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哪些

2024-05-19 18:43

1. 国际贸易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哪些

国际贸易合同的主要条款:
1、数量条款。
2、包装条款。
3、价格条款。
4、保险条款。
5、支付条款。
6、不可抗力条款。
7、仲裁条款。
8、法律适用条款。
9、违约金条款。
10、商检条款。
11、合同文字及其效力条款。
一、道路货物运输合同范本包含哪些条款
道路货物运输合同范本包含如下条款:
1.甲乙双方身份信息。
2.领货凭证。
3.包装要求。
4.提货期限。
5.保价运输。
6.保价期限。
7.责任划分。
8.查禁或扣留。
9.各方的权利义务。
10.违约金。
11.争议解决。
二、工地合同里面是什么
工地施工合同主要包括的内容如下:
1、当事人条款;
2、工程名称和范围(标的物条款);
3、施工准备条款;
4、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5、工程质量和检验条款;
6、价款及其支付;
7、材料及设备供应;
8、竣工验收与结算条款;
9、违约责任及索赔条款;
10、承包人保修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国际贸易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哪些

2. 国际贸易合同主要条款有哪些?

国际贸易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国际贸易合同当事人的名称和住所;国际贸易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国际贸易合同的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国际贸易合同的违约责任及其解决争议的方法;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等。
一、民法典的合同有效期限是多长?
施工合同期限主要由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自行约定。合同内容由当事人约定的有: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住所;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合同的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合同的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二、专栏作家合同要约定有效期吗
专栏作家合同有效期主要是由当事人之间约定确定。当事人签订合同主要由当事人约定,约定的内容包括:合同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合同的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合同的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
三、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合同的内容就是对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具体规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由双方当事人自行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标的;
(3)数量;
(4)质量;
(5)价款或者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3. 国际贸易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

