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老公买了一份保险,我们没有扯结婚证受益人是我,但是现在分手了,受益人还会是我吗

2024-05-06 13:56

1. 再婚老公买了一份保险,我们没有扯结婚证受益人是我,但是现在分手了,受益人还会是我吗

你的问题其实就是"订立了保险合同后,受益人还能改吗的问题"。一般来说,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是可以变更受益人的,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同时,受益人的变更要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在保险单上批注。
   所谓受益人是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受益人是由被保险人指定的,或经被保险人同意由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
   值得注意的是,指定受益人和法定受益人有何区别呢?指定受益人是合同里写明受益人是谁,可以指定一个,也可以指定多个,只有被指定的人,才能领取理赔金。法定受益人则指合同里没有受益人的具体姓名,也没写类似「配偶、子女」这种关系,需要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分配理赔金。
   在人身险合同中,受益人关系到保险事故发生后,由谁来获得保险公司赔付的保险金,如果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合同没有指定受益人,若发生保险事故,保险金将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按照遗产继承法来分配。此外,若保单上填写的受益人是固定的某一个人,该受益人就会获得100%的保险金;如果保单上受益人有多名,且注明每位的受益比例,保险公司会按该比例分配保险金。
   需要提醒的是,被保险人通常是不允许变更的,因为在人身险中,被保险人本人的寿命或身体是保险标的,如要变更被保险人,会导致保险合同终止。另外,被保险人可以是投保人本人或其家庭成员、亲属,可以是成人或儿童。如果是儿童,那么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的产品,必须是父母或监护人进行投保。不过,投保人是能够变更的,只要新的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且愿意并能够交付保险费,即可转让人身保险合同,但必须告知保险人。如果是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合同,必须经被保险人本人书面同意,才能变更投保人。
   事实上,保险合同中的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都十分重要,请消费者在与保险公司签订合同时,读懂“这几种人”的特点,了解相关规则,以免发生理赔纠纷。

再婚老公买了一份保险,我们没有扯结婚证受益人是我,但是现在分手了,受益人还会是我吗

2. 我的保险受益人是老公离婚了他是投保人受益人还是他怎么办

亲亲您好! 人身保险受益人为配偶的,离婚后受益人的认定,首先需要确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是否为同一主体。【摘要】
我的保险受益人是老公离婚了他是投保人受益人还是他怎么办【提问】
亲亲您好! 人身保险受益人为配偶的,离婚后受益人的认定,首先需要确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是否为同一主体。【回答】
亲!最新出台的《保险法解释三》第9条对此情形进行明确,“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同一主体时,根据保险事故发生时与被保险人的身份关系确定受益人;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不同主体时,根据保险合同成立时与被保险人的身份关系确定受益人。就是说,丈夫为自己投保,丈夫既是投保人又是被保险人,受益人写的是配偶,一旦再婚,受益人就是现任妻子,不是原配。妻子为丈夫投保,丈夫是被保险人,受益人是配偶,一旦经历再婚,受益人依然是原配。【回答】

3. 我的保险受益人是老公离婚了他是投保人受益人还是他怎么办

您好,我的保险受益人是老公离婚了他是投保人受益人还是他,您可以不续保费。1、人身保险受益人为配偶的,离婚后受益人的认定,首先需要确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是否为同一主体。2、《保险法解释三》第9条对此情形进行明确,“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同一主体时,根据保险事故发生时与被保险人的身份关系确定受益人;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不同主体时,根据保险合同成立时与被保险人的身份关系确定受益人。就是说,丈夫为自己投保,丈夫既是投保人又是被保险人,受益人写的是‘配偶”,一旦再婚,受益人就是现任妻子,不是原配。妻子为丈夫投保,丈夫是被保险人,受益人是‘配偶””,一旦经历再婚,受益人依然是原配。”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九条规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未经被保险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应认定指定行为无效。当事人对保险合同约定的受益人存在争议,除投保人、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之外另有约定外,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受益人约定为“法定”或者“法定继承人”的,以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为受益人;(二)受益人仅约定为身份关系,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同一主体的,根据保险事故发生时与被保险人的身份关系确定受益人;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不同主体的,根据保险合同成立时与被保险人的身份关系确定受益人;(三)受益人的约定包括姓名和身份关系,保险事故发生时身份关系发生变化的,认定为未指定受益人。【摘要】
我的保险受益人是老公离婚了他是投保人受益人还是他怎么办【提问】
您好,我的保险受益人是老公离婚了他是投保人受益人还是他,您可以不续保费。1、人身保险受益人为配偶的,离婚后受益人的认定,首先需要确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是否为同一主体。2、《保险法解释三》第9条对此情形进行明确,“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同一主体时,根据保险事故发生时与被保险人的身份关系确定受益人;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不同主体时,根据保险合同成立时与被保险人的身份关系确定受益人。就是说,丈夫为自己投保,丈夫既是投保人又是被保险人,受益人写的是‘配偶”,一旦再婚,受益人就是现任妻子,不是原配。妻子为丈夫投保,丈夫是被保险人,受益人是‘配偶””,一旦经历再婚,受益人依然是原配。”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九条规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未经被保险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应认定指定行为无效。当事人对保险合同约定的受益人存在争议,除投保人、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之外另有约定外,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受益人约定为“法定”或者“法定继承人”的,以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为受益人;(二)受益人仅约定为身份关系,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同一主体的,根据保险事故发生时与被保险人的身份关系确定受益人;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不同主体的,根据保险合同成立时与被保险人的身份关系确定受益人;(三)受益人的约定包括姓名和身份关系,保险事故发生时身份关系发生变化的,认定为未指定受益人。【回答】

