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2024-05-05 21:25

1. 新农村建设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新农村建设补偿标准:
1、道路建设方面的补偿,对公路硬化的补偿是每公里伍万元,而通农户的公路是每米10元。老王盘算了一下,她们村所修的道路至少也应该是10万元的经济补偿款项。
2、新农村房屋补偿,国家对于新建每间房屋补偿200元,外墙贴砖将每平方米补偿3元,如果外墙是涂料则每平方米补偿2元,院坝硬化每平米奖励8元,新修的栏杆每平方补偿4元,如果农民修建花台每平方补偿4元。这样算下来,每个农户的房屋国家也补偿了万元左右。
3、一建四改的补偿,主要是改井、改厕、改圈、改厨改灶,均每户补偿100元,建主要是沼气池。
4、其它经济补偿,主要是水利设施,配置办公室等补偿,将按照规定对其奖励,如修建堰塘每亩奖励2020元,村党支部活动阵地新建奖励3万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新农村建设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2. 新农村建设补偿标准有哪些

新农村建设 补偿标准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 被拆迁房屋 重置成新价构成。计算公式为: 房屋拆迁补偿 =宅基地区位补偿价* 宅基地面积 +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参照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由区县人民政府参照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普通商品房住宅均价、城市规划等综合确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3. 新农村建设补偿标准是什么

法律分析:新农村建设拆迁补偿的标准,在国家层面,不同的拆迁项目补偿的标准是不一样的。(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新农村建设补偿标准是什么

4. 新农村建设补偿标准


5. 农村新农村建设都是有哪些补偿?

新农村建设现在已经成为农村发展的新趋势,也是国家鼓励和扶持的一项举措,国家对新农村补助钱数是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状况最新补助的新农村建设改变了农民的居住环境,提高了农民居住的幸福指数。

现在新农村建设有好多种形式,主要有:美丽家园、乡村振兴计划、新农村建设。对于新农村建设建设也就是把旧的农村翻新改造农民路上高楼大厦或者是别墅小区。对于新农村建设一土地增减挂的项目进行揉合在一起,也就是农村的宅基地复垦为基本农田,在建新的住宅小区,让农村人过上城市的生活,国家对土地项目给予高额的补助。




我们这里正在进行新农村建设,补助标准为复垦每亩土地国家补助25万元,当地财政补助3万元,这样每亩宅基地复垦土地以后补助28万元。这28万元的分配标准为:

(1)农户地上建筑物的补助这种补助金额是由评估公司进行评估以后的价格进行补助的。我们这里一般是每户宅基地补助11万到13万之间。二层及以上楼房补助在16万元左右。

(2)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所以宅基地补助金额为村集体的收益。主要用于土地复垦以及小区的办公楼建设、教学设施建设、医疗设施建设、娱乐场所建设等等费用开支。

(3)第三项的费用开支就是为小区建设的施工费用或者是经费开支。




总之,新农村建设国家补助款项不一样,但大同小异,主要根据村的位置而定,以及当地的经济发展状况。对于城中村和城郊区的农村建设补助金额要高很多。在我们这里一般在城区的农村补助在四五十万元一户,城里在六七十万元一户,是一个相当高的数额,主要是这个地方的地皮值钱,在偏远的农村地皮不值钱,都是无偿提供给房地产开发商使用。

农村新农村建设都是有哪些补偿?

6. 新农村建设的赔偿与补助是怎么算的?

根据巢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庐江县征用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及其他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批复》(巢政秘〔2008〕24号),现将庐江县征用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及其他附着物补偿标准予以公布,请予遵照执行。此前县有关补偿标准与本标准不一致的,按本标准执行。
附件:1.《关于对庐江县征用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及其他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批复》(巢政秘〔2008〕24号)
2.庐江县征用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及其他附着物补偿标准
二OO八年五月七日 
附件2 
庐江县征用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及其他附着物补偿标准 
1.房屋补偿价格 元/㎡ 
类别 价格 房屋结构装修情况 备 注 
结构 
等级 庐城规划区 一类镇规划区和工矿区 
框架 720 690 全部或承重部分(柱、梁、板)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包括框架大板,与框架轻板结构等房屋,内、外墙面普通粉刷。水、电、厨、卫设施齐全。 

