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几年内不得

2024-05-08 22:57

1. 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几年内不得

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以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一、有案底能考律师证吗?
有犯罪前科的人不可以考律师证,但属于过失犯罪的可以取得律师证。具体不能考的情形如下: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公证员执业证书的;被吊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被给予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处理期限未满或者被给予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处理的;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因其他情形被给予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处理的。
二、货运资格证在哪里能查到
货运资格证可以在全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电子查询系统网站查到。货运从业资格证查询方法如下:1、打开百度搜索,搜索并找到全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电子查询系统网站并点击进入;2、进入全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电子查询系统网站,找到“证书查询”,点击进入;3、最后,进入证件查询,输入任意姓名和身份证号码,选择道路运输资质证件类型,点击查询。
三、导游证被吊销几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导游证被吊销三年内不得重新申请。根据法律规定,被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法人代表和主要管理人员,自处罚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从事旅行社业务。被吊销导游证的导游,自处罚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重新申请导游证。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或者与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是第八条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一)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以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几年内不得

2.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自吊销2年内还是5年内不能从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第二十一条  持证人员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的,由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吊销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自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之日起两年内(含两年)不得重新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情节特别严重的,自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之日起五年内(含五年)不得重新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Z构成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得重新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第二十二条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被吊销或者自行失效情况,并在持证人员的从业档案中予以记载。

3. 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几年内不得参加考试

法律分析: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以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法律依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是第八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一)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以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几年内不得参加考试

4. 哪些情况下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被吊销

一、《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了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情况。
1、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不依法设置会计帐簿的;(二)私设会计帐簿的;(三)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四)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帐簿或者登记会计帐簿不符合规定的;(五)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六)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七)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帐本位币的;(八)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九)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十)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本法规定的。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会计人员有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第四十三条 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第四十四条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以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5. 哪些情况下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被吊销?

  根据《会计法》规定,会计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1)会计人员被动地受单位领导指使弄虚作假,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且本人认罪态度较好,有悔改行为的。
  (2)连续几年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
  (3)不依法设置或私设会计账簿的。
  (4)未按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以求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或者登记会计账簿不符合规定的。
  (5)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
  (6)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账本位币的。
  

哪些情况下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被吊销?

6. 被吊销会计从业证后还能重新考吗

一、被吊销会计从业证后还能重新考。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符合重新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条件的,均须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二、《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的,由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吊销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自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之日起两年内(含两年)不得重新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情节特别严重的,自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之日起五年内(含五年)不得重新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Z构成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得重新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7. 哪些情况下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被吊销

  根据《会计法》规定,会计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1)会计人员被动地受单位领导指使弄虚作假,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且本人认罪态度较好,有悔改行为的。
  (2)连续几年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
  (3)不依法设置或私设会计账簿的。
  (4)未按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以求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或者登记会计账簿不符合规定的。
  (5)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
  (6)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账本位币的。
  

哪些情况下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被吊销

8. 因违法违纪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多少年内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

因违法违纪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五年之内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73号《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四十三条、四十四条可知。
该《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明确写明如有上述几条所列违法情形,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以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一、会计从业资格获取条件:
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二、会计从业资格获取禁止条件: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