我的保险受益人是老公离婚了他是投保人受益人还是他怎么办

4. 投保人丈夫,被保险人妻子,受益人丈夫。后离婚,妻子再婚后身故,请问受益人是谁?

如果没有做变更的话,还是原来的受益人。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协商分割或者通过法院诉讼分割

2,婚姻期间购买的商业保险,离婚时可以变更投保人、受益人为男方,对婚姻期间夫妻共同财产缴纳的保费由男方对女方进行补偿
3,如果男方不愿意继续缴纳保险费的,可以办理退保,退保后保单的现金价值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4,《婚姻法》相关规定: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5. 我和老公离婚了,可以给他买保险吗?受益人是我可以吗?

您好,您老公同意的话,可以。 想为人买保险,成为投保人,首先要具有保险利益。根据保险法的规定,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一)本人;(二)配偶、子女、父母;(三)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四)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订立合同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的,合同无效。 因为你们已经离婚,所以你们之间是不具有保险利益的,因此,若您想为您前夫买保险,首先需要您前夫的同意,否则保险合同是无效的。同时,若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也就是您前夫,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仍旧是无效的。 至于您是否能成为受益人,需要由被保险人,也就是您前夫指定或同意,若您前夫指定您是受益人或同意您为受益人,受益人就可以是您。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十二条 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第十三条 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 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 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第三十一条 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 (一)本人; (二)配偶、子女、父母; (三)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 (四)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订立合同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的,合同无效。 第三十四条 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 按照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所签发的保险单,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或者质押。 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限制。 第三十九条 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 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 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

我和老公离婚了,可以给他买保险吗?受益人是我可以吗?

6. 婚姻期间买了保险,离婚后还是对方保险的受益人吗

买保险不能儿戏,没了解清楚就买很容易踩雷,这份文章在买保险前需要看看:《买保险之前,一定要先搞清楚这些关键知识点!》
受益人不会因为夫妻离婚而变更,保险合同的效力也不会因为离婚而丧失。要是你对受益人的概念比较陌生,可以接着阅读:
在保险的各种概念中,最先要知道的就是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下面一一分析: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概念
(1) 投保人
和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且按照合同规定支付保险费的人就是投保人。可以这样说,买保险和买东西一样,有人买有人卖,很明显卖家是保险公司,那么买家就是投保人。
(2) 被保险人
被保险人就是受到保险合同保障,可以请求保险金的人。比如,小白有一份重疾险,不幸确诊重疾后,这份重疾险就会赔钱,这份重疾险的被保险人是小白。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也就是说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可以是同一个人,自己也能给自己买保险。
(3) 受益人
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举个例子,小红给小白买了重疾险,受益人是小黑,小白不幸得了重疾,这份重疾险就会赔钱给小黑。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限制
①投保人
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对此,《保险法》第三十一条有详细规定,投保人能给这些具有保险利益的人投保:
②被保险人
如果被保险人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不能购买人寿保险。
而被保险人有投保前进行如实健康告知的义务,不然保单的理赔可能不会太顺利,健康告知不能儿戏::《保险公司的健康告知,是在刁难我们吗?》
③受益人
受益人分为法定受益人和指定受益人。
法定受益人就是受益人是法定继承人,继承法规定了,遗产的继承按照以下顺序: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保单的受益人能被投保人和被保人指定,受益的顺序和受益的份额也可以由被保人和投保人指定,指定的受益人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是多个。
这份攻略可以帮助大家指定受益人:《如何指定保险受益人?》
望采纳!
全网同号:学霸说保险,欢迎搜索!
资料来源:学霸说保险官网

