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从经济角度看是一种什么行为

2024-05-05 09:23

1. 保险从经济角度看是一种什么行为

保险从经济角度上看,是一种投资行为。投保人通过缴纳相对应的费用,将自己的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很多小伙伴对保险比较陌生,也不知道买什么保险。没关系,点开这里你就知道啦。《奶爸课堂第一节:保险常见的四大险种》同时,小伙伴们买保险的时候,要注意不要踩这些坑:1.“便宜”的保险不一定便宜有病看病,没病返钱的返还型保险虽然听起来很棒,实际上保费比其他同等保障的保险贵很多。2.保险可以逐步配置不少保险一份保单包含重疾,医疗,意外和寿险责任,或者是捆绑了附加险,听起来保障非常全面,实际上保障都是非常基础的,而且保费也很贵。奶爸建议大家选择具有针对性的保险产品,保费适中,性价比也高。3.理财型要区分开来假如你买了一款缴费十年的分红险,每年领取几千块,20年才回本。如果你是追求稳定的理财方式,不妨考虑一下有固定收益的年金险。4.认真看好保险合同很多人在购买保险时,并没有看清合同的保障内容,光听销售一通夸。奶爸总结:总的来说,买保险是一件相对复杂的事情,小伙伴们要仔细研究清楚保险的各种条款。

保险从经济角度看是一种什么行为

2. 保险业属于什么服务

保险行业属于金融行业(银行、证券、保险属于中国金融体系的三驾马车),目前我国的保险业包含:财产保险、人身保险(俗称寿险)以及国家政策性的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公司主要是对财产类标的进行风险保险,涉及财产、责任、意外、农业、货运等产品,一般为短期保险,最长不超过三年期的业务,属于商业保险公司;寿险公司主要对人身进行保险,涉及意外、养老、红利等产品,有短期、中长期、长期之分,也属于商业保险公司;而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主要对企业出口业务进行信用担保保险,属于国家政策性保险公司。从发展来看,国外的保险最长的都有300多年历史了,发展也比较完善,中国的保险业仍然处于发展阶段,存在一些发展中的问题,还需要不断前行,需要提升保险公司的风险控制经营能力,提升行业从业人员的自身素质,提升整个国民的保险意识,所以中国的保险潜力是巨大的,发展前景是美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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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什么是保险服务贸易

12个大的服务贸易部门是商业服务(包括专门服务和计算机服务)通讯服务建筑和相关工程服务分销服务教育服务环境服务金融服务(包括银行和保险服务)、与健康相关的服务和社会服务娱乐文化和体育服务运输服务其它未包括的服务但是GATS不包括政府为实施职能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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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保险服务贸易

