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的资本充足率 如何计算?

2024-04-27 16:42

1. 银行的资本充足率 如何计算?

1、核心资本(一级资本)与风险加权资产的比率不得低于4%。 
核心资本比率=核心资本/风险加权资产×100%
            =核心资本/(信用风险加权资产+12.5市场风险+12.5操作风险)×100%
            ≥4%
2、总资本比率=总资本(一级资本与二级资本之和)与风险加权总资产的比率不得低于8%。

银行的资本充足率 如何计算?

2. 银行的资本充足率 如何计算?

1、核心资本(一级资本)与风险加权资产的比率不得低于4%。
核心资本比率=核心资本/风险加权资产×100%
=核心资本/(信用风险加权资产+12.5市场风险+12.5操作风险)×100%
≥4%
2、总资本比率=总资本(一级资本与二级资本之和)与风险加权总资产的比率不得低于8%。

3. 银行资本充足率的计算方法

资本充足率(CAR)是衡量一个银行的资本对其加权风险比例的以百分比表示的量。CAR定义为: CAR=资产/风险 风险可以是加权资产风险(a),也可以是各自国家调控者规定的最小总资产要求。如果使用加权资产风险,那么 CAR = {T1 + T2}/a ≥ 8%.[1] 后面那个不等号是国家调控者的标准要求。T1 ,T2分别是两种类型的可以计入总量的资本:第一类资本(实际贡献的所有者权益加上未分配利润),即银行不用停止交易即可以化解风险的资产;和第二类资本(优先股加百分之50的附属债务),停业清理可以化解风险的资产,对储户提供相对较少额度的保护。例如:某商业银行的核心资本为300亿元,附属资本为40亿,拥有三类资产分别为6000亿元、5000亿元、2000亿元,与其对应的资产风险权数分别为10%、20%、100%,其资本充足率为:(300+40)÷(6000×10%+5000×20%+2000×100%)=9.4%2010年巴塞尔协议,强化了银行资本充足率监管标准,商业银行总资本充足率仍保持8%不变。商业银行的核心资本充足率将由目前的4%上调到6%,同时计提2.5%的防护缓冲资本和不高于2.5%的反周期准备资本,这样核心资本充足率的要求可达到8.5%-11%。

银行资本充足率的计算方法

4. 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计算公式

资本充足率("CAR")是衡量一个银行的资本对其加权风险比例的以百分比表示的量。
资本充足率计算公式:资本净额/表内、外风险加权资产期末总额≥8%
风险可以是加权资产风险(a),也可以是各自国家调控者规定的最小总资产要求。
如果使用加权资产风险,那么
CAR={T1+T2}/a≥8%.[1]
后面那个8%是国家调控者的标准要求。T1
T2分别是两种类型的可以计入总量的资产:第一类资产(实际贡献的所有者权益),即银行不用停止交易即可以化解风险的资产;和第二类资产(优先股加百分之50的附属债务),停业清理可以化解风险的资产,对储户提供相对较少额度的保护。
本地规定现金和政府债券没有风险,居民抵押贷款50%风险,其他所有类型资产100%风险。
银行A有100单位资产,组成如下:
现金:10
政府债券:15
抵押贷款:20
其他贷款:50
其他资产:5
又假设,银行A有95单位的债务。根据定义,所有者权益=资产-负债,即5单位。
银行A的加权资产风险计算如下:
现金10*0%=0
政府债券15*0%=0
抵押贷款20*50%=10
其他贷款50*100%=50
其他资产5*100%=5
总加权资产风险65
所有者权益5
核心资产充足率(T1/加权资产风险)=5/65=7.69%
尽管银行A看似有着高达95:5的负债-所有者权益比率,或者说,95%的资产负债率,但它的核心资产充足率则充分的高。此银行风险较低,因为它的部分资产比其他资产风险低。
资本充足率是银行资本总额与加权平均风险资产的比值,资本充足率反映商业银行在存款人和债权人的资产遭到损失之前,该银行能以自有资本承担损失的程度。
资本充足率=(资本-资本扣除项)/(信用风险加权资产+(操作风险资本+市场风险资本)*12.5)
其中,资本=核心资本+附属资本(二级资本)
核心资本包括实收资本或普通股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和少数股权。
附属资本包括重估储备、未公开储备、普通呆账准备、混合债务工具和长期次级债务。
资本扣除项包括(一)商誉;(二)商业银行对未并表金融机构的资本投资;(三)商业银行对非自用不动产和企业的资本投资。
风险加权资产为对应资产负债表上的资产乘以相应风险系数求和所得到的带有风险的资产额。商业银行计算各项贷款的风险加权资产时,应首先从贷款账面价值中扣除专项准备;其他各类资产的减值准备,也应从相应资产的账面价值中扣除。
巴塞尔委员会认为,“银行的市场风险是指由于市场变量的波动而导致银行的表内或表外头寸在被清算成冲抵之前遭受价值损失的可能性”,
包括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的资本,与市场供求状况、利率等因素有关。
一、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解析
商业银行在运营的过程当中,会有自身的系统风险,所产生的系统风险根源之一,就是由于商业银行是用少量资本运营大量债权资产来获得较高回报率的,这就是商银行在运营过程当中所使用到的杠杆原理,也是产生风险的根源之一。在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后,世界范围内的金融体制改革确立的金融控制指标是交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确定为8%。如果低于这个金融控制指标,那么商业银行所面临的系统风险就会比较高。