7. 离婚了,再婚的,我买了一份保险受益人是填配偶好还是填儿女好

人身保险受益人为配偶,离婚后受益人怎么认定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介绍,实践中,受益人的指定一般都是由保险格式条款提前拟定,由投保人或者受益人进行选择,“有的保险单在受益人这一栏是选择题,列明父母、子女、配偶等,由投保人打勾。这种规定不够明确,身份关系一旦发生变化,就会产生争议,比如离婚。”最新出台的《保险法解释三》第9条对此情形进行明确,“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同一主体时,根据保险事故发生时与被保险人的身份关系确定受益人;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不同主体时,根据保险合同成立时与被保险人的身份关系确定受益人。就是说,丈夫为自己投保,丈夫既是投保人又是被保险人,受益人写的是‘配偶”,一旦再婚,受益人就是现任妻子,不是原配。妻子为丈夫投保,丈夫是被保险人,受益人是‘配偶””,一旦经历再婚,受益人依然是原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九条规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未经被保险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应认定指定行为无效。当事人对保险合同约定的受益人存在争议,除投保人、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之外另有约定外,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受益人约定为“法定”或者“法定继承人”的,以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为受益人;(二)受益人仅约定为身份关系,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同一主体的,根据保险事故发生时与被保险人的身份关系确定受益人;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不同主体的,根据保险合同成立时与被保险人的身份关系确定受益人;(三)受益人的约定包括姓名和身份关系,保险事故发生时身份关系发生变化的,认定为未指定受益人。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离婚了,再婚的,我买了一份保险受益人是填配偶好还是填儿女好