一、货物的品质规格条款
货物的品质规格是指商品所具有的内在质量与外观形态法。商品质条款的主要内容是品名、规格或牌名法。合同中规定品质规格的方法有两种:凭样品和凭文字与图样法。在凭样品确定商品品质的合同中,卖方要承担货物品质必须同样品完全一致的责任法。为避免发生争议,合同中应注明“品质与样品大致相同”法。商凭样品成交适用于从外观上即可确定商品品质的交易法。凭文字与图样的买卖包括凭规格、等级或标准的买卖,凭说明书的买卖以及凭商标、牌号或产地的买卖法。对于附有图样、说明书的合同要注明图样、说明书的法律效力法。
二、货物的数量条款
数量条款的主要内容是交货数量、计量单位与计量方法法。商品制定数量条款时应注意明确计量单位和度量衡制度法。商品在数量方面,合同通常规定有“约数”,但对“约数”的解释容易发生争议,故应在合同中增订“溢短装条款”,明确规定溢短装幅度,如“东北大米500公吨,溢短装3%,同时规定溢短装的作价方法。
三、货物的包装条款
包装是指为了有效地保护商品的数量完整和质量要求,把货物装进适当的容器法。商品包装条款的主要内容有:包装方式、规格、包装材料、费用和运输标志法。商品制定包装条款要明确包装的材料、造型和规格,不应使用“适合海运包装”、“标准出口包装”等含义不清的词句法。
四、货物的价格条款
价格条款的主要内容有:每一计量单位的价格金额、计价货币、指定交货地点、贸易术语与商品的作价方法等法。为防止商品价格受汇率波动的影响,在合同中还可以增订黄金或外汇保值条款,明确规定在计价货币币值发生变动时,价格应作相应调整法。
五、货物的装运条款
装运条款的主要内容是:装运时间、运输方式、装运地与目的地、装运方式以装运通知法。商品根据不同的贸易术语,装运的要求是不一样的,所以应该依照贸易术语来确定装运条款法。如果合同中定有选择港,则应定明增加的运费、附加费用应由谁承担法。
六、货物的保险条款
保险条款的主要内容包括;确定投保人及支付保险费,投保险别和保险条款法。在国际货物买卖中,保险责任与费用的分担由当事人选择的贸易术语决定,因此投保何种险别以及双方对于保险有何特殊要求都应在合同中定明法。此外,双方应在合同中定明所采用的保险条款名称,如是采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货物保险条款,还是伦敦保险业协会的协会货物险条款以及其制定或修改日期、投保险别、保险费率等法。
七、货物的支付条款
支付条款的主要内容包括支付手段、支付方式、支付时间和地点法。支付手段有货币和汇票,主要是汇票法。付款方式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不由银行提供信用,但通过银行代为办理,如直接付款和托收;另一种是由银行提供信用,如信用证法。支付时间通常按交货与付款先后,可分为预付款、即期付款与延期付款法。付款地点即为付款人或其指定银行所在地法。
八、货物的检验条款
在国际贸易中,检验机构主要有官方检验机构、产品的生产或使用部门设立的检验机构、由私人或同业协会开设的公证、鉴定行法。检验权与复验权的归属,以及检验与复验的时间、地点,在国际货物买卖中,通常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法。检验的标准和方法,在国际贸易实践中,通常采用以下方法:按买卖双方商定的标准方法、按生产国的标准和方法、按进口国的标准和方法、按国际标准或国际习惯的方法法。检验证书是检验机构出具的证明商品品质数量等是否符合合同要求的书面文件,是买卖双方交接货物,议付货款并据以进行索赔的重要法律文件法。应按照合同的具体约定出具符合合同要求或某些国家特殊法律规定的检验证书法。
九、不可抗力条款
一般来说,不可抗力来自两个方面;自然条件和社会条件法。前者如水灾、旱灾、地震、海啸、泥石流等,后者如战争、暴动、罢工、政府禁令等法。不可抗力是一个有确切涵义的法律概念,并不是所有的意外事故都可构成不可抗力法。有时当事人在合同中改变了不可抗力概念通常的含义,因此需要在合同中定明双方公认的不可抗力事故法。
十、仲裁条款
仲裁条款的主要内容有:仲裁机构、适用的仲裁程序规则、仲裁地点及裁决效力法。在国际贸易实践中,仲裁机构、仲裁地点都由双方约定产生,仲裁程序规则一般由选择的仲裁机构决定,仲裁裁决的效力一般是一次性的、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凡订有仲裁协议的双方,不得向法院提起诉讼法。
十一、法律适用条款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在营业地分处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由于各国政治、经济、法律制度不同,就产生了法律冲突和法律适用问题法。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明确宣布合同适用哪国的法律法。

