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购书没写日期有效吗 -法律效力

2024-05-09 03:43

1. 认购书没写日期有效吗 -法律效力

法律分析:
认购书未写签署日期的,合同一般是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的,如果生效日期不明确的,双方可以协商确定。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认购书没写日期有效吗 -法律效力

2. 认购书的签约日期在认购前有效吗

不一定的。认购有效执行的条件取决于购书协议中的规定。如果协议上没有明确定义认购签约日期必须在认购前,则认购签约日期可能在认购当日或之后。【摘要】
认购书的签约日期在认购前有效吗【提问】
不一定的。认购有效执行的条件取决于购书协议中的规定。如果协议上没有明确定义认购签约日期必须在认购前,则认购签约日期可能在认购当日或之后。【回答】
写认购书时没注意对方把签约合同日期写在认购前,但实际未签署合同,可以认定无效吗?【提问】
认购书的签署要求是双方的一致同意,不能有一方主观臆断把签约日期写在认购前,如果未签署合同,可以认定认购书无效,也就是没有效力。【回答】
好的 是否需要其他证据吗 比如录音之类的 因为现在认购书并未在我们手上 在开发商那边 电话录音有效吗?【提问】
电话录音可以作为有效的证据。电话录音可以证明双方的意思表示,证明认购书上写的签约日期是在认购前。如果录音有效,可以提供证据以确定双方的意向表示,可以证明认购书上写的签约日期是在认购前。此外,还可以提供其他证据,如双方发送的电子邮件或短信息等,以证明双方之间发生了实际的行为表示。【回答】
好的 我们有一些微信聊天记录,置业计划书日期记录还有银行的定金转账流水记录都是在认购书上写的签约日期之后,这些都可以作为支撑吧【提问】
可以的,只要能确定双方的意向表示,可以证明认购书上写的签约日期是在认购前,证明双方之间发生了实际的行为表示就没问题【回答】

3. 认购书一定是有效的吗

一、认购书是不是一这有效的对于认购书的效力问题,并非一律都是有效的。认购书其实就是一个预约,与商品房买卖合同是预约和本约的关系。是对将来订立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一个预先约定。认购书并不是商品房买卖合同。一般是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存在法律上的障碍时(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而订立的。在签订认购书后,交易双方只能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条件成就后,要求对方就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其他内容进行谈判。实践中,并不是任何情况下签订的认购书都是有效的。如果认购书实际上被依法认定为买卖合同,那么在未取得预售手续时就是无效的。如果一个项目连国有土地使用权都没有取得,只是修了一个售楼部就开始销售,签订认购书并收取定金,那么这种认购书也是无效的。对此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在签订认购书时,我们开发商应当注意一些问题。首先,要避免成为买卖合同。在认购书中只能约定一些核心的内容,比如房屋的位置、面积、价格等。对于不能确定的问题,比如面积,应当明确注明以测绘报告确定的面积为准;对于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时间,也尽量避免约定明确的期限。交房时间以及违约责任等问题,也尽可以在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时约定。其次要披露项目信息及手续现状,避免被认定为欺诈导致双倍赔偿。
二、签订房屋认购书的风险防范由于房地产开发项目投入资金大,周期长的特点,很多房地产开发企业多采用认购书销售模式,在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放号等方式,来检验市场对自己开发的楼盘的接受程度,从而为下一步调整方案或者正式开盘销售摸底,积累一定的客户资源。因此,开发商往往会组织进行预订、认购等方式,收取购房者一部分定金,与购房者签订认购协议,在协议中约定一些基本内容,比如房屋的面积、位置、户型等,在取得了预售许可证后,再通过协商订立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将认购书中的主要内容固定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当然取得预售许可证后也可以签署认购书,即俗称的“大定”。

认购书一定是有效的吗

4. 认购书有法律效力吗

法律分析:一般来说,“认购书”是买家与发展商之间达成的一种协议,它并不具备法律效力。但却有一种规定,即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有关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因此,“认购书”是否具备法律效力要看其具体内容,不能一概而论。
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商品房基本状况;(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十二)违约责任;(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5. 认购书有无法律效力

法律分析:在一定情况下具有法律效力。1、商品房的认购等协议具备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收购房款的,协议有效。2、出卖人通过认购等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因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合同,应按照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 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认购书有无法律效力

6. 认购书没有盖章有效吗

法律分析:认购书属于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必须盖章才能生效的。
法律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 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第五条 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

7. 认购书有无法律效力

一、认购书有法律效力吗1、认购书具有法律效力。商品房的认购等协议具备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收购房款的,协议有效。出卖人通过认购等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因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合同,应按照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2、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二、签订认购书时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签订认购书时要注意的问题如下:1、注意房屋产权是否明确;2、房屋质量是否合格或是否与合同要求一致;3、是否存在定金不退的霸王条款;4、仔细审查关于房屋面积的约定,明确关于房屋质量的约定;5、注意中介是否存在暗箱操作等。

认购书有无法律效力

8. 认购书是有法律效力吗

认购书在一定的情况下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商品房认购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之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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