4. 保险业服务地方经济

营销员体制需转化中国的营销员体制是中国保险市场对外开放在上海试点时引进的,当时社会和保险界对此都有较大争议,不过经过两年努力,这一体制最终在中资保险公司逐渐推开。寿险行业的快速发展,除了寿险公司员工的努力,营销员体制也功不可没。不过,由于该体制引进时没有经过充分研究,其负面影响没有降到最低,使销售误导成为当时乃至现在该体制的最大问题之一。中国的资本市场还是一个年轻的市场,尚不成熟,消费者风险意识较弱。在销售寿险产品时,营销员以公司产品中较高的收益为蓝本像客户介绍,结果没有达到这一收益水平,就造成了负面影响。但在调研中,营销员则认为,自己在保险公司受训时间较短,而公司教授的内容基本上仅限于各种保单销售技巧,因此“销售误导”这一骂名不能都让营销员承担。在北美及欧洲的一些国家,保险市场在法律环境和市场运作的影响下,实行多年的粗放式寿险营销体制已经改为金融理财规划师体制。以金融理财规划师的身份为客户及其家庭提供终生的、全方位的理财服务,这使保险营销员具有强烈的职业自豪感。通过对国外成熟保险市场多方位、多层次的考察发现,从简单的销售体制转为专业化、高素质的理财规划师体制,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营销员体制“大进大出”的问题。另外,成熟的保险市场对员工培训都十分严格,无论新老员工,培训的第一课都是诚信,而关于产品的说明则排在第二位。同时,产品的宣传资料均由总公司印制,并且有相应的编号,杜绝了由分支公司自行印刷宣传资料而产生的误导问题。抓住契机调整寿险业务结构今年以来,国家的货币政策是控制通胀,资本市场低迷,寿险业务则增速放缓。但经过理性分析,不难发现,我国寿险业务的发展总体是正常的,寿险业务的价值增长高于保费规模的增长,产品结构发生了变化,并向好的方面变化。这说明,中国保监会近年来提出的调整业务结构的政策已经初显成效。而寿险业务增速放缓主要集中在银保渠道。与其他金融产品相比,寿险产品更重视风险保障和长期理财,这也是其竞争力所在。银行渠道销售的寿险产品,寿险特征不明显,与银行理财产品、储蓄、基金相比竞争力不强,加上销售成本大,因此,尽管保费规模大、增速快,但并未给寿险公司创造相应的价值。换个角度看,寿险增速放缓,对于加大力度调整业务结构是一个契机。寿险公司要从不惜投入高成本招揽低价值的业务,转变为主要承保既能为客户提供风险保障和理财服务,又能为公司创造较高价值的业务,实现公司与客户的双赢,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对于与客户和产品息息相关的销售人员,面临不同客户,也应做相应调整。如果客户是中高等收入者,需要一个较为复杂的寿险产品,应当由专业素质较高的销售人员进行销售。在寿险行业营销员总体素质偏低的现状下,已有很多人取得中国寿险管理师、中国寿险理财规划师、中国员工福利规划师资格,他们既有较高的业务能力,也有较高的职业道德水准。寿险业的结构调整,需要这些专业人才去开发、销售、管理较为复杂的高端寿险产品。寿险业的结构调整,也是这些专业人才发挥才干的机会,他们从事的工作不仅是开发、销售、管理寿险产品,更应当是财富管理,也就是为客户提供财富的管理和增值服务,不仅是把一种既定的寿险产品销售给所有遇到的客户,而是根据客户的年龄、收入、家庭结构、偏好等帮助客户进行理财规划。随着中国经济的多年快速发展,需要理财服务的人群不断扩大。寿险业的结构调整和健康发展,需要实现从简单的寿险营销到财富管理的转变。在这场转变中,中国寿险管理师、中国寿险理财规划师、中国员工福利规划师承担着重要的历史使命。未来机遇更侧重于调整在新形势下,中国寿险业面临的首要机遇是经济还会保持高速增长,特别是在“十二五”时期的前期。目前,中国还具备保持经济较高增速的有利条件,如拥有一个庞大、统一的国内市场。如果内需真正调动起来,我们不需要过度依赖国外的市场;又如我国城市化还没有完成,现在城市化率在50%左右,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这也意味着新增城市人口将带来巨大的消费,包括住房、交通等,因此城市基础设施投资空间还较大。第二个机遇是人均收入增加提升了百姓购买保险产品的能力。国务院发展中心课题组的研究成果显示,去年中国人均收入已经达到7864国际元的水平,三到五年后将达到11000国际元的水准。老百姓富裕了,必然会提高对自身保障的需求和对生活质量的要求。第三个机遇是商业保险对地方经济的推动作用将越来越突出。地方政府主导的地区竞争是中国经济发展的基本特点。目前,各地政府都有吸引金融机构的热情,对保险机构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视。如商业保险介入社保的“湛江模式”,将政府承担的基本医保中的部分管理业务外包给商业保险公司,大大提高了医保效率;再如商业保险可以在小微企业和农户融资活动中进一步发挥作用。未来保险业将成为服务地方经济的重要力量,在更多领域发挥作用。尽管面临机遇,但中国保险业也面临着巨大的挑战。从短期来看,一是地方债务的风险会影响保险公司资产的安全性,二是股票市场波动等投资风险不断加大,三是通货膨胀压力还将在中长期内存在;从中长期看,一是劳动力成本的上升趋势对寿险业影响巨大,二是国内经济增速回落将对保险业务增长产生直接冲击,三是金融产品价格管制的放开、监管的完善和强化等金融体系改革带来的压力。不过,未来我国保险市场仍然存在巨大的发展空间和发展机遇,但时间紧迫。今后几年的机遇更多地不是发展的机遇,而是调整的机遇。在宏观条件面临大变动的情况下,保险业不可能不受到影响。如果保险业安于现状,固步自封,不主动调整产品结构、不创新、不努力提升自己的管理能力,与其他金融行业的差距将会拉大。中国保险业在过去五年的发展非常迅猛,银行资产与保险资产的比例在2006年是22.3倍,2011年9月缩小为18.5倍,希望在新的形势下,中国保险业能够紧紧抓住机遇,勇于面对挑战,再创新的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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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保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体现在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现代化建设的新阶段,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观念,在党和国家制定的发展战略中得到了突出和强化,并正在成为全社会的重要共识。保险作为经济助推器和社会稳定器,对于促进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有着重要作用。在新时期新形势下,充分认识保险对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作用,有利于拓宽保险发展空间,使保险业在更深层次和更广领域参与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工作中,提升保险业在社会经济中的地位。一、保险在社会经济协调发展中的作用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在国民经济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保险作为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发展水平与整体社会经济的发展水平是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保险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突出体现在保险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生活的安定,从而促进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一)促进经济发展保险业作为国民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发展水平要受到整体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但它的健康稳定发展又能促进经济的发展,这主要是由其经济补偿和资金融通的功能实现的:其一是通过风险集散和经济补偿,为经济发展和改革创新保驾护航。