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门在精准扶贫中的职责

2024-05-11 18:45

1. 财政部门在精准扶贫中的职责

财政是限时减贫脱贫的“助推剂”,要啃下贫困“硬骨头”,必须充分发挥财政投入在扶贫开发中的主导作用。对地方财政来说,要加强政策措施的精准度和精细化,将财政资金用到真正贫困人口身上,将财政政策落到真贫的根子上,既“输血”更“造血”,既摘“穷帽”更拔“穷根”,确保基本完成扶贫任务和解决局部特殊贫困户脱贫问题,夯实贫困区县和贫困群众致富发展基础。
首先,政府、市场、个人要各安其位。政府投入要发挥主导作用,将着力点放在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为贫困群众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对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贫困群体进行救助上面,但不能“大包大揽”,全部“躺在政府身上”,不能简单“埋单帮穷”,要将财政的引导作用放在财政政策设计和财政资金分配全过程,规避“撒胡椒面”“利益均沾”等现象,克服“民粹”心理,既调动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自我造血和自我奋斗改变面貌的积极性、主动性;又注重发挥市场作用,能够让市场发挥作用且效率更高的领域,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总之,该政府做的政府要千方百计做好,该社会和个人做的要充分放手。

财政部门在精准扶贫中的职责

2. 如何发挥财政扶贫资金的导向作用

一要狠抓增收节支,不断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今年,受政策性减收因素的影响,全市财政收入形势不容乐观,同时,重点建设项目多,民生保障任务重,刚性支出增加,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各级各部门要千方百计增收节支,确保完成全年预算任务。增收方面,各级财税部门除了要加强重点税源监控外,还要特别加强对房地产行业的税收征管。同时,要大力推行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将仍在预算外管理的各项收入逐项、逐单位进行清缴,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做到应收尽收。节支方面,要强化预算支出管理,进一步压缩一般性公用经费支出,今年的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境、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一律按零增长控制。要严格执行预算,除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支出项目外,其他项目一律不再追加预算。
  二要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重点项目建设。要紧紧围绕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发展方式这一主线,突出重点领域,把握关键环节,保障全市重点工作顺利推进,要坚持“发展抓项目”不动摇,保障重点项目建设资金投入,重点保证金武高速公路、南环路、河清公路、汽车站、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城市绿化四大工程、甘肃冶金职业技术学院、金昌大剧院、传媒中心、博物馆、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开发区综合服务中心、西金干渠、金川峡水库一级水源地保护、北部新区规划建设、供热管网改造等重点项目建设。各级各部门要准确把握国家和省上的投资动向,充分发挥我市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新材料高技术产业基地、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循环经济示范基地、城乡一体化试点市等“招牌”优势,以项目为载体,积极争取中央和省上更多的资金支持。要管好用好专项基金。今年,我们设立了草食畜牧业发展基金1000万元、低保标准与物价挂钩机制和价格调节基金1000万元,旅游发展专项资金1000万元及支持企业上市专项资金,相关部门要尽快拿出资金筹措方案和管理使用办法,提交市政府研究。
  三要加大民生投入,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各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增加公共服务领域投入,真正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优先位置,今年省上确定的“十大惠民工程”27件实事,省财政共安排资金47.3亿元,各部门要尽快与省直部门对接,明确今年的工作任务,积极争取项目资金,落实配套资金,确保把今年的实事办好。市级预算新增财力要重点用于改善民生和社会事业方面,加大就业、社会保障、保障性住房、教育助学、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农村基础设施、便民服务网点、平安建设等惠民工程投入,要重点抓好三件事,一是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将国有土地出让收益和住房基金收益大部分用于民生工程,特别是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解决好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二是贯彻落实控制物价的有关措施,充分发挥价格调节基金的作用,落实好低保标准与物价挂钩机制,不能让物价上涨影响低收入群众的正常生活;三是积极扶持“菜篮子”工程建设,提高本地蔬菜市场自给率。
  四要深化财政改革,创新财政运行机制。一是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按照省上的统一要求,协调完成永昌县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全面推行“乡财县管”改革,进一步理顺市、县(区)、乡(镇)三级财政关系;深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全面推进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库改革,启动实施公务卡改革试点,进一步规范资金运行;健全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不断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逐步将机关事业单位所需工程、货物、服务项目全部实行政府采购。二是加强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管理,全省财政工作会上专门强调了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管理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企业存在困难可以在政策范围内予以支持,但必须把帐摆在明处,规范运作,该上缴财政的及时足额上缴,该支持的通过预算支持;各有关企业要积极配合国资部门,不得强调自身的利益和困难,该上缴的必须及时足额上交;市财政局要认真研究完善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办法和考核办法,强化日常收缴管理,努力实现应收尽收。三是集中财力办大事,要全面梳理现有的各类财政专项资金,整合使用各部门管理的相关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整体使用效益;各级各部门要服从大局,配合支持财政部门开展资金整合工作,不能强调特殊,影响整体工作进度。
  五要坚持从严管理,切实规范财务行为。各级各部门要提高财政财务管理的精细化、科学化水平,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要创新专项资金管理方式,以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等资金的使用管理为重点,建立资金预算、分配、运行、使用各环节的监督机制,切实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财政部门要继续加强账户开设管理,严格按程序审批账户,逐步清理归并各类过渡性账户;各部门单位要加强自我约束与管理,决不允许临时工和没有会计证的人员从事财务工作,同时要建立内控机制,加强账目管理,坚决防止财务管理上的漏洞。要进一步强化支出管理,建立完善财政支出绩效奖惩激励机制,切实加快财政资金拨付进度,确保重点支出及时到位,提高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和均衡性;财政部门要研究建立绩效考评指标体系,积极开展绩效评价试点工作。各级财政、监察部门要结合财政信息平台和监督平台建设,强化财政资金使用的事前控制、事中监督和事后评价;要加强重点项目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使用。要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已经提到国务院的议事日程,我们也要引起高度重视,对已经形成的政府性债务,要明确偿还责任主体,加快偿债的进度;同时要严格控制新增政府性债务,各部门不得违反规定直接或变相举借债务,不得变相提供担保,不得以财政性收入、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进行质押和抵押,坚决预防债务风险。

3. 财政部门需哪些方面支持精准扶贫工作

财政部门支持精准扶贫工作需做到以下方面:
一是支持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要致富先修路”,逐步完善各县区之间、县区各村之间的交通路网建设,要基本实现“县县通”、“村村通”。财政部门应筹措安排道路建设资金,按计划列出用于贫困村道路建设配套资金。
二是支持贫困地区发展优质特色产业。为构建稳固的贫困地区经济发展支撑体系,财政部门应突出支持产业扶贫,结合贫困县份各乡镇自然环境条件、产业基础等实际情况,找准选准产业予以重点扶持。
三是支持实施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建设。按照省、市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实施计划,财政部门应在年初预算中安排市、县本级应承担的配套资金,通过住房补助、基础设施补助,支持推进移民住房建设和供水、供电、排污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做好生态移民搬迁工作,争取从根本上解决生活环境恶劣地区贫困人口的脱贫问题。
四是支持实施精准扶贫示范村建设。根据省、市本年度精准扶贫重点攻坚工作方案,财政部门要主动选择几个贫困村实施精准扶贫示范村建设。通过以奖代补方式补助给县区,支持通过精准扶持、基础设施建设、增收产业培育、民居环境改善等多形式的扶贫开发示范模式,以点带面,以精准扶贫示范村建设为突破口,实行整乡(镇)推进、整村推进。

财政部门需哪些方面支持精准扶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