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国家对传销的打击力度不够,现在传销越来越多,政府部门应该是立法,给以取缔

2024-05-13 18:27

1. 为什么国家对传销的打击力度不够,现在传销越来越多,政府部门应该是立法,给以取缔

这说明我们国人太聪明了

为什么国家对传销的打击力度不够,现在传销越来越多,政府部门应该是立法,给以取缔

2. 既然这么多人都在怀疑说这个公司是带有传销性质的,那为何政府部门不出面打击而非要等人们被骗才出面?

怀疑,没有证据是不能随随便便就要打击取缔的,如果别人也怀疑你,动不动就抓你起来,这个世界还不乱成一锅粥了吗

3. 完美直销是骗人的吗?

婆婆被拉过人头,说起真的是血泪史,安利、完美、太阳神……等等太多了我婆婆被众多直销产品都洗过脑,买过一大堆吃的用的,除了最早安利的东西还行说得过去,没给你太夸张的洗脑过程,没有挂羊头卖狗肉,其它的那些真心不好评价,比如完美所谓的清调补,矿物粉成分就是最便宜的油菜花粉加点点蜂王浆粉加上些其它啥子的,最受不了是加点螺旋藻的肽藻粉,兑出来的颜色是绿的,那个味道和颜色真心😱,还有高纤维粉吃了拉肚子,所谓的“专家”说是排毒,拉完就好了,化妆品就是原料和兰蔻是同一个供应商供货,完美那些人就给婆婆宣传是兰蔻姊妹品牌,真的是一群骗子……还有太阳神就是神吹那些“灸”,最夸张的一次,婆婆洗脑后买了近两万元的产品囤货,太气人了,蛊惑老人买了用两年都用不完的产品,保质期还没有两年了,我直接跑去找人退货。婆婆洗脑听课认识的那些所谓的朋友,不管做了什么品牌的直销,都来拉婆婆的人头,我家的婆婆又很配合次次都上当。最后我就说说让老人放弃直销的事情,是她被拉到河北还是河南去所谓的“学习”,打了电话回来说什么抽奖活动中了汽车,隔了几天回来后家里陆陆续续收了很多包装看起来很廉价但是卖的很贵的保健品,婆婆还兴奋的说花了不到十万的钱得到一辆车也这么多产品,结果是车肯定没有,买的那些东西全是骗人的三无产品,她的养老钱血本无归,都怕她想不通走极端了,陪她散心聊天看心理医生,整了一年才正常了,现在天天坝坝舞锻炼身体。所以不是直销不能做,但是国内太多打着直销旗子其实是骗人的“品牌”,所以建议最好不要接触

完美直销是骗人的吗?

4. 为什么当地政府如此支持传销?如何取缔

也没有支持,只是不打击,原因如下,传销吸引外来人口居住,带动当地消费,拉动经济,空房子可以租出去,路边卖馒头的大妈可以赚更多钱,而且传销人都是安安分分的,不打架不闹事,只是傻乎乎的上课,骗人,而且不会骗本地人,对当地政府来说并没有什么不好,所以传销小打小闹不怎么管,等到形成一定规模了,就会进行一次大规模的打击传销行动,然后过几个月几年传销就又死灰复燃,就这样循环往复

5. 举报传销有什么奖励

1、一级举报。举报传销活动的主要头目姓名、真实身份、联系电话、银行帐号、活动居住地点、讲课资料等情况真实可信,并直接协助查处工作,摧毁传销组织网络,抓捕A级头目,涉案人员众多,范围大,危害严重的重大案件。  举报奖金人民币3000-5000元。
2、二级举报。举报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及骨干分子姓名、真实身份、联系电话、银行帐号、活动居住地点,使执法机关直接摧毁传销网络,抓捕B级或C级头目等传销骨干分子,涉案人员较多,危害较重的案件。   举报奖金人民币1000-2000元。
3、三级举报。举报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具体地点、组织者的姓名、联系电话、讲课资料等情况真实可靠,抓捕D或E级头目,使执法机关直接摧毁传销组织,并立案调查。   举报奖金人民币300-800元。
4、四级举报。举报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具体地点真实可靠,使执法机关直接摧毁一个传销组织窝点,并立案调查。   举报奖金人民币50-100元。

扩展资料打击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简单,但能否关照其背后的社会病灶才堪重要。传销是一个复杂的社会活动,不仅建立在一些人用歪门邪道来赚钱的基础上,而且也利用了一些人投机取巧想暴富的心理。实际上,人们对财富和金钱的渴望,对人性弱点的利用,对社会发展的偏见,才是传销能够得逞的关键。
政府需要用驰而不息的行动打击已有的传销组织,让其少危害社会;政府更需要用“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让老百姓有更多获得感,让更多人能通过诚实劳动获得生活尊严,这样便能少些组织传销的“群体基础”和“心理基础”。
一个健康的社会,必定是一个诚信、法治的社会。对传销而言,恰恰是对诚信和法治的极大反动。从这个意义上说,政府依法打击,势在必行;政府用行动来重塑法治和诚信,也更待急迫。因此,我们需要牢牢掌握依法治理的主动权,也需要始终掌握发展的主动权,为更多的人创造发展的机会,同时清扫阻碍。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人民网评:将传销连根拔掉

