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清查有哪些分类

2024-05-05 03:36

1. 财产清查有哪些分类

(1)按财产清查的范围分为全面清查和局部清查。 
  (2)按财产清查的时间分为定期清查和不定期清查。财产清查的方法 
  (一)货币资金的清查方法 
  (1)现金的清查。采用实地盘点的方法来确定库存现金的实存数,然后再与现金日记账的账面余额核对,以查明账实是否相符及盈亏情况。 
  (2)银行存款的清查。通过与开户银行转来的对账单进行核对,查明银行存款的实有数额。 
  (二)实物的清查方法 
  (1)实地盘点法,是指在财产物资存放现场逐一清点数量或用计量仪器确定其实存数的一种方法。 
  (2)技术推算法,是指利用技术方法推算财产物资实存数的方法。 
    (3)抽样盘点法。 
  (三)往来款项的清查方法 
  往来款项的清查一般采用发函询证的方法进行核对,即对账单法。 
   (二)财产清查结果处理的步骤 
  1.审批之前的处理 
  根据“清查结果报告表”、“盘点报告表”等已经查实的数据资料,编制记账凭证,记入有关账簿,使账簿记录与实际盘存数相符。   2.审批之后的处理 
    1)现金:盘盈:营业外收入    盘亏:由过人赔偿:其它应收款,其余管理费用  
2)单位银行存款日记账的余额与对账单的金额往往不一致原因:一是单位与开户双记或其中一方记账有错。二是存在未达账。  
3)存货:盘盈:冲减管理费用   盘亏:正常:管理费用  非常:营业外支出  由保险过失人赔偿:其它应收款来源:考试大-会计证考试

财产清查有哪些分类

2. 财产清查的种类都有哪些?

答:  财产清查总是在一定范围和具体时间、地点进行的,为了合理地组织财产清查,正确地使用财产清查的方法,必须对财产清查进行科学地分类。
  1、财产清查按清查的范围不同,可分为全面清查和局部清查。
  全面清查是指对所有的财产进行全面的盘点和核对。它涉及到企业资产的全部,包括:货币资金及有价证券、存货、固定资产、投资和债权债务等。全面清查的范围广、工作量大、清查时间长、涉及人员多。
  为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全面清查只在下列情况下进行:①为确保年终决算会计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在年终决算时;②企业关停并转或改变隶属关系时;③按国家规定进行清产核资时;④企业主要负责人调离或离任时。
  局部清查是指根据需要对企业的部分财产进行盘点和核对。由于全面清查费时费力,难以经常进行,因而企业时常采用局部清查。
  局部清查一般在下列情况下进行:①存货中流动性较大或易发生溢余或损耗的,除在年终决算时进行全面清查外,还应在每月、每季轮流盘点或重点抽查;②贵重物资至少每月清查盘点一次;③库存现金由出纳员在每日终了时自行清查一次;④银行存款每月应与银行核对一次;⑤各种债权债务每年至少核对一至两次。
  2、财产清查按清查的时间不同,可分为定期清查和不定期清查。
  定期清查是指按照预先计划安排的时间对财产进行的盘点和核对。这种清查通常在年末、季末和月末结账时进行,可以进行全面清查,也可以进行局部清查,多数情况下,年末进行全面清查,季末和月末进行局部清查。
  不定期清查是指事先并无规定的清查时间,而是根据实际需要临时决定对财产进行的盘点和核对。一般在下列情况下进行:①为明确经济责任,财产物资和现金保管人员更换时;②为查明损失情况,发生自然灾害和意外损失时;③监管部门对企业进行审计查账时;④按规定进行临时清产核资时。不定期清查通常为局部清查,如有必要也可进行全面清查。

3. 财产清查的种类有哪些?


财产清查的种类有哪些?

4. 财产清查的种类有什么?

在会计实务中,财产清查的种类很多,可以按不同的标志进行分类。通常主要有以下两种分类:

    1、按清查对象的范围进行分类

    财产清查按其清查范围的大小,可分为全面清查和局部清查。

    (1)全面清查。全面清查就是对属于本单位或存放在本单位的所有财产物资、货币资金和各项债权债务进行全面盘点和核对。对资产负债表所列项目,要逐一盘点、核对。
    (2)局部清查。局部清查就是根据管理的需要或依据有关规定,对部分财产物资、债权债务进行盘点和核对。
    2、按照清查的时间划分

    财产清查按照清查时间是否事先有计划,可分为定期清查和不定期(临时)清查。

    (1)定期清查。定期清盘就是按事先的计划安排时间对财产物资、债权债务进行的清查。
    (2)不定期清查。不定期清查是事先并无计划安排,而是根据实际需要所进行的临时性清查。

5. 财产清查的分类

财产清查可以按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被清查的对象和范围,可以分为全面清查和局部清查。按清查的时间,可以分为定期清查和不定期清查。(一)全面清查全面清查是对属于本单位或存放在本单位的全部财产物资进行的清查。需要进行全面清查的情况通常主要有:年终决算之前;单位撤销、合并或改变隶属关系前;中外合资、国内合资前;企业股份制改制前;开展全面的资产评估、清产核资前;单位主要领导调离工作前等。(二)局部清查局部清查是根据需要对部分财产物资进行盘点与核对。局部清查一般包括下列清查内容(流动性较强的资产):现金应每日清点一次,银行存款每月至少同银行核对一次,债权债务每年至少核对一至两次,各项存货应有计划、有重点地抽查,贵重物品每月清查一次等。(三)定期清查定期清查一般在期末进行,它可以是全面清查,也可以是局部清查。(四)不定期清查不定期清查一般是局部清查,如:(1)更换出纳员时,对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所进行的清查;  (2)更换仓库保管员时,对其所保管的财产进行清查;  (3)发生自然灾害或意外时所进行的清查等;其目的在于查明情况、分清责任。