表现在:一是帮助受灾企业及时恢复生产,保障社会再生产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二是为商业贸易活动转移风险,推动商品的消费和流通;三是为先进生产力提供可靠的风险保障,推动科学技术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从而减少因风险因素造成的经济波动,促进经济发展。其二是通过对收取保费积聚起来的庞大保险基金进行科学高效的运用,可以促进居民储蓄向投资的转化,为经济建设提供长期资金的融通渠道,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可以为资本市场培育稳健的机构投资者,改善资本市场的结构,而保险资金所具有的长期性、稳定性和规模性的特点,也使其成为促进资本市场繁荣的最稳健的力量,从而推动金融市场的高效、稳健运行,为国民经济的发展提供动力支持。此外,保险业本身作为国民经济中一个重要产业,在就业、税收等方面都对经济发展发挥重要作用,它本身的健康稳定发展就是经济金融健康稳定运行的一个重要方面。(二)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生活的安定从保险的基本保障职能看,保险通过帮助受灾家庭恢复原有的生活条件;减轻伤、残、病、老、死等事件对家庭生活的影响;对民事赔偿责任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保障受害人的经济利益,减少经济纠纷等方面,能够满足人民多样化的保险保障需求,保障人民生活的安定和社会秩序的稳定。但是,现代社会经济生活的高度关联性和不确定性对保险保障提出了更高和更广的要求,要求保险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在更高层次、更广层面分担社会管理的职能,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生活安定。就现阶段而言,保险在社会发展领域中的作用,应当突出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分担政府社会保障职能,补充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伴随社会转型和体制转轨步伐的加快,以及社会出现的人口老龄化、家庭小型化等趋势,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已经成为保障人民生活、实现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战略措施。根据我国国情和经济发展水平,在当前和今后一个较长时期内,政府提供的基本社会保障只能定位在分阶段推进的广覆盖、社会化和可持续的满足人民基本生活需要的较低水平上。因此,要提升我国社会保障水平,构筑强有力的社会保障网,就必须发挥商业保险的作用加以补充。商业保险作为我国多支柱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基本社会保障尚未覆盖的人口群体,如农村人口及大量没有社会保险的城镇人口中,甚至可以作为社会保险的替代工具发挥主导性的保障作用。大力发展商业性养老、健康保险有利于减轻政府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负担,解除广大人民群众的后顾之忧,促进消费、拉动经济增长,实现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保险业由于自身所具有的产品开发、投资管理、客户服务以及精算、销售等方面的优势,有责任也有能力在社会保障体系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二是分担社会风险管理的职责,提高社会防灾防损和应对公共危机的有效性。其一,在日常的防灾防损中,保险人作为专业风险管理者,不仅可以为企业提供风险管理经验,而且可以通过承保时的危险调查分析、承保期内的危险检查督促、以保险费率这一价格杠杆调动企业防灾防损积极性等措施,增强整个社会防灾减损的能力,尽可能减少保险赔款的支出和社会财富的损失,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其二,则是构建突发性巨灾危机的防范体系和保障机制。以非典、9.11恐怖袭击、美加大停电等为代表的国家公共安全事件表明,缘于自然环境与人文环境的变异,现代社会所面临的灾害事故将呈日益复杂与巨型多样化趋势,已经对人类社会应对突发性巨灾的能力提出了严峻的挑战。虽然政府应承担并负责提供有关公众安全的基本保障供给,但政府限于财力,同时又受制于诸多宏观经济目标的约束,投入总是有限。因而,强化现代保险业在这其中的功能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尤其考虑到各种巨灾等危机事件所造成的综合影响,在涉及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公众责任、第三者责任以及针对意外或突发事件导致的营业中断和利润损失等方面,商业保险作为社会保险的补充,可以提供产品丰富的多种可能的保险保障,维护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生活的安定。正是由于保险兼具经济助推器和社会稳定器的功能,保险在现代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中发挥重要的促进作用。研究保险在社会经济协调发展中的作用,还必须认识两个问题:一是要正确认识保险业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保险对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具有促进作用,而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则是商业保险赖以生存发展的基础,保险业的发展不可能长期脱离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而一枝独秀。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能为保险业的发展奠定雄厚的物质基础,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而如果二者发展不协调,在阻碍经济进一步发展、影响社会稳定的同时,也会抑制有效的保险需求,影响保险业的正常运营和稳健发展。因此,促进社会经济协调发展是与保险业自身发展的内在要求相一致的。保险业的经营目标只有顺应时代、社会发展需要,保险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作用才能在有效发挥保险功能作用中得到提高和加强,并与社会经济发展产生良性互动。二是保险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虽然主要靠保险业自身的努力,但也受到一些经济因素和非经济因素的制约,其中政府决策支持是一个关键因素,体现在两方面,一是政府能否理顺政策、法制、制度框架,影响到保险业发展的外部环境;二是基本社会保障的深度、广度是否与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承受能力以及社会、文化、制度沿革相适宜,关系到商业保险发挥作用的空间。由于市场失灵(比如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带有外部性),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无法完全凭借市场力量自动形成,政府必须在社会发展领域承担更多的责任,通过完善政策、法制和制度环境、加大对公共领域的投入等措施,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但政府介入要有明确清晰的“度”的界定。