砖 混 I类 650 620 钢筋混凝土构造梁、柱,主要是砖墙承重,外墙面水泥砂浆粉刷,内墙普通粉刷,普通门、窗,水泥地面。水、电、厨、卫设施齐全。 二层以上(含二层) 
II类 600 570 部分钢筋混凝土,主要是砖墙或空斗墙承重结构,外墙面水泥砂浆,内墙普通粉刷,木制门窗,水泥地面。水、电、厨、卫设施齐全。 

砖 I类 550 530 240砖墙或毛石墙承重,大瓦屋面,钢、木屋架,木或水泥桁条,内、外墙普通粉刷,木制门窗,水泥地面。水、电、厨、卫设施齐全。 
木 II类 500 480 240实心墙或空斗墙承重,木屋架或木构架,木或水泥桁条,大瓦屋面,内、外墙普通粉刷,木制门窗,水泥地面。水、电、厨、卫设施齐全。 

注:本标准中一类镇为:冶父山、罗河、龙桥、矾山镇,其他地区的补偿标准参照一类镇标准执行,具体由庐江县政府确定。 
2.成新系数 
建筑年代 5年以内 6-10年 11-15年 16-20年 21-30年 31年以上 
成新系数 1 0.95 0.9 0.85 0.8 0.7 
3.房屋拆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 
补偿金额=补偿价格×成新系数×建筑面积 
4.搬家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 
(1)搬迁补助费:按房屋合法建筑面积3元/平方米,自行搬迁的按2次支付,拆迁人负责搬迁的不支付; 
(2)临时安置补助费:按房屋合法建筑面积每月2.5元/平方米,一次性支付12个月。
5.树木补助标准 
名称 类别 单位 数量 金额(元) 备注 
树木 10cm以下 棵 1 5.00 1、非人工培植的野生树木不补助; 
2、树干直径应从树木1米处计算; 
3、竹林按2500元/亩计算; 
4、除林地外,其他土地上10cm以下的树木行间距小于1米的,按1000元/亩补偿,不再补偿青苗费。 
树木 11-20cm 棵 1 10.00 
树木 21-30cm 棵 1 20.00 
树木 31-40cm 棵 1 30.00 
树木 41cm以上 棵 1 40.00 
果树 不足3年 棵 1 20.00 
果树 3年以上 棵 1 50.00 
6.附着物补偿标准 
项 目 补 偿 标 准 备 注 
水池 普通水池 30元/个 
陶瓷不锈钢水池 40元/个 
雨蓬 20元/平方米 
锅灶 单口 150元/个 
双口 200元/个 
面盆 50元/个 
围墙 砖砌 40元/平方米 
石砌 30元/平方米 
门楼 砖混 400元/座 
砖木 150元/座 
土瓦 100元/座 
水井 砖砌 1500元/口 超过10米部分,每深1米 
增加100元 
压水井、沼气池 300元/口 
空调 柜式 150元 移机费 
分体式 120元 
窗式 80元 
热水器 光电太阳能 160元 移机费 
其他 60元 
电 话 120元 迁移费 
有线电视 80元 迁移费 
水箱拆装费 100元 
座便器 60元/套 
浴缸 150元/套 
整体厨房(拆装费) 300元/套 
整体浴室(拆装费) 100元/套 
抽油烟机 50元/套 迁移费 
室外砼地坪 20元/平方米 
砖粪窑池 30元/平方米 
迁坟 350元/冢 
附属房(含阁楼、披厦) 砖混 300元/平方米 
砖木 200元/平方米 
简易 60元/平方米

7. 新农村房屋赔偿标准是什么

为了我国社会的建设不断现代化,越来越多的农村也在不断发展建设中,其中少不了对农村一些老旧的房屋进行拆迁,那么农民的房屋遭到拆迁之后,国家会依法对其进行补偿或者赔偿,那么农村房屋赔偿标准是什么呢?怎么进行计算呢?
农村房屋赔偿标准是什么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三)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第十九条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根据立法精神,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应参照就近区位新建商品房的价格,以被征收人在房屋被征收后居住条件、生活质量不降低为宜。
以上便是关于农村房屋赔偿标准是什么的具体解答,为了建设新农村,也为了防治棚户坍塌情况的再度发生,更是为了农民的基本福利,国家便有了这些农村房屋拆迁的补偿政策,这体现了我国人性化建设的一点,突出对人民利益的保护。

新农村房屋赔偿标准是什么

8. 请问新农村建设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新农村建设补偿标准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成。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参照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由区县人民政府参照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普通商品房住宅均价、城市规划等综合确定。【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