举报传销有什么奖励

6. 最近的浪莎是传销吗

截止到2019年1月,浪莎还未被认定为传销。
浪莎是中国的知名企业,是现今唯一同时拥有“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的企业。
2010年曾荣获义乌市人民政府外事与侨务办公室颁发的国际交流示范单位。
这样的大国知名企业不是传销公司。
浪莎发展历程:
浪莎成立于1995年,是目前国内袜子专业生产企业,也是行业内响亮的品牌企业。2008虽是金融风暴引发的企业困难之年,但浪莎还是以40%的业绩增长,实现销售额5亿美金。
经过二十一年的发展。在国内,人们提起袜子,就会想到浪莎,想起浪莎,就会想到那句经典的广告词:浪莎,不只是吸引!
2002年,“浪莎”商标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2004年,浪莎集团正式成立,开启“业主相关多元化模式”
2013年,浪莎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上市
2014年,浪莎集团旗下金华银行正式成立

传销的定义:
传销是指组织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获得财富的违法行为。传销的本质是“庞氏骗局”,即以后来者的钱发前面人的收益。
新型传销:不限制人身自由,不收身份证手机,不集体上大课,而是以资本运作为旗号拉人骗钱,利用开豪车,穿金戴银等,用金钱吸引,让你亲朋好友加入,最后让你达到血本无归的地步。
2017年8月,教育部、公安部等四部门印发通知,要求严厉打击、依法取缔传销组织,通知强调,对打着“创业、就业”的幌子,以“招聘”、“介绍工作”为名,诱骗求职人员参加的各类传销组织,坚决铲除。
扩展资料:
传销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规定:
第七条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对传销的认定为:
“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组织,其组织内部参与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应当对组织者、领导者追究刑事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
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
中国法律法规信息库:禁止传销条例
百度百科:浪莎集团
浪莎官网:关于浪莎-发展历程

7. 兄弟?内蒙古国际商友圈俱乐部,共享支付交易系统是传销组织吧?

国际商圈分享支付不属于传销。

国际商圈会所就是让消费者成为消费者投资人,自然消费花钱就可以赚钱不再需要分享!普通民众只要经常扫描商圈代码支付即可参与企业分红全球共享。

共享支付事务系统的出现是让所有的人在世界可持续消费能力,因为人们没有钱,不敢消费,只要他们参与分享经济,他们可以享受流通利润的再分配。




扩展资料:

共享支付交易系统没有资本主账户,没有投资入口,因此不存在泡沫。

股份支付交易系统的商人为系统提供15%,50%(特殊行业应用程序分别)应当由企业自行决定,分享利润,所有消费者支付业务只要使用这个系统,将基于什么商人分享利润建立消费,消费者权益可以参与利润的分配的循环,股息,多少决定根据当天的交易。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_商友圈共享支付交易系统  

兄弟?内蒙古国际商友圈俱乐部,共享支付交易系统是传销组织吧?

8. 李咏真是做传销发家的吗?因为合肥1040工程说李咏从那里出去的

那个就是变相、高级的传销,看来你有被洗脑的危险。
现在的传销会以各种名义骗你去,有什么剧组的,包食堂的,什么旅游纪念品,什么工程投资,什么旅游观光车,什么开公司,什么入股投资等等,名目繁多。
总之就是骗你去外地,然后给你洗脑,骗你做他下线。还有,你问他们很多敏感问题,他们都答不上来的,就是给你弯弯绕,让你糊里糊涂的接受他们洗脑。
阳光、西部开发、5级三阶、业务洽谈、读羊皮卷、讲师交流、上A的人造梦等等的战术都是搞垮你、都是洗脑工具、让你自愿相信,自愿骗家里钱,自愿骗人!
电话搞:慰问,铺垫,刺激,间接想法,直接想法。你投资高起点就是为了让上边人拿钱快而已你还真以为你能赚到更多钱?到处都是拉不动人头的人,他们就发展自己的家人,结果越亏越多,到处都是倾家荡产哈哈,当你投钱了,你的产品给你了么?你亲眼见过那些产品么?为什么那些产品半年一年都没发下来?真的有公司么?真的能赚大钱么?是不是有人伪造了这个模式?为什么一天线也能上级别?五级三阶制是不是假的?到底能不能赚到千万?哈哈哈,从头到尾都是骗局,还什么宏观调控,暗箱操作,阳光工程!你问他们问题,他们都含含糊糊的回答不上来,只能给你弯弯绕,你就稀里糊涂的被洗脑了。

