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会不会让公司破产?

2024-05-09 07:37

1. 上市会不会让公司破产?

  不成功不一定会破产,只会发生前期股改投入过大,造成企业破产,主要是税收规范的成本比较高,一般都不会破产。上市公司的要求如下:
  第一,公司要上市必须达到证监会要求的盈利水平(这个水平是相当高的),很多上市公司为了达到这个要求,千方百计增加收入(有些企业会弄虚作假,伪造收入或者应作为下年收入的,也提前作为今年的收入入账),这样一来,实际上并没有盈利。相反还会有一个必不可少的支出,就是税,因为不管是国税局还是地税局,都是只许多交不许少交的,所得税25%,增值税和营业税及其附加也是相当多,大部分企业都是想方设法地能少交税就少交,惟独想上市的公司以及已经上市但财务状况不佳的公司为了粉饰报表不得不多交税,这就在一定程度上使企业实际的财务状况恶化。
  第二,公司为了能上市,需要找券商,需要注册会计师出具审计报告,需要律师出法律意见书,这些能在账上反映的支出一般情况下不会少于200万,有些公司还会有一部分账外的支出,就是贿赂。
  第三,公司承担的人力资源费用可能会比非上市公司要多,上市公司必须要为员工缴纳符合劳动保障法规定的社会保险,拿北京来说,对拥有北京市城镇户口的员工,必须为其缴纳5险,外地城镇工必须缴纳4险(比本地城镇户口的少了一项生育险),农民工至少得缴纳2险(医疗和工伤)。这些款项加起来大概能达到员工工资的30%-40%。这就可能会使上市公司在成本竞争力方面弱于一些非上市公司,因为虽然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是强制性规定,但是还有一些企业能够通过一些非法途径减少这一部分支出,而上市公司就很不幸必须为员工缴纳适当的社会保险费,(当然,不是教唆企业不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只是这一情况确实存在,确实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不公平竞争)。

上市会不会让公司破产?

2. 公司准备上市,为什么上市不成功就会破产

首先我们需要清楚,什么叫做公司上市失败,即公司申请上市,但没被证监会批准,属于上市失败。对于公司上市,《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申请证券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由证券交易所依法审核同意,并由双方签订上市协议。上市失败不一定会破产,但因为筹备上市,会在前期股改投入过大,也意味着前期的许多投入会打水漂,对企业融资等也会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在申请上市时,会披露许多信息,从而被竞争对手获悉,不利于日后的竞争。上市失败的经历也不利于下一次再申请上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八条 申请证券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由证券交易所依法审核同意,并由双方签订上市协议。证券交易所根据国务院授权的部门的决定安排政府债券上市交易。《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五十二条 申请股票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报送下列文件:(一)上市报告书;(二)申请股票上市的股东大会决议; (三)公司章程; (四)公司营业执照;(五)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最近三年的财务会计报告;(六)法律意见书和上市保荐书;(七)最近一次的招股说明书; (八)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文件。

3. 上市公司破产了,股民的股票会怎样

您好!关于“上市公司倒闭,买其股票的股民怎么办”,我们为您做了如下详细解答:
如果上市公司倒闭,就要按公司破产的程序开始清理资产,那么股票基本就为零了。这就是为什么现在不让投资经验未满两年的客户投资创业板的一个原因。因为创业板的公司都属于新型产业、公司成立时间较短,在技术和盈利方面不够成熟,所以破产的风险很大。而主板相对来说都是些经营的时间比较久,相对成熟的公司。
另外在交易风险提示上也有所不同,主板上市公司如果出现两年以上亏损,那么该股票代码就冠st字样,以做为风险提示,但创业板是没有的,就直接退市了。
主板股票连年亏损还不到破产边界也还可退到三板市场进行交易。所以很少有投资者会持有上市公司股票到公司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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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上市公司怎么破产的

公司的破产程序是:1、向法院申请破产;2、成立清算组、及时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告;3、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报确认;4、依法进行清偿;5、清算结束后,制作清算报告报确认;6、破产程序终结,办理公司的注销登记。
一、公司清算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1、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
2、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3、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4、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按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5、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6、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二、股份有限公司如何注销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注销的程序是:
1、公司解散,依法应当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2、公司清算组织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3、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4、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5、经公司登记机关注销登记后,公告公司终止。综上所述,如果需要对股份公司进行注销的程序,就必须要召开股东会决议,只有股东会决议上的三分之二的股东通过之后才能进行公司的注销。
三、解散公司怎样清算
公司破产清算流程:1、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2、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3、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4、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5、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
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5. 上市公司破产股怎么办

