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设施投资的资金来源包括

2024-05-05 11:08

1. 基础设施投资的资金来源包括

即裤握固定资产折旧基金,中国基本建设投资的第二个来源。这种补偿基金既能用于固定资产简单再生产,有时也可作为积累基金用于固定资产扩大再生产。多年来,中国企业和主管部门用折旧基金安排的基本建设投资,主要是以自筹基本建设投资的形式出现的(见基本建设自筹资金)。充分发挥现有企业和现有工业基地的作用,不断扩大生产能力,充分利用折旧基金,为企业的技术改造和改建、扩建服务,对中国加快社会主义建设步伐有着重要意义。
固定资产投资不是 基本建设投资的组成部分。 利用国外资金是中国对外开放政策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中国进行基本建设投资的一个补充来源。利用国外资金进行建设,有利于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设备,提高科学技术和劳动生产率的水平,促进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目前,中国利用外资的主要形式有:①借用国外胡行庆资金,如向外国政府、国际带握金融机构、外国银行借款等;②吸收外国投资,如中外合营,补偿贸易,合作开发石油、煤炭等等。随着中国对外开放政策的进一步贯彻执行,利用外资的形式和内容也将会相应地增加和发展。



基础设施投资的资金来源包括

2. 我国基础设施投资资金来源的变化例子

亲~您好,我是导师小晴天,很高兴为您解答[微笑]。我国基础设施投资资金来源的变化例子如下:1、自筹资金渠道自筹资金是指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按照财政制度提留、管理和自行分配用于固定资产再生产的资金。在基建投资的资金来源中,自筹资金占据着重要的地位。从目前市场来看,自筹资金包含了政府性基金支出、城投债、PPP、非标等多个方面。政府性基金,政府性基金收入指的是国家通过提供土地或服务获取的收入,其中,征收及出让土地是最主要的收入来源,占到总收入的81%,其余收入来源如车辆通行费收入、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国有土地收益金、彩票公益等,占比均不足5%。全国政府性基金支出是基建投资资金来源的重要来源之一,可占到自筹资金比重的约40%。城投债,又称“准市政债”,是地方投融资平台作为发行主体,公开发行企业债和中期票据,其主业多为地方基础设施建设或公益性项目。从承销商到投资者,参与债券发行环节的人,都将其视为是当地政府发债。受政策对地方政府债务严加管控影响,近年以来,城投债净融资额出现一定下降,并且目前当前地方债务降风险尚未完成,金融监管趋严下,2020已出现多家城投债暴雷。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又称PPP模式,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指在公共服务领域,政府采取竞争性方式选择具有投资、运营管理能力的社会资本,双方按照平等协商原则订立合同,由社会资本提供公共服务,政府依据公共服务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资本支付对价。PPP是以市场竞争的方式提供服务,主要集中在纯公共领域、准公共领域。PPP不仅是一种融资手段,还是一次体制机制变革,涉及行政体制改革、财政体制改革、投融资体制改革。非标及其他计入自筹,按照银监会2013年3月颁布的8号文的定义:非标是指未在银行间市场及证券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债权性资产。非标包括但不限于信贷资产、信托贷款、委托债权、承兑汇票、信用证、应收账款、各类受(收)益权、带回购条款的股权性融资等。在其他计入自筹的资金来源中,还包括了还有一些发行用来筹措基建所需资金的债券,例如铁道债、发改委专项债、项目收益债等,这些债券筹集的资金在基建资金中占比较小,资金流相对比较稳定。【摘要】
我国基础设施投资资金来源的变化例子【提问】
亲~您好,我是导师小晴天,很高兴为您解答[微笑]。我国基础设施投资资金来源的变化例子如下:1、自筹资金渠道自筹资金是指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按照财政制度提留、管理和自行分配用于固定资产再生产的资金。在基建投资的资金来源中,自筹资金占据着重要的地位。从目前市场来看,自筹资金包含了政府性基金支出、城投债、PPP、非标等多个方面。政府性基金,政府性基金收入指的是国家通过提供土地或服务获取的收入,其中,征收及出让土地是最主要的收入来源,占到总收入的81%,其余收入来源如车辆通行费收入、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国有土地收益金、彩票公益等,占比均不足5%。