这是因为政府进行的社会管理具有效率低下的固有缺陷,并且所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如基本社会保障,由于是和个人对社会贡献无直接关联的“均值化”服务,具有边际效用递减的特点,提供不足固然影响社会稳定,但过度提供则一是增加财政负担,二是挫伤就业积极性,三是对商业保险等市场力量产生挤出效应。因此,政府职能定位是否明确,决策支持是否到位,影响到保险业发挥作用的外部环境和运作空间,最终也会影响到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二、加快保险业发展,充分发挥保险在社会经济协调发展中的作用从总体上看,我国保险业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所面临的主要矛盾是保险业发展水平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求不相适应,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养老、医疗、教育、住房、责任等保险产品还不能满足广泛的社会需求,保险还没有渗透到各行各业、社会各个领域和生活的各个方面。发展不足是制约保险业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作用的主要因素。因而,必须从服务国民经济全局的高度加快保险业发展,尽快做大做强,才能充分发挥保险业在社会经济协调发展中的作用,提升保险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中的地位。(一)树立正确发展观。保险业必须以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为己任,改变多年来走的重规模、轻效益,重保费、轻管理的粗放型发展道路,以及片面追求保费增长速度的指导思想,树立和贯彻“速度、结构、质量、效益”统一的发展观,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才能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切实担负起“促进改革、保障经济、稳定社会、造福人民”的重要使命。(二)深化改革,实施进取性战略。在我国保险市场全方位开放的条件下,加快国内保险业的改革调整,解决我国保险业体制与结构矛盾;分多层次——国际保险(金融)集团、“专、精、特、新”的专业性保险公司和中介机构以及兼业代理机构等——丰富保险市场主体结构,鼓励公平有序竞争,创造有效率的市场环境;开展兼并收购等形式的国际化资本运营,快速增强实力;将市场领域开放、市场体系建设、保险公司制度创新、保险企业国际化竞争能力增强统一起来,实现跨越式发展。(三)加快创新,为保险作用的充分发挥注入活力。认真研究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积极进行体制创新、机制创新、科技创新、管理创新、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如:探索保险投融资体制创新,充分发挥保险资金融通功能;探索保险风险资产证券化等手段的可行性,在更广范的范围内寻求建立安全基金聚集与危险损失分散化的融资与转移机制;应用现代信息技术与金融技术,实现经营方式的差异化与管理方式的精细化,推动保险经营与管理升级;密切关注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紧密相关的热点问题,开发具有广泛社会需求的保险产品,优化产品结构,满足多层次的保险需求;提高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方式,丰富保险服务的内涵,把服务渗透到保险消费的各个环节,增强核心竞争力。(四)防范风险,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改革是发展的动力,发展是改革的目标,稳定则是改革与发展的前提。作为转轨过程中的新兴幼稚产业,我国的保险业必须加快发展,才能缩短与国际水平的差距、应对入世挑战,才能够解决保险业自身存在的一些问题和困难,更好地服务于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保障体制改革的需要。而要加快发展,就必须改革现有保险市场的宏观制度安排和微观运行机制中的落后因素,为保险业发展扫清障碍。与此同时,保险业长期发展中埋藏了不少风险隐患,并且伴随着改革开放进程的加快,新的不确定因素不断涌现,因而在推进改革的同时,必须密切防范和化解风险、维护保险体系的安全和稳定,促进保险业长期健康发展。需要指出的是,维护保险体系的稳定不能以牺牲保险市场的效率和被保险人的利益为代价,也并不意味着不让经营失败的机构退出市场。为兼顾保险市场的效率与稳定,当前亟需确立两个制度安排:一是以偿付能力监管为核心,实现科学监管,从最终意义上维护被保险人利益,增强投保人的信心。二是建立市场退出机制。市场退出机制着眼于畅通市场退出渠道、减轻机构退出带来的社会震荡和处置成本、从整体上维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既有利于发挥市场机制优胜劣汰、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促进公司稳健经营,促使投保人审慎选择;又有利于维护保险体系的稳定和社会经济生活的安定,防止因个别机构经营失败引发区域性、系统性的金融风险。(五)寻找利益与责任的最佳契合点。利益与责任并不总是一致,有时甚至是矛盾的。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是保险业无可推卸的责任,但由于现阶段经营管理基础和风险管控能力薄弱,外部体制、政策、法制、信用环境尚未理顺,以及市场竞争不规范,在某些社会管理功能强、群众迫切需要的险种,如责任险、健康险、汽车贷款履约保证保险、农业保险等业务经营中,必然面临经营风险加大甚至无利可图等难题,出现了保险公司不敢开展或业务量萎缩甚至退出市场等现象,不利于保险业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和拓展新业务空间。这种现象的存在固然有客观因素,但保险公司必须充分认识到肩负的社会责任,不能消极等待社会环境、市场环境好转才经营,而要积极作为,变被动为主动,一方面,要加强和有关部门、其他市场经营主体的沟通、协调、合作,共同寻找利益与责任的最佳契合点,在符合相关政策法规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地开拓市场、发展业务;另一方面要苦练内功,通过科学设计产品、加强风险管控和提供优质服务出效益,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六)争取政策扶持,理顺外部环境。目前,保险在社会经济协调发展中作用的发挥,受到诸多政策和制度瓶颈的制约,如医疗、养老等体制改革尚不到位,商业保险机构与社保经办机构的利益冲突没有消除;保险税收优惠政策缺失;法制、信用环境不完善等。从国外经验看,商业保险要在社会保障体系等关系国计民生的社会事业中发挥作用,离不开政策扶持。政府要通过加快养老、医疗、失业等方面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明确商业保险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作用和主体资格;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推进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的良性互动;实行适当的税收优惠政策;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等措施,为保险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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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体现在

