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人被抓去了半年了还没判刑?

2024-05-18 23:47

1. 为何人被抓去了半年了还没判刑?

  一、侦查阶段:
  1、应当在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3、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4、法律依据:
  1)《刑事诉讼法》(2012修正) 第一百五十四条 【一般侦查羁押期限】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刑事诉讼法》(2012修正) 第一百五十六条 【重大复杂案件的侦查羁押期限】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3)《刑事诉讼法》(2012修正) 第一百五十七条 【重刑案件的侦查羁押期限】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二、审查起诉阶段:
  1、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2、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2012修正) 第一百六十九条 【审查起诉的期限】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三、诉讼阶段:
  1、如果是简易程序,则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2、如果是普通程序,则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3、法律依据:
  1)《刑事诉讼法》(2012修正)第二百零二条 【公诉案件的审限】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2)《刑事诉讼法》(2012修正) 第二百一十四条 【简易程序的审限】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为何人被抓去了半年了还没判刑?

2. 为什么判刑了我网上查不到

法律分析:百度只是搜索引擎,上面并不能查到所有案件的结果。按照现在文书公开的要求,你的案件结果很有可能会在裁判文书网被公开,但是文书公开有一定的延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 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容包括:
(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
(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3. 为什么很多判决书网上查不到

法律分析:有些案件的判决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找不到是因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公布管理办法》,部分情况下可以对案件的裁判文书不予以公开。不宜公布的几种情况:1、裁判文中中涉及国家政治生活,公布后可能产生不良影响的;2、案件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未成年人犯罪和个人隐私情况的;3、裁判文书比较集中反映死刑数字的;4、裁判文书中过多涉及其他人和事,因可能会给他人造成精神压力或给法院工作带来不利影响而无必要公布的;5、裁判文书中的理由部分说理不透彻,不足以印证裁判主义的;6、裁判文书文字表达存在缺陷、错误的;7、其他不宜公布的裁判文书。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公布管理办法》第四条不宜公布的几种情况:1、裁判文中中涉及国家政治生活,公布后可能产生不良影响的;2、案件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未成年人犯罪和个人隐私情况的;3、裁判文书比较集中反映死刑数字的;4、裁判文书中过多涉及其他人和事,因可能会给他人造成精神压力或给法院工作带来不利影响而无必要公布的;5、裁判文书中的理由部分说理不透彻,不足以印证裁判主义的;6、裁判文书文字表达存在缺陷、错误的;7、其他不宜公布的裁判文书。

为什么很多判决书网上查不到

4. 为什么有的刑事判决书网上查不到

法律分析:除了我国法律规定不应公开的刑事判决外,其他可以公开的刑事判决书都可以在中国司法文书网站等网站上找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上公布司法文书的规定》第四条,涉及国家秘密、未成年人犯罪、调解结案或者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的,除此之外为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离婚诉讼或者涉及未成年子女监护权的案件,不得在互联网上公布。也就是说,不是所有中国法院的刑事判决书都能在网上找到,但要看案件是否涉及上述法律规定,当事人在查询刑事判决书时,应该对这些情况有所了解。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 第四条 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判文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互联网公布:1、涉及国家秘密的、未成年人犯罪的、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的,但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确有必要公开的除外、离婚诉讼或者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监护的、人民法院认为不宜在互联网公布的其他情形。

5. 判决书为什么查不到

法律分析:有些案件的判决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找不到是因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公布管理办法》,部分情况下可以对案件的裁判文书不予以公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 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 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判决书为什么查不到

6. 为什么很多判决书网上查不到

法律分析:在决定裁判文书是否应当上网、对当事人是否应当做隐名处理时,都会仔细来考虑。并不是所有的判决书都可以在网上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未成年人保护等内容的,都不会在网上公开。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第四条 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判文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互联网公布:
(一)涉及国家秘密的;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
(三)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的,但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确有必要公开的除外;
(四)离婚诉讼或者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监护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不宜在互联网公布的其他情形。

7. 为什么有的刑事判决书网上查不到?

法律分析:
除了我国法律规定不应公开的刑事判决外,其他可以公开的刑事判决书都可以在中国司法文书网站等网站上找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上公布司法文书的规定》第四条,涉及国家秘密、未成年人犯罪、调解结案或者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的,除此之外为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离婚诉讼或者涉及未成年子女监护权的案件,不得在互联网上公布。也就是说,不是所有中国法院的刑事判决书都能在网上找到,但要看案件是否涉及上述法律规定,当事人在查询刑事判决书时,应该对这些情况有所了解。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 第四条 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判文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互联网公布:1、涉及国家秘密的、未成年人犯罪的、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的,但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确有必要公开的除外、离婚诉讼或者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监护的、人民法院认为不宜在互联网公布的其他情形。

为什么有的刑事判决书网上查不到?

8. 法院还没有判,但是逮捕了

法律分析:被取保候审的,开庭后没有当庭宣判,如果没有违反取保候审规定,一般不会逮捕关押,在家等待法律判决即可;如果案情有变化、判处刑罚在三年以上、判处刑罚在三年以下不适用缓刑的,法院会进行逮捕关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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