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的主要权利有哪些

2024-05-18 04:33

1. 股东的主要权利有哪些


股东的主要权利有哪些

2. 股东权利包括什么

法律分析:选举权与被选举权、股东知情权、复制权、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权、分红权、表决权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三条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3. 股东的权利都有什么

法律分析:股东的权利有:1.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3.依法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4.股东知情权﹔5.盈余分配权和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权;6.对公司新增资本的优先认购权;7.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和特定情形下召集主持股东大会的权利;8.请求提起诉讼和单独提起诉讼的权利;9.强制公司解散的权利;10.提案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三条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股东的权利都有什么

4. 股东的权利主要有哪些

法律分析:公司股东权利包括:知情质询权;决策表决权;收益权;选举权;优先权;提议召集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5. 股东的权利有哪些

法律分析:
1.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股东对由股东(大)会决定的事项有表示同意或不同意的权利,行使表决权是股东通过股东(大)会参与公司管理的重要手段,股东可以亲自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行使表决权。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股东有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选举自己信任的,符合任职资格的董事或监事。同时,股东本人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公司董事和监事的任职资格,也有权被选举为公司的董事或监事。3.依法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股东出资后就不允许再抽回出资。股东要想退出公司,只能将自己的出资或股份转让给他人,不转让是没法退出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将出资转让给公司股东以外的人,公司股东享有优先受让权。股份有限公司没有此限制。这主要是因为有限责任公司除了“资台”外,更加体现“人合”的特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
第六条 凡从事生产、经营,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开业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其他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除按照税务机关规定不需办理税务登记者外,应当在按照税收法规的规定成为法定纳税人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第八条 纳税人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应提出申请登记报告和有关批准文件,同时提供有关证件。主管税务机关对前款报告、文件、证件审核后,予以登记,发给税务登记证。税务登记证只限纳税人使用,不得转借或转让。税务登记的内容包括:纳税人名称、地址、所有制形式、隶属关系、经营方式、经营范围以及其它有关事项。

股东的权利有哪些

6. 股东的权利包括哪些?

1、知情质询权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2、决策表决权
股东有权参加(或委托代表参加)股东(大)会并根据股份比例或其他约定行使表决权、议事权。《公司法》还赋予对违规决议的请求撤销权,规定:如果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3、选举权
股东有权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
4、收益权
股东有权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获取红利,分取公司终止后,再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资产。
一个公司的股权确认也就是股东的确认是十分重要的一个环节,需要注意的是,股权的确认是一个比较重要也是相对复杂的过程,需要的时间周期比较长,需要提供的材料也比较多。如果在股权确认的环节中与公司产生纠纷的,可以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以向法院进行起诉。
一、小股东保护自己的利益怎么做?
小股东保护自己的利益的做法:
1、小股东可定期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确认公司经营状况;
2、公司股东会决议违法或违反章程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3、小股东保护自己的利益的其他做法。

7. 股东权利有哪些?

1、身份证明股东可要求公司将其名称记载于股东名册,有限责任公司还需向股东出具出资证明;股份公司向股东签发股票作为凭证。
2、收益权股东作为投资人,目的就是获得收益。股东应按照其出资的比例或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权红利或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公司的利润,是指除去运营成本、缴纳各种税费,并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依股东会决议提取任意公积金后,公司的盈余,按照股东的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3、表决权公司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对股东会决议有表决权。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优先认缴出资的权利有限责任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5、优先购买权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他人转让股权,经其他股东同意转让的,公司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另,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在公司经营的过程中侵犯股东知情权的情况比较多,比如在召开股东大会的时候没有通知该股东,这种情况下做出的股东会议决议已经损害该股东的合法权益,股东有特殊情况的可以不出席股东会议,但并不代表公司可以在不通知股东的情况下就召开股东会。

股东权利有哪些?

8. 股东的权利具体包括什么

股东的权利具体:
1.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
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依法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
4.股东知情权;
5.盈余分配权和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权。
一、股东和董事谁大
股东是企业的出资人,因其出资而成为企业的所有者或产权所有人,对企业经营拥有最高决策权,对企业财产拥有最终分配权,但权利的行使必须通过股东会,单个股东即使拥有控股权也不能独立行使上述权利,否则涉嫌侵害小股东利益,股东有权参加公司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有权利表决公司的重大事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董事是董事会成员,而董事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负责执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策,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在实践中,大股东往往是公司的董事,甚至是董事长。股东通过行使表决权间接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董事会负责执行股东会决议,无法比较两者谁大。
二、公司法分立方式与程序有哪些规定
公司分立可分为存续分立和解散分立两种形式。
公司分立的程序如下:
1.董事会拟订分立方案报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公司分立方案由董事会拟订并提交股东大会讨论决定;股东大会作出分立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由分立各方,即原公司股东就分立的有关具体事项订立协议。
3.依法办理有关审批手续。股份有限公司分立,必须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4.处理债权、债务等各项分立事宜。
5.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三、表决权与股权完全相等吗
表决权与股权不完全相等。公司法中的表决权是股东的表决权,又称股东的议决权,是指股东根据股东地位享有的对股东大会议案作出一定意义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持有每股表决权。但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表决权的一半以上通过。但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股东查阅、复制权】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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