8. 请问本人有一份意外保险,受益人是默认受益人。但是我离婚了以后才买的,和前夫有两个小孩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这些资料可能对你有些参考作用:离婚后,前妻还是受益人吗●尽管夫妻购买人寿保险,往往指定自己的配偶为受益人,离婚后一般又不愿意再让对方成为受益人,但受益人不会因为夫妻离婚而自动变更,保险合同的效力也不会因为离婚而丧失●通常,法庭在审理这类案件时,对离婚时人身保险利益的分割主要有两种作法:一是分割所缴的保险费;二是分割保单的现金价值对于离婚的夫妇而言,除了房屋等共有财产外,养老金、公积金等也是他们分割财产时引发的纠纷由头。以下案例讲述的正是一名读者离婚后遇到的保险利益分配问题。刘女士上周致电本报编辑部称,前夫近日意外身亡,自己与前夫的亲属因为保险赔偿金起了争执。刘女士咨询本报,原本是前夫保单受益人的她,是否还能拿到保险金。离婚后的保险金风波刘女士在电话那头告诉记者,原本恩爱的他们,却因为一些家庭琐事最终选择了分开。而因为前夫意外身故带来的一笔保险赔偿金又让这个原本就破碎的家庭再起风波。两年前,因为性格不合等问题,刘女士与丈夫施先生正式决定协议离婚。离婚后,13岁的儿子归施先生抚养,夫妻两人仍然保持着联系。一个月前,施先生不幸在一场交通事故中意外身亡。他的去世使原本就支离破碎的家庭雪上加霜。考虑到儿子今后的生活问题,刘女士决定要回儿子的抚养权。在办理抚养权转换手续时,刘女士意外获悉,丈夫还有一笔20万元的保险赔偿金。原来,在刘女士离婚前,其前夫在一家保险公司投保了一份人身险,保险金额为20万元。保险受益人填的是刘女士,根据保险合同,刘女士将获得20万元的赔偿金。于是,刘女士决定向保险公司申请领取保险赔偿金。而施先生的父亲在得知这一消息后也向保险公司提出领取保险金的申请,这让陷入悲痛中的刘女士和施先生的父亲再次翻了脸。而保险公司在收到两份申请后,认为是一个新问题,到底该给付给谁?一时决定不下。保险金到底归谁刘女士认为,自己是保险合同惟一的指定受益人,依法应由其受领保险金。施先生的父亲则认为,刘女士与其儿子早已离婚,刘女士对施先生没有保险利益,无权领取保险金,自己是儿子的继承人,故保险金应由其受领。刘女士告诉记者,前夫的父亲一直坚持不同意她作为受益人来领取这笔赔偿金,“他坚持这20万元应该作为我前夫的遗产由他来继承,最多因为我抚养儿子而分给我一半,如果全部给我的话,他就要起诉我。”保险公司最后给出的答复是,这20万元的保险理赔金应该给予刘女士,原因是离婚后,施先生并未更改保单受益人。“在本案中,刘女士与施先生离婚后,施先生并未通过保险公司变更受益人,即默认其原先指定的受益人刘女士现在仍是合法的受益人,刘女士的受益权并不因婚姻关系的解除而消失,所以这20万元保险赔偿金应由刘女士获取,不适用继承法的规定。”人们在购买人身保险时,极容易忽视“受益人”这一项。所谓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当被保险人死亡时,由受益人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保险公司确认索赔后直接把保险金给付给受益人。因此,受益人可以是被保险人的丈夫、妻子、子女、父母或兄弟姐妹,以及投保人,或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有可保利益的第三人。由于生活的变故,当初投保时,指定的受益人可能因离异、死亡等而变化,如不及时更改,可能会使投保人的一些投保目的无法实现。因此,为了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投保人可在征得被保险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允许的前提下,随时随地用书面形式通知保险公司更改受益人。按照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在保险单上批注”。而此案中,施先生离婚后并未更改受益人,所以刘女士仍然还是这份保单的受益人。假设施先生保单上“受益人”一项上仅仅是“法定”,死亡理赔金将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按照遗产继承顺序和方式处理。尽管夫妻购买人寿保险,往往指定自己的配偶为受益人,离婚后一般又不愿意再让对方成为受益人,但受益人不会因为夫妻离婚而自动变更,保险合同的效力也不会因为离婚而丧失。专家提醒,夫妻离婚后应当将原为配偶的受益人资格取消,或者变更为其他亲属,否则,被保险人死亡后,已经离婚了的原配偶是有权享受这笔保险金的。变更受益人只要向保险公司发去书面的变更申请即可。离婚后保单如何分割保险,作为一种储蓄性的家庭投资已为许多人所接受。夫妻一方购买的以对方为被保险人且以本人为受益人的保险,在夫妻离异时,保单可否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呢?此案便是一个值得大家讨论的典型案例。随着家庭理财方式多样化的发展,购买各种人身保险的家庭逐渐增多,因为我国没有相关法律可作依据,导致离婚案件中如何分割人身保险利益的问题日益凸显。通常,法庭在审理这类案件时,对离婚时人身保险利益的分割主要有两种作法:一是分割所缴的保险费;二是分割保单的现金价值。虽然保险产品种类繁多,但因为保费数额是确定的,所以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分割当事人所缴保费是比较合理的。比如一份人身保险,现在已经缴了5年的保险费,共6万元,在分割时,判决该份保险由一方当事人所有,另一方当事人给付对方一半的保险费,即3万元。第二种分割保单现金价值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第45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以夫妻共同财产投保后,夫妻又离婚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况处理涉及保险的纠纷:一方为投保人并以自己或其亲属为受益人的,应当给予对方相当于保险单现金价值的一半的补偿。”还是以上述例子为例,如缴纳了5年的人身保险,保费共计6万元的保险费,而离婚时的现金价值为4万元,在分割时,判决该份保险由一方当事人所有,另一方当事人给付对方一半的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即2万元。不过,也有专家对上述两种分割办法提出了异议,认为这两种分割办法存在不合理之处。比如,就保费分割法而言,专家认为,买保险如同消费,所花费的保险费是一种投资支出,支出的费用并不是一种现存的财产,不能作为财产进行分割。此外,保险费的数额一般大于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尤其是一些长期性寿险险种,第一年度的保单现金价值极少甚至为零,如果离婚时按保险费进行了分割,可能向对方支付了一半保险费的当事人在退保时什么也得不到。其次,对保险单现金价值的分割办法也是不合理的。专家指出,当投保人要求解约或退保时,保险公司应该退还投保人的部分责任准备金。当投保人采用分期支付方式时,由于在订立保单的第一年,附加费用支出大,因此,在合同订立的第一年所收的保险费,扣除新合同费和当年用于承担保险责任的自然保费后,一般没有剩余,甚至出现负数。合同订立的第二年所收的保险费,扣除附加保费和当年的自然保费后一般能略有剩余,可弥补第一年的亏损。所以,一般说来,分期支付保险费的寿险合同,已缴纳2年以上保险费后,才有可能产生现金价值。至于在投保时一次性付清全部保险费的寿险合同,则自缴纳保险费之日起,就产生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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