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助资金的收益怎么分配

2024-05-05 11:58

1. 互助资金的收益怎么分配

1、贫困村互助资金:指以财政扶贫资金为引导,村民自愿按一定比例交纳的互助金为依托,无任何附加条件的社会捐赠资金为补充,在贫困村建立的民有、民用、民管、民享、周转使用的生产发展资金。      2、开展互助资金必须坚持的原则:不出村、不吸储、不分红;周转使用、滚动发展;优先支持贫困农户发展生产或从事增收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其他未经许可的金融和经营活动。      3、贫困户优先原则:一是贫困户入社可少交或免交互助金,并且享有与其他入社农户同等权利;二是互助资金借款优先发放给贫困户;三是每年贫困户借款人数不得低于入社贫困户的50%。      4、加入互助社的条件及程序:在本村有常年居住户口,年龄在18周岁以上,有劳动能力的农户均可以自愿申请加入互助社,但一户只能一人参加。首先,村民向筹备小组或理事会提出入社申请,填写入社申请表;然后,筹备小组或理事会审核和批准入社申请;接着,农户交纳入社互助金;最后,公示公告入社人员名单。      5、农户借款条件:(1)必须是互助社社员,且参加了互助联保小组;(2)有生产能力和增收项目;(3)了解并接受互助社章程。在资金有限的情况下,优先向符合上述条件的贫困户和妇女发放借款。      6、互助资金借款用途:只能用于增加收入的项目,并对环境和社区没有负面影响。对转借他人的借款,互助社有权根据规定,收回借款,并收取占用费。      7、互助资金借款最高额度:互助资金是小额借款,一般不超过5000元。但具体可以借多少,由村民大会讨论决定。      8、互助社借款最长期限:互助社借款是短期借款。一般不超过12个月。具体借款期限由社员大会讨论决定。      9、互助资金收益分配:互助资金收益来源于收取的借款占用费,主要用在以下三个方面:(1)支付运行成本。包括办公成本和管理人员误工补助等;(2)提取公益金。按不低于占用费收入的10%提取公益金。用于贫困户或村内公益事业,具体用途由社员大会讨论决定;(3)提取公积金。扣除运行成本和公益金后的剩余部分作为公积金转入本金。互助资金本金不能用于分配。

互助资金的收益怎么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