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上市委员会管理办法

2024-05-06 05:45

1. 创业板上市委员会管理办法

1、2020年4月27日,为顺利推进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根据中国证监会《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2、《上市委办法》共六章五十一条,包括了总则、人员组成与任期、职责、上市委会议、上市委工作纪律与监督管理、附则六个部分。本文对其主要内容解读和梳理如下:一、审核工作与总体要求二、委员组成、聘任条件与程序(一)上市委的组成及人数(二)选聘及解聘条件(三)选聘程序(四)任期与换届三、上市委及委员的职责、回避制度(一)上市委职责定位(二)上市委委员履职要求(三)委员履职回避(四)上市委秘书处四、审议会议的召开程序、合议机制与重大事项处理上市委以召开审议会议的形式履行职责,包含组织、召开、审议、问询、合议意见形成等工作程序,审议会议由会议召集人组织委员发表意见和讨论,主持形成合议意见。(一)会前组织工作(二)会议召开程序(三)会议合议机制(四)审议意见处理(五)重大事项处理五、复审会议、咨询会议和全体会议(一)复审会议(二)咨询会议与全体会议六、上市委工作纪律与监督管理七、结语《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管理办法》并未对暂缓审议作出明确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参考中国证监会发审委IPO审核实践,科创板亦存在暂缓审议案例。本次创业板《上市委办法》在借鉴中国证监会审核经验,吸收科创板试点成果的基础上,对暂缓审议的情形进行了明确规定。《上市委办法》遵循市场化和法治化原则,旨在明确上市委组成、职责及委员履职要求,规范上市委运行机制,对上市委委员构成、选聘与职责,会议组织与召开、委员工作纪律与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全面细化规定;同时,根据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既涉及增量又涉及存量的特点,对审议事项、上市委人数、会议机制等作出针对性安排。上市委员会对创业板上市进行审核和监督,此将有利于审核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提升审核工作的专业性、权威性和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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