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年级国防教育手抄报内容

2024-05-08 07:33

1. 二年级国防教育手抄报内容

回首历史,中华民族屡遭侵略战争之害,饱受列强的欺凌之苦,中华民族不屈不挠,通过长期英勇顽强,前仆后继,艰苦卓绝的奋斗现在,我国既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也面临严峻的挑战。我们在抓住历史机遇,集中力量进行现代化建设的时候,必须清醒地看到,天下还不很太平,国防力量对比严重失衡,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在国防政治,经济和安全领域依然存在并有新的发展,对此,我们绝不能放松警惕。《国防教育法》的制定和贯彻,为深入贯彻党在国防教育方面的方针、政策,推动国防教育深入,持久地开展,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保障。制定国防教育法对于提高全民素质,促进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协调发展也有重要意义。同时,制定国防教育法也是贯彻落实国防法和教育法的需要,教育法在总则中明确要求,“国家在受教育者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教育,进行理想、道德、纪律、法制,国防和民族团结的教育”。通过宣传贯彻国防教育法,可以体现和落实国防法和教育法对国防教育的原则要求。






国防教育是为捍卫国家主权、领土的完整和安全,防御外来侵略、颠覆威胁的建设与斗争。对全民传授与国防有关的思想、知识、技能的社会活动,国防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国防教育包括为增进全民的国防思想、国防知识、国防技能和身体素质,以及有利于形成和增强国防观念、国防能力的各种类型的社会活动。
国防教育国防教育是对全体公民进行的一项基本教育,涉及到各个方面,内容十分丰富,范围非常广泛。国防建设的整体性决定国防教育内容,现代国防不仅仅是指军队建设和武器装备以及战场和战略要地的建设,而且同国家的经济实力、政治状况、民族心理、文化水平和人口素质等因素息息相关
国防教育是国家为防备和抵抗侵略,制止武装颠覆,保卫国家的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对全体公民进行的具有特定目的和内容的普及性教育活动。国防教育是国防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在小学、中学、大学附上国防教育。

二年级国防教育手抄报内容

2. 国防教育手抄报二年级简单

工具/原料:白纸、彩笔

1、先画一个双边框矩形,上面画两个长长的耳朵,左右两边分别画上一个小男孩和小女孩。

2、矩形上方画一座天安门,上面再画一面国旗,国旗上写着“国防教育”四个字。



3、最外层画上矩形波浪边框,左上角画上火箭。



4、矩形边框为黄色,上面有很多橙色小圆圈,耳朵外侧为黄色,内侧为粉色,国旗和天安门为红色,屋顶为黄色,小孩长着橙色的头发,穿着紫色或蓝色的衣服。



5、矩形波浪外侧画上橙黄相间的颜色,边框里的空白处画上横线,国防教育手抄报一等奖就完成了。

3. 二年级国防教育手抄报内容

工具/原料:白纸、铅笔、彩笔
1、首先我们在上方写上主题“小学生国防教育”。

2、如图在左上方画上一面飘扬的国旗。





3、如图在左下方画上学生们在校园里进行军训的画面。

4、如图在右上方画上一名教官。

5、如图在右下方画一个内容框,准备写上“小学生国防教育”手抄报的相关内容。

6、如图在画好的内容框中写上关于“国防教育”的详细介绍,这幅小学生国防教育手抄报就画好了。

二年级国防教育手抄报内容

4. 二年级国防教育手抄报简单又漂亮

国防知识的名言警句
1、军民鱼水情深,共建美好家园。
2、开展国防教育,增强忧患意识。
3、牢记历史耻辱,铸就现代国防。
4、牢记历史教训,不忘警钟长鸣。
5、落后就要挨打,忘战必有危机。
6、发扬革命传统,争取更大光荣。
7、警钟长鸣耳边,国防牢记心间。
8、搞好拥军优属,加强军民团结。
9、国防关系人人,人人心系国防。
10、国防教育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11、国家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12、加强国防教育,共筑钢铁长城。
13、加强国防教育,构建和谐社会。
14、加强国防教育,弘扬奥运精神。
15、加强国防教育,建设和谐社会。
16、加强国防教育,增强国防观念。
17、加强国防教育,振奋民族精神。
18、加强人防建设,提高综合国力。
19、莫忘历史屈辱,铸就现代国防。
20、能战方能言和,自强才能自立。