6. 保险经济公司提供哪些服务

一、为投保人拟定投保方案,选择保险人、办理投保手续; 
二、协助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进行索赔; 
三、进行再保险经纪业务; 
四、为委托人提供防灾、防损或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咨询服务等。

7. 保险和经济的关系是

二、保险的特征(一)经济性保险是一种经济保障活动。这种经济保障活动是整个国民经济活动的一个组成部分。此外,保险体现了一种经济关系,即商品等价交换关系。保险经营具有商品属性。(二)互助性保险在一定条件下,分担了个别单位和个人所不能承担的风险,从而形成了一种经济互助关系。它体现了“一人为众,众人为一”的思想。互助性是保险的基本特性。(三)法律性保险的经济保障活动是根据合同来进行的。所以,从法律角度看,保险又是一种法律行为。四)科学性保险是以数理计算为依据而收取保险费的。保险经营的科学性是代表保险存在和发展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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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和经济的关系是

8. 保险是一种经济保障活动,其特征包括

保险是一种经济保障活动,其特征包括:1、经济性。保险是一种经济保障活动。保险的经济性主要体现在保险活动的性质、保障对象、保障的手段、保障的目的等方面;2、商品性。在商品经济条件下,保险是一种特殊的劳务商品,保险业属于国民经济第三产业。所以,保险体现了一种等价交换的经济关系,也就是商品经济关系。这种商品经济关系直接表现为个别保险人与个别投保人之间的交换关系,间接表现为在一定时期内全部保险人与全部投保人之间的交换关系;3、互助性。保险具有“一人为众,众为一人”的互助特性。在一定条件下,保险分担了个别单位和个人所不能承担的风险,从而形成了一种经济互助关系。这种经济互助关系通过保险人用多数投保人缴纳的保险费建立的保险基金对少数遭受损失的被保险人提供补偿或给付而得以体现;4、法律性。从法律角度看,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保险是依法按照合同的形式体现其存在的。保险双方当事人要建立保险关系,其形式是保险合同;保险双方当事人履行的权利和义务,其依据也是保险合同;5、科学性。保险是以科学的方法处理风险的有效措施。现代保险经营以概率论和大数法则等科学的数理理论为基础,保险费率的厘定、保险准备金的提存等都是以科学的数理计算为基础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