5. 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和核心资本充足率怎么计算?



 
 

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和核心资本充足率怎么计算?

6. 什么是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如何进行计算?

资本充足率也称资本充实率,是指资本总额与加权风险资产总额的比例。资本充足率反映商业银行在存款人和债权人的资产遭到损失之前,该银行能以自有资本承担损失的程度。规定该项指标的目的在于抑制风险资产的过度膨胀,保护存款人和其他债权人的利益。《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
	资本充足率=(资本—扣除项)/(风险加权资产+12.5倍的市场风险资本) 
	核心资本充足率=(核心资本—核心资本扣除项)/(风险加权资产+12.5倍的市场风险资本)

7. 银行资本充足率

一、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包括最低资本要求、储备资本和逆周期资本要求、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资本要求以及第二支柱资本要求。二、商业银行各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如下最低要求: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5%、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6%、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

三、商业银行应当在最低资本要求的基础上计提储备资本。储备资本要求为风险加权资产的2.5%,由核心一级资本来满足。

特定情况下,商业银行应当在最低资本要求和储备资本要求之上计提逆周期资本。逆周期资本要求为风险加权资产的0-2.5%,由核心一级资本来满足。逆周期资本的计提与运用规则另行规定。四、除本办法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最低资本要求、储备资本和逆周期资本要求外,系统重要性银行还应当计提附加资本。

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资本要求为风险加权资产的1%,由核心一级资本满足。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的认定标准另行规定。若国内银行被认定为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所适用的附加资本要求不得低于巴塞尔委员会的统一规定。五、除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和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资本要求以外,银监会有权在第二支柱框架下提出更审慎的资本要求,确保资本充分覆盖风险,包括根据风险判断,针对部分资产组合提出的特定资本要求以及根据监督检查结果,针对单家银行提出的特定资本要求。

六、除上述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外,商业银行还应当满足杠杆率监管要求。杠杆率的计算规则和监管要求另行规定。

银行资本充足率

8. 什么是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如何进行计算?

资本充足率也称资本充实率,是指资本总额与加权风险资产总额的比例。资本充足率反映商业银行在存款人和债权人的资产遭到损失之前,该银行能以自有资本承担损失的程度。规定该项指标的目的在于抑制风险资产的过度膨胀,保护存款人和其他债权人的利益。《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
资本充足率=(资本—扣除项)/(风险加权资产+12.5倍的市场风险资本)
核心资本充足率=(核心资本—核心资本扣除项)/(风险加权资产+12.5倍的市场风险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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