21、宁可备而不战,不可战而不备。
22、掌握国防知识,提高国防素质。
23、致富不忘国防,和平不忘忧患。
24、学习国防知识,共铸钢铁长城。
25、学习军事知识,掌握卫国本领。
26、增强国防观念,履行国防义务。
27、增强国防意识,激发爱国热情。
28、三军可夺帅,匹夫不可夺志也。
29、强国必先强民,强民必先强心。
30、人民的国防,需要人民的力量。

5. 国防安全手抄报二年级



1、行路安全
首先要认识并掌握各种交通信号灯的含义:绿灯亮时,准许通过,但转弯的车辆不准妨碍直行车辆和行人通过;黄灯亮时,不准通过,但已超过停止线后车辆和已进入人行横道的行人可继续通行;红灯亮时,不准通行,黄灯闪烁时,须在确保安全原则下通行。
人行横道信号的含义:绿灯亮时,准许通过;绿灯闪烁时,不准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已进入人行横道的可继续通行;红灯亮时,不准通行。
横穿马路时,要养成看交通信号的好习惯。同时,还要注意来往车辆,不要追逐、猛跑,斜穿或突然改变行路方向。不要倚坐护栏和隔离墩,也不要图省事翻越或钻越护栏和隔离墩过马路,而应走过街天桥和过街地道。在没有人行穿越道的路程,须直行通过,主动避让来往车辆,不要在车辆临近时抢行。
在城市里的马路上,一般都用白色或黄色的线把马路分成机动行驶的快车道,自行车、人力三轮车和其他慢行车辆行走的慢车道,及行人走的人行道,在人行道上不要几个人并排行走,在没有划出人行道的路段,要尽量靠边行走。低年级的同学们出门时,要有家长的带领,在行路时,如果有人在马路对面打招呼,不要突然横穿马路以防发生事故。


走路要专心,不能东张西望,看书看报或因想事、聊天而忘记观察路面情况。那样很可能被路面上的石块、木棍伴倒,摔伤或撞倒树上、电线杆上,甚至可能发生车祸。路边停有车辆的时候,要注意避开,免得汽车突然启动或打开车门碰伤。不能在马路上踢球、溜旱冰、跳皮筋、做游戏或追逐打闹,更不要扒车、追车、站在路中间强行拦车或者抛物击车。雾天、雨天走路更要小心,最好穿上颜色鲜艳(最好是黄色)的衣服、雨衣,打鲜艳的伞。晚上上街,要选择有路灯的地段,特别注意来往车辆和路面情况,以防发生意外事故或不慎掉入修路挖的坑里及各种无盖的井里。
穿越公路时,要听从交通民警的指挥,要遵守交通规则,做到“红灯停,绿灯行”及“一慢、二看、三通过”

国防安全手抄报二年级

6. 国防手抄报简单又字少二年级

 国防手抄报简单又字少二年级
                      国防手抄报简单又字少二年级,小朋友们可以从手抄报的制作中获得成就感,手抄报的完成是一个重要的`进步,手抄报的排版要合适,手抄报的完成离不开十二分的专注和热情,看完国防手抄报简单又字少二年级,就动手做一张吧!
    国防手抄报简单又字少二年级1    
    
    
    
    国防手抄报简单又字少二年级2    
    
    
    
    国防手抄报简单又字少二年级3    
    
    

