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局属单位

2024-05-05 06:22

1.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局属单位

 杭州市人才服务局是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的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副局级事业单位,前身是成立于1984年的杭州市人才开发中心。目前人才服务局下设综合处、毕业生就业服务处、大学生创业服务处、人事代理处、高级人才评荐处、信息处、流动人员党委办公室等7个部门。 长期以来,人才服务局与人才市场合署办公,主要职能是:开展大学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开展人才供求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发布工作;受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开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人事代理、流动党员管理、集体户籍挂靠等相关服务工作;开展全市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推荐工作;为用人单位及各类人才提供就业招聘、人才派遣、政策咨询等服务。地址:杭州市下城区东新路155。 杭州市就业管理服务局  杭州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局  杭州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局  杭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杭州市劳动仲裁院  杭州市人事争议仲裁院 杭州市人事考试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人事考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制定全市人事考试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2、负责全市人事考试考区、考点的规划与认定,指导、协调、监督各区、县(市)的人事考试工作;3、负责全市人事考试的工作管理和考风考纪监督检查、违纪处理;4、组织实施各类执业(职业)资格、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公务员招录、参照公务员过渡、事业单位招考、军转干部安置等各类政策性人事考试的考务工作;5、组织实施公开选拔干部考试的考务工作;6、负责各类人事考试合格证书的核发及信息管理工作;7、承办局交办的其他等事项。地址:杭州市下城区文晖路97 杭州市劳动保障信息中心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服务中心  杭州市专家和留学人员服务中心  杭州市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中心(杭州市公共实训指导中心)  杭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杭州市干部培训中心(杭州市军队转业干部培训中心)  杭州人才市场  杭州市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  杭州市企业退休人员门诊医疗服务中心  杭州第一技师学院  杭州市轻工技工学校  杭州市退休干部大学  杭州市劳动大楼后勤保障中心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局属单位

2.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介绍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市人力社保局),是主管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根据《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市委〔2011〕10号)精神而设立。

3.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信息公开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2007年1月17日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8年5月1起施行。《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于2004年4月15日由市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根据《条例》和《规定》,本单位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应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指南》根据需要每年至少更新一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或本机关网站上查阅或下载。也可以到《指南》查阅点(杭州市档案馆)查阅。一、信息内容分类按照“公开为常规,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本机关将对与行使职能相关的信息和涉及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公众的信息进行公开。公开信息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大类。主动公开类信息主要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办事事项、资金信息、业务信息、工作信息、公共服务、人事信息等类别,具体内容可详见本机关的《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类信息主要向申请人公开除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二、信息编排说明本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采用政府信息索引号(索引号由本机关的部门代码A016+年号+分类号+顺序号构成)、名称、内容描述、产生日期、公开机构等构成形式呈现。三、信息公开方式(一)主动公开1.公开范围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政府信息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和本机关的网站上查阅《目录》及相关内容。2.公开形式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的形式。其余网上未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提出申请。本机关还将采用新闻发言人制度、《杭州政报》、本机关的报纸、杂志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本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除机构职能类、政策法规类信息外,网上留存的期限为半年。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本机关设立的当面受理点查阅上述信息。3.公开时限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公开时间为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二)依申请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单位申请。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属于本机关公开目录内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单位申请获取的,除特殊情况外,本机关将予以提供。该目录以外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的,本机关将依法处理。1.公开范围本机关可以依申请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目录》。2.受理机构(1)本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网上申请的机构为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2)本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的机构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办公时间为:工作日的9:00-12:00,14:00-16:00,通信地址:杭州市中河中路242号。(3)本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当面申请的机构为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审批服务处,办公时间为:工作日的9:00-12:00,13:30-17:30,地址:杭州市中河中路240号一楼服务大厅。3.申请的提出(1)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提出申请。申请人登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依申请公开栏目,填写电子版《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即可。(2)书面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电报、传真方式向局办公室提出申请,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3)当场申请申请人到行政审批服务处填写《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即可。为提高申请处理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单位确定信息的提示。4.申请的处理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应进行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答复:(1)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2)属于掌握但不主动公开的信息,如可公开,在确认身份后进行查询,或持相关证件和材料领取;如不可公开,则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3)不属于本单位公开范围的,应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4)申请公开的信息内容描述不明确的,应告知申请人重新申请;(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如实、明确地告知申请人。四、救济方式和程序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室投诉,地址:杭州市中河中路242号906室,网上:登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投诉举报信箱。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举报,接受举报的机关将予以调查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认为本机关违反《条例》、《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信息公开指南

4.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能调整

(一)划入和增加的职责。1.将原市人事局、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将市政府外事办公室承担的外国经济专家管理工作、审核签发聘请外国专家有关证件等职责划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增加受国家、省外国专家局委托办理“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审核“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和发放“外国专家证”的职责。4.增加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委托的“外国人和台港澳人员在杭州市行政区域内就业许可”审核的职责。5.增加统筹协调推动家庭服务业发展促进就业,做好职业培训、劳动关系构建、社会保险、劳务对接等相关工作职责。(二)划出和取消的职责。1.将负责本市公民境外就业管理职责划给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2.取消已由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3.取消综合协调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工资政策、制定企业惩处职工基本准则的职责。(三)加强的职责。加强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和人才开发职责,充分发挥我市人力资源优势;加强统筹城乡就业和大学生创业职责,促进创业和充分就业;加强统筹社会保障政策职责,建立健全从就业创业到养老医疗的保障和服务体系;加强基层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服务平台建设,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统筹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职责,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加强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责,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检查,确保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加强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和强化劳动监察职责,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5.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

