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户籍宝宝入园报名户口问题

2024-05-06 16:05

1. 上海户籍宝宝入园报名户口问题

下列二个文件在普陀区教育局、黄浦区教育局网站可以查询。

上海市普陀区教育局文件     普教基〔2013〕11号
普陀区教育局关于2013年本区学前教育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区各幼儿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法律法规,为促进依法办园,规范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现就2013年普陀区学前教育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普陀区贯彻落实上海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年-2013年)实施意见》的精神,进一步强化政府职能,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优化学前教育资源布局,积极应对入园高峰;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制度和运行机制,规范各幼儿园办园行为;进一步推进我区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不断满足我区市民对优质学前教育资源的需求,办好每一所幼儿园。二、招生原则1、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则。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积极应对本区入园高峰,以儿童发展为本,基本满足本区常住3-6岁适龄儿童的入园需求。2、坚持依法招生,免试入园原则。贯彻《幼儿园工作规程》以及市教委对幼儿入园和编班的规定,方便家长,相对就近入园。各类幼儿园不得对入园幼儿进行任何形式的测试。3、坚持规范管理,相对控制班额原则。根据本地区入园需求及幼儿园建设规模等现状,合理确定幼儿园招生班级规模,严格按照2013年普陀区各幼儿园计划招生数招生(见附件1)。各园每班学额平均控制在30人左右,有困难地区可适当放宽学额,但不应超过规定年龄段学额数的20%。4、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招生原则。各幼儿园应通过本单位网站和其他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学前教育入园工作信息,加强教育行政部门、幼儿园和家庭、社会之间的相互沟通与理解。各幼儿园向社会公开的学前教育阶段招生信息应包括:    (1)2013年普陀区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原则、招生对象、招生计划。    (2)普陀区各幼儿园招生范围、办学等级和收费标准(见附件1、2、3、4)。    (3)普陀区学前教育招生工作咨询、监督电话及信访和接待地址等在“普陀教育网”上公布。5、坚持统筹兼顾,统一安排原则。全区统一时间设点招生。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适龄儿童统计数和报名情况统筹划分招生范围。对于报名数超过幼儿园计划招生数时,原则上相对就近区域内统筹安排。6、坚持实事求是,优先安排原则。一是按照“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优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幼儿相对就近入园。二是充分考虑本区幼儿报名招生和学前教育资源等实际情况,逐步解决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按照2012年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陀区非上海户籍人士申请就读幼儿园的实施办法(试行)》(见附件5),优先安排证件齐全、居住时间长、纳税、职称和专业技术等条件优的本区常住人口。三、招生对象1、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出生的,父母和幼儿均具有本区常住户口的身体健康、智力正常、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幼儿。户籍变动时间截止为2013年4月10日前。2、听障、智障幼儿请到普陀区特教康复中心(白兰路191号)登记报名,经专家测试,视情况再安排到相应地段幼儿园随班就读或特教中心就读。四、招生工作要求1、真实发布招生公告。各园张贴的招生简章或招生广告必须符合实际办园条件。各园的招生简章或招生广告张贴前应报区教育局学前科审核、备案(A4打印)。2、及时做好新生登记信息录入。确保幼儿报名信息真实、完整。做好幼儿户籍证、出生证、房产证、居住证、动迁证明、父母工作证、身份证、联系电话、预防接种卡等有关信息登记查验工作。3、做好招生工作的咨询、信访工作。幼儿园要对家长热情接待、耐心解释相关学前教育招生政策,认真细致妥善地处理好各种问题,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4、落实规范招生工作的各项监管措施。严格执行本市规范教育收费的各项规定,禁止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严肃查处招生入园中的违纪违规行为。 五、工作程序1、4月10日,下发并网上公示《2013年普陀区学前教育招生工作实施意见》。2、4月23日,召开区学前教育招生工作会议。3、4月23日-25日,各园成立2013年幼儿入园招生工作小组。做好报名前各项准备工作,并将招生简章或广告交区教育局学前科审核、备案。4、4月28日—5月5日,各幼儿园张贴招生通告、简章,并将宣传工作做至居委会。5、5月18日、19日(上午8:00—下午17:00),各幼儿园设点开展幼儿报名入园信息登记。6、5月20日后,区教育局对全区招生情况进行统筹安排。7、5月22日,民办幼儿园网上录取并发放录取通知书。8、6月18日,市示范性幼儿园网上录取并发放录取通知书。9、6月24日,公办一级、二级园网上录取并发放录取通知书。10、6月27日、28日幼儿新生报到。11、各园自行安排幼儿入园体检。

