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补贴政策

2024-05-18 04:46

1. 文化补贴政策

文化补贴政策
1、免费开放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政策

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支持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向社会免费开放。补助标准为:州级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每馆每年补助50万元,县(市)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每馆每年补助20万元,乡镇综合文化站每馆每年补助5万元,行政村(社区)文化室每室每年补助1万元。

2、博物馆免费开放政策

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支持博物馆向社会免费开放。补助标准为:州级博物馆每年补助90万元,

3、农村文化建设补贴政策

为丰富农牧民业余文化生活,2012年自治区继续为我州实施以下农村文化建设政策:

(1)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与农村党员远程教育服务点共建)每村每年补助2000元,主要用于宽带接入、运行维护及开展文化宣传讲座等有关活动。

(2)农家书屋补助每村每年2000元,主要用于书报更新、日常运行及举办读书活动。

(3)农村文艺演出每村每年补助2400元,主要用于行政村自行组织开展各类演出活动。

(4)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场次补贴政策,确保“每村每月免费放映一场电影”,每场电影补助200元,全年每村补助2400元。

(5)农村体育活动按照每村每年6场,每场平均200元,全年每村补助1200元。

以上5项合计每村每年补助1万元。

4、文艺院团政府购买演出补助

为进一步增强文艺院团的演出积极性,推动文化惠民服务,鼓励基层专业艺术表演团体增加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公益性演出,自治区财政按照地市级团体每团每年22.75万元,四十人以上县级团体每团每年22.75万元,四十人以下的县级团体每团每年18.75万元的标准进行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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