全国政府性基金支出是基建投资资金来源的重要来源之一,可占到自筹资金比重的约40%。城投债,又称“准市政债”,是地方投融资平台作为发行主体,公开发行企业债和中期票据,其主业多为地方基础设施建设或公益性项目。从承销商到投资者,参与债券发行环节的人,都将其视为是当地政府发债。受政策对地方政府债务严加管控影响,近年以来,城投债净融资额出现一定下降,并且目前当前地方债务降风险尚未完成,金融监管趋严下,2020已出现多家城投债暴雷。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又称PPP模式,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指在公共服务领域,政府采取竞争性方式选择具有投资、运营管理能力的社会资本,双方按照平等协商原则订立合同,由社会资本提供公共服务,政府依据公共服务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资本支付对价。PPP是以市场竞争的方式提供服务,主要集中在纯公共领域、准公共领域。PPP不仅是一种融资手段,还是一次体制机制变革,涉及行政体制改革、财政体制改革、投融资体制改革。非标及其他计入自筹,按照银监会2013年3月颁布的8号文的定义:非标是指未在银行间市场及证券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债权性资产。非标包括但不限于信贷资产、信托贷款、委托债权、承兑汇票、信用证、应收账款、各类受(收)益权、带回购条款的股权性融资等。在其他计入自筹的资金来源中,还包括了还有一些发行用来筹措基建所需资金的债券,例如铁道债、发改委专项债、项目收益债等,这些债券筹集的资金在基建资金中占比较小,资金流相对比较稳定。【回答】
2、国家预算内资金国家预算内资金的主要来源是通过财政预算方式集中的国营企业上缴利润和税收以及城乡各项税收。国家预算内资金的主要用途是预算内的各种经济建设,如文教科技卫生、国防和对外援助款项、国家行政管理等等。根据财政部预算执行报告,国家财政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保基金预算。从近年的数据来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规模较小,仅占国家财政预算的不到百分之一,而社保基建预算与基建的关联性较小,政府性基金预算则统计在自筹资金中,因此,国家预算内资金对应的是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其中值得注意的是,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是为了弥补地方一般公共预算赤字,所以已经体现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由于近年来,由于国家不断推行减税降费的政策,各类税收政策均进行了调整,税收收入整体有所下降,财政收入的增速自2010年以来持续下滑,且财政实际赤字率同期不断提升,尤其是在2020年的疫情冲击下,财政收入的压力相较往年更大。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求采纳~[微笑]但从相关数据中我们可以发现,即便在财政压力加大的背景下,我国依然非常重视基础建设投资,基建投资用到的预算内资金比值每年仍呈现上升趋势,这正是由基建可以推动经济增长的属性所决定的。【回答】

3.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主要来源是()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主要来源是国家和城市的财政拨款。
城市基础设施是城市生存和发展所必须具备的工程性基础设施和社会性基础设施的总称,是城市中为顺利进行各种经济活动和其他社会活动而建设的各类设备的总称。
在市场经济中,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是多种多样的,其主要的、典型的形式,莫过于各种形式的公共基础设施。所谓公共基础设施,包括为社会经济正常运行所必须的、由国家或社会投资所形成的各种软件和硬件。一般来说,诸如各类交通运输、环境保护、农田水利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等,都是在财政资金项目投资方向选择时,应予以优先考虑的合适领域。
①生产基础设施:包括服务于生产部门的供水、供电、道路和交通设施、仓储设备、邮电通讯设施、排污、绿化等环境保护和灾害防治设施;
②社会基础设施:指服务于居民的各种机构和设施,如商业和饮食、服务业、金融保险机构、住宅和公用事业、公共交通、运输和通讯机构、教育和保健机构、文化和体育设施等;
③制度保障机构:如公安、政法和城市建设规划与管理部门等。基础设施水平随经济和技术的发展而不断提高,种类更加增多,服务更加完善。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主要来源是()