国际贸易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

4. 国际贸易合同主要条款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种类较多,各类合同内容都不尽相同,它们都有着各自特点,但也都有其共同点,从法理上可把合同的基本内容分为三部分:
(1)效力部分
①合同的开头部分。主要包括买、卖双方的全称、住址、订约日期、地址以及同意订约的词句,合同的名称、编号等。
②合同的结尾部分。包括生效日期,合同使用的文字和文本,正本份数,双方当事人的签字。
开头和结尾部分规定了合同的效力范围和有效条件的主要问题,全称为效力部分。如在合同中开头部分注明的订立合同中的时间和地点,它在法律上就表明:第一,除非法律或合同中对合同生效的时间另有规定,否则应以该日期为合同的生效日期;第二,如果合同中对该合同所应适用的法律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在发生法律冲突时,按国际私法的法律冲突原则,关于该合同的有效性的问题,一般应由合同成立地法律来确定。
(2)权利与义务部分
此部分是合同内容的主要成份:
①标的物条款(也称商品条款)。主要包括:商品名称、规格、质量、性能、质量、包装等。对有些商品还要商品的生产国别、制造厂商加以规定。
②价格条款。合同中规定的标的物单位和总价的各条文,属于价格条款。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总是以贸易术语为基础和一个特定数额的货币单位来表示商品单位的。如铝锭FOB安特卫普港每吨640英镑单价乘以交易商品的数量,即为总价。价格条款一般应包括价格的计量单位,单位价格金额、计价货币、交货地点的贸易术语。
③保留所有权条款。卖方在收到用现金支付的货款以前,保留货物的合法所有权;如果买方对卖方的货物作出处分,则买方仍是作为卖代理人或受信托人持有此项收益,卖方有权获得此项收益。
④装运和保险条款。主要规定装运时间、装运港与目的港以及装运通知事项。这一条款主要是规定由谁负责投保和支付保险费用、投保险别、保险金额等。此条款规定与所采用的贸易术语有着直接的联系。
⑤支付条款。是指合同中有关买方支付货款的各个条款。包括:支付工具、货币的种类、支付时间、支付的方式,以及卖方为取得货款应提供的单证等各项规定。在国际货物销售合同中,一般采用跟单信用证的付款方式,但也有些情况下采用托收方法。
⑥商检条款。是指合同中有关商品检验的条文,通常规定:检验权、检验机构、检验证书、检验时间、地点、检验的方法、检验标准等内容。
⑦负责条款。主要包括:
a.规定构成不可抗力的条件(哪些条件属不可抗力);
b.说明因不可抗力,当事人不能按合同规定履行义务,不应承担责任;
c.规定发生不可抗力的事项时,当事人应如何处置(力争减少损失)。
⑧法律适用条款。以上条款,是双方当事人为一笔买卖交易而明确记载于合同中的权利、义务条款,但这些约定不可能涉及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的各个方面,通常在合同中规定该合同适用的法律,如本合同适用于××国法律。
(3)索赔与争议的解决部分
此部分是关于程序问题的规定。主要包括:
①索赔的手续;
②提出索赔的期限;
③提出索赔所需单证;
④索赔的方式。
如索赔遭到拒绝,在当事人之间就会发生争议。在国际贸易中,双方当事人一般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选择用仲裁的方式解决争议。因此,合同条款应明确约定是到××仲裁机构仲裁?还是到××法院诉讼。二者选择其一。当事人还可根据实际情况,约定将争议提交国际法院解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5. 国际贸易一般合同条款有哪些

一、国际贸易合同注意的地方有哪些?
包括合同的名称、编号、缔约日期、缔约地点、缔约双方的名称、地址及合同序言等法。
正文是合同的主体部分,包括各项交易条件及有关条款,如商品名称、品质规格、数量、包装、单价与总值、运货期限、运货地点、支付、保险、商品检验、仲裁、不可抗力等法。商此外,根据情况需要可加列:保值条款、价格调整条款、溢短装条款、合同的法律使用条款等法。
结尾是合同的结束部分,包括合同的份数、附件、使用文字及其效力、合同的生效日期与双方的签字等法。以下是国际贸易货物买卖合同主要条款简述:
二、合同主要条款,是订立合同时所必须具备的内容,它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①合同标的。它指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对象,不同种类的合同,有不同的标的。另外在合同中必须对标的作出严格规定,且不可违反国家法律、政策规定。否则无效。
②数量和质量。这是对标的的具体化。其中数量约定应当按国家所规定的计量单位确定,质量的约定应当符合国家规定和标准化要求。
③价款或报酬。即指标的为货物的合同中,需方向供方所支付的货币,以及标的为劳务的合同中,接受劳务方对提供方支付的报酬。
④履行期限。即合同当事人除遇不可抗力均应在规定期限内履行诺言,否则承担违约责任。一般履行期限越具体越好。
⑤履行地点与方式。它指的是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完成合同所规定义务的场所以及所采用的方式,一般来说履行的方式有运输、支付、结算、包装等,不同的合同其方式也不同。这两点也是合同纠纷时违约是否的证据,必须明确。
⑥违约责任。它指的是一旦合同当事人不履行或不按合同约定要求履行合同义务,应当承担的相应的后果,一般来说它分为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几种方式。

国际贸易一般合同条款有哪些

6. 国际贸易中的所有合同条款的内容?

