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借条上写担保人

2024-05-05 08:49

1. 在借条上写担保人

借条有担保人的写法:首先是标题部分,要写上借条两个字,接着是正文部分,依次写上借款人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借款金额、借款原因、利息计算方式等,其次是写上还款日期和还款方式,在后面再写上担保人的名字、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并说明提供的是一般担保还是连带担保,最后由借款人与担保人共同签名即可。
一、欠条怎么打正确
欠条和借条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它们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款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欠款则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产生。欠条一般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一)标题:欠条的标题一般由文种名构成,即在正文上方中间以较大字体写上“欠条”两字。也有的在此位置写上“暂欠”或“今欠”字样作为标题,但这种标题正文则在下一行顶格写。(二)正文:欠条的正文要写清欠什么人或什么单位什么东西、数量多少,并要注明偿还的日期。(三)落款:落款要署上欠方单位名称和经手人的亲笔签名,是个人出具的欠条则需署上立欠方个人的姓名。并同时署上欠条的日期。单位的要加盖公章,个人的要加盖私章。
二、私人借款借条怎么写
私人借款借条书写流程如下:
1、拟标题,在纸的正中间写上“借条”两个字或者“借款合同”四个字;
2、写明借款人和出借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标注清楚;
3、借款事由,可以简明扼要写清楚借款的用途;
4、借款金额,如果大小写数额不一致,司法实践中会以大写金额为准;
5、借款期限,要写明借款的起止日期,以及逾期不还的解决途径;
6、借款利息,不明确约定支付利息的,归还时要求利息的是不予支持的;
7、落款签字盖章,如果有担保人,也需要担保人签字盖章;
8、留下身份证复印件和指印,将借款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纸张的右下方,然后在上端书写借条。
三、怎么的借条有法律效力
借款人真实意愿、有民事行为能力人签定的借条通常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写借条除了要写上借款人、借款日期、还款日期、借款人签字、借款金额、借款原由等,还需要注意尽量不要使用容易产生分歧的文字,简洁明了的借条才是标准的借条,比如不要出现甲向乙借钱这种模糊不清的话语,以防之后会产生债务纠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在借条上写担保人

2. 我是担保人,借条上是这样写的,请问我还要承担保责任吗

根据《担保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因此,目前你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已过,不用承担担保责任。但如果你主动承担责任的,不得要求债权人返还。

3. 借条上只签了名没写是担保人

法律分析:这种情况,不属于担保,或者说没有形成担保的行为。担保,是指法律为确保特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者特定财产来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制度。担保是一种承诺,是对担保人和被担保人行为的一种约束。担保一般有口头担保和书面担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他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但未表明其保证人身份或者承担保证责任,或者通过其他事实不能推定其为保证人,出借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借条上只签了名没写是担保人

4. 借条上要写担保人吗

可以。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担保人要按照相关约定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法律规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一、见证人和担保人的区别
1、见证人仅是在场看见双方实施借款行为的证人,起着证明借贷关系的作用,与在场人意思近似。见证人可以在借据或合同上签字,但一般均冠以“见证人”字样。
2、担保人,是指在保证法律关系中,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提供担保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贷款担保人是指担保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担保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二、民间借贷纠纷担保人有什么影响呢?
民间借贷纠纷担保人的后果有,在债务人没有按时偿还债务的时候,应当按照约定承担其担保责任,如果保证人在合同中约定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则属于连带责任保证,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偿还债务,也可以请求连带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三、做担保配偶不签字有效吗
有效。这种情况下就会算一方个人担保,配偶不承担担保责任。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5. 借条上能不能写担保人

可以。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担保人要按照相关约定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法律规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一、民间贷款担保人承担什么责任
民间借贷担保人的责任主要在于,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代为偿还债务。保证的方式有: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1、一般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2、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二、买车分期付款是否要担保人
买车分期付款不要担保人。需要提供的信用资格:如房地产、收入证明等。买车后,银行会把机动车等级证拿到车管所办理抵押登记,也就是说用买的车抵押。还款前,抵押登记不能交易,不能办理过户。第三人和债权人同意,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担保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是担保人,包括具有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
三、担保人和法定监护人有什么不一样
担保人: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
监护人: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护职责的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借条上能不能写担保人