4. 基础设施投资的介绍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1-10月基础设施投资同比增长4.2%,明显快于2018年的3.8%,累计增速实现年内首次回升。作为经济逆周期调节器,基建在1-10月的经济增长“托底”角色终于露出本来面目。

就基建产业链钢铁、水泥、工程机械“三朵金花”来看,钢材旺销、水泥产销两旺、工程机械持续高景气特征较为明显:今年1-10月我国钢铁表观消费量(产量加上净进口量)达7.82亿吨,同比增长约7%;受市场需求影响,1-10月全国水泥产量19.07亿吨,同比增长5.8%,增速同比提高3.2%;国内各类挖掘机前10月累计总销量19.62万台,同比增长14.4%。

随着当前政策对于专项债资金驰援基建投资倾斜力度的逐步加码,加上基建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下调打出的组合拳,基建有望迎来新一轮发力。



1、专项债提前下达,驰援基建投资

纵观今年前十月基建投资,整体呈现出结构分化特征:铁路投资较为强劲,公共设施管理业投资尤其是市政工程类投资表现较弱。有鉴于此,国常会明确此次提前下达的专项债券除了将重点用于铁路、轨道交通、城市停车场等交通基础设施外,还将着重用于城乡电网、天然气管网等能源项目,农林水利、城镇污水垃圾处理等生态环保项目,职业教育和托幼、医疗、养老等民生服务,以及冷链物流设施、水电气热等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适用范围扩大。

此次1万亿地方政府专项债的提前下达,也是对9月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加快发行使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要求的落实。依据会议要求,此次提前下达的专项债券额度将不得用于土地储备和房地产相关领域,亦不得用于置换债务以及可完全商业化运作的产业项目,因此专项债将更加集中于基础设施投资,可以预期其对于基建的实际拉动效果将显著增强。



需要注意的是,专项债额度从下发到最后走完程序正式发行,仍需一定时间,因此政策对冲对于基建投资的正面效果可能在明年年初才能明显体现。但部分工业原料可能会在今年四季度开始大力生产,具体表现为近期钢材库存的持续下降以及水泥价格的持续回升。

2、资本金比例下调,助力基建复苏

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的通知》,允许将专项债券作为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资本金后,此次国务院《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管理的通知》下调基础设施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再次向基建倾斜政策。



调整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对于调整基建投资结构大有裨益:当前交通、水利、能源、生态环保、社会民生等基础设施领域仍存在不少短板,这些补短板基础设施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的下降,将降低项目投资中的资金需求量,吸引专项债、民间资本参与基建项目。

调整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能显著促进基建投资高质量发展:一方面,基建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的下降将充分调动社会资金参与相关领域基建投资的积极性,提高社会资本的投资能力,支持补短板、扩内需;另一方面,若内河、沿海、公路、铁路、生态环保项目均可实现资本金比例下调5%,预计可撬动1.19万亿元增量资金。

3、政策市场联动,基建发力稳增长

当前,基建项目开工回升迹象已现。以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为例,近期贵州、云南、四川、河南、山东、江苏等省份先后进入密集开工阶段,“铁公机”(铁路、公路、机场)以及城市轨道等项目开工潮涌动。随着资金的逐步到位,后续的基建工程将有望集中开工释放需求。

与此同时,5G、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工业互联网和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逐渐进入政策鼓励范围,成为投资亮点。今年以来,北京、陕西、广东、福建等省份纷纷部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且“新基建”的投资模式较为灵活,对于市场主体而言机遇颇多。



随着专项债和资本金管理两项财政逆周期政策的落实,基建项目融资能力将显著提高,2020年基建投资增速有望明显回升。在政策多措并举打破基建投资瓶颈的宏观环境下,市场热情也将持续高涨,当前市场对周期板块的高度关注便是最好例证。

