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后怎么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

2024-05-06 06:28

1. 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后怎么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在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未满前开办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从事个体经营的,可以向原失业保险金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领取尚未领取期限的失业保险金,并相应计算为已领取期限。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失业保险条例

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后怎么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

2. 申领自主创业后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什么条件

根据上级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自主创业的,应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在办理参保手续后可以申请自主创业后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具体如下:
申领条件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未满前开办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从事个体经营的,可以申请。

申请手续
办理时应填写《佛山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待遇申请表》,并携带本人以下资料:
1.佛山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未办理社保卡的,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他银行活期存折(或银行出具的卡号与账号对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若申请人不是营业执照上的法人代表,应提供相关的股东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3.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
4.《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及个人基本情况与就业登记情况页的复印件。
待遇计算
自主创业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按照已经核定而尚未领取期限的失业保险金一次性计发,并相应计算为领取期限。
其中,“失业保险金”按已领取的最后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标准确定;如没领取过,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申请核定当月的标准计算。

3. 申领自主创业后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什么条件

根据上级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自主创业的,应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在办理参保手续后可以申请自主创业后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具体如下:申领条件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未满前开办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从事个体经营的,可以申请。申请手续办理时应填写《佛山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待遇申请表》,并携带本人以下资料:1.佛山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未办理社保卡的,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他银行活期存折(或银行出具的卡号与账号对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若申请人不是营业执照上的法人代表,应提供相关的股东证明材料及复印件);3.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4.《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及个人基本情况与就业登记情况页的复印件。待遇计算自主创业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按照已经核定而尚未领取期限的失业保险金一次性计发,并相应计算为领取期限。其中,“失业保险金”按已领取的最后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标准确定;如没领取过,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申请核定当月的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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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自主创业后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什么条件

4. 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后怎么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在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未满前开办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从事个体经营的,可以向原失业保险金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领取尚未领取期限的失业保险金,并相应计算为已领取期限。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失业保险条例

5. 失业期间自主创业一次性领取失业金

如何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本人申请:符合申领条件的失业人员,本人持身份证、《就、失业证》、灵活就业证明向户籍所在地劳动保障中心失业保险经办窗口提出申请,填写《失业人员申领就业扶持资金申请表》。
二、资格确认。劳动保障中心自接到失业人员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对其申领身份、所从事的灵活就业岗位及灵活就业登记等情况进行初审,对符合规定的,在《申请表》中出具意见,上报区县失业保险管理部门审批。
三、审核认定。区县失业保险管理部门自接到保障中心上报资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申领资格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的,计算补贴额度,出具核准意见。于每月3日、18日前向市失业保险管理部门汇总上报《失业人员领取剩余失业保险金资金需求表》及《失业人员领取剩余失业保险金人员花名册》,申请资金。
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一次性领取剩余失业保险金和门诊医疗补助金后,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即时终止,其《就、失业证》由各区县失业保险管理部门收回,转交就业管理部门,纳入就业人员日常管理。
一次性领取失业金保险金的条件是什么?
1.经区县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家庭(零就业家庭、子女未达到法定就业年龄的单亲家庭、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家庭)中的失业人员;
2.男年龄在五十岁及以上和女四十岁及以上的失业人员;
3领取失业保险金满一年及以上、身患残疾、需供养有重大疾病直系亲属、复员转业军人和现役军人配偶的失业人员。
失业金一次性全部领取方法:
正常情况下失业保险金是按月领取的,如果特殊情况可以一次性领取。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开办私营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或自行组织起来就业的。
凭营业执照副本或其它有效证明文件、企业章程及能证明其投资入股情况的材料,可以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加上本次核定后已领取的月份,不超过24个月),作为扶持生产资金。
失业保险金:
是国家给予失业人群的最根本的社会保障,但亦不是所有的失业人员都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一定条件,只有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才能领取属于自己的失业保险金。
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具备的条件: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
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领取次数:
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用满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可以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简单来说即只要符合失业保险领取条件即可,没有领取次数限制。但须注意一点的就是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失业期间自主创业一次性领取失业金

6. 自主创业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申领须知

 自主创业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申领须知
                          (一)享受待遇条件 
    
         失业人员在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未满前开办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从事个体经营的。
          (二)所需资料 
         1、《失业保险一次性待遇申领表》;
         2、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纳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5、申请人不是营业执照上的法人代表时,还应提供相关的`股东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待遇标准 
         标准为一次性领取已经核定而尚未领取期限的失业保险金。
          (四)申领程序 
         失业人员持申领所需资料到市社保局一楼业务大厅⑥号窗口办理申领手续(每月1~20日办理),待遇于审批完毕的本月划入失业人员社会保障卡账户。
    ;

7. 自主创业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申领须知

(一)享受待遇条件
 
   失业人员在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未满前开办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从事个体经营的。
 
   (二)所需资料
 
   1、《失业保险一次性待遇申领表》;
 
   2、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纳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5、申请人不是营业执照上的法人代表时,还应提供相关的股东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待遇标准
 
   标准为一次性领取已经核定而尚未领取期限的失业保险金。
 
   (四)申领程序
 
   失业人员持申领所需资料到市 社保 局一楼业务大厅⑥号窗口办理申领手续(每月1~20日办理),待遇于审批完毕的本月划入失业人员社会保障卡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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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创业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申领须知

8.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我注册了一个公司自主创业,还能领失业保险吗?

不能继续领取失业金了。成为公司的法人已经算是重新就业了,可以申请停止领取失业金,下次再失业时,可以继续领取。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