上市公司破产以后,股票一般会被作为普通破产债权来偿还。上市公司需要以其破产财产依次偿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职工的工资和社保费用、补偿金;公司所欠的税费;以及普通的债权。如果没有可分配的破产财产的,则破产程序终止,剩余债权不用偿还。
一、房地产破产清算赔偿顺序
房地产破产清算赔偿顺序如下:1、首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2、然后支付职工工资、社保费用和法定的补偿金;3、再偿还欠缴的社保费用和税费;4、最后偿还普通的破产债权。必须严格按照上述顺序进行清算。破产清算是指宣告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
二、公司倒闭后怎么追回欠款
公司倒闭后追回欠款的方法是,向管辖区的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
被侵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递交破产申请,并且财产变价后,再用该款项来清偿欠款。债权人有异议的,也可以不变价破产财产变价后的金额。
公司破产后,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破产后个人债务如何处理
企业破产后,在债务偿还前,首先从公司的财产中除去破产费用,剩余的财产用来偿还债务。当企业破产后的资产不足以偿还所有的费用时,可以按比例,优先偿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之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一百一十四条
破产财产的分配应当以货币分配方式进行。但是,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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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上市公司可以破产吗

会。企业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后,破产企业应当自人民法院宣告破产裁定之日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但经清算组允许,破产企业可以在破产程序终结之前,以清算组的名义从事与清算工作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清算组应当将从事此种经营活动的情况报告人民法院。如果破产企业对外非以清算组的名义签订合同,且合同与清算工作无关,该合同无效。也就是说,公司破产后还能不能经营,具体看实际情况而定。实际上,根据法律规定,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法院指定的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或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一、公司法人终止正常经营活动的证明文件
1、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公司,由其债权人或债务人向公司所在地法院提交破产申请;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宣告企业破产,企业由此正式进入破产程序。
2、成立清算组: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由人民法院自宣告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与同级人民政府协商指定,由相关人员包括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员组成。
3、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清算组正式成立,并进驻破产企业后,清算组便正式替代破产企业以其自身名义进行运作,对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
4、破产企业的财务审计:对破产企业的财务进行审计:破产企业公司的基本情况,如公司注册登记情况、股东情况及股权比例情况,破产企业注册资本情况及到位情况;破产企业财务管理情况:破产企业财务人员情况和变动情况,财务凭证及帐册保存情况,帐目记录情况,财务审批情况,如负责人、支出程序等,财务帐册及原始凭证的真实和完整情况。
5、破产财产的清理、清算:破产企业财产的清理,这主要是指清算组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权属界定、范围界定、分类界定和登记造册的活动。
6、制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由清算组提出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后,报请法院裁定后执行;清算组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法院确认后三日内制作分配表;清算组执行分配方案,并通知债权人限期领取财产,逾期未领取,可以提存。追加分配。
7、制定破产清算报告:制作一份破产清算报告,提交债权人会议和法院。破产清算报告的内容包括:破产清算组的成立情况;清算组完成的主要清算工作;破产企业大宗资金的走向及回收情况;破产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经营管理人员的离职在职审计情况;企业破产原因分析;破产清算案待研究和待完善、待解决的问题。
8、注销原破产企业登记,提请法院终结破产程序,清算组正式撤消。破产企业的破产清算程序正式终止。
二、有利于保护债权人利益,增强清算组责任,是完善破产监督机制的需要
基于债权人会议各成员在对外关系上具有利益一致性,企业宣告破产后,其破产财产用途实际已固定为向债权人偿债。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后,即应清理破产企业财产,编制财产明细表和资产负债表,编制债权债务账册,管理、处分破产财产,对外清收债权,决定是否履行合同和在清算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确认别除权、抵消权、取回权,组织破产财产的评估、拍卖、变现等一系列工作。清算组作为破产财产的管理人,其一系列行为的最终结果还是归于债权人承受的。破产财产的多少、破产企业权利的处分、变现价位的高低,直接影响到以后对各债权人的分配清偿率,因而归根究底,这一系列清算工作的主体为清算组,但其结果与债权人利益休戚相关,故而其对清算组的监督才是有能动性的有效监督。同时,因为这种清算工作的结果与清算组并非为实质上的利益联系,故在破产实务中,清算组怠于行使权利或不合理放弃实体权利的可能性还是存在的。而在破产程序中设置债权人会议,由清算组在债权人会议上通报债权人的生产经营、财产、财务情况,并作清算工作报告,提出财产处理方案等,使清算组的工作向债权人会议公开,在实体财产权利的处分上要符合求得价值最大化的宗旨;在清算费用上要符合支出最低化;在破产财产变现的方式上,要在综合价值最大化与支出最低化的基础上选择符合债权人整体利益的合理方式。债权人会议对此可以进行询问、查阅,并在诸多事项上有权提出异议,经申请而启动法院裁决程序。如此,可在很大程度上增强清算组的责任感,完善破产程序中的监督制约机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七十条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第七十一条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重整申请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裁定债务人重整,并予以公告。