1、货物的品质规格条款
  货物的品质规格是指商品所具有的内在质量与外观形态�6�8法。商�6�8品质条款的主要内容是品名、规格或牌名�6�8法。商�6�8合同中规定品质规格的方法有两种:凭样品和凭文字与图样�6�8法。商�6�8在凭样品确定商品品质的合同中�6�8,�6�8卖方要承担货物品质必须同样品完全一致的责任�6�8法。商�6�8为避免发生争议�6�8,�6�8合同中应注明“品质与样品大致相同”�6�8法。商�6�8凭样品成交适用于从外观上即可确定商品品质的交易�6�8法。商�6�8凭文字与图样的买卖包括凭规格、等级或标准的买卖�6�8,�6�8凭说明书的买卖以及凭商标、牌号或产地的买卖�6�8法。商�6�8对于附有图样、说明书的合同要注明图样、说明书的法律效力�6�8法。商�6�8

  2、货物的数量条款
  数量条款的主要内容是交货数量、计量单位与计量方法�6�8法。商�6�8制定数量条款时应注意明确计量单位和度量衡制度�6�8法。商�6�8在数量方面�6�8,�6�8合同通常规定有“约数”�6�8,�6�8但对“约数”的解释容易发生争议�6�8,�6�8故应在合同中增订“溢短装条款”�6�8,�6�8明确规定溢短装幅度�6�8,�6�8如“东北大米500公吨�6�8,�6�8溢短装3%”�6�8,�6�8同时规定溢短装的作价方法�6�8法。商�6�8

  3、货物的包装条款
  包装是指为了有效地保护商品的数量完整和质量要求�6�8,�6�8把货物装进适当的容器�6�8法。商�6�8包装条款的主要内容有:包装方式、规格、包装材料、费用和运输标志�6�8法。商�6�8制定包装条款要明确包装的材料、造型和规格�6�8,�6�8不应使用“适合海运包装”、“标准出口包装”等含义不清的词句�6�8法。商�6�8

  4、货物的价格条款
  价格条款的主要内容有:每一计量单位的价格金额、计价货币、指定交货地点、贸易术语与商品的作价方法等�6�8法。商�6�8为防止商品价格受汇率波动的影响�6�8,�6�8在合同中还可以增订黄金或外汇保值条款�6�8,�6�8明确规定在计价货币币值发生变动时�6�8,�6�8价格应作相应调整�6�8法。商�6�8

  5、货物的装运条款
  装运条款的主要内容是:装运时间、运输方式、装运地与目的地、装运方式以装运通知�6�8法。商�6�8根据不同的贸易术语�6�8,�6�8装运的要求是不一样的�6�8,�6�8所以应该依照贸易术语来确定装运条款�6�8法。商�6�8如果合同中定有选择港�6�8,�6�8则应定明增加的运费、附加费用应由谁承担�6�8法。商�6�8

  6、货物的保险条款
  国际货物买卖中的保险是指进出口商按照一定险别向保险公司投保并交纳保险费�6�8,�6�8以便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损失时�6�8,�6�8从保险公司得到经济上的补偿�6�8法。商�6�8保险条款的主要内容包括;确定投保人及支付保险费�6�8,�6�8投保险别和保险条款�6�8法。商�6�8在国际货物买卖中�6�8,�6�8保险责任与费用的分担由当事人选择的贸易术语决定�6�8,�6�8因此投保何种险别以及双方对于保险有何特殊要求都应在合同中定明�6�8法。商�6�8此外�6�8,�6�8双方应在合同中定明所采用的保险条款名称�6�8,�6�8如是采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货物保险条款�6�8,�6�8还是伦敦保险业协会的协会货物险条款以及其制定或修改日期、投保险别、保险费率等�6�8法。商�6�8

  7、货物的支付条款
  支付条款的主要内容包括支付手段、支付方式、支付时间和地点�6�8法。商�6�8支付手段有货币和汇票�6�8,�6�8主要是汇票�6�8法。商�6�8付款方式可以分为两种�6�8,�6�8一种是不由银行提供信用�6�8,�6�8但通过银行代为办理�6�8,�6�8如直接付款和托收;另一种是由银行提供信用�6�8,�6�8如信用证�6�8法。商�6�8支付时间通常按交货与付款先后�6�8,�6�8可分为预付款、即期付款与延期付款�6�8法。商�6�8付款地点即为付款人或其指定银行所在地�6�8法。商�6�8