7. 国防教育手抄报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 
(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学校国防教育 
第三章 社会国防教育 
第四章 国防教育的保障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普及和加强国防教育,发扬爱国主义精神,促进国防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防法和教育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防教育是建设和巩固国防的基础,是增强民族凝聚力、提高全民素质的重要途径。 
第三条 国家通过开展国防教育,使公民增强国防观念,掌握基本的国防知识,学习必要的军事技能,激发爱国热情,自觉履行国防义务。 
第四条 国防教育贯彻全民参与、长期坚持、讲求实效的方针,实行经常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普及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理论教育与行为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针对不同对象确定相应的教育内容分类组织实施。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有接受国防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普及和加强国防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都应当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组织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开展国防教育。 
第六条 国务院领导全国的国防教育工作。中央军事委员会协同国务院开展全民国防教育。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国防教育工作。驻地军事机关协助和支持地方人民政府开展国防教育。 
第七条 国家国防教育工作机构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和检查本行政区域内的国防教育工作。 
第八条 教育、民政、文化宣传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国防教育工作。 
征兵、国防科研生产、国民经济动员、人民防空、国防交通、军事设施保护等工作的主管部门,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国防教育工作。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以及其他有关社会团体,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国防教育。 
第九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开展国防教育。 
第十条 国家支持、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开展有益于国防教育的活动。 
第十一条 国家和社会对在国防教育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采取各种形式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二条 国家设立全民国防教育日。 
第二章 学校国防教育 
第十三条 学校的国防教育是全民国防教育的基础,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国防教育列入工作计划,加强对学校国防教育的组织、指导和监督,并对学校国防教育工作定期进行考核。 
第十四条 小学和初级中学应当将国防教育的内容纳入有关课程,将课堂教学与课外活动相结合,对学生进行国防教育。有条件的小学和初级中学可以组织学生开展以国防教育为主题的少年军校活动。教育行政部门、共产主义青年团组织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少年军校活动的指导和管理。小学和初级中学可以根据需要聘请校外辅导员,协助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防教育活动。 
第十五条 高等学校、高级中学和相当于高级中学的学校应当将课堂教学与军事训练相结合,对学生进行国防教育.高等学校应当设置适当的国防教育课程,高级中学和相当于高级中学的学校应当在有关课程中安排专门的国防教育内容,并可以在学生中开展形式多样的国防教育活动。高等学校、高级中学和相当于高级中学的学校学生的军事训练,由学校负责军事训练的机构或者军事教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军事机关应当协助学校组织学生的军事训练。 
第十六条 学校应当将国防教育列入学校的工作和教学计划,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国防教育的质量和效果。学校组织军事训练活动,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安全保障。 
第十七条 负责培训国家工作人员的各类教育机构,应当将国防教育纳入培训计划,设置适当的国防教育课程。国家根据需要选送地方和部门的负责人到有关军事院校接受培训,学习和掌握履行领导职责所必需的国防知识。 
第三章 社会国防教育 
第十八条 国家机关应当根据各自的工作性质和特点,采取多种形式对工作人员进行国防教育。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当具备基本的国防知识。从事国防建设事业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学习和掌握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国防知识。各地区、各部门的领导人员应当依法履行组织、领导本地区、本部门开展国防教育的职责。 
第十九条 企业事业组织应当将国防教育列入职工教育计划,结合政治教育、业务培训、文化体育等活动,对职工进行国防教育。承担国防科研生产、国防设施建设、国防交通保障等任务的企业事业组织,应当根据所担负的任务,制定相应的国防教育计划,有针对性地对职工进行国防教育。社会团体应当根据各自的活动特点开展国防教育。 
第二十条 军区、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军分区(警备区)和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武装部按照国家和军队的有关规定,结合政治教育和组织整顿、军事训练、执行勤务、征兵工作以及重大节日、纪念日活动,对民兵、预备役人员进行国防教育。 
民兵、预备役人员的国防教育,应当以基干民兵、第一类预备役人员和担任领导职务的民兵、预备役人员为重点,建立和完善制度,保证受教育的人员、教育时间和教育内容的落实。 
第二十一条 城市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应当将国防教育纳入社区、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容,结合征兵工作、拥军优属以及重大节日、纪念日活动,对居民、村民进行国防教育。城市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可以聘请退役军人协助开展国防教育。 
第二十二条 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等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形势和任务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国防教育。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设区的市的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应当开设国防教育节目或者栏目,普及国防知识。 
第二十三条 烈士陵园、革命遗址和其他具有国防教育功能的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文化馆、青少年 
宫等场所,应当为公民接受国防教育提供便利,对有组织的国防教育活动实行优惠或者免费;依照本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被命名为国防教育基地的,应当对有组织的中小学生免费开放;在全民国防教育日向社会免费开放。 
第四章 国防教育的保障 
第二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国防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根据开展国防教育的需要,在财政预算中保障国防教育所需的经费。 
第二十五条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开展国防教育所需的经费,在本单位预算经费内列支;企业开展国防教育所需经费,在本单位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 
学校组织学生军事训练所需的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国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赠财产,资助国防教育的开展。 
社会组织和个人资助国防教育的财产,由依法成立的国防教育基金组织或者其他公益性社会组织依法管理。国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提供或者捐赠所收藏的具有国防教育意义的实物用于国防教育。使用单位对提供使用的实物应当妥善保管,使用完毕,及时归还。 
第二十七条 国防教育经费和社会组织、个人资助国防教育的财产,必须用于国防教育事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挪用、克扣。 
第二十八条 本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场所,具备下列条件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命名为国防教育基地: 
(一) 有明确的国防教育主题内容; 
(二) 有健全的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 
(三) 有相应的国防教育设施; 
(四) 有必要的经费保障; 
(五) 有显著的社会教育效果。 
国防教育基地应当加强建设,不断完善,充分发挥国防教育的功能。被命名的国防教育基地不再具备前款规定条件的,由原批准机关撤消命名。 
第二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国防教育基地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并为其发挥作用提供必要的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具有国防教育意义的文物的收集、整理、保护工作。 
第三十条 全民国防教育使用统一的国防教育大纲。国防教育大纲由国家国防教育工作机构组织制定。适用于不同地区、不同类别教育对象的国防教育教材,由有关部门或者地方依据国防教育大纲并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特点组织编写。 
第三十一条 各级国防教育工作机构应当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国防教育教员的选拔、培训和管理工作,加强国防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国防教育教员应当从热爱国防教育事业、具有基本的国防知识和必要的军事技能的人员中选拔。 
第三十二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应当根据需要和可能,为驻地有组织的国防教育活动选派军事教员,提供必要的军事训练场地、设施以及其他便利条件。 
在国庆节、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节和全民国防教育日,经批准的军营可以向社会开放。军营开放的办法由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违反本法规定,拒不开展国防教育活动的,由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者上级机关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造成恶劣影响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挪用、克扣国防教育经费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归还;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 侵占、破坏国防教育基地设施、损毁展品的,由有关主管部门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期改正;有关责任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有前款所列行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六条 寻衅滋事,扰乱国防教育工作和活动秩序的,或者盗用国防教育名义骗取钱财的,由有关主管部门给予批评教育,并予以制止;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 负责国防教育的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国防教育手抄报资料