2013年黄浦区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学前教育入园(入托)工作的指导意见》、《幼儿园管理条例》及国家教委颁布的《幼儿园工作规程》和《上海市幼儿园管理办法》、《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2013年本区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生的原则1、统筹协调的原则2、免试入园的原则3、残疾儿童零拒绝的原则4、逐步解决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原则
二、报名、登记范围1、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智力正常、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儿童,为2013年秋季公办幼儿园报名或登记对象。2、2007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智力正常、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儿童,可到幼儿园现场办理插班登记。录取与否视有无插班名额而定。3、区域内常住户口的残疾儿童、中、重度智障儿童,可到学前特教指导中心(地址柳江路17号,电话********)或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局门路426号,电话--------)联系。听障儿童到上海市第四聋校(皋兰路31号,电话--------)联系。
三、幼儿园报名对象1、持有在2012年12月31日前入户的、招生区域内常住户籍的适龄儿童。2、持有招生区域内房产证的适龄上海户籍儿童(产权人是父母或儿童本人的有效)。3、持有招生区域内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4、父母一方持有效期一年及以上年限《上海市人才引进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四、幼儿园登记对象1、持有在2013年1月1日后入户的、招生区域内常住户籍(户籍与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且其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户主的有效)的,且愿意服从统筹的适龄儿童。2、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在填妥“黄浦区非户籍人士子女持证登记积分自评表”,经核证后予以登记。录取与否视有无名额而定。外籍、港澳台儿童参照此条。五、报名、登记办法本次招生主要采用“网上信息填报+现场确认”的办法。(一)具体流程1、教育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开招生工作的基本信息包含公办幼儿园招生范围和入园办法。2、符合报名对象(1)、(2)、(3)及登记对象(1)的儿童家长请于4月20日至5月12日点击“黄浦教育信息网-教育公告-幼儿园报名(登记)信息填报入口-本区户籍(含房产)幼儿报名入口”进行网上信息填报,并于5月11日、12日到网上填报信息的幼儿园进行现场确认,所有网上信息填报必须经现场确认后方可生效。备注:由于网上信息填报需要填写户籍或房产所在街道与居委,请家长务必在网上信息填报之前确认所属街道与居委,并如实填报。3、符合登记对象(2)的儿童家长请于4月20日至5月12日点击“黄浦教育信息网-教育公告-幼儿园报名(登记)信息填报入口-非本市户籍幼儿登记入口”,就近选择一个幼儿园作为登记点进行网上信息填报(每人只限选择一个登记点),并于5月11日、12日到相应的登记点进行现场确认,所有网上信息填报必须经现场确认后方可生效。备注:登记点仅作为非户籍幼儿信息登记采集,与是否录取、录取园所无直接关系。4、无法完成网上填报的,可于5月11、12日到对应的幼儿园现场进行报名预约或到就近的登记点现场进行登记预约。(二)现场确认需要材料现场确认需要家长携幼儿前往。1、符合报名范围的,需携带儿童户籍证明、预防接种卡等印证网上信息填报的相关材料供幼儿园确认时审核。2、符合登记范围的,在网上完成“黄浦区非上海户籍人士子女申请就读幼儿园自评”后(见附件1),携带儿童本人及父母的相关证明(见附件2)原件及复印件交登记点审核。(三)市级示范园接受本区户籍幼儿报名,其他各幼儿园接受本街道常住适龄儿童报名或登记。凡报名市级示范园的适龄儿童必须在户籍所在街道其他幼儿园报名。六、录取办法1、根据《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幼儿园(包括公办幼儿园、民办幼儿园,以及其他类型的幼儿园)不得对要求入园的适龄儿童举行或者变相举行与入园挂钩的考试和测试。2、市级示范园和民办幼儿园实行自主招生,采用电脑派号等方法录取。3、其他各幼儿园当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时,全部录取;当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时,依据一定的条件统筹解决。4、符合登记范围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按照“黄浦区非户籍人士子女持证登记积分规定”进行评分,按照分数进行统筹协调,逐步解决。5、各幼儿园录取工作均不以网上填报信息与现场确认先后作为录取依据,请家长只要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填报信息与现场确认即可。黄浦区教育局2013年4月