  8、货物的检验条款
  商品检验指由商品检验机关对进出口商品的品质、数量、重量、包装、标记、产地、残损等进行查验分析与公证鉴定�6�8,�6�8并出具检验证明�6�8法。商�6�8检验条例主要内容包括:检验机构、检验权与复验权、检验与复验的时间与地点、检验标准与方法以及检验证书�6�8法。商�6�8在国际贸易中�6�8,�6�8检验机构主要有官方检验机构、产品的生产或使用部门设立的检验机构、由私人或同业协会开设的公证、鉴定行�6�8法。商�6�8检验权与复验权的归属�6�8,�6�8以及检验与复验的时间、地点�6�8,�6�8在国际货物买卖中�6�8,�6�8通常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6�8法。商�6�8检验的标准和方法�6�8,�6�8在国际贸易实践中�6�8,�6�8通常采用以下方法:按买卖双方商定的标准方法、按生产国的标准和方法、按进口国的标准和方法、按国际标准或国际习惯的方法�6�8法。商�6�8检验证书是检验机构出具的证明商品品质数量等是否符合合同要求的书面文件�6�8,�6�8是买卖双方交接货物�6�8,�6�8议付货款并据以进行索赔的重要法律文件�6�8法。商�6�8应按照合同的具体约定出具符合合同要求或某些国家特殊法律规定的检验证书�6�8法。商�6�8

  9、不可抗力条款
  不可抗力条款是指合同订立以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不能避免的、人力不可控制的意外事故�6�8,�6�8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6�8,�6�8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可由此免除责任�6�8,�6�8而对方无权要求赔偿�6�8法。商�6�8一般来说�6�8,�6�8不可抗力来自两个方面;自然条件和社会条件�6�8法。商�6�8前者如水灾、旱灾、地震、海啸、泥石流等�6�8,�6�8后者如战争、暴动、罢工、政府禁令等�6�8法。商�6�8不可抗力是一个有确切涵义的法律概念�6�8,�6�8并不是所有的意外事故都可构成不可抗力�6�8法。商�6�8有时当事人在合同中改变了不可抗力概念通常的含义�6�8,�6�8因此需要在合同中定明双方公认的不可抗力事故�6�8法。商�6�8

  10、仲裁条款
  仲裁条款是双方当事人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第三者进行裁决的意思表示�6�8法。商�6�8仲裁条款的主要内容有:仲裁机构、适用的仲裁程序规则、仲裁地点及裁决效力�6�8法。商�6�8在国际贸易实践中�6�8,�6�8仲裁机构、仲裁地点都由双方约定产生�6�8,�6�8仲裁程序规则一般由选择的仲裁机构决定�6�8,�6�8仲裁裁决的效力一般是一次性的、终局的�6�8,�6�8对双方都有约束力�6�8,�6�8凡订有仲裁协议的双方�6�8,�6�8不得向法院提起诉讼�6�8法。商�6�8

  11、法律适用条款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在营业地分处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6�8,�6�8由于各国政治、经济、法律制度不同�6�8,�6�8就产生了法律冲突和法律适用问题�6�8法。商�6�8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明确宣布合同适用哪国的法律�6�8法。商�6�8