8. 国防教育手抄报

1、国防,是一门求生学问,也是国家的防务,为扞卫国家主权、领土完整,防备外来侵略和颠覆,所进行的军事及与军事有关的政治、外交、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建设和斗争。国防伴随国家的产生而产生,服务于国家利益。
2、丘吉尔有一句名言:“我们没有永恒的朋友,也没有永恒的敌人,只有永恒的利益。”此言—语中的。国防直接关系国家的安全、民族的尊严、社会的发展。现代国防又叫社会国防、大国防、全民国防,包括武装建设、国防体制、军事科技和工业、国防工程、军事交通通信、人力动员、国防教育、国防法规诸多方面,是一个庞大而复杂的系统。从最高元首到每个公民,从军事到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技和意识形态都与之密切相关。
3、现代国防以军事力量为核心,还包括有关的非军事力量;它重视国家的战争潜力,特别是战时的动员效率;它还是以经济和科技为主的综合国力的竞争。现代军队是知识和科技密集的武装集团,强调质量建军胜过“人海战术”。和平时期国防的作用是威慑,要求不战而胜;战时国防的责任是实战,目标是胜利。

4、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逐步提高,国防建设尤为重要,成为了改革开放的坚强后盾。 国防教育是我们必学的一门课程,它让我们懂得了战争年代在党的领导下,诸兵种合同作战的协调,现代战争是主体化战争,陆、海、空三军要协同作战;在和平年代,保卫着我国伟大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5、国防意识是一种自觉维护民族和国家利益的集中展示,是民族精神和国民素质的全面体现。战斗精神是国防意识的最高表现形式。战斗精神是军队特有的一种精神状态和气质特征,是军人素质和觉悟的集中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