财产清查的分类

6. 财产清查的种类划分

财产清查可以按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被清查的对象和范围,可以分为全面清查和局部清查。按清查的时间,可以分为定期清查和不定期清查。
(一)全面清查
全面清查是对属于本单位或存放在本单位的全部财产物资进行的清查。需要进行全面清查的情况通常主要有:年终决算之前;单位撤销、合并或改变隶属关系前;中外合资、国内合资前;企业股份制改制前;开展全面的资产评估、清产核资前;单位主要领导调离工作前等。
(二)局部清查
局部清查是根据需要对部分财产物资进行盘点与核对。局部清查一般包括下列清查内容(流动性较强的资产):现金应每日清点一次,银行存款每月至少同银行核对一次,债权债务每年至少核对一至两次,各项存货应有计划、有重点地抽查,贵重物品每月清查一次等。
(三)定期清查
定期清查一般在期末进行,它可以是全面清查,也可以是局部清查。
(四)不定期清查
不定期清查一般是局部清查,如:
(1)更换出纳员时,对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所进行的清查;
(2)更换仓库保管员时,对其所保管的财产进行清查;
(3)发生自然灾害或意外时所进行的清查等;其目的在于查明情况、分清责任。

7. 财产清查有哪几类?

  一、实物清查:
  1、确定财产物资账面结存的方法
  ①永续盘存制。永续盘存制亦称账面盘存制。采用这种方法,平时对各项财产物资的增加数和减少数,都要根据会计凭证连续记入有关账簿,并且随时结出账面余额。
  ②实地盘存制。不同于永续盘存制。采用这种方法,平时只根据会计凭证在账簿中登记财产物资的增加数,不登记减少数,到月末,对各项财产物资进行盘点,根据实地盘点所确定的实存数,倒挤出这月各项财产物资的减少数。
  ③抽样盘存法。这种方法是指对于数量多的、重量均匀的实物财产,确定财产的实有数额。
  2、清查财产物资的方法
  ①实地盘点。实地盘点是指在财产物资堆放现场进行逐一清点数量或用计量仪器确定实存数的一种方法。
  ②技术推算盘点。技术推算盘点是利用技术方法,如量方计尺等对财产物资的实存数进行推算的一种方法。
  二、资金清查:
  1、库存现金的清查
  首先在盘点之前,出纳人员应先将现金收、付凭证全部登记入账,并结出余额。其次,盘点时,出纳人员必须在场。现金应逐张清点,如若发现现金长款、短款,必须会同出纳人员核实清楚。盘点时,还应查明是否有违反现金管理制度的行为。盘点结束,应根据盘点结果,及时填制“库存现金盘点报告表”,并由盘点人员和出纳人员共同签字盖章。
  2、银行存款的清查
  银行存款的清查,是采用与开户银行核对账目的方法进行的,即将本单位的银行存款日记账与开户银行转来的对账单逐笔进行核对。但即使双方记账都没有错误,银行存款日记账的余额和银行对账单的余额也往往不一致。这种不一致的原因可能不是由于某一方记账有错误,而是存在未达账项。未达账项有以下四种:
  ①企业已收,银行未收款。
  ②企业已付,银行未付款。
  ③银行已收,企业未收款。
  ④银行已付,企业未付款。
  三、款项清查:
  往来款项在清查之前,应及时与对方公司或个人联系,取得有关的对账单,然后对往来款项进行清查,采用与对方通过对账单核对账簿记录或查询的方法进行,也可以两种方法同时采用。清查过程中,不仅要查明往来款项的余额,还要查明形成的原因。对于清查中发现的坏账损失以及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均必须要按规定进行处理,不得擅自冲销账簿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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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清查有哪几类?

8. 财产清查的种类有哪些?

答:  财产清查总是在一定范围和具体时间、地点进行的,为了合理地组织财产清查,正确地使用财产清查的方法,必须对财产清查进行科学地分类。  1、财产清查按清查的范围不同,可分为全面清查和局部清查。  全面清查是指对所有的财产进行全面的盘点和核对。它涉及到企业资产的全部,包括:货币资金及有价证券、存货、固定资产、投资和债权债务等。全面清查的范围广、工作量大、清查时间长、涉及人员多。  为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全面清查只在下列情况下进行:①为确保年终决算会计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在年终决算时;②企业关停并转或改变隶属关系时;③按国家规定进行清产核资时;④企业主要负责人调离或离任时。  局部清查是指根据需要对企业的部分财产进行盘点和核对。由于全面清查费时费力,难以经常进行,因而企业时常采用局部清查。  局部清查一般在下列情况下进行:①存货中流动性较大或易发生溢余或损耗的,除在年终决算时进行全面清查外,还应在每月、每季轮流盘点或重点抽查;②贵重物资至少每月清查盘点一次;③库存现金由出纳员在每日终了时自行清查一次;④银行存款每月应与银行核对一次;⑤各种债权债务每年至少核对一至两次。  2、财产清查按清查的时间不同,可分为定期清查和不定期清查。  定期清查是指按照预先计划安排的时间对财产进行的盘点和核对。这种清查通常在年末、季末和月末结账时进行,可以进行全面清查,也可以进行局部清查,多数情况下,年末进行全面清查,季末和月末进行局部清查。  不定期清查是指事先并无规定的清查时间,而是根据实际需要临时决定对财产进行的盘点和核对。一般在下列情况下进行:①为明确经济责任,财产物资和现金保管人员更换时;②为查明损失情况,发生自然灾害和意外损失时;③监管部门对企业进行审计查账时;④按规定进行临时清产核资时。不定期清查通常为局部清查,如有必要也可进行全面清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