上海户籍宝宝入园报名户口问题

2. 我们是外地户籍,住在杨浦区,在上海读了3年公办幼儿园,今年4月报名升小学错过了报名时间还能不能补报

错过了报名机会就没有补办的机会了,在今年。只有等到明年了,或者回到原籍去读。

3. 上海市普陀区幼儿园招生要求

招生原则
1、贯彻《幼儿园工作规程》关于幼儿入园和编班的规定,方便家长,幼儿相对就近入园;托班每班人数20人、小班每班人数25人、中班每班人数30人、大班每班人数35人。
2、贯彻《幼儿园建设标准》和《普陀区贯彻落实〈上海市学前教育三年行计划〉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普陀区教育局规定的计划招生数招生。
3、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招生原则,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信息。2009年向社会公开的学前教育阶段招生信息主要有2009年区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原则、招生对象、区各幼儿园招生范围等。相关招生信息将在普陀区教育网站上公布。
4、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为外来适龄幼儿入园入托提供便利”的要求,公办园(含转制)、民办园在满足本地段幼儿入园需求的基础上,按照上述1、2之规定,适当为外来适龄幼儿留有余地(优先考虑证件齐全的务工者)。
5、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办(含转制)幼儿园招生根据招生范围实行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区教育局按照适龄儿童统计数和报名情况统筹划分招生范围。
6、幼儿园在充分满足本区域幼儿入园需求的前提下,可适当扩大招生范围,但仅限本区常住户口或居住在本地区幼儿。(优先考虑入托矛盾突出的地区)。
7、对于入托矛盾较突出的地区,原则上先是满足小班年龄段,再满足托班;托班先满足大年龄段,再满足小年龄段。
8、对于报名数超过幼儿园计划招生数时,原则上就近区域内统筹安排。
9、严格执行本市规范教育收费的有关规定,禁止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严肃查处招生入园中的违纪违规行为。
10、全区统一时间设点招生,统筹兼顾,统一安排。 
三、招生对象
1、2005年9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小班)、2006年9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出生的(托班)(仅限有条件招生的幼儿园)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智力正常、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儿童(父母和幼儿均具有本区常住户口)
2、若发现致残、智障幼儿可请幼儿家长到普陀区特教康复中心——曹杨六村120号去登记报名,报名后经专家测试,视情况再安排到地段幼儿园随班就读或特教中心就读。

上海市普陀区幼儿园招生要求

4. 我家宝宝马上上一年级了,我们一直在当地县城公办学校上的幼儿园,可是我们户籍在农村,请问在这里可以上

一般是可以的,不过也是需要就看当地的政策的,每个地方都是不一样的。

5. 普陀区有哪些公立幼儿园?

普陀区公立幼儿园:
1、管弄新村幼儿园
上海普陀区光新路177弄8号(近石泉路)
2、太山新村幼儿园
3、上海实验幼儿园
上海普陀区靖边路199弄11号(近桃浦路)
4、白玉路第一幼儿园
上海普陀区曹杨路达丰新村71号
5、上海儿童世界基金会普陀幼儿园
上海普陀区古浪路418号
6、万里城幼儿园
上海普陀区富平路657弄21号
7、曹杨新村第八幼儿园
上海普陀区梅岭北路北杨园曹杨二村148号
8、北石路幼儿园
上海普陀区北石路440弄23号
9、普雄路幼儿园
上海普陀区普雄路26弄2号(近武宁路)
10、宜川六村幼儿园
上海普陀区宜川六村32号
11、南西幼儿园
静安区武定西路1488号(近江苏路)
12、金月亮幼儿园
普陀区桃浦路743弄清涧八村41号
还有若干幼儿园,不一一列举。
参考资料:
http://www.dianping.com/mylist/1154885

普陀区有哪些公立幼儿园?

6. 普陀区上海阳光威尼斯 靖边路199弄居委会在哪里?

普陀区 桃浦镇
 
居  委  名:  阳光第三居委会  
电      话:  61495113  
地      址:  靖边路199弄30号旁

7. 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外国语附属小学2015年报名条件

上海市教委近日在《2015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中指出,2015年本市全面试行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
  市教委相关部门提醒,如选择在居住地登记入学的,家长必须在4月11日本市开展入学信息登记之前,到居住地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居住地登记手续并领取回执,然后在孩子就读的幼儿园或各区县指定地点进行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
  据介绍,根据上海市实有人口综合服务与管理有关规定,本市从2009年起,试行义务教育阶段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2014年试点工作进一步扩大,在浦东等8个区县内全面试点、在黄浦等9个区县部分街镇试点。在此基础上,2015年试点工作将扩大到上海17个区县所有街镇,全面推进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
  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居住地登记入学具体办法如下:
  一是将进入小学的适龄儿童,如选择在居住地登记入学的,家长必须在4月11日本市开展入学信息登记之前,到居住地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居住地登记手续并领取回执,然后在孩子就读的幼儿园或各区县指定地点进行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在入学信息登记时,家长可选择让孩子在居住地就读的意愿,一旦确定不可更改。
  二是小学五年级毕业生,如选择在居住地登记入学的,家长必须在4月30日之前,到居住地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居住地登记手续并领取回执,并在孩子就读学校填写《回户籍地(居住地)就读申请表》,一旦确定不可更改。

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外国语附属小学2015年报名条件

8. 我住在上海市定边路377弄阳光威尼斯2期,办居住证需要知道 居住地街道,请问这里属于什么街道?

普陀区桃浦街道。
在绿杨路上面。