展望2020,基建将是经济增长的重要支撑,以“铁公基”为代表的传统基建,以及“基建补短板”、“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等中长期项目都有望提振经济。当然,在大幅“加力”之外,继续“提效”仍然是基建发展重点,补齐投资短板、提高投资效益,应是下一阶段逆周期调节加力的重点。

经济下行压力之下,当前基建投资受地方财力不足和严控隐性债务制约较大。提前下发专项债和降低项目资本金比例,有助于基建项目扩大投资规模,强化逆周期调节。当然,被寄予厚望的基建投资能否赢回市场期望,仍有待政策及时落地、配套措施精准实施。

5. 基础设施投资的概述

基础设施是指为社会生产和居民生活提供公共服务的物质工程设施,是用于保证国家或地区社会经济活动正常进行的公共服务系统。基础设施建设具有所谓“乘数效应”,即能带来几倍于投资额的社会总需求和国民收入。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基础设施是否完善,是其经济是否可以长期持续稳定发展的重要基础。

基础设施投资的概述

6. 联系实际说明我国基础设施投资资金来源的变化

您好亲!很高兴为您解答关于【联系实际说明我国基础设施投资资金来源的变化】的问题:在计划经济时期,政府投入一直是中国基础设施发展的主要资金来源。尽管借助政府强制手段可以在短期内为基础设施筹集巨额资金,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事关国民经济全局和具有长远意义的重点项目建设,但是这一筹资模式由于受政府财力约束,极大地制约了基础设施发展,使得基础设施成为经济发展的瓶颈。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基础设施的多元化筹资格局逐步形成。政府预算内资金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例大幅度下降,从1981年的28.1%下降到2016年的5.9%。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已有越来越多的社会资金进入到基础设施投资领域。【摘要】
联系实际说明我国基础设施投资资金来源的变化【提问】
您好亲!很高兴为您解答关于【联系实际说明我国基础设施投资资金来源的变化】的问题:在计划经济时期,政府投入一直是中国基础设施发展的主要资金来源。尽管借助政府强制手段可以在短期内为基础设施筹集巨额资金,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事关国民经济全局和具有长远意义的重点项目建设,但是这一筹资模式由于受政府财力约束,极大地制约了基础设施发展,使得基础设施成为经济发展的瓶颈。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基础设施的多元化筹资格局逐步形成。政府预算内资金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例大幅度下降,从1981年的28.1%下降到2016年的5.9%。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已有越来越多的社会资金进入到基础设施投资领域。【回答】
亲亲,2018年以来,我国基础设施投资增速开始明显放缓,从过去的两位数增长降至个位数,2019年基础设施投资(含电力,下同)增速为3.3%。2020年在较大力度的财政政策支持下,基础设施投资增速一度有所回升,也被寄予成为拉动投资、稳定经济增长的重要手段。但今年以来基础设施投资表现低于市场预期,增长势头还有所放缓,今年前7个月同比增长4.2%,两年平均增速为2.7%左右。其中,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投资增长较快,两年平均增速为9.5%,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投资增速相对较慢,两年平均增速分别为3.4%、-0.1%。分地区看,大部分省份在上年较低基数下基础设施投资增速有所回升,比如湖北前7个月增速达到47%,但从两年平均增速看仍较低,为-15%。除了贵州增速持续负增长外,大部分西部地区基础设施投资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从基础设施投资资金来源看,目前数据较为滞后,额度数据只公布到2017年,2018-2019年为增速数据。PPP、城投债等自筹资金的占比较高,2015年达到高点后有所回落,2019年为55.7%。国家预算内资金占比总体上升,2019年为17.5%,国内贷款占比稳定在15%左右。根据国家统计局指标解释,国家预算内资金包括一般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而专项债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专项债近年来发行额度大幅增加,这可能会对近两年资金来源结构产生影响。从主要的几类资金来源看,国内银行贷款用于基础设施领域的增速保持较快增长,今年6月末公布数据的上市银行用于上述三类基础设施行业的贷款增长15.1%,增速快于贷款总体增速。今年基建投资增长持续低于预期,主要还在于财政等资金支出偏慢。【回答】
亲亲,  基础设施领域是PPP项目投向的重点领域,落地项目87%的资金投向了市政工程、交通运输、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城镇综合开发、水利建设、能源等基础设施。截至今年7月末,PPP项目中基础设施相关项目总投资额为10.8万亿元。去年以来PPP落地项目净增投资额较疫情前有所降低,今年前7个月基础设施项目净增投资额为7284亿元,高于去年同期水平(4268亿元),但要低于疫情前水平(2019年为14113亿元)。不同地区中,部分地区如四川、贵州、浙江、广西、青海等PPP项目净增融资额持续降低,而大部分地区今年前7个月净增融资额虽然仍低于疫情前同期水平,但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天津、重庆、湖南甚至还高于疫情前水平,这主要与其项目落地率较快提高有关,今年7月末天津、重庆、湖南PPP项目落地率分别为74.5%、57.3%、73.2%,分别较上年末提高32.6、22.4、9.9个百分点。【回答】