7. 上市公司破产股票怎么办

两种破产情况:
1、你开户的证券公司破产:你所持有的股票是按照个人的证券账号记录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有相应的证券交易风险监管制度进行控制,用于买卖股票的资金账户也由商业银行存管。
故此在财产的安全性方面,不用担心。但这段时间的股票买卖交易会受到一定的影响,证监会将尽快做出安排,由接管的证券公司为你提供服务。
2、你持有其股票的上市公司破产
破产清算时的尝付顺序是:
首现是企业的破产费用,然后是企业拖欠的职工工资等,
然后是拖欠的国家税金,然后才是对一般债权的清偿。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现一个顺序的债务,那么后一个顺序的债权就不能得到清偿。如果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债务,那么按照债权的比例进行清偿。普通股股东是清偿的最后一个.
但是如果公司能够进行重组或者说有其它的公司来接手破产公司,那么你的股票还在,只是改名了。一般的公司会重组,不会让你亏得一无所有的。但是ST类型的股票,就得注意其风险了,它存在退市的可能,风险很大。不过也可以到三板市场进行股份转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条
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一、只有上市公司才有股票吗
上市公司是指发行了股票并它的股票可以在某证券市场进行再次交易的公司,那些发行了股票但不能在证券市场上进行二次买卖的公司叫非上市公司,他们也是可以发行股票的。
股票是股东持有公司股权的票面凭证,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我国的公司形式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按照其投资份额占有公司全部注册资本的比例而持有公司的股权。股份有限公司,是将公司的全部注册资本分为分割的股份,股东按照其投资所占有的股份比例而持有公司的股份,其持有的股权比例表现为股票。
大家一般所指的股票是指上市公司在证券交易市场可以自由交易的股权凭证。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只有上市后其股票才能在证券交易市场自由流通和交易。
股票指的是公司股份凭证,是股份的表现形式,上市公司的股票可以在证券交易市场交易。而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也有股票。只是非上市公司的股票并不能在证券交易市场自由买卖。

上市公司破产股票怎么办

8. 上市公司破产后股票怎么办?

上市公司如果破产,先要进行破产清算。清算的资产一般要先支付清算费用、国家税收、员工工资等,然后才考虑股东的利益。一般破产的公司,都是资不抵债,也少有资产分给股东。
国内目前极少有上市公司破产,即便到了破产境地,也会进行破产重组,股票也不会一文不值。对于股民来说,真的出现突然出现上市公司倒闭然后血本无归的很少,最多是股价跌到1块。
上市公司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公司倒闭之前,连续亏损两年的上市公司就会转成ST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然后再转为ST股票(三年亏损,严重退市风险警示),到第三年度末,还不能转为盈利的,将暂停上市,到第四年度末,还这样的,转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结束,转入场外柜台交易市场。
一、公司破产程序是怎样的?
1、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公司,由其债权人或债务人向公司所在地法院提交破产申请;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宣告企业破产,企业由此正式进入破产程序。
2、成立清算组
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由人民法院自宣告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与同级人民政府协商指定,由相关人员包括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员组成。
3、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
清算组正式成立,并进驻破产企业后,清算组便正式替代破产企业以其自身名义进行运作,对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
4、破产企业的财务审计
对破产企业的财务进行审计:破产企业公司的基本情况,如公司注册登记情况、股东情况及股权比例情况,破产企业注册资本情况及到位情况;破产企业财务管理情况:破产企业财务人员情况和变动情况,财务凭证及帐册保存情况,帐目记录情况,财务审批情况,如负责人、支出程序等,财务帐册及原始凭证的真实和完整情况。
5、破产财产的清理、清算
破产企业财产的清理,这主要是指清算组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权属界定、范围界定、分类界定和登记造册的活动。
6、制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由清算组提出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后,报请法院裁定后执行;清算组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法院确认后三日内制作分配表;清算组执行分配方案,并通知债权人限期领取财产,逾期未领取,可以提存。追加分配。
7、制定破产清算报告
制作一份破产清算报告,提交债权人会议和法院。破产清算报告的内容包括:破产清算组的成立情况;清算组完成的主要清算工作;破产企业大宗资金的走向及回收情况;破产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经营管理人员的离职在职审计情况;企业破产原因分析;破产清算案待研究和待完善、待解决的问题。
8、注销原破产企业登记,提请法院终结破产程序,清算组正式撤消。破产企业的破产清算程序正式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