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的工作,发展的前途是什么?

2024-05-05 12:55

1. 劳务派遣的工作,发展的前途是什么?

在现实生活中,劳务派遣是一种常见的合同方式,那么,什么是劳务派遣?事实上,所谓的劳务派遣,指的就是一种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的劳动合同,只要签订了这种合同,就可以由劳务派遣机构直接将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然后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

事实上,很多人都不看好劳务派遣,认为劳务派遣的员工不是正式的员工,没有任何的前途。其实,劳务派遣还是有一定的前途的,主要表现在下面几个方面:
第一,劳务派遣可以积攒大量的工作经验。如果你在一家公司工作的话,可能只在一年或两年内接触到岗位上的工作,因此,与在公司工作相比,在劳务公司积累的工作经验肯定更多的。事实上,一般来说,外派的劳务人员的职位也是十分多样化的,这样也可以让你在不同的岗位上积累工作经验,为以后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二,劳务派遣可以提供多方面的学习机会。事实上,在一般情况下,对于外派员工来说,他们的职位可能并不像公司的正式员工那样固定。这些外派员工可以担任各种各样的职位,这些职位主要包括客户服务、IT 工程、市场管理和销售。当然,这些职业都可以给派遣员工提供更多的学习机会。

当然,虽然劳务派遣有这么多好处,但是也有很多坏处的,比如随时被用人单位退回。事实上,对于劳务派遣工,由于用工合同不是和用人单位直接签订的,所以如果企业不忙的话,就有可能会将这些员工踢出公司。
总而言之,劳务派遣还是有一定的前途的,可以学到更多的知识。

劳务派遣的工作,发展的前途是什么?

2. 劳务派遣的工作,有什么发展的前途?

今天来给大家解答一下为什么劳务派遣的工作,有什么发展的前途?不可否认,目前部分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少,工作满,只能通过劳务派遣公司招聘部分、劳务派遣人员和补充单位的劳动力。这种方式对雇主和劳务派遣机构都有利!没有编制,工资低!事业单位劳务派遣人员,有发展前景吗?机关在使用劳务派遣人员解决编制不足问题的同时,还节约了用人费用。

劳务派遣机关收到用人单位的劳务支出后,抽调差额盈利,持有率越高,挣得越多,由于商人的利益,劳务派遣机关都在花式缩减支出。无形中减少劳务派遣人员的收入,对劳务派遣人员来说,除了能有一个比较不错的工作环境外,其他都很平常。工资低劳务派遣的定位是从事辅助临时工作,但实际上,目前很多劳务派遣人员从事的工作与全职工作无异。

做同样的工作,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待遇一般不到编织者的一半,有的不到三分之一,同事不同的报酬现象比较普遍。缺乏归属感。劳务派遣人员虽然在用人单位工作,但却丑化了属于单位的非正规职劳动者。人事关系、工资关系与用人单位无关,但与劳务派遣机关签订劳动合同,由劳务派遣机关支付工资。由于这种关系,劳务派遣人员不能有晋升的机会。

换句话说,劳务派遣人员在用人单位做得再好,实际上也不能纠正或提拔,完全没有成就感和成就感。如果想体验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方式,想减少对它的神秘感,可以通过劳务派遣的方式体验,但如果想做长期职业,建议慎重考虑。声明:本文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标注来源的数据及相关资料均为引用。原创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及作者。

3. 劳务派遣以后的发展前景

  自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劳务派遣已走过了萌芽过程,正在发展壮大,并日趋成熟,目前已经成为一个热门行业。具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有劳务派遣公司近3万家,派遣员工大约2700万人,占全国职工人数的比例不到5%。
  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14-2018年 中国劳务派遣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显示,上海市2003年劳务派遣工占企业全部用工人数的28.3%,2006年上升至33.8%,2007年达38.3%,2008年初达39.7%,最近两三年该数值持续上升,2010年底上海市使用劳务派遣工的单位有4.29万家,劳务派遣用工132.9万人,比2008年初分别增加67%和95.7%。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国劳务派遣行业的增长速度将不断加快,成长空间巨大。
  

劳务派遣以后的发展前景

4. 劳务派遣的发展现状如何?

劳务派遣又称劳动力派遣、人才派遣、人才租赁,它是区别于传统雇用方式的一种新型用工方式。传统的用工方式是雇用、使用一体型,形成的是雇主与员工的两方关系;劳务派遣将本为一体的雇用、使用相分离,形成派遣(机构)公司、实际用人单位、受派遣员工三方关系。实际用人单位将人事行政管理的大部分工作,包括建立劳动关系、录用退工手续、档案管理、保险福利管理、工资发放等通过协议转由派遣机构完成,以此来减少事务性工作,降低劳动管理成本,转移用工风险。 改革开放以后,伴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劳务派遣这种在欧美国家如德国、英国、美国等以及亚洲国家如日本、韩国盛行的新型用工方式逐渐在我国的北京、上海和珠三角地区出现,并获得了很大的发展。但由于没有明确的部门对从事劳务派遣的企业资质进行审批,法律规范也不健全,目前劳务派遣企业良莠不齐,不但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给用人单位带来了很多潜在的风险和法律纠纷。

