方法以及中止、中断的事由由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无效。当事人对诉讼时效利益的预先放弃无效。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条,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7. 借款未约定还款期限是否适用二年诉讼时效?

适用二年的诉讼时效,但二年从主张还款给对方准备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986)
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2008)
第六条 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可以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但债务人在债权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

借款未约定还款期限是否适用二年诉讼时效?

8. 我国的诉讼时效有2年和20年的,不知有什么区别 是否借款不写明还款时间反而比写清楚的好?

  两年为一般诉讼时效,二十年最长诉讼时效。二者并不矛盾,因为存在着诉讼时效的中断和中止。比如甲1998年元月1日借给乙一笔款子,约定还款期间为2年,2000年元月1日还款到期,2002年元月1日甲向乙催讨(因甲向乙催讨,致使已经经过的2年时效期间统归无效,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再向后延长2年),再过2年时,甲仍然向乙催讨....如此循环(只要间隔期间不超过2年,该时效重新计算),但最多不能超过20年。比如到2022年元月1日,甲仍然不向法院起诉保护自己的权利。到2022年元月2日,甲向法院起诉,法院因时效超过二十年,不予受理。
  两年为一般诉讼时效,指在一般情况下普遍适用的时效,这类时效不是针对某一特殊情况规定的,而是普遍适用的,如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表明,我国民事诉讼的一般诉讼时效为二年。

  二十年最长诉讼时效。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根据这一规定,最长的诉讼时效的期间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权利享有人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时效最长也是二十年,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时效具有强制性,任何时效都由法律、法规强制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时效的延长、缩短、放弃等约定都是无效的。

  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
  诉讼期间中断的法定事由:1、权利人提起诉讼。2、权利人主张权利。3、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因一定的法定事由产生而使权利人无法行使请求权,暂停计算诉讼时效期间。《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拒力或其它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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