6. 写有担保人的借条

借条载明的借款真实合法,担保人自愿对借款承担保证责任的,就有效。建议明确担保人提供的担保方式及担保范围,比如写明连带责任保证人,保证借款本金及利息的偿还,留下担保人的身份信息,最好留一个身份证复印件,签字捺印。
一、借条注意事项:
1、应写明“借条”,不是“欠条”、“收条”。
借条是借款的凭证,证明双方的借款合同关系。欠条是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表示尚欠某物或者某款项的凭证,一般用来证明债权债务关系;而收条是指接收人在收到财物时开具的证明,是收到财务这一事实的凭证,一般在债务人清偿欠条或借条后,由债权人书写,证明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已经终结了。
在司法实践中,欠条远比借条复杂,往往背后有交易的过程。因此,借款时应该写借条,而不宜写成欠条,以省去日后诉讼中解释“欠”款原因、用途的举证责任,更不能写成收条,造成借款有去无回。
2、借条中要列明当事人。
借条应当写明出借人、借款人的身份信息,千万不能草率就写“李总”、“老三”等用词。
3、借条中要写明借款金额,有约定利率的也应当写明。
实践中有不少债主误解民间借款不能收取利息,所以利息只是口头约定,而没有明确写入借条中。事实上,法律规定,民间借款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4、借款的出借、还款时间一般应当写清楚借、还款时间。
当然还款期限的明确对诉讼时效的起算至关重要。当然如果还款期限没有约定的话,并不必然导致债主的权益不能得到保护。债主可以随时要求其偿还债务,但需要给予适当的宽限期而以。
5、借款时应当写明借款原因、款项支付方式。
写明借款原因及借款支付方式是为了明确出借人对其借款已经履行了义务,以避免借款人抗辩,给权利人利益的实现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6、有担保一定要求担保人签字或者办理担保手续。
为维护借款安全,可以考虑对方提供相应的担保。如:提供保证人、抵押或者质押。即便不提供担保,也可以考虑有两个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担任见证人,在借条上签名并写明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等。
二、私人借款借条中保证人是什么意思
私人借款借条中保证人的意思指的就是对于债务承担连带还款责任的人员。借条上的担保人就是对债务承担连带还款责任的人员,一般情况下先是抵消债务人的钱,若剩下的部分债务人还是无法按期还,担保人依然要还。在连带责任保证中,债务人和保证人对债权人履行债务并无顺序和主次之分的限制。
当事人对保证责任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三、担保一般分为哪两个
担保一般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如果是连带责任担保,可以选择从借款人和担保人之间选择一个还款,哪个容易执行,哪个先执行;如果是一般担保责任担保,首先要追索借款人的资产。所有还款后未还清的剩余部分,由担保人偿还。如果担保人和借款人之间没有约定的担保方式或者担保方式不是很明确,担保人将按照连带责任承担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7. 是担保人写的借条有用吗?

是担保人写的借条不一定有用,若是担保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代理关系,那么该借条一般就是有效的。
《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一百六十一条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第一百六十二条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第一百六十三条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
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
第一百六十五条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一、担保人在债务关系之中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担保人所承担的责任主要是一般保证责任和连带保证责任。
1、一般保证责任。
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2、连带保证责任。
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或执行担保物权未果前,拒绝债权人的请求偿还的权利。连带保证人没有这种权利。
3、撤消担保人的责任: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保证责任。
对于在债务关系成立时,债务人提供额担保人的,那么在债务还清之前,在没有获得债权人的同意的前提下,不得变更、撤销担保人。在债务还清之后,担保关系会自动解除。若是债务人到期不还钱的,那么债权人有权利向担保人主张债权。

是担保人写的借条有用吗?

8. 是担保人写的借条有用吗

是担保人写的借条不一定有用,若是担保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代理关系,那么该借条一般就是有效的。
《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一百六十一条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第一百六十二条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第一百六十三条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
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
第一百六十五条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一、借条无担保人有法律效应吗
借条能证明借款事实,是当事人真实意思有表示,没有担保人也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定义】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二、借条的担保人需要写什么信息
(一)对于有担保人的债务关系借条上需要有担保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等的信息,至于其他的信息,可以体现在担保合同之中。借条担保人必需要在落款处签字,假如担保人是单位的,则应盖单位章或由法定代表人签名
借款担保人与出借人建立担保合同联系,假如担保人不在担保合同上签字或在贷款合同中的担保人处签字,则担保人与出借人世不建立担保合同联系,也就不存在担保责任了。
(二)《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六百八十二条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六百八十四条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
第六百八十五条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
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
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条保证人与债权人可以协商订立最高额保证的合同,约定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一定期间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