5. 劳务派遣的发展现状

自从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劳务派遣已走过了萌芽过程,正在发展壮大,并日趋成熟,已经成为一个热门行业。全国有劳务派遣公司近3万家,派遣员工大约2700万人,占全国职工人数的比例不到5%。而据统计,上海市2003年劳务派遣工占企业全部用工人数的28.3%,2006年上升至33.8%,2007年达38.3%,2008年初达39.7%,两三年仍呈上升趋势,2010年底上海市使用劳务派遣工的单位有4.29万家,劳务派遣用工132.9万人,比2008年初分别增加67%和95.7%。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中国劳务派遣行业的增长速度将不断加快,成长空间巨大。  中国劳务派遣行业虽然尚处于起步发展阶段,但已在中国显示出促进就业的重要作用。在促进体制内就业机制转换、促进城乡就业结构转变、调节劳动力市场供求形势等方面,劳务派遣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可以说,在今后一段时期内,劳务派遣将作为一种重要的就业形式、用工形式,继续发挥其特殊的作用。近两年中国劳动力派遣市场正以15%以上速度增长,中国拥有13亿多的人口,是一个巨大的劳动力市场,预计到2015年中国劳务派遣工规模将达到6000万人,占全国职工人数的比例将超过20%。  包括劳务派遣在内的劳务经济是中国的一个新的商机,发展现状可以概括为快速发展、潜力巨大、无序竞争和缺乏规范。从调查的情况看,中国劳务派遣的现状如下:  地区情况东部地区劳务派遣发展较快、规模较大。已经开展劳务派遣的地区主要包括北京、天津、上海、广东、江苏、浙江、福建、广西、黑龙江、辽宁、吉林、江西、湖南山东等地,并且劳务派遣也在其他地区陆续不断地开展起来。据报道,广州从事人才租赁的公司达到120多家,北京仅劳动局颁发了资质证书的劳务派遣企业就在300家以上。据调查,北京的团兴劳动与社会保险服务有限公司已经派遣劳务8000多人,深圳的鹏劳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已面向社会租赁员工4500多人,浙江锦程人才服务公司的劳务派遣人员已经超过万人。  行业情况采用劳务派遣型工作安排的行业主要是服务业、制造业和建筑业,如电信、银行、饭店、医院、邮政、家政、电力、铁路运输等服务性行业,以及建筑业和制造业的一些部门。  企业情况劳务派遣特别受到外资企业、优势企业和国有大企业的欢迎。深圳主要是外向型企业、股份制企业以及竞争激烈的电信、银行等行业对劳务派遣的需求大。一些著名的企业如深圳华为、赛格三星、赛格日立、希捷等,都使用过派遣员工。  从业人员情况劳务派遣的从业人员以城市外来劳动力、大中专毕业生、企业下岗分流人员以及专门人才为主。  职业情况劳务派遣的职业、岗位估计有40多种,主要有钟点工、秘书、话务员、柜台小姐、销售人员、客户经理、司机、保安、广告创意、股票运作、高级管理、市场分析、企业认证、商务谈判、外文翻译、装饰设计、课程讲学、电视拍摄、报刊写作、名人传记、时装模特、法律顾问、制造业企业辅助工种等。  经营单位情况经营劳务派遣的主要是劳动部门下属的职业介绍中心、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转制而成的劳务派遣公司等。  法律、规章建立情况由于传统就业形式单一,劳务派遣在中国还属于一种比较新的事物。与国外相比,中国关于劳务派遣的管理制度还极不成熟。首先,没有关于劳务派遣的立法:既没有关于劳务派遣的单独立法,已有的法律法规中也没有相关的规定。其次,在法律缺位的情况下,其他管理制度也没有跟上。个别地方也出台了一些有关的规章政策,但普遍存在调整对象范围过窄、调整内容不全面等问题。从调查的情况看,主要有以下有关规章:  (1)地方规章 (2)社会保险政策(3)人才租赁政策  在2008年施行的劳动合同法中,已经对劳动派遣做了专门规定。

劳务派遣的发展现状

6. 劳务派遣的优势有哪些?