7. 签订国际贸易合同应有什么条款

违约金条款:违约金条款第一不要遗漏,第二要全面,第三幅度可以高,但不要太高,因为太高导致条款无效,等于让裁判庭自己决定。
商检条款:商检证书是买卖双方结算、计算关税、判断是非办理索赔的依据。合同应对检验标准、检验期限、凭封单检验还是凭现状检验,以及对标的物质量和数量提出异议和答复的期限做出明确规定,以免进口商拖延不决。
不可抗力条款:最好在国际合同中尽量列举不可抗力的具体范围、证明条件、通知期限,这可以避免进口商找借口不付款。
争议解决方式条款:由于国外执行难等许多原因,最好约定仲裁条款。条款表述要规范,不能模棱两可造成麻烦。如“凡因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均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其规则裁决。一裁终局,裁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法律适用条款:对我国不熟悉国际条约和外国法律的人士来说,应尽量争取适用中国法解决争议。
合同文字及其效力条款:合同最好约定以哪种文字为准,尤其是买卖设备等内容复杂的合同。合同还可以约定合同生效的条件,如交付定金后生效等有利条款。
一、公民应怎样订立合同
合同制,使公民可以通过各种合同取得自己需要的商品和服务,也使各种经济主体明确自己对消费者的责任。依法订立的合同受法律的保护,公民可据此防止不法交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明确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因此,当事人在订立合同中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并要求当事人诚实、守信用,不得弄虚作假,欺骗对方。
通常订立合同的方式,可以采用口头,书面、鉴证、公证等形式。但为避免发生纠纷,以及发生纠纷以后有据可依,订立合同以书面形式为妥。口头形式虽然快捷,但无据可查,不利于纠纷的解决,它一般只适用于集市贸易、市场零售等小额交易。
订立合同一般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要约即为发出缔结合同建议的行为,要约一经发出,提议人即受到自己建议的约束,表明提议人在对方的有效答复期内,负有和对方订立合同的义务,违反该项规定造成对方损失,有赔偿损失的责任。承诺是对提议人的建议予以答复的行为,答复应是对提议人的提议内容完全同意的答复,有新提议不算答复,只能构成答复人的新要约。答复一经向提议人表示,表明订立合同的阶段结束,合同成立,这时不按合同的要求履行义务即构成违约责任。

签订国际贸易合同应有什么条款

8. 签订国际贸易合同应有哪些条款

一、签订国际贸易合同应有什么条款
违约金条款:违约金条款第一不要遗漏,第二要全面,第三幅度可以高,但不要太高,因为太高导致条款无效,等于让裁判庭自己决定。
商检条款:商检证书是买卖双方结算、计算关税、判断是非办理索赔的依据。合同应对检验标准、检验期限、凭封单检验还是凭现状检验,以及对标的物质量和数量提出异议和答复的期限做出明确规定,以免进口商拖延不决。
不可抗力条款:最好在国际合同中尽量列举不可抗力的具体范围、证明条件、通知期限,这可以避免进口商找借口不付款。
争议解决方式条款:由于国外执行难等许多原因,最好约定仲裁条款。条款表述要规范,不能模棱两可造成麻烦。如“凡因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均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其规则裁决。一裁终局,裁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法律适用条款:对我国不熟悉国际条约和外国法律的人士来说,应尽量争取适用中国法解决争议。
合同文字及其效力条款:合同最好约定以哪种文字为准,尤其是买卖设备等内容复杂的合同。合同还可以约定合同生效的条件,如交付定金后生效等有利条款。
二、公民应怎样订立合同
合同制,使公民可以通过各种合同取得自己需要的商品和服务,也使各种经济主体明确自己对消费者的责任。依法订立的合同受法律的保护,公民可据此防止不法交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明确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因此,当事人在订立合同中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并要求当事人诚实、守信用,不得弄虚作假,欺骗对方。
通常订立合同的方式,可以采用口头,书面、鉴证、公证等形式。但为避免发生纠纷,以及发生纠纷以后有据可依,订立合同以书面形式为妥。口头形式虽然快捷,但无据可查,不利于纠纷的解决,它一般只适用于集市贸易、市场零售等小额交易。
订立合同一般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要约即为发出缔结合同建议的行为,要约一经发出,提议人即受到自己建议的约束,表明提议人在对方的有效答复期内,负有和对方订立合同的义务,违反该项规定造成对方损失,有赔偿损失的责任。承诺是对提议人的建议予以答复的行为,答复应是对提议人的提议内容完全同意的答复,有新提议不算答复,只能构成答复人的新要约。答复一经向提议人表示,表明订立合同的阶段结束,合同成立,这时不按合同的要求履行义务即构成违约责任。
综合上面的介绍,国际贸易合同有相应条款,在签订时一定要了解相关知识。相信大家看了上面介绍后,对于公民应怎样订立合同的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