个人开通网上办事?个人开通网上办事须到杭州市、区劳动保障系统各业务经办窗口进行有效身份确认和相应权限的授予,领取用户名和密码,凭用户名和密码进行办事项目的申报和查询。需携带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市民邮箱用户直接拥有网上办事功能,无须另行开通。受理地点:杭州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局杭州市清吟街123号社保大厅杭州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局杭州市中河中路248号医保大厅1-4号窗口下城区社会保险办公室杭州市凤起路247号一楼西湖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杭州市竞舟路228号五楼拱墅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杭州市沈半路268号江干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杭州市景昙路98-2号滨江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杭州市江南大道100号区政府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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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

6.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相应的政策及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二)负责编制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市机关和市属事业单位的人员计划,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统计工作。(三)综合管理全市人才开发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实施全市人才发展战略、规划和综合性政策;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市人才选拔、培养、引进项目的组织实施;研究制定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四)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援助制度;统筹协调推动家庭服务业发展促进就业;受委托承担“外国人和台港澳人员在杭州市行政区域内就业许可”的审核;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和大学生创业政策,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创业指导和管理服务工作,推进大学生创业实训;建立健全就业、失业预测预警、监控分析制度,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五)负责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关系转续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基金、社会保险市级调剂金及补充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和监督制度,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实施行政监督;组织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组织实施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分析并拟订应对措施;管理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各类补充保险相关内容的审核和备案;负责全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制定市属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政策,负责市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工资总额的管理和审核;负责企业职工工资的宏观调控工作。(七)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公务员制度;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拟订本市荣誉制度、政府奖励制度;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公务员培训;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政府公务员绩效考核;受市政府委托管理市行政学院;承办市政府人事任免手续。(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综合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聘用、考核、培训、奖惩以及公开招聘、岗位设置等工作。(九)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研究制定全市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施专业技术职(执)业资格制度,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评价和资格考试工作;归口管理博士后工作和留学人员来杭工作;拟订高技能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十)负责全市引进国(境)外人才智力工作,拟订全市引进国(境)外人才智力政策;负责全市外国专家及港澳台专家的管理工作;归口管理全市出国(境)培训工作;负责促进与国(境)外人才智力的交流与合作。(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上岗前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承担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十二)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统筹拟订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制定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制定完善工时制度和职工休息休假制度;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依法查处劳动违法案件。(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7.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其他事项

(一)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协调配合机制。机关、事业单位应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准的用编计划内编报进人计划。机构编制部门负责审核机关、事业单位用编、用领导职数的申请;组织、人力社保部门根据核准的用编、用领导职数计划录(聘)用、调配人员;机构编制部门根据有关文件及时调整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信息,办理人员出入编手续;财政部门依据机构编制部门核准的人员编制和组织、人力社保部门核定的人员工资待遇标准,编制政府预算、核拨经费;人力社保部门根据机构编制部门提供的人员出入编记录办理各类社会保险手续。机构编制部门要建立健全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并与相关部门实现数据共享。(二)统一发放工资职责分工。机构编制部门负责审核市本级纳入统发工资范围的各单位性质、编制数(含编制控制数)、职数、实有人数;人力社保部门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各部门和单位的编制数、职数、实有人数,审核纳入统发工资范围的人员和工资总额;财政部门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提供的人员出入编和在编人数以及核定职数情况、人力社保部门提供的人员名单和应发工资总额,进行资金审核、资金拨付和预算安排。(三)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职责分工。由组织、人力社保和机构编制部门共同研究拟订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计划;组织部门负责团职及以上职务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工作;人力社保部门负责营职及以下职务军队转业干部、技术类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工作。(四)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其他事项

8. 杭州市西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您好!已经看到您的问题了。请再详细描述一下,以便我更好地为您提供有针对性的答案。【摘要】
杭州市西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问】
您好!已经看到您的问题了。请再详细描述一下,以便我更好地为您提供有针对性的答案。【回答】
请问我是一名学生,户口在入学的时候就迁入杭州集体户籍了,以前在其它地方有办理医保,请问可以个人在杭州缴社保吗【提问】
好的,明白您的问题了。通常社保是针对已就业的人员的。不知道你之前交的医保是什么形式的呢?【回答】
现在很多地区都有专门针对学生的医疗保险,你们学校也要求投保了吧?【回答】

嗯,这是读大学前在户口所在地购买的。【回答】
缴社保是要只需要缴医疗保险即可还是要缴其它所有保险呢,解读了8.5号的购房新政,连续缴社保是需要每个月手动缴吗?【提问】
购房资格认证的社保是指养老保险。现在很多城市养老和医疗分开由不同主管部门负责了【回答】
意思是单独缴医疗保险连续两年是这样么?【提问】
非就业人员,无法通过单位代扣代缴的,需要依据当地规定办理社保卡,及自动扣费手续,只要卡里余额足够,每月就自动扣除了。【回答】
不对,是单独养老保险就可以了吗【提问】
喔喔,意思就是现在在校学生因为还没有工作,所以还不能自主去办理缴个人的养老保险了【提问】
如果自行办理,可以只缴纳养老保险。【回答】
是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