(1)用人机制更加灵活。由于派遣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只是一种简单的有偿使用关系,用人单位对派遣员工可以“只用不管”,从而彻底解除了员工对用人单位的依附关系,从根本上解决了“员工能进不能出”、“能上不能下”、“干好干坏一个样”的人事管理痼疾。    
(2)内部竞争更加激烈。用人单位采用正式、派遣和外包几种不同层次的组合用工形式,并根据员工表现时期在不同层次上合理流动,不仅可以使较低层次员工的竞争更加激烈、员工积极性更高,而且可以使较高层次的员工危机感更强。   
(3)人力资源成本更低。使用派遣员工,亦可以通过人力外包,简化职能部门,大大提高综合管理效益;减少招聘费用,降低招聘产生的人事成本;散客通过市场化定价,降低派遣员工的薪酬支出;适可根据经营状况,随时增减员工数量,总体降低人力成本支出。   
(4)人事事务工作压力更小。派遣员工的招聘选拔、档案接转、社保缴纳、工伤处理、后勤管理、劳动关系建立与解除、劳动纠纷处理等均由派遣机构负责,不仅节约了成本,使管理更加专业、规范,而且彻底解放了人力资源部,使其能够更加专注于对核心人才的管理和服务。   
(5)合理避税。我们签定人才派遣协议后,工人工资和保险费开具的是劳务费发票,可以抵国税,减少企业负担。  
(6)对实际用工单位可以避免故固定期合同的风险。   
(7)帮助人力资源部门从繁重的重复性事务中解脱出来,专注于核心的战略性工作,从而提升人力资源管理和核心竞争力。   
(8)降低用工成本和管理成本,舒缓资金安全压力,克服企业很多的规模经济弱点。

成都能做劳务派遣的人力资源公司有很多,如:【四川省薪税保人力】。
选择成都人力资源公司可以多沟通了解,注意事项:
首先,我们要确保人力资源公司是否正规。做劳务派遣业务就要找正规的人力资源公司来操作,我们需要查看该公司是否合法注册成立的,是否有劳务派遣许可证、人力资源许可证、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的。
其次,我们要问清楚是否有隐藏收费。有的公司收费低,但是你需要他们办理事务时,后期又要另收费,所以,我们一定要问清楚,各项事务的收费情况是怎么样的,劳务派遣收费都包括什么服务范围等等。

7. 劳务派遣是做什么工作的?

劳务派遣工适合下列岗位: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临时性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替代性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一、临时工是否可以不签劳动合同
只要有工作交集就要签订劳动合同。临时工劳动合同约定期限最多为六个月。“临时性岗位”是以时间为节点,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工作岗位家政策为了保护所有劳动者的平等权益,推行同工同酬的政策,所以正式工和临时工的差别在待遇上已经不大。
二、劳务派遣工是否临时工
劳务派遣工不是临时工。
劳务派遣用工是中国的企业用工形式的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临时工是中国计划经济体制下,区别于当时的长期固定工而言的一种用工形式,一般是指企事业单位临时聘用的短期工人,也包含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里的非在编人员。
一、劳务派遣将在以下几方面对于用工单位提供帮助:
1、有利于降低用人成本;
2、有利于人力资源管理;
3、有利于实行激励机制;
4、有利于合法裁减人员,在使用劳务派遣职工的过程中,如果用工单位不需要对方提供劳动服务,可选择将其退回劳务派遣单位,所需要支付的成本相对较低;
5、有利于转移法律风险,一旦未来与劳务派遣职工发生争议,用工单位可以获得来自劳务派遣单位的配合与帮助,并且依法转移部分法律风险,从而更好地解决有关劳动争议。
二、劳务派遣工资由劳务派遣单位发放,一般是按月发放。若是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按月支付报酬。
1、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
2、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3、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三、劳务派遣三性原则的内容
劳务派遣三性原则是:
1、辅助性,即可使用劳务派遣工的岗位须为企业非主营业务岗位。
2、替代性,指正式员工临时离开无法工作时,才可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一人临时替代。
3、临时性,即劳务派遣期不得超过6个月,但是目前也没有详细的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
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劳务派遣是做什么工作的?

8. 劳务派遣有哪些优势

1、可以帮助企业降低用人成本。用人单位只需要向派遣单位支付劳务费,不需要支付其他额外计划外的费用,综合核算支出成本比在编员工的支出大大降低。
2、用工灵活方便。用工企业在需要人员时向劳务派遣单位租用派遣员工,而且可以在旺季增加员工,淡季时减少员工。非常灵活方便。
3、能够减少企业劳动纠纷。因为用工单位和派遣员工之间只有劳动力给付事实,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所以用人单位和派遣员工之间不存在人事(劳动)关系上的纠纷。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而劳务派遣工指的就是被派遣的劳动者。
同时《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五条还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书面劳动合同。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六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可以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约定试用期。劳务派遣单位与同一被派遣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一、什么是劳务派遣,有什么特点
劳务派遣,即劳动力租赁,由派遣机构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并支付报酬,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劳务派遣的特点:
(1)实际用人单位只负责对派遣员工的使用和使用中的岗位管理,原则上不负责任何人事管理;
(2)实际用人单位和派遣单位双方签定派遣协议约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同时也约定被派遣员工的权益和保障;
(3)用人单位不和派遣员工发生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单位和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负责派遣员工的通用培训、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绩效考核等日常的HR管理;
(4)被派遣员工是派遣单位聘用的员工,派遣单位必须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5)派遣单位通过向实际用人单位收取包括派遣员工工资、社保、福利、管理费等各项费用,来维持自身的生存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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