你会看到很多人兄弟父子母子在那里干其实都是不甘心亏欠发展不动的结果,结果他们家庭越亏越大,到处都是倾家荡产!
到底有公司么?我们半年乃至几年在行业的时间,却从来没见到过产品申购单的产品,那些产品为什么不给我们?公司是不是伪造的?是不是有人利用了这个体系,并私自创造一个给自己牟利?哎,小心,那个投入几万,真的可以赚千万什么?
一旦你相信你的伪善朋友,投入二十1个3千8,幻想着挣千万,你就没利用价值了。到时候你拉不到下线,赔钱了可别怪别人没提醒你。
如果你加入了,还上A上级别了,结果发现根本赚不到钱,从头至尾就是个大骗局,可别怪自己利欲熏心

他们通过洗脑控制思想,用交钱控制行为!
你一旦交完钱,即便意识到是传销,你也不得不为了回本而拉下线拉人头。
你一旦被洗脑,就会天天做着赚大钱的美梦,坚信不疑的宣传传销公司的好,自觉高兴的宣传传销公司的产品。

为什么传销者感觉这是国家支持的项目,从手机卡、传销执法、银行多、贷款购房等诸多方面,很多人似乎还有疑惑,从企业经营的角度,以及我对房地产的了解,想发表一点看法。

  1、手机卡其实就是普通的集团卡,这一点已经最容易被证实,全国各地都有,集团内互打电话免费,并不是为了支持传销而专门设立的。移动和联通、电信等为了争取用户,会根据不同的情况设置不同的方案,以满不同人群的需求。起初只有十几个人的传销人员建立各种“贸易有限公司”的虚假集团,并利用虚假集团在电信公司注册集团网。传销者在网内互打的电话虽然免费,但传销者的电话并不全是网内互打,随着越来越多的传销人员加入,大量的邀约新客户时产生的长途个电信公司创造了巨大营收,这是电信运营商的利润点,企业不会为了放弃巨大利润而主观抵制传销,他们把责任推给当地政府。企业经营中,免收某部分费用,是为了争取另一部分的收入,此类经营模式屡见不鲜。如果传销者的长途话费、短信费、GPRS流量费、月租费、彩铃都可以免费,都不能说明这是国家支持的,说不定电信运营商还会有其他的利润点来支持他们做此类业务。
  
  2、银行多的局面其实与手机卡免费是一个道理,都是企业为了赚钱而推脱责任的结果。贴子中说道,每个银行都要排队,每个人都会上交十万上下的存款,试想,如此大批量的业务,银行有理由拒绝吗,只要自己赚到钱,不违反当地治安规则,银行也不会去管政府和打击传销的事情。随着越来越多的传销人带着钱来,银行多的局面也就逐步发展起来。在广西成功营造了传销圣地这个氛围以后,银行为了赚钱在此大量布局成为一种必然,他们和电信集团一样不会、也不能去管、也管不了当地传销的事情。就如同户籍放开,人口可以随意流动,大家就会选择容易挣钱的地方呆,比如北上广,而现在广东以制造业为主的城市,因为汇率上升以及其他因素影响,外来人口大大减少。人多好赚钱,有人的地方就有生意,银行也是做生意的。
 
  3、当地人的房子都是银行贷款的。这其实一点也不新鲜。因为按揭已经成为最近十年来全国各地置业的主要方式,随便你到哪一个城市,二三线的都可以,都是以按揭为主。银行贷款也是银行的生意,在今年之前,中国各大银行的钱是泛滥的,能贷款出去,银行工作人员就能挣钱,房地产开发商就能挣钱,只有不会理财的人才会用自己的储蓄去一次性付款置业。今年,人民银行连续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和基准利率,就是逐步收紧钱袋子,未来银行的钱好不好贷,要看国家整体的经济走向。 

  4、最迷惑人的就是传销执法问题。
  房地产的宏观调控是典型的中央有政策,地方有对策。地方政府可以卖地挣钱,所以会消极应对宏观调控。
  传销也一样。地方政府因为利益驱动,所以对传销执法是消极应对。地方政府的利益是:传销者集中的地方,多多少少可以拉动当地的消费,比如房价上涨、经常集中采购的鸡,传销者也并不是清一色的苦行僧的生活,也有正常的高消费。整个传销体系已经在多次斗争中学到了经验,只要我不扰民,只要没有被抓住传销的直接证据,执法部门就不能拿我怎么样。所以当地政府已经越来越习惯于传销者的存在了。与此同时,执法难度越来越大。作为个体的执法人员(即便是领导),他们不会管每一个传销者背后的血和泪,只知道这项工作很难抓,取证难(抓到人不能算,要取得直接证据),遣送难(腿长在传销者身上,哪怕遣送到南极,传销者想回来也会很容易,所以遣送时也不会买费用高昂的远程车票),费力不讨好,长此以往,消极应对成为必然。应该说,在法律层面,国家对传销者的制裁不重,导致违法成本过低,所以执法难也成为必然。

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4号《禁止传销条例》
注:《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