7. 基础设施投资特征是什么?

特征:具有所谓“乘数效应”,即能带来几倍于投资额的社会总需求和国民收入。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基础设施是否完善,是其经济是否可以长期持续稳定发展的重要基础。
基础设施投资能够为消费者提供所需要的基本消费服务,能够为社区提供用于改善不利的外部环境的服务等基本设施建设的投资。


扩展资料:
当前,为了应对由于全球性金融危机及国内诸多因素造成的经济下滑的巨大风险,中国政府推出“四万亿”投资的经济刺激计划,“四万亿”经济刺激预计每年拉动经济增长约1个百分点;
其中近一半资金投向交通基础设施和城乡电网建设,这不仅可以使中国加快摆脱全球金融危机所带来的负面作用,还可以扩大内需,刺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消费的增长。
配合中央政府的计划,全国各省市政府纷纷以基础建设项目为重点,以投资拉动经济增长,2008年全社会总投资将超过16万亿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基础设施投资

基础设施投资特征是什么?

8. 基础设施的投资方式有哪些?

当前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模式主要有dbfo(设计-承建-投资-运营)、tot(转让-经营-移交)、bot(建设-经营-移交)三种模式,另外还有一种ppp(公私合伙制)模式主要是前三种模式的综合用,不是一种单纯的经营模式。
1.dbfo模式,设计一建设一融资一经营模式是指从项目的设计开始就特许给某一机构进行,直到项目经营期收回投资和取得投资效益。它一般是一份长期合同,合同期在25-30年之间。
2.tot是英文transfer-operate-transfer的缩写,即移交——经营——移交。tot方式是国际上较为流行的一种项目融资方式,通常是指政府部门或国有企业将建设好的项目的一定期限的产权或经营权,有偿转让给投资人,由其进行运营管理;投资人在约定的期限内通过经营收回全部投资并得到合理的回报,双方合约期满之后,投资人再将该项目交还政府部门或原企业的一种融资方式。
3.bot(build-operate-transfer)即建设-经营-转让。是私营企业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一种方式。中国一般称之为“特许权”,是指政府部门就某个基础设施项目与私人企业(项目公司)签订特许权协议,授予签约方的私人企业(包括外国企业)来承担该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和维护,在协议规定的特许期限内,许可其融资建设和经营特定的公用基础设施,并准许其通过向用户收取费用或出售产品以清偿贷款,回收投资并赚取利润。政府对这一基础设施有监督权,调控权,特许期满,签约方的私人企业将该基础设施无偿或有偿移交给政府部门。
此外,还有根据这三种模式简化出来的bt模式以及三者综合的ppp模式,但操作原理不外乎这三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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