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载】第187问:股权激励解决方案之【定规则】:确定股东的退出机制

2024-05-03 04:10

1. 【连载】第187问:股权激励解决方案之【定规则】:确定股东的退出机制

有分必有合,有合必有分
  
 所以,与任何人一起合作,都要提前想好,分的时候怎样,什么样的方式退出
  
 先小人后君子,以后大家还有的玩, 否则,小的以后再也不合作,大的就会对簿公堂。
  
 
  
  
 一般注意以下几种退出方式:
  
 1,股权转让
  
 不管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公司,一般而言,按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来执行就可。
  
 
  
  
 2,股东退股
  
 2.1,公司连续五年不给股东分配利润,并且公司连续五年盈利,并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  这种情况可以申请退股
  
 2.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等,小股东也可以申请退股
  
 2.3,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已满或者其他事宜解散的可以退股
  
 
  
  
 3,股东离开
  
 3.1,触犯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红线离开
  
 3.2,正常离开,但是也还可以成为公司股东,看公司的细节约定
  
 
  
  
 4,股东死亡
  
 4.1 是否提前约定,股权可以继承?
  
 4.2 或者可以约定,任何股东离开,股权自动回到公司股权池
  
 这一点相当重要,谁也不知道惊喜与意外哪一个先出现,所以,不想让公司平白无故的多出来很多不懂公司运用,未来不能起到很大作用的股东,这一点就得提前规划。

【连载】第187问:股权激励